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6-20王建国
王建国
摘要 本文以板橋林场为例,提出了林场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板桥国有林场;概况;问题;发展对策;河南泌阳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9-0172-01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平衡的基础,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由于体制、资金、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期为具有同类问题的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参考。
1 板桥林场概况
国有板桥林场始建于1956年,属正科级国有林业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00余人,中级以上工程师20人,技师40人,共辖6个林区,林地总面积1.28万hm2,森林总蓄积量50万m3。板桥林场位于驻马店市西部、泌阳县东北部,界于北纬32°50′~33°10′、东经113°15′~113°45′之间,东临确山、遂平2县,北靠舞钢市,西接方城县,横跨驻马店市驿城区泌阳县12个乡镇。境内地处伏牛山与大别山交汇地带,属典型的浅山丘陵区,地貌多姿,自然资源丰富,场部设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
2 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不畅
板桥林场现在为驻马店市林业局管理业务,驻马店市财政供给经费,泌阳县代管人事的正科级差供事业单位,县政府只是对林场人事按事业单位管理,但不享受事业单位的政策待遇,林场的生产、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不列编制、不给经费,工资和事业费没有保障,只能自支解决,单位既承担生产经营任务,又要承担资源管护任务,如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等任务[1]。事业属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政策未得到落实。同时,林场场部位于驿城区板桥镇,综合治理、信访、纪检监察、计生、低保等各项工作采用属地化管理,重复检查工作及安排部署,形成了“三管”单位,协调各项工作关系难度较大,办公成本增高,所有工资及办公支出都要靠其他收入维持。由于林场建自20世纪50年代,退休职工较多,加上林场收入少,社保费用无法落实。因此,退休人员的工资仍由林场负担,发展滞后,恶性循环。
2.2 林权纠纷多
板桥林场面积虽然逾10万hm2,但林地分散,与周边农田边界相交多,且林地来源复杂,历史跨度时间长,林权纠纷层出不穷。林权纠纷的出现,需要多部门协调处理,所经时间长,且效果不佳。有时一处纠纷官司可历时10多年甚至是20多年,严重阻碍林场经济建设的发展。
2.3 发展资金不足
由于林场资金不足,所以对森林资源管理缺乏有力的支持。大部分林区到管护处没有大路,只能步行或骑摩托车,林区距管护处距离较远,在管护处附近没有护林房,一旦发生火灾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人员很难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无法及时制止[2]。
2.4 技术力量薄弱
林场虽然工程师较多,但是林业科技、文化程度仍处于基础阶段。对管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没有进行过正规的、大规模、全覆盖的森林资源普查,对国家进行一、二类资源清查也仅停留在基础数据上。未请过专家对森林内的野生动植物及矿藏进行考查,不知道其所属的保护等级,对本辖区内的珍稀动植物不了解,不能有效开展有针对性的保护工作。
2.5 工作程序繁杂,职工福利难以保障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财政扶持资金力度也越来越大,如公益林项目、中幼龄林抚育项目、造林项目、大径材培育项目等都不同程度地向林场倾斜。林场通过项目建设,可让职工得到更多实惠,比如让职工直接参加劳动,劳务费用来补充发放工资。但在财政拨款的过程中,由于国家有严格的财政制定,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必须先有报批、后施工,施工必须进行招标,招标者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证。如果不遵循这些规矩办事,财政部门将不予拨付项目款。上级批复到林场的项目,需要多方协调,财政拨款一拖再拖,有时几年都拨不下来[3]。
板桥林场建场早,20世纪90年代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较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业务能力较低。对于这一问题林场领导虽然早已明确,但是由于林场护林人员一人一个管护区,没有空余时间,加上林场资金不足,无法对职工进行专业培训,这对林场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3 国有林场改革对策
3.1 抓好改革机遇,理顺管理体制
将国有林场人事、财政权归为一处,在岗、在职人员事业全供,政企分开、管护分开将对林场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2 补发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险金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实施扶持政策。要将编制内人员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缴费问题。
3.3 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把国有林场改革与解决职工就业和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有机结合起来。以棚户区改造工程为契机,支持国有林场危房改造,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彻底改善职工的生活居住条件[4]。
3.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有林场稳定
为保证国有林场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考虑利用定编不定岗、富余人员逐步消化的方式,最终过渡到定编定岗。国有林场本身可以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开展多种经营,取得可观的经济收入,既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使职工获得应有收益,更好地促进了国有林场和谐发展。
3.5 实行科技兴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以岗位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积极引导林场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逐步使国有林场生产和经营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 参考文献
[1] 柴忠金,罗明忠,陈颖.贵州国有林场调查报告[J].贵州社会科学,2000(6):19-23.
[2] 汪万森,卓卫华,冯松.关于国有林场发展的新思考[J].河南林业,2001(2):20.
[3] 赵华.安徽省国有林场的困惑与发展对策[J].林业经济,2002(7):59-60.
[4] 孔明.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有林场工作[J].林业经济,2003(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