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在线:掀掉按日计罚“天花板”
2017-06-23
环境 2017年6期
按日计罚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自不必說,但是也同时存在缺陷。4月21日,环保部召开例行发布会,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在回答媒体提问时就表示,按日计罚的适用率较低,最大的原因是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
按照田为勇的说法,对比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五类案件的数据即可发现,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最少,在5类案件中使用率占比不足5%。据了解,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也谈到了“按日计罚”在操作层面所存在的困难。
不仅如此,参与过新环保法修订的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也谈到了按日计罚规定的制度设计缺陷。吕忠梅表示,按日计罚设计的初衷就是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但是,在实际中执行中却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不得不让人深思“是否是法律制度在设计上存在问题”。
既然顶层设计层面有缺陷,是否要改,怎么改?对此,环境保护部用实际行动证明,制度缺陷一定要改。此番“修法”意义重大,尤其是取消复查期限三十日的规定,只有取消,“按日计罚”才能发威。而且考虑到处罚模式的局限性,罚金和企业非法排污的“好处”实际上并不对等,三十日复查更是给了这些违规排放企业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