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创新理论述评
2017-06-19姚瑶
姚瑶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使得对区域协同创新的研究成为热门。文章梳理国外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从理论基础、内涵及动力机制、发展障碍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综述并提出政策建议,为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区域协同创新;协同发展;京津冀
一、引言
2017年3月16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关键是要提高区域的整体创新能力,即实现区域之间的协同创新。国外关于区域协同创新理论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对其理论基础、内涵及动力机制、发展障碍等都有系统阐述。因此,梳理国内外学者的区域协同创新理论,不仅可以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依据和借鉴,同时也可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化提供理论指导。
二、区域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
(一)协同创新理论
国外最早给出“协同创新”定义的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的研究员彼得。葛洛。他把协同创新定义为一个由拥有共同意愿的自我激励的人们组成的网络组织,他们通过这个网络分享创意、信息和研究成果,从而实现共同的目标。随后,许多学者从不同方面对协同创新进行了研究。DavidJ.Ketchen Jr,Duane lreland和CharlesC.SnOW认为协同创新是指跨越了公司界限,通过分享创意、知识、专业技术和机会,从而使大公司和小公司都能致力于战略性创业的过程。Eva Sφrensen和Jacob Torfing研究了国营企业的协同创新,认为增强国营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关键是要确保其以知识、想象力、创造力、勇气、变革能力和认为公司对知识的保护程度越高,其协同创新能力也越高。
(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是英国卡迪夫大学的库克教授于1992年提出的。其主编的《区域创新系统:全球化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一书指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在地理上存在分工和相互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其主要功能是推动区域内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其根本任务是要将技术创新内化为区域经济增长的自变量,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增长。此外,Asheim和lsaksen在总结前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从集群发展为一个创新系统需要具备两点:一是集群内公司间更正式的创新协作;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即创新合作中包含更多的知识提供者。
三、区域协同创新的内涵及动力机制
(一)区域协同创新的内涵
区域协同创新是指区域之间、甚至国家之间,通过协调各子系统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交通、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发展速度、规模、结构的差异,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协同发展。
(二)区域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
1.内部动力
第一,利益诱导。各创新主体对利益的追求是其参与协同创新的根本原因。具体到区域,企业參与协同创新可能是由于自身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跟不上顾客对产品质量的需求,需要通过协同创新的方式与各方合作,以获取最大利益;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需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也需要从企业那里获得资金补偿,以维持自身运作。但是,利益是一把“双刃剑”,也可能会出现由于利益不协调导致的冲突,这时就需要政府进行调解。
第二,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指企业领导者所具有的一种对胜利和创造的渴望以及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只有各创新主体的领导者具备开拓进取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才能给其他成员以表率和激励,提高机构内部的创新积极性。因此,要想搞活区域协同创新,应该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领导者“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做到勇于创新、乐于协作,这样才能加快区域协同创新的步伐。
2.外部动力
第一,政府政策引导。在区域协同创新系统中,政府虽然不直接参与创新实践,但可以起到总体规划和指导的作用。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当出现市场失灵时,政府可以运用行政、货币、财政手段进行干预,为区域创新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二,市场需求和竞争拉动。市场需求反应了企业产品和技术需要改进的地方,而这种改进单凭一个企业的能力无法做到,必须要和其他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市场竞争对区域协同创新是一种外在的激励,由于区域外的竞争,区域内各子系统之间必然协调利益冲突,达成一致的发展规划。
第三,创新主体之间的信任。Fawcett和Jones指出,创新是一项团队活动,信任是区域间协同创新的催化剂,只有主体之间建立充分的信任,才能更好地协同。
四、区域协同创新的障碍
(一)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
首先是自然资源分配不均,资源的差异直接导致区域内经济发展差距扩大,为协同创新增加难度:其次是人力资源分布不均,各子系统之间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数目差别较大,有丰富人力资源的地区缺乏自然资源,而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则出现产能过剩,要素资源不能很好地自由流动,阻碍区域协同创新进程。
(二)创新主体利益不一致
创新主体的多样化必然导致利益追求的多样化,出现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在在区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如经济发展落后的城市希望充分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但是却面临大量人才向发达城市流失的困境,而发达城市希望借用周边城市的自然资源优势弥补自身不足,却受地域的限制无法实现自由流通,这些都导致各子系统协同创新的意愿不强。
(三)创新主体互信程度不高
Fawcett和Jones指出,信任是协同创新能力的核心,没有信任做基础,协同创新体系既不可能建立也不可能维持,当达到以信任驱动的协同创新时,就会促成整个区域竞争力的提升。但是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别,区域协同创新系统内创新主体的互信程度并不高,互相提防和猜忌,所以导致协同创新战略的实施阻力重重。
五、政策建议
针对区域协同创新面临的障碍,文章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积极推进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在人才资源方面,政府要平衡各地区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数目,做到“一碗水尽量端平”;在自然资源方面,当地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吸引投资,防止优秀人才外流。第二,积极寻求各主体利益的“共振点”、“共赢点”。区域内各子系统要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在“共振点”、“共赢点”的基础上,朝着利益一致、措施一体、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路子走下去,实现“1+1>2”的协同效应。第三,加强信任理念。区域内各子系统应该强化信任理念,不要过于关注眼前利益,从长远出发,大气包容,才能享受协同发展带来的互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