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军衔
2017-06-22寸丽香
寸丽香
軍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有国家性质的武装集团最高统帅部根据军人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或对军队有重大贡献者的衔称。
在中国,军衔及具有军衔性质的军队品级制度具有相当古老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曾出现元帅、将军、校尉等表示军人职务品衔的称号,这比西欧国家早了十几个世纪。但中国古代武官阶品体制,与当代西欧军衔体制形式不同,各自独立,两者没有承袭关系。1894年,清朝政府决定依照西欧国家军队编练新军。到1904年建立了新军的阶位、品级。中华民国时期的军衔则借鉴西方列强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衔几乎套用苏联军队模式。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军队都实行军衔制,且大多采用西欧式军衔体制。
起源与发展
古代军衔起源于古代军队中,世界各国不尽相同,现以中国古代军队品级或衔职发展史为例,简要梳理古代军衔发展史。
中国古代的军衔历史悠久,可梳理出如下清晰脉络:
元帅,唐代设有元帅、副元帅等战时最高统帅,宋有兵马大元帅,元有都元帅、元帅。
将军,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将军,战国时始为武官名,汉代将军名号颇多,魏晋南北朝更繁,隋唐以后历代皆设有将军官名。
校,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统带一校之官称校尉。汉武帝初置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种。
校尉,为专掌特种军队的将领,其地位略次于将军,后通称将佐为八校。晋武帝时设有军校,为任辅助之职的军官。清代有步军校、护军校等官职。
尉,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皆设尉,秦汉时太尉、大尉、中尉地位颇高,以后带尉字的官员地位逐渐下降。唐代折冲府以300人为团,团设校尉。明清时的卫士和八九品阶官称校尉,清代七品官中有正尉、副尉。
士,夏商周三代,天子、诸侯皆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官,是卿大夫以下的低级官职,秦以后间有袭用古制而以上、中、下士为官职者。
现代意义上的军衔产生于15—16世纪资本主义萌芽和职业军队建立的时期,军衔一词最早出现于1578年的法文当中,意为“等级的台阶,不同头衔的阶梯或职衔的等级”。
15—16世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与国王合作: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国王通过税收所得雇佣国外的军人。雇佣军成为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子弟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雇佣军的组织以连为基本单位,几个连组成一个团。连的指挥官称作上尉,副手称中尉;团由称作上校的军官指挥,助手称为军士长,后来改称少校。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等价交换、平等权利等资本主义的社会原则反映到了军事领域,刺激着军队改变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
新晋级的非贵族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身份,其荣誉、地位和待遇得不到保障。于是,这些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这样,终于导致了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用“连长”“团长”来命名。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战争规模的扩大,指挥机构中总参谋部的出现,军、师、旅、团、营等建制的形成,使得与其规模相对应的元帅、将、校、尉等军衔等级应运而生。军衔制打破了按出身门第封官晋爵的世袭旧军制,而以战功评价报酬和地位,因此广泛吸引了自由农民、平民等各阶层的人士,成功地替代了原有的军制。
到17—18世纪,军衔制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军队所采用。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
现代意义上的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永久军衔又分军官军衔与士兵军衔两大类。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区分为不同的类别。
兵可以分为列兵(二等兵)、上等兵(一等兵)等几级。在中国,21世纪初开始,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这既是兵的属性划分,也是士兵军衔名称。
士官一般由拥有专业技术者担任或从资深士兵中选出,各国把士官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军士长(或称士官长)等。
尉官是初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后随军衔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转为区分初级军官军衔等级的称号。世界上实行军衔制的国家都设有尉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为上尉、中尉、少尉,有的国家还有准尉和大尉。
校官是中级军官军衔的统称,世界各地的军衔等级中均设有校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上校,中校,少校,有的国家还有大校。
将官又称为将军,是高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始于16世纪的法国军队。后来,将官军衔逐渐被大多数国家采用。一般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元帅是许多国家的最高军衔。有的国家或历史上曾再设大元帅或副元帅。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对应关系,通常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
中國近代军队的品级制度
西欧式军衔于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传入中国,清政府规定清军的军衔设六等十八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六等十六级;国民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一度设为六等十八级。
清末,清政府曾引进西洋的军事制度以挽救危机局面。1905年12月,清廷颁布了《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但是,这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旧军队的封建属性,当时也并未出现“军衔”一词,清末出现过“官阶”“品目”“品级”“等级”“等差”等称呼。中华民国时使用过“官佐士兵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官佐及士兵等级”等称呼。在国民革命军时期也使用阶级、军阶等称呼。
甲午战争期间,中国北洋水师采用从提督、总兵到千总、把总的绿营官制,日本海军把这种官制视为军衔,与中将、少将到少尉、准尉画等号。晚清新建陆军全盘引入西式军衔体系,称呼却颇为古典:上等官称“都统”,中等官称“参领”,初等官称“军校”,等内用“正、副、协”划级,在相当于上将的“正都统”之上,还有“大将军”和“将军”。例如,《天演论》译者严复时任海军部一等参谋官,被授予海军协都统军衔,相当于海军少将。
辛亥革命时,孙中山为民军拟定的军衔体系:有“将军”“都尉”“军校”分等,“大”“左”“右”等划分职级。“大将军”从清朝第一等变成第三等,之上另设“大元帅”“副元帅”两级。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期间,于1912年1月15日,颁授武昌民军总司令黄兴和海军总司令黄钟瑛分别被任命为“陆军大将军”和“海军大将军”。
北洋时期军衔有两大特点:第一是加衔。中将资历足够,但尚未满足全部条件,便可“加上将衔”,仿清代“总兵加提督衔”,少尉也可获中尉加衔。如安徽都督柏文蔚曾获“陆军左将军加大将军衔”。第二是各地自行授衔。如朱德曾在滇军任职,所留笔墨署“勋五位三等文虎章陆军中将”,应属云南地方自行任命。
民国军衔名称以袁世凯政府的简洁方案——“将”“校”“尉”加“上”“中”“少”三等九级制为基准。1926年,西北军领袖冯玉祥接受苏联援助,在五原誓师参加国民革命,同时创立了一套三等十二级的军衔体系。冯玉祥军队径直以数字命名,最高军衔为一等一级,只冯玉祥一人。以下依次类推,一等二级授予方面军总指挥,三级、四级分别授予军长、师长和旅长,二等一级授予团长,相当于在三等九级制上各增加了一级,类似于大将、大校、大尉。历史学家简又文曾任冯玉祥的野战政治部主任,被授予一等三级军衔,相当于中将。
后来,南京国民政府在编遣军队时,建立新军衔制度,从年资、功绩、现职等方面综合评定。从1934年6月15日起,陆续颁布《陆(海、空)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陆(海、空)军军官佐任职暂行条例》等一系列规章,佐以官组、资序、人事评判等,从1935年开始为全军军官授衔。按照当时的话语体系,军衔称为“官阶”(亦称“官位”),军衔符号则因其位置被称为“领章”;第一次被授予军官军衔的军人,称为初任官;1935年任官制度实行前已经是军官并被任官者,称为叙任官;军官每晋一级官阶,则称为晋任官。
中华民国初期,新制度对官阶控制严格,将官分陆、海、空三军,陆军校尉分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等兵种,海军、空军军官起初不分兵种,后改制重新划分兵种,如海军设航海、轮机、电信,空军设飞行、航机、气象,等等。每位正式军官都赋予官号,如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官号是3、陆军中将杜聿明官号是368、陆军少将张灵甫官号是1385,用以明确总额。控制上将官阶并限定员额:一级上将限额8人(后增设1人),二级上将限额20人(后增设2人),除非出现空缺,否则不予晋任。至于最高级的特级上将,自始至终仅授蒋介石本人。
1945年9月2日,盟军中国战区接受日军投降仪式在南京举行,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一级上将、海军总司令陈绍宽一级上将、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二级上将、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参谋长萧毅肃中将和空军第一路军司令张廷孟上校作为代表受降,可谓陆海空三军俱全。
国民政府曾于1934年颁布一套特殊的军衔规则,称为《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专门授予蒙古、新疆、西藏的地方武装官长。边疆武职同样是三等九级制,但以“统”“领”“尉”搭配“都”“副”“协”,颇有晚清新军军衔的遗韵。1936年,国民政府又颁布《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明确蒙古各盟的盟长、副盟长、保安长官,各旗札萨克、总管,以及西藏军队的马基,能获都统、副统、协统等相当于将军的边疆武职。但截至1949年,只有锡林郭勒盟盟长索诺木拉布坦获得相当于上将的“都统”官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在汉语里,“军衔”一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人民军队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一次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均未实行。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重新提上日程。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在北京怀仁堂隆重举行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授予勋章典礼,毛泽东主席颁发命令状,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元帅分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授衔时,根据毛泽东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军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军衔称谓问题。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状,授予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大将军衔。名闻中外的“十大元帅”与“十大大将”由此确立。
同时,授予萧克等55人上将军衔,授予徐立清等175人中将军衔,授予解方等801人少将军衔。1956年、1958年分别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将军衔。至1965年,共授予将官以上军衔1614人。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根据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议,实行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同时立法。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现行军衔制不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以上將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三等十一级,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2010年7月,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将中国军队的士官分期服现役制度更改为分级服现役制度。同时,士官军衔制度也有更改,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别是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二等五级。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中央军委于1988年至2007年共13次举行仪式,授予高级军官警官上将军衔警衔。
1994年5月12日,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十级,即取消原条例中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自1955年我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和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至2015年12月,已有209位高级军官和警官获上将军衔和警衔。其中,洪学智将军是唯一一位分别在1955年和1988年都授予上将军衔的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