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初报
2017-06-22潘姝慧
潘姝慧
(大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33)
大连地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初报
潘姝慧
(大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33)
通过2年多的实地调查,掌握了大连全市古树的种类、分布及实际生长状况。目前调查到全市单株古树名木434株,古树群56个,共涉及约29科89个种及变种。古树保护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制度缺失、技术薄弱、经费不足、档案不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大连
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1]。古树名木是林业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中不可复制的璀璨明珠,它们在自然界中经过长期严酷磨炼、生存竞争而存世,俨然是时代更替、社会历史演变过程的“见证人”。因此,从科学研究、历史传承、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等多角度看,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和研究,都蕴含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对当代和后世都具有重要意义。
有鉴于此,2014-2016年,大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与大连市规划设计院联合开展了针对大连地区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工作,该项目也被列为2014年度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过2年多的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现将调查的初步结果整理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调查内容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颁布《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国家一级古树树龄500 a以上,国家二级古树300~499 a,国家三级古树100~299 a。国家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大连市已有古树档案中,则以70 a为界,将70 a以上的树木定为古树。
本次调查,依据《规定》内容,并参考大连现有古树名木管理档案,确定调查对象包括3部分:已登记在册古树、虽未在册但树龄已达到或超过百年的古树、部分有重要价值的名木。并对所调查树木按树龄划分级别:500 a以上的古树定为一级古树;300~499 a的古树定为二级古树;100~299 a的古树定为三级古树;不足百年的古树划定为“准三级”。名木不受树龄的限制。
调查地域涵盖大连市辖区内的所有区市县。
1.2 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得到各区城建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通过查找档案、电话咨询、登门拜访等形式探寻古树,并对每株树进行现地每木调查。调查因子包括树木地理位置、树种、树高、胸径、树龄、冠幅、生长势、立地条件、权属、管护单位、人文轶事、保护现状及建议等,同时进行拍照存档。
树龄的判断,主要通过查找档案文献、寻访当地村民、参考纬度气候地区大体相当的北京、山东等地的做法——依据胸径值作出推断,记录“真实树龄”、“传说树龄”或“推断树龄”。
2 调查结果
2.1 树种与树龄
目前已调查统计到全市单株古树名木434株,古树群56个,共涉及29科88种及变种,详见表1。全市单株古树中一级古树10株,二级古树36株,三级古树265株。此外,有些树种在东北地区较为少见,如光明所的广玉兰,旅顺蛇博物馆的粗糠,分布在金州、庄河等地的三桠钓樟等,其生长状况良好,加上树龄较大,因此将其作为名木予以记录。
表1 大连市古树名木科属统计
续表1 大连市古树名木科属统计
孤立古树中以银杏最多,达97株;其次为国槐和小叶朴,均为30株。这3个树种的古树数量占全部单株古树的36%。古树群的树种有29个,数量总计上千株。从分布区域看,孤立木多集中在北三市、金州区、旅顺口区;古树群主要分布在旅顺口区,另外金州、庄河地区的古树群数量也较多。具体信息详见表2。
大连最古老的两株银杏树据推测树龄有上千年,分别位于大连营城子镇永兴寺和普兰店金鸡村,两株古树均为雄株,树高超过20 m,胸径超过1.5 m,蔚为壮观,在东北地区首屈一指。
2.2 生境特点
对目前调查的490处古树名木(含古树群)进行区域的重新划分,打破现有的地域界限,按照城市、农村以及庙宇景区3个类别进行汇总后了解到:处于城市中,由城建部门负责管理的古树有194处,它们主要分布在公园、厂区、学校及居民区内。而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的古树总计有296处,其中生长在庙宇、景区、古迹及保护区古树为62处,处于城市周边及农村的古树有234处,这部分古树中除少部分位于学校、单位,以及山坡地带,其他大多分布在住宅院落周边,归个人或集体所有。
表2 各区市县古树分级情况 株
2.3 保护现状
据统计,大连地区绝大多数古树的健康状况良好,古树保护情况总体较好。
2.3.1 主管部门对保护工作较为重视,绝大多数古树已登记在册
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连市内园林部门即已着手开展对市区内古树的统计挂牌登记工作,之后,旅顺口区、普兰店市、金州区和庄河市也相继开展了辖区内的古树调查和建册。普兰店市在2009年专门制定了地区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绿化委员会编著了《金州古树名木》,其他区市县也在相继完善古树档案。所有在籍古树得到相关部门的妥善管护。
2.3.2 未登记入册的多数古树受到当地市民、村民自发的维护
古树调查课题得到了市级媒体的关注和宣传,通过对各地古树的连续报道,吸引到不少热心市民的积极参与,他们向课题组提供了很多之前未被登记的古树信息。通过沟通交流,能够感受到市民对家乡古树浓浓的感情,这主要是源于群众对先人的缅怀、对老树的崇拜、对生命的尊敬,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在调查中,人们自觉爱护、保护古树的行为也随处可见。
2.3.3 危害古树的情况确有存在
一些地方因古树保护未引起重视,致使少部分古树的生存状况堪忧:在树木周围随意堆放杂物、柴垛、垃圾,影响树木生长,更是存在火灾隐患;自家院落铺装水泥地面,导致院中古树生长的立地条件被破坏,树势衰弱甚至死亡;因城市建设,有些树木被迁移,有些被遗弃;此外,买卖、破坏古树的极个别事件也有发生。
3 大连地区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问题
古树名木的保护总体乐观,但由于此项工作没有纳入规范化统一管理,尚存在一些需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有:缺少立法支持,对古树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缺失,导致一些古树面临人为因素的危害;缺乏专业、系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科研力量薄弱;用于古树保护的专项扶持资金不足,对古树的保护只停留在维护层面,深入的保护工作难以推进;古树名木资源的家底尚未摸清,没有建立完整的资源档案等。
4 保护建议
4.1 出台专项的法律法规
提升古树名木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2]。界定古树标准、明确管护主体、严肃法律责任制度,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使古树不因城市建设而受到破坏、不被作为商品而自由买卖。大连市现行古树保护规章制度主要有建设部2000年9月下发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普兰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属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条例,往往很难起到足够的威慑和保护作用。4.2制定完善的古树管护制度
具体包括制定古树名木管理养护的技术标准,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对古树进行日常维护和防病救治;建立专业的管护队伍,对专业或兼职管护人员做必要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古树数据资料档案,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和远程监测系统,便于长期、动态监测。
4.3 确保古树养护管理的专项资金投入
专项资金投入包括两个方面:拨付给林业及园林部门,用于古树的病虫防治、复壮防腐等专门支出;对古树所有者或责任单位给予补助。古树虽然由园林和林业部门保护管理,但日常维护还是要依靠古树的所在单位、社区、村集体或个人。如果能够定期对每株古树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偿,同时对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简单的养护培训,并落实责任,这对古树的养护定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也会调动管护者的积极性。
4.4 加大古树保护宣传力度
在古树调查过程中,我们感到古树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通过社区、街道、学校、村委会等各种渠道,在全市范围内科学普及古树价值、古树保护办法和古树保护的意义,进一步提升全体市民对古树保护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做好普法宣传,杜绝损害、买卖古树的行为,提高全社会保护古树的法律意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建城[2000]192号[EB/OL].http://www.mohurd.gov.cn/fjms/ fjmszcfb/200611/t20061101_157014.htm l 2000-09-01.
[2]刘鹏.我国古树名木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
(责任编辑:董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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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1-1714(2017)02-0044-04
2016-12-01
2014年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2014D12ZC136)。
潘姝慧(1978-),女,工程师,主要从事园林绿化树种繁育方面研究。E-mail:830951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