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铁路部门签署《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
2017-06-27
2017年4月20日,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等七国铁路部门正式签署《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这是中国铁路第一次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铁路签署有关中欧班列开行方面的合作协议,标志着中国与沿线主要国家铁路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既为中欧班列的开行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机制保障,也对进一步密切中国与上述六国的经贸交流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立足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七国铁路部门签署的《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以提高亚欧间铁路货运市场份额、带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经贸合作为目标,合力打造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品牌,努力为中欧班列深化发展提供机制保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动铁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衔接,打造中欧铁路运输大通道,共同组织安全、畅通、快速、便利和有竞争力的中欧铁路运输;二是加强全程运输组织,加快集装箱作业,采用信息技术,提高班列在各自国家境内的旅行速度;三是推动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实现全程信息追踪,建立突发情况通报和处理合作机制,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四是加强中欧班列营销宣传,扩大班列服务地域,开发新的运输物流产品,推进跨境电商货物、国际邮包、冷链运输,促进中欧班列运量持续增长;五是协调沿线国家海关等联检部门,简化班列货物通关手续,优化铁路口岸站作业,压缩通关时间;六是成立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及专家工作组,及时协商解决班列运输过程中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铁路总公司高度重视协议的签署工作,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主导起草了《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铁路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草案),并组织专门工作团队,与相关国家铁路部门逐个对接磋商,积极推动协议的签署。
各国各方对协议签署表示普遍欢迎和支持,德铁、俄铁、哈铁等代表纷纷表示,中方提出签署中欧班列合作协议的倡议也代表了沿线国家铁路的意愿,通过签署协议和建立合作机制,定能带来中欧班列的更好更快发展。
下一步,铁路总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共同做好协议落实工作,推动中欧班列运输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保障中欧班列持续稳定发展,提升铁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
据悉,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项重要务实合作举措,中欧班列自2011年开行以来,已累计开行3,557列,其中2017年一季度开行593列,同比增长175%,回程班列198列,同比增长187%,受到沿线各国的欢迎和支持。目前,中欧班列国内开行城市已达27个,覆盖21个省区市,到達欧洲11个国家的28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