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保障作用
2017-06-19徐少鹏
徐少鹏
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上。他强调,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他深刻指出,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当前,国企国资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尤为重要而紧迫。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社会变革对国有企业的影响加深,给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逐步认识到,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充分了解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义
(一)认识上的缺位决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大多数党员干部、员工对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员工受社会上所谓“淡化论”、“退出论”等错误看法的消极影响,对公司制企业党组织是否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认识上还存有不少偏差,造成了党建工作中出现诸多的不平衡。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弱化。有人认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实际上是削弱了党的领导。认为党组织管好党员就行了,用不着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因此,一些企业党组织缺乏适应新体制的要求,缺乏依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识,对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理解认识不深刻、工作不到位。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出现诸如削弱党建工作、自我放松党建工作、党政关系不协调等问题。
二是淡化。有人认为,企业党组织只谈监督、保证就够了,从而忽略了党组织的其他职能的发挥。所以,导致出现没有解决好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和经济工作的结合方式,存在基层党建工作游离于企业发展,局限于党务系统的小循环。
三是虚化。有人认为,企业中心工作就是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组织建设可有可无,就算有也是玩文字游戏,业务空洞,对企业经济发展毫无作用可言。
四是边缘化。有人认为,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策,党组织的工作不会有实际作用。此外,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由于在配备班子时总是把精兵强将首先放在企业董事会、经理层,所以党务干部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决策能力相对较弱,使得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也有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因担心“越位”,造成参与“不到位”。新的社会新形态逐渐固化以来,企业职工一些新的政治诉求和社会需要,一些企业党组织则很难予以满足,导致职工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产生了疏离感,甚至导致了一些基层党组织被“边缘化”现象的出现。
(二)从历史到当前,从责任到法治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是历史定位。建国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随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规律的认识深化而不断加强的。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一直是党的一元化领导。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对国企党建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党总结经验教训,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加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于此同时,近年来相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了党的建设,充实和完善了国企党建工作内涵。通过以上历史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看清国企党建工作的走势,增强责任感和工作信心。
二是当前定位。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首先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承担着维护国民经济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加强党的建设,体现党的意志,掌控在党的手中。其次是由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先进性要求决定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党政干部一样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要执好政,不仅是国家机关的事,也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义务。
三是責任定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是中央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准确定位,也是必须遵循的原则。首先要保证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企业内得到贯彻实施,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权。其次,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四好”领导班子和“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基础保障。第三,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好保证监督作用,保证企业的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符合民主决策的程序,符合广大员工的利益。第四,要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动广大员工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这就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任务。
四是法律定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政治責任,是执政党的政治意志在企业中的体现。新修订的《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一规定体现了宪法的精神,为公司制企业中党组织的设立、党组织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把握方法,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能够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一)主动参与决策。只有旗帜鲜明地站在党性立场上,积极主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才能有效地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以贯彻。一是把握好参与的程度。首先党组织参与不等于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参与。事关企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真正体现党组织的集体意志。尤其在决策那些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和发展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对社会、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问题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原则问题时,要成为决定性力量。二是把握好参与的方式。中组发〔2016〕2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提出完善“双向进人、交叉任职”领导体制,适当增加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这样就能够在组织形式上通过“身份参与”把党组织的意志带进和融入企业的重大决策之中。三是把握好参与的内容。从工作的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企业中层干部的任免和企业人才战略的实施措施;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布局的调整;企业重大项目的确立,大额资金的使用;企业用工政策、工资分配方案、职工福利方案的确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推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等。
(二)坚持管好干部。企业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关键是要明确管理的方式方法和重点。一是管理程序变化了,但党组织管干部政策不变,保证党的干部路线在企业中的贯彻落实;二是管理权限变了,但党组织把好任用关不变,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多种机制选拔推荐干部;三是职能变化了,但集体讨论的方式以及对干部的监督、考核不变,要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配强党组织书记和企业管理经营者结合起来,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不断优化企业干部队伍的结构和素质,真正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企业人才价值不断在优化中得到升值。
(三)有效实施监督。企业党组织要通过抓好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来实施监督保障。一是要监督本企业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发生偏移;二是要监督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和实施改革措施上不产生失误;三是要监督本企业领导干部在权力的行使上不出现腐败行为。
(四)加强自身建设。党组织能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关键在于党的建设是否扎实,党组织自身是否坚强有力。一是要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从企业实际出发的原则,合理设置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使之与企业党组织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二是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精神动力。三是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美丽项目部创建”、“党建+”、“优化服务提升年”等活动为载体,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因此,党组织要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对管理者在政治上加强指导、在业务上当好参谋,在日常工作中当好助手,使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先进性得以充分发挥,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创新,更好地推动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内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党建工作面临着新理论、新思想、新观念的冲击。因此,更新观念、改进方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创新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是创新活动思路。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要把保证企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依法竞争和经营、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作为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党建工作“四个同步”制度,即党的基层组织和生产行政组织同步建立,党务干部和生产行政干部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制度和生产管理制度同步制定,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步考核。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要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工作活力,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一方面要通过“三会一课”、专题报告会、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教育影片、开展党团活动等有效载体,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使党建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要把党的建设同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融入中心、深入人心。例如通过创建“党建+”品牌、美丽项目部等活动的开展,都极大地丰富了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需求,营造了“家”文化氛围,有力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
三是创新活动形式。一是要按照“为企业所需要、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要求,不断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通过深入开展党员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带动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攀升。二是围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针对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长期性、经常性、群众性、多样性的党建和企业文化活动,激发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要结合企业特点,组织以提高党员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为目的的专业培训和劳动竞赛活动,使党员成为各个岗位的技术能手和业务骨干。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只有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才能适应新时期新要求,在改进中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在探索中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