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7-06-26张耀东
张耀东
摘 要 介绍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基本现状,分析校园安全标准的四个维度,提出加强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 中小学;校园安全;校园安全标准
中图分类号:G47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7)05-0001-03
1 引言
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毒跑道”事件,引起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和讨论。事实上,“毒跑道”与“校车安全”“毒校服”等校园安全事件一样,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需要多方协同推进,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从制度周延性的角度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適用性好、可操作性强的校园安全标准的缺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工作刻不容缓。
2 校园安全标准基本现状
校园安全标准的划分 按照具体用途和适用范围划分,校园安全标准大致划分为通用安全标准、学生用品安全标准、交通安全标准、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标准等几大类。
1)通用安全标准。现阶段,安全通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大类。国家标准主要包括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GB 30533—
2014《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等,以及教育行业标准如JY 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其中专门有一章对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提出总体要求)等。其中最新颁布的GB 30533—2014《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具体规定了学校健康安全的管理、计划和设计、教学工作环境、服务、教学区域设备、工具和加工有关健康安全的通用要求。这些通用安全标准主要从校园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总体性、基础性要求,这类标准中的条款可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被使(引)用,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2)学生用品安全标准。学生用品作为学生日常学习中经常用到的用具,与学生健康及安全密切相关。近几年,随着学生用品的种类和功能越来越多,其安全性也迫切需要通过标准进行规范。2007年,全国文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4)制定了我国学生用品中第一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该标准对未成年学生使用的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橡皮泥、橡皮擦、涂改制品、胶粘剂、书写笔、记号笔、绘图用尺、本册、书包、笔袋、手工剪刀、文具盒、卷笔刀等提出了安全通用要求。此外,与学生用品安全有关的标准还包括GB/T 9473—2008《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
GB/T 22767—2008《手动削笔机》、GB/T 24110—2009《进出口笔类产品笔帽和端盖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GB/T 18359—2009《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等。
2013年2月,上海市质量监督局抽查了22批次学生服,结果涉及21所学校的2.6万多套校服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部分校服存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超标的问题,此后各地陆续曝出“毒校服”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综合性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于2015年6月30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中小学生校服中的甲醛含量、pH值、
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干摩擦、耐唾液)等安全指标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此外,该标准还对燃烧性能、附件锐利性、服装绳带和残留金属针提出相关要求。
3)交通安全标准。统计数据显示,在各类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率中,交通事故以19.64%居第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我国有2亿多适乘学生及儿童,他们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近年来各地由于非法改装、违法超载、司机资质等安全隐患,导致校车安全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标准,2012年我国对《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专用校车及座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目前我国校车有关安全标准包括GB 24315—2009《校车标识》、
GB 24406—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4)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标准。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标准主要有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JGJ 39—2002《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GB 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21746—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T 21747—2008《教学实验室设备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1748—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GB 21749—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玻璃仪器及连接部件》、GB 22185—2008《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GB/T 28920—2012《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和保管》等,这些标准分别从建筑设计和产品的角度对各类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
除以上标准之外,还有部分通用安全管理、安全工程、过程安全、安全防护用品及环境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其安全要求(全部或部分)适用于保障学校教学活动安全。
校园安全标准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教学设施设备出现在课堂学习、小组实验和集体活动中,学校安全环境日益复杂,迫切需要安全标准进行有效约束。经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现阶段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主要面临以下问题:标准数量及规模无法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标龄过长、技术要求落后,缺乏统筹和引领。
1)标准数量及规模无法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学实验用的各类设施设备约2500种,而对应的产品标准不足500个,标准整体覆盖率不足20%,其中安全标准整体覆盖率更不到3%,导致校园安全标准呈现碎片化的状态,无法构建完整覆盖各学段和学科、各活动场所和环节的校园安全标准保障体系。
2)标龄过长,技术指标落后。我国《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每5年即需复审,即国标的标龄为5年。目前,受制于经费短缺、标准化人才匮乏等诸多因素,校园安全标准普遍存在标龄过长的现象,往往导致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早已过期,标准中部分条款的技术指标过于陈旧,无法满足现阶段实际需求。
3)缺乏校园安全“元标准”。技术标准是要达到的目标,管理标准是为了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而需要采取的措施和手段。由于目前缺少校园安全“元标准”的统筹引领,各种安全要求分散于各个层级的安全标准之中,且各安全标准普遍存在“内容交叉与重复、条文笼统与粗略、彼此结构松散、实际操作性不强”等缺陷,导致无法实现协调、完善、统一的整体效果。
4)宣传贯彻培训力度不够。对安全标准的使用对象开展相关宣传贯彻和培训,可以扩大标准影响力,增强各方安全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减少安全隐患。笔者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由于宣传贯彻培训力度不够,基层学校普遍对相关校园安全标准知之甚少,导致工作缺乏科学的参考依据和可评估的考核标准,在制定相关安全制度时,或照搬照抄,或凭以往经验,存在经验主义、主观色彩浓、科学性规范性差等问题。
3 校园安全标准的维度分析
标准化作为科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包括教育在内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校园安全标准能够紧扣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脉搏,为政府依法治教提供技术支撑,为学校专业化管理提供有力的抓手。准确把握校园安全标准的丰富内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校园安全标准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笔者认为,校园安全标准具有形式、特征、价值、现实四个维度。
校园安全标准的形式维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启动深化标准化改革、实施标准化战略。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之一就是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其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将对强制性标准的改革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具体而言,就是在标准体系上,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范围之内;在标准管理上,进一步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随后,国务院又专门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再次针对强制性标准改革做出部署。可以看出,在新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中,安全类标准的“形式合法性”更加凸显——安全标准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要内容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具有“安全预警线”的重要意义。具体到学校,安全标准可以作为一种科学理性的制度要素,共同参与构建校园安全治理工作体系,有效提升校园安全治理科学化水平。
校園安全标准的特征维度 现代安全管理的“3E对策”包括技术对策(Engineering)、教育对策(Education)、强制对策(Enforcement),其中“强制对策”是指借助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等必要的强制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1]。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实施,国家即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该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强制贯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通,否则将面临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赋予了校园安全标准特有的法律属性,确保其作为一种有效的强制对策得以强力推行,因此,安全标准具备明显的“刚性特征”。教育领域有了这种强制的、刚性的安全标准,校园安全无疑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校园安全标准的价值维度 习近平同志曾对标准化工作有过重要论述: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教育工作的发展主线和价值导向,“安全”则是新教育质量体系坐标的原点和价值基础,也是促进教育过程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可以说,没有安全保障的教育谈不上是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而离开安全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完善各类校园安全标准,积极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校园安全标准的现实维度 东汉思想家荀悦在《申鉴·杂言》中写道:“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2]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危险源的失控并引发能量意外释放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提倡“预防为主”,即通过特定的机理或手段防止各类危险源失控并触发能量意外释放,从而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学校属于人员密集、设施设备数量众多的特殊场所,它不同于一般的生产场所——在工业生产中,工人上岗前一般都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具备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主观条件。与工人相比,学生好奇心强,认知水平、自我意识发展与行为能力之间还存在一定的不协调,发生意外的主观风险和概率更大,并呈现与年龄高度相关的特征。
面对新形势,笔者认为,校园安全工作应转变观念,变单一管理为综合治理,采用“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的方式,即在坚持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等传统做法的同时,还应紧紧抓住标准化这只“牛鼻子”。具体而言,以确保校园环境处于“本质安全”(“本质安全”理念源自于系统安全理论,该理论认为“安全应当建立在增强硬件可靠性的基础之上,即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操作者即使操纵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和伤害,或者说设施设备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为出发点,将对危险源的控制作为重点,在总结分析已有事故、借鉴其他领域安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准确识别校园内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危险源(包括师生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的缺陷),最终从技术理性的角度对校园安全提出标准化的硬性要求,以解决传统安全管理工作方式过于单调、强调人的有限努力,被动、静态和迟滞等不足。
4 校园安全标准的制定原则
校园安全标准既要遵循“简化、统一、协调、最优化、前瞻性、适用性”等标准化基本原理和工作原则,又要结合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特点,在制定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安全第一 应将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道红线,在校园安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各个环节,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当安全与性能、效益等产生冲突的时候,其他各项工作要让位于安全,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绝对服从,这样才有利于学校的长治久安。
预防为主 海因里希法则[3]表明事前预防比事后处理更有意义。因此,标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强制作用,引导教育部门下沉管理重心,通过对照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系统思维 学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既有规范的主体、规范的对象,也有规范的方法和规范的内容,既要保证规章制度完善、人员状态良好、设施设备可靠、场地合理安全,又要保证防护设施到位、应急措施完备,这些复杂的因素就要求在制定校园安全标准时必须运用系统思维进行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危险源和彼此的互相作用,确保校园各要素在安全的前提下协调一致,整个安全系统运转顺畅。
科学借鉴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非常重视校园安全的標准化管理,有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各地也有不少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4]。
通过等同采用、修改采用、非等效等方式,适当借鉴并充分吸收,进一步丰富校园安全标准的内容,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 加强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
校园安全标准是构建校园安全治理工作体系、推进教育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安全治理工作应秉承“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理念,坚持将安全标准挺在前面,充分用好标准化这把规范高效、权威强制的制度标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据可依、科学规范。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校园安全标准制修订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夯实校园安全制度基础;加强经费保障,着力健全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宣贯培训,强化各方标准意识,努力营造“知标准、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加大标准实施监管力度,增强校园安全标准的刚性约束力,促进形成校园安全标准“制定、发布、实施”的良性工作闭环,防止校园安全标准成为“稻草人”。
参考文献
[1]田水承.安全管理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2]刘青峰.实行安全评估消除事故隐患[J].煤矿安全,1996(1):46-47.
[3]徐红.海因里希法则与有效控制事故[J].广东安全生产,2008(17):42-43.
[4]齐格奇,刘俊华,李忠强.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思考[J].中国标准化,2013(1):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