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中的“孝”与《孝经》中“孝”之不同与发展
2017-06-27郭天淇
郭天淇
摘要:儒家经典《孝经》中对孝进行了阐述,第一次产生了“移孝作忠”的思想。而当孝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由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与政治格局的影响,孝与《孝经》中所谓正统的礼教之孝有了不小的区别,孝发挥着与当时不甚相同的社会功能。而“移孝作忠”作为传统孝中的重要思想,从《孝经》中的提出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移孝作忠”的差别也有着其发展与不同。
关键词:《孝经》;《世说新语》;“移孝作忠”
一、孝经中的孝与世说新语中孝的不同之处
1.孝道的等级区别
在传统儒家孝道中,孝是有等级差别的。在《孝经》中,就分有《天子章第二》、《诸侯章第三》、《卿大夫章第四》、《士章第五》、《庶人章第六》这五章来分别阐述根据社会等级的划分,不同等级地位的人应该遵循不同的孝道礼法。这是传统儒家孝道的一个鲜明的特征。
“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1]身为天子对待孝道就应该将对待双亲的孝加于天下苍生,德教治民,这是身为最高统治者天子应尽的孝。在《诸侯章》中:“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周朝,诸侯地位仅次于天子,身为高位就要谨慎去骄躁,才能保全富贵,保全社稷。高位者能够不骄不奢、恭敬行事,那么百姓就会效法,此谓“上行下效”,因此国内上下和和睦睦,达到“和其民人”,因此社稷亦能得以保全。这是诸侯孝道所赋予其的责任和义务。卿大夫之孝在于遵循礼法,守其宗庙。服饰、语言、行事不敢违礼。“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言卿大夫遵守立法,不敢僭上福下”。卿大夫为诸侯或天子的大臣,为上位者服务。因此行事要符合礼法,不敢违背,由此来保全家业,为家族负责,使家族香火福泽绵延下去。《孝经》中,士之孝是这么解释的:“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这里提到了用心侍奉君上为“忠”;用尊敬父母的心来尊敬领导为“顺”。忠顺皆不失,自己的官职能够长久保持下去,祭祀的延续需要禄位,士忠顺侍奉君上、长久保持自己的禄位,才能使祭祀延续,使自己的家族得以存续,这就是“士之孝”。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这是庶人的孝道。平民百姓,自己的一言一行皆要谨慎,同时要尽心侍奉父母,做好自己的农耕之事。相比前面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相比,庶民并不需要去侍奉上位者,而是要对自己的父母尽其孝道。
在《孝经》中,是将孝根据社会等级来进行划分的。身为天子,要福泽天下乃为孝;身为诸侯,保社安民人才是孝;卿大夫为官,所穿服饰、所言、所行都不违背礼法道德,使家道长久保持,此为孝;士要贯行孝道,则应忠顺事君,维持官位,使家族祭祀不绝,;身为平民,则严于律己,尽心奉养父母,亦为孝。从天子到庶民将孝分为五类,这五类所带责任从天子到庶民依次递减,每类所对应的孝道都不尽相同。
但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孝的差别性就慢慢变得边缘化,而孝的范围也逐渐缩小、泛化。
《世说新语》中的孝道故事里,孝并不没有等级性,而是针对全体民众,将孝的标准单一;将其等级性淡化;将孝的范围缩小——直至孝只针对于自己的家族长辈,即孝悌,而不像以前的孝中将福泽百姓也涵括在内。至此,孝作为单一的家庭伦理存在而泛化。
魏晋时期孝的阶级性已经渐渐消失。在《世说新语》中,已不见有不同等级地位的人的不同孝道体现,更多的则是对孝子孝行的颂扬。《德行》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孔仆射为孝武侍中,豫蒙眷接烈宗山陵。孔时为太常,形素羸瘦,着重服,竟日涕泗流涟,见者以为真孝子。”[2]太常,则是中央国家官制体系中的重要职官,列于九卿之首。[3]担任如此要职,在《孝经》中大概可与卿大夫相类,但在此确实着重记载其孝心之赤诚,并未涉及家国之事。
2.孝道层次和目的不同
《孝经》里,孝不仅是分等级的,而且有着不同的阶段。在《开宗明义章》中,根据孝的阶段,有如下划分:“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4]始于事亲,是行孝的第一个层次。在《纪孝行章》中则是讲孝子应如何事亲,与五刑相因,《五刑章》与它相搭配,这两章是进一步阐释“孝始于事亲”的第一阶段。事君章,即“忠于事君也”,是孝的第二个层次。孝的第三个层次,则是立身,《广扬名章》、《谏诤章》和《感应章》都是关于行大孝,立身扬名,即说明立身行道的义理。
从根本上讲,《孝经》所言孝更倾向于将孝作为天理存在,作为伦理道德之首。在《三才章》中,“夫孝,天之经也,地之道也,民之行也。”在《开宗明义章》中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感应章》中:“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由此可以看出,在《孝经》中,孝的地位是极高的,是将它作为天理来阐释的,从而点出了在《孝经》中孝的高地位。而在孝”始于事亲“中的第一个阶段的《五刑章》中,“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5]孝与罪罚联系在一起,这是孝的社会功能的一个体现。
但是在《世说新语》中,孝的层次也被模糊,只剩下孝的事亲部分最为重要,而孝的社会功能也与《孝经》也有所不同。
魏晋南北朝时期人讲究的是“至孝”、“纯孝”,并以此称为美谈,能获得世人赞颂,或通过此来打开通往仕途高官之路。由此可见,在当时,被社会认可的“孝”具有着不可比拟的功能,一种维持社会基本运作和发展的功能。
《世说新语》中有“吴郡陈遗,家至孝,母好食鐺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录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贼出吴郡,袁府郡即日便征,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展归家,遂带以从军。战于沪渎,败。军人溃散,逃走山泽,皆多饥死,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纯孝之报也。” 这体现了人们对纯孝的欣赏和赞叹,不失为一段美谈,至孝使的人们一味地去爱敬父母,如《德行》中,“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闇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王祥全心全意端的“至孝”,这也反映出在魏晋南北朝之时,孝的事亲是如此的重要,曾经的层次也被模糊,事亲,尤其是至孝的事亲才是孝道的主流。而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孝经》中孝的事亲、事君、立身的三部分也渐渐淡化。endprint
而另一方面,在至孝、纯孝等的引导下,由《孝经》中的孝之社会性逐渐向“移孝作忠”转变。
二、孝的“移孝作忠”
《孝经》中一直致力于将孝作为天理,发觉孝中的功能。事亲只是孝的开端,重点在忠顺事君、立身扬名之上。将孝由敬自己父母引申至敬天下之为人父母者再延伸至敬为人君。《圣治章》中又有“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道也。”将父子孝顺理成章的移至君臣之间,由此使孝不单单是家族间的伦理纽带,也是君臣之间的伦理纲常。因此,《孝经》可以说是“移孝作忠”思想的滥觞。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孔孟的儒学之道仍是统治者所倚重的思想。司马氏上台时,通过禅让之名行夺权之事,即为不忠。因此在司马氏统治时期,出于统治的需要,选择“以孝治天下”,通过将百姓对长辈的天伦之道进而延伸为对君王的忠顺,这样即可使政权在社会层面上站得住脚,又能从思想上巩固政权。孝悌之风在晋朝很是流行,这种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政权有利。李密的《陈情表》中也有“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之说,也印证了魏晋时期“以孝治天下”之说。在晋武帝时期,有“士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6]这是晋武帝在四年春正月辛未时期下的一道诏令,从法律诏令的层面推崇孝道,从而将孝作为社会准则,是“移孝作忠”的一个体现。
魏晋政权过度地強调孝,而当时政局也动荡不安,当时的士人处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先是魏蜀吴的三国混战,西晋的短暂统一,又在八王之乱中各种割据势力相争,东晋时期的偏安,政权的更迭速度快,社会上玄风兴起,当时的士人“忠”的思想要相对“孝”的意识较弱,因而魏晋时期“移孝作忠”的思想中又是以孝为重,即是“孝先于忠”。
不难看出当时的士人对忠孝关系在思想上的矛盾。《言辞》中,桓公面临着悬崖湍流发出““既为忠臣,不得为孝子,如何?”的感想,体现了士人在权衡忠孝时的进退维谷。因为家庭原因退隐或不出仕的现象时有发生。《晋书·孝行》中的李密,即是因为祖母而拒不任职。
魏晋虽秉承着从儒家孝的社会政治作用“移孝作忠”的思想,当朝统治者也用孝来进行统治,进而将“移孝作忠”思想进一步发扬,《世说新语》中张凭则是通过举孝廉的方式登入朝堂,但由于种种原因,魏晋时期由“移孝作忠”中出现的“孝先于忠”的思想也是对“移孝作忠”思想本身的一个阻碍。
三、“孝先于忠”的阻碍原因由来
1.家庭伦理观念的过重
魏晋时期门阀色彩很重,各个个世家形成不同的家族,孝即是维持家族和谐的重要枢纽,按照孝的方式来处理伦理问题,孝也是世族所奉行的道德品格。
《任诞》:“桓为设酒,不能冷饮,频语左右:令温酒来!桓乃流涕呜咽,王便欲去。桓以手巾掩泪,因谓王曰:犯我家讳,何预卿事!王叹曰:灵宝故自达。”桓温是桓玄的父亲,这里桓玄痛哭是为了维护自己家族的避讳。这种是重视避讳来显示自己家族的高贵,是门阀家族伦理观念重的一个体现。这种世家大族的发展对“孝先于忠”的思想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2.玄学之风的影响
魏晋以来,玄学风气开始形成,追求自然之道。名教在魏晋时期的虚伪、荒谬已逐渐显示,激起玄学士人的反抗。孝作为名教的要求,也被认为应该抛弃,回归自然天性,提出“情”重于“礼”的说法。《任诞》中,阮籍丧母,晋文王进肉酒,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阮籍并不依从时俗礼法所规定的方式去祭奠母亲,从表面上阮籍在母亲葬礼上和喝酒吃肉,与世俗不符。而“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阮籍通过“废顿”、“吐血”的方式来抒发内心的丧母之痛,通过内心对孝的坚守,损毁自己的身体来表达丧母之哀,也是一种至孝的体现。
同时,魏晋孝道“生孝”“死孝”的区别也有体现出在玄学的影响下“情”胜过“礼”。在《德行》中,王戎和和峤同时遭大丧,具以孝称。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武帝谓刘仲雄曰:“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雄曰:“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王戎遭遇丧事而消瘦得皮包骨,而和峤痛苦不已,符合礼教中的孝道,同样是行孝,一个是符合礼教的孝,一个是使哀痛损毁身体而表达出的孝,与阮籍丧母时的吐血相类似,而结果确实王戎的“死孝”比和峤的“生孝”更能获得刘仲雄的欣赏,这也体现出当时的“情”比“礼”更重要,也更能获得士人的认可。
而玄学又讲求回归自然,专注人内心的精神境界,自由地表达内心情感而不受世俗礼教的束缚,而“忠”作为名教的要求之一,自然不为当时的玄学思想所接受,因而在玄学风气的影响下,孝从礼教的束缚下挣脱出来,回归自然,用“情”来抒发孝受到玄学士人的推崇,而忽视逃避政治,这也是“孝先于忠”的一个原因
3.奢侈的社会风气
而当时的社会风气及其奢靡,世家大族乃至皇室都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晋书》中,世家大族的奢靡风气有着如下描述:“财产丰积,室宇宏丽。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庖膳穷水陆之珍。与贵戚王恺、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7]都是即时行乐的思想来支配着人们。当时的政治风气也不甚清明,魏晋士人们在沉迷于享受的同时逃避政治,在政治上无所作为,即是对“忠”思想的不遵守。
参考文献:
[1]汪受宽:《孝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9页。
[2]骆玉明:《世说新语精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根据袁褧嘉趣堂刻本录入,163页。
[3]《试论魏晋南北朝太常执掌及其演变》谢小强 文中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太常一职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太常一职在魏晋南北朝时确是要职,系统也比较稳定,但是可能不是实权部门。《凯里学院学报》第29卷第4期 2011.8
[4]汪受宽:《孝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57页。
[5]骆玉明:《世说新语精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63页。
[6]唐房玄龄:《晋书》卷三,《武帝》。
[7]唐房玄龄:《晋书》卷三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