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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慈善的发展困境及对策分析

2017-06-22杨珂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7年5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困境

杨珂

(黄淮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驻马店 463000)

[摘 要] 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当代慈善事业植入民间社会催生下的平民慈善的兴起,预示着我国正进入一个全民慈善的时代。在转型期,一方面平民慈善作为慈善事业的力量源泉在助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成果卓著;另一方面平民慈善组织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发展空间受限、缺乏法律支持、资金缺乏保障、缺乏社会认同等方面的困境,本文将深入分析我国平民慈善的发展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平民慈善;困境;原因分析;对策建议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111

[中图分类号] D6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205- 02

1 平民慈善概念的界定

“平民慈善不开发, 中国的慈善如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民间是最大的慈善市场,民众是最大的慈善力量。如果能够合理有效地发掘平民慈善的力量,将会极大地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1998年中华慈善总会在全国开展大规模抗洪赈灾活动可以看作是当代慈善事业植入民间社会的标志。2008年汶川地震慈善赈灾的全民性参与持续推动着慈善在民间社会的成长,平民慈善成為社会的热门议题,这一术语开始进入政府、媒体、社会大众、学术界等话语构建之中。“平民慈善”通俗地说,就是老百姓的慈善,是近些年随着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出现的对民间慈善的统称。它在含义上,等同于社会上所流传的说法“草根慈善”。在组织形式上区别于政府主导的慈善事业,它是一种独立的、自发的、完全来自民间同时又接受政府法律社会监督的规范的组织形式。

从实践角度考察,平民慈善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与特点:一是平民慈善的捐赠主体是平民阶层,这里的平民阶层是指与社会财富权力精英相对而言的,即我们常说的草根阶层、平民百姓;二是平民慈善的捐赠客体既可以是物质金钱,也可以体现为志愿、劳务、时间等形式;三是平民慈善的运营应当是集管理、控制、监督等过程于一体的一整套规范的运作机制;四是平民慈善在表现形式上有着参与的广泛性、民间性的突出特点。实质上,平民慈善是一种根源于民间、关爱大众的爱心行为。譬如“慈善一日捐”“壹基金”等社会募捐活动,“心连心救助工程”“微尘关爱生命”“嫣然基金”“春蕾计划”“爱心助学”等社会慈善救助活动,“腾讯公益”、“轻松筹”等互联网慈善募捐平台就真实地体现了平民慈善的实践方式与价值追求。

2 我国平民慈善事业的发展困境

2.1 缺乏法律支持

现行民间组织法规以是否登记为主要标准来划分民间组织的“合法”与“非法”,实际上剥夺了大多数未经登记的民间组织生存的法律资格。但这只能说明这些民间组织的存在不具有合法性,却不能表明它们一定不具有正当性。大量平民慈善组织具备正当性、正义性,但因其不具备合法性条件,缺乏合法的身份,一方面,不为政府承认,难以获得政府的相关支持;另一方面,面临执法部门的取缔,大量的慈善资源将处于潜伏、埋没的境地,平民慈善事业的社会效用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发挥。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慈善组织法》,对平民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平民慈善事业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管机制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如募捐善款、救助项目开发等)等方面都缺乏系统完善的法规政策规范。慈善事业发展中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仍然无法可依。其次,即便是已经颁布的慈善法律、法规政策,不但立法层次比较低,而且因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法规政策的严重滞后已经构成了制约中国平民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

2.2 慈善政策缺位

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平民慈善力量作为慈善事业的主体部分,更是对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职能的一种强有力的补充。但因其“非法性”,得不到政府的相关政策以及社会资源的支持,平民慈善组织处境尴尬,发展空间受限。恰当的社会政策诸如法律法规、指导原则以及规范措施,能够积极地引导、激励和促进平民慈善组织的发展,而受到鼓励的平民慈善组织则部分地辅助了我国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事业。

在我国,慈善公益组织通常被称为“社团”。社团是区别于政府机构、不直接接受政府的领导、由具有相同爱好、专业和信仰的人所组成的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在财务上不依靠政府的支持。我国有着严格的慈善公益组织登记制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必须取得法人资格,而申请成立的程序繁杂、成本高,将80%以上的平民慈善组织排斥在合法门外。对其运营,政府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事放任,有事则问责取缔。

2.3 运作资金缺乏保障

稳定的经费来源是慈善公益组织有效运行的保障,在大多数国家,慈善公益组织主要的经费来源于政府。对慈善公益组织给予的支持源自于政府与慈善公益组织的对话或协作的关系,体现在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减免税)两方面。因为众多的平民慈善组织,不具备合法性的条件,无法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而在税收制度上,一方面,捐赠企业和个人在对一些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所指定的慈善组织捐款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在税前的全额扣除,大大提高了一些企业及个人对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只是向国内有限的几家慈善公益机构捐赠才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所以这种税收制度也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障碍。国际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重要手段是税收政策,如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捐赠的减免税等综合作用,调动社会慈善资源。同时,在基金运营、博彩等其他途径上给予支持。

2.4 慈善文化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认同

现代慈善事业捐赠格局的重要特征是:个人或家庭的捐赠为主、私人馈赠或各种基金会组织的捐赠为辅、企业团体的捐赠为补充。一个健康成熟的慈善捐助体系,应当是平民慈善成为其主体部分,同时,常态化的日常捐赠应内化为公民的自觉行为。然而,我国的平民慈善事业距离这一步还尚需时日。目前,我国慈善组织或机构所募集的善款绝大部分是来自企业和富人的大额捐赠,只有一小部分来自于个人或家庭的捐赠,馈赠几乎没有。可见,我国平民慈善事业还处在待于开发的状态,由政府主导的慈善行为仍然在我国慈善事业中占据核心地位。

并且我国存在慈善公益意识差的现象。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认识误区:一是认为慈善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事情, 与自己无关。二是把慈善当作作富人的专利, 而看不到自己的责任。这些认识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慈善文化的形成,进而阻碍了捐赠事业的发展。另外,中国社会很大程度上保留着将财富留给子孙后代的传统观念, 也制约着一部分民众的慈善捐赠热情。

3 平民慈善的破困之路

3.1 完善慈善立法,加强政策支持

针对我国目前慈善立法滞后、立法层次低的问题,我们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既合乎法律性(宪法)又合乎正当性的《慈善组织法》。首先,该法要符合我国宪法中对公民结社自由权的规定,并且该法要充分考虑大多数公民对于慈善的理解与需求,走出合法律性与合正义性的困境。其次,该法必须要具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如加强对平民慈善组织接受捐助物资、捐助项目运作、捐助資金使用及监管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规定。再次,该法要明确平民慈善组织的责任主体,撇清其与政府的模糊关系。平民慈善组织的活动要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政府只负责监管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3.2 推进管理制度变革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民间组织管理实行的是“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控制型制度。该制度过于机械,缺乏灵活性与生命力,不能适应已经变化发展了的社会现实需求。因此,我们有必要推进慈善管理制度的变革。首先,废除“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其次,改革现行的民间组织的登记制度,根据我国人口基数大、民间组织数量多的特点,我们可以采取自愿登记的原则,同时规定登记过的慈善组织享有税收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只要求某些特定类型和达到特定规模的组织必须登记,或者将两者结合。再次,还应该建立完善平民慈善组织的社会监督和自律机制,从政府监控的一元化监督管理转向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民间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多元化监控格局。最终,形成政府媒体大众三方协调监督的格局, 促使平民慈善事业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行。

3.3 畅通平民慈善组织融资渠道

一是政府政策资金支持。政府部门一方面要注意避免采用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方式,可运用一定的慈善动员策略和技巧,建立紧密的层级慈善机构与组织网络,为平民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搭建便利平台。另一方面,调整税收政策,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激励平民慈善事业发展。

二是慈善公关。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已进入转型时期。公益事业的转型,意味着普通民众开始从台下被动的观众,主动地参与到慈善公益事业中。这预示着中国的慈善事业将要进入大发展的阶段,一个全民慈善和全民公益的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整个世界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慈善公关就是依托网络媒体这个平台,借助公关这个行业队伍,帮助公众有效沟通,组织专业、透明的慈善活动,最大限度地募集善款,发挥平民慈善组织的社会效用。

3.4 增强平民慈善的社会认同

第一,我们要树立现代慈善理念。在现代慈善理念下慈善行为被内化为公民个人的义务,这种内化是一种柔性自愿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强制性的过程,从德行到义务, 再由义务到人的本能, 使慈善成为公民的一种日常行为。以平常心做慈善, 使慈善成自然。其次,媒体引领舆论风向。媒体应当代表社会的正义之声,积极传播慈善思想,传播真善美,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慈善氛围。让慈善渐渐变成一种普遍行为时, 慈善行为就会变为一种时尚,公众由要我慈善, 成为我要慈善, 从而在整个社会中营造出一种人人关注慈善事业、人人安居乐业的和谐氛围。最后要发挥民间信仰的作用。民间信仰能在推进平民慈善事业及普及慈善理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且能促使慈善制度有效运作。我们应当处理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民间信仰的关系,并重视慈善相关制度安排和民间信仰的融合,及现代慈善理念与民间信仰的整合。

主要参考文献

[1]陈为智. 平民慈善发展困境的社会学解析[J]. 社会福利:理论版,2012(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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