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遗产升值,我可以向弟弟要“差价”吗?
2017-06-22
【来信】
编辑同志:
30多年前,我和已婚的弟弟与父亲共同居住在一套使用面积80平方米的房子里。后来,单位分给父亲一套使用面积21平方米的职务补差房,父亲将这套房子赠予我,我一直居住到现在。父亲去世时,大房子按照父亲的遗嘱留给了日常尽赡养义务更多的弟弟。前年,这套大房子由于先拆迁、再回迁,市值高达80万元。由于当年父亲对财产分配不均,导致我们兄弟俩所得的房产价值悬殊。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向弟弟要回两个房子之间的“差价”?
吳 辰
【答疑】
针对吴先生的咨询,本栏编辑通过查询相关法律,解答如下:
可以肯定地说,吴先生想要“房差”的想法不能实现。
首先,吴先生的父亲生前已将使用面积21平方米的房产交由吴先生居住,80平方米的房产由自己与小儿子共同居住,实际是对属于自己所有财产权利的依法处分,并受法律保护。老人去世后,上述房产均属于老人的遗产,在父亲没有对遗嘱进行另行分配的情况下,兄弟二人按照父亲生前的安排办理了房产过户更名,即可以证明兄弟二人对上述遗产进行了无异议分配。
其次,老人选择与吴先生的弟弟共同居住,吴先生的弟弟在赡养老人的日常生活中必然付出得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弟弟分得更大的房子是合法、合理的。
再次,吴先生的弟弟所分得的房产在随后的拆迁改造过程中升值,这是在进行遗产分配之时无法预见的。遗产分配完毕后,该房产所有权已经属于其弟弟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因此,该财产的市价升值属于弟弟的私人财产,并受法律保护。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吴先生不能向弟弟索要房屋“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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