骗子为何“生生不息”
2017-06-29曲平
曲 平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的开庭让诈骗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在缅怀一个逝去的年轻生命同时,我们不禁要追问:骗子为什么“生生不息”?
过去,商品信息还处于非公开、非对称、非即时的时代,骗子们或用非公开、非对称、非即时的单边信息优势,即可达到行骗获利的目的。
今天,在信息化、全球化高度发达的时代,不论从消费经验积累,还是从消费信息透明来看,老百姓们似乎个个都该拥有“火眼金睛”,似乎根本不可能会有骗子继续生存立足的空间。事实却并非如此,现在我们依然时常见闻身边有某某受骗的案例。的确,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学历高低、无论工作背景,形形色色的各种群体都有可能成为骗子的“狩猎”对象。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消费者能利用时代赋予的“火眼金睛”去辨别真伪优劣,骗子也可同样基于此“七十二变”。手机、电脑和网络作为信息时代的主要传播工具,也成为骗子们的“筋斗云”“风火轮”,被用来发送欺骗消费者的虚假信息。一条虚假商品信息在不到一分钟时间,就可能被来自五湖四海、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看到。可以说,在消费者受骗概率不变的前提下,信息化、全球化可能增大了受骗的人数和范围。
我们知道,骗子行骗的手段样式五花八门,从主体(施骗者)对客体(受骗者)施加影响的途径来分析,只有接触式行骗(即现场行骗)和非接触式行骗(即非现场行骗)两种主要的行为方式。
但不管是用接触式还是非接触式行骗手段,骗子们无一例外都是抓住消费者们“贪”念和“善”念在做文章。骗子们一般都以低于商品本身成本的“障眼法”去吸引、诱骗消费者,这基本上是所有骗子可以成功行骗的最初动因,尤其是非接触式行骗。“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可当人们看到有利可图之时,往往思想上的防范意识就会放松,就非常有可能就范。之所以就范,也许自负于自己高人一筹的智商,也许受困于自己不是很理想的收入,也许自信于自己与生俱来的好运……
在商品信息愈加透明的基础上,再加上国家法治建设的日趋完善和监管措施的不断加强,非接触式行骗成功的几率已大大降低。当下,可能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最为严重的是接触式行骗。
接触式行骗,骗子们首先或要借助某大品牌、或某大公司、或某大商场,利用消费者对这些品牌、公司、商场的“善”念开始行骗。在“骗”得逞后,骗子们或用“狸猫换太子”掉包、或用“额外捆绑”消费等其他千奇百怪的手段,以翻倍甚至数倍于商品的价格强卖于消费者。在消费者恍然醒悟、据理力争之时,骗子就马上开始使出第二招“吓”,进行人身威胁逼其就范。一般情况,消费者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后,也就屈从于骗子们团队作战的威势。
骗子,从春秋战国时期的“鸡鸣狗盗”之辈开始,斗转星移两千多年,延续至今。这些人之所以能存活,多半在于人性中固有的“贪”与“善”。只要这“二念”不除,今后骗子或许还有生存空间。当有不该来的“幸福”来临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自省,“久利之事勿为,众争之地勿往”。从自身做起,把握好“二念”的度与法,也许才是终结骗子的一种途径。▲
(作者是国防大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