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全覆盖下的探讨
2017-06-23李研
李研
摘要: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而出。审计工作的“卫士”作用在我国日常治理中的运用逐步得到认可。我国的审计工作由原来的“财政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的模式逐渐向“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转型。本文阐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含义,客观列举了我国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实行现状,分析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的探索。
关键词:审计全覆盖;政府审计;财政审计
一、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现状
(一)财政审计的发展历程
200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首次了提出资金运用要和审计工作同步即“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对于大型工程或者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流向以及其流向的真伪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审计机关均应负有监督责任。在十八次全国性的报告中,“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财政审计全口径”标志着我国对审计工作的进一步重视程度。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而出。在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对公共资金审计作为一个“守护者”在国家的日常事务处理中起到的免疫保护功能给予认可,同时提出“审计监督全覆盖”这样更高的目标。
(二)审计监督工作现状不足
1.审计监督工作的覆盖率较低
从专项资金审计覆盖情况。专项资金审计覆盖面较小。以2016年本溪市专项资金审计覆盖率为例,在市局110个高补贴专项资金和市级预算安排的提取,与农业相关的有58项专项资金,其中24个不参与或开展专项的审计工作,其覆盖率为58%;涉及特殊教育基金或基金的有23项,有近20项未涉及。
从经济责任审计的角度看,审计覆盖范围并不全面,重点部门和单位领导的在任期间监督并没有完全覆盖,内容依然主要是财政审计、财政收入以及资金使用状况的真实性审计以及法律审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区)长的共有财产的配置的合理性,合法性并不涉及;对一些部门,即掌握对公共财产管理权限的下属机构的监督范围并不宽泛。这些都是全面的审计监督应注意的方面。
2.审计工作重复性大
在国家重点转移支付审计监管中,存在着重复审计的现象。地方审计局根据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并在时间间隔很短甚至存在重叠。
地方财政收支审计的也存在重复审计的现象。有时在同一个部门在一年中反复进行审查,同一级的财政预算执行会进行一次审查,上级审计机关财政决算或经济责任会再审查一次,审计署下的体系改革审计调研还会审核一次。由此表明,审计机构在审计计划安排上缺乏统筹部署和具体的针对。
3.审计领域中的盲区的存在
国家审计部门在“十二五”审计规划中还指出,开展副省级市干部的在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寻找摸索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方法新道路,然而这项工作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发展。2016年10月22日审计署仅对4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吉林、河北、陕西等18个省(区)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形成制度。同时,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仅268名接受了审计。
二、分析审计工作开展现状下的原因
(一)审计工作管理模式过于陈旧
政府审计管理流程分为三个阶段: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其中审计计划阶段又包括四步:确立审计计划目标-安排审计工作内容-考虑审计工作重点-规划工作时间。
然而在传统的政府审计工作计划阶段安排的审计工作内容往往是围绕着财政審计这一工作重点来开展。这种“窄口径”式的审计工作,是不利于将审计工作内容做到全面覆盖的。
(二)审计资源短缺
政府审计内容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结束阶段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包括:编制审核计划,确定审核对象,组织审计力量,制定审核工作实施计划。实施阶段包括:发出审计通知书,执行审核计划,提交审核报告,征求接受审核单位的意见。最后结束阶段包括:审核审计报告并定稿,发表审计意见书以及审计决定,并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行政复议进行受理。
想要使监督范围达到全面覆盖的效果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审计任务和工作量的增加。而目前的审计机构普遍反映了较大的任务量,时间的紧迫,以及员工相对短缺,一线工作人员经常超负荷工作。
(三)审核对象的协助和协调能力不高
因为审计工作者和被审计对象之间存在根本立场的差异,以及各自对审计工作存在这不尽相同理解的。审计工作者就需要通过沟通使审计对象对审计工作的目的达成共识。然而一些审计人员的沟通能力却有待提高,在工作开展中并没有让审计对象认识到:审计不是为了查找并评判他人的错误为根本目标,而是为了协助审计对象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自身管理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审计对象在配合审计监督工作开展时,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不足,同时伴随有强烈的抵触心理,拒绝提供必要的信息进行审计。
(四)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审计任务的冗杂繁重已然使得审计工作者经常忙于自身工作,从而使得在干具体工作时才去学习相关的知识,死记硬背,内在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相应理论的高度、理论体系不系统、综合分析能力较弱,等项目结束了,没有回头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并总结审计结果的不足,进一步提高收集宝贵的经验。
三、审计全覆盖的路径探索
(一)明确政府审计的覆盖意识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机关应当形成并丰富能与审计监督全覆盖相配合的体制架构,全面的考虑,合理的规划,以结果为导向,贯彻党与政府对同一实例的责任,统一接受审计监督。要学会运用审计工作监督的职能,通过全面审计实现,找出我国在的关键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以及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维护金融秩序和经济法律,促进廉政建设;反映出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平稳运行;归纳出经济运行的良好实践和经验总结,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促进改革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更新。
(二)提高审计工作沟通协调能力
充分施展审计工作人员的交流能力以及协同能力为目标,我们应做到以下四点:第一,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水平以及经验。第二,积极提高自身在审计工作实施中的沟通和表达能力。第三,必须学会倾听并征询接受审核方的意见。最后,必须全程跟踪审核项目不同阶段。项目审核的实施必须事先把握住被审计的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前期摸底,制定审核计划,确定审核关键目标,到现場审核和后续的处理工作,要注意的顺序,注重方式,积极、迅速、高效和接受审核对象交流,顺利完成监督工作。
(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要当作工作重点推进
首先,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的作用,财政资本在社会资本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其社会资本运作有很大的控制和影响。构建新型财务审计工作模式,推进政府在预算管理、财务资源全面监管全面考核职能的发挥。其次,在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时,要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社会保障、“三农”、审计监督等民生教育专项资金的考核,努力保证确保共有财产的合理安排,加强保卫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对于资金的利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财务审计以预算的执行状况以及专款专用的资金审计为关键点,尤其是对社会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的大型投资的审计,对企业、金融、保险等行业的竞争性项目投资进行绩效审计,以确保金融基金的投资效益。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
计划是审计工作的起源点,有利于实现全面覆盖的监督。审计部门在进行规划时,必须做出全面安排,以防止一些审计盲目行为以及盲区的出现,一些重点审计区应做到年度审计,一些非重点审计领域,以确保五年内起码审计一次。除此以外要避免重复审计工作,在规划中应与实际相联系,把重点审计内容和国家治理结合起来,制定可持续发展计划。“全覆盖”目标的提出也同时不可避免的对审计监督工作造成了相应的压力。我们应在既讲策略、又讲能力的新形势下推动动态审计工作,并以此为基础促进审计工作人员适度轮换,相互充分交流,扩展自身知识面。强有力的推动审计工作,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使得审计监督全覆盖得到有序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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