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统战工作研究
2017-06-17于铭松
于铭松
摘 要: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利用他们熟悉西方政治运作规则等优势,进行了一系列的舆论动员、政治动员,调动了香港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推动了香港社会运动发展。鉴于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在香港社会政治动员中影响力的扩大,香港工作应因应这一变化,重点加强对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统战工作。
关键词: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社会政治动员;统一战线
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17)03-0091-07
一、香港中产阶层的社会政治功能
(一)香港中产阶层是社会稳定器和政治后卫
亚里士多德认为,中产阶层是社会两极的平衡力量,是社会的安定因素。米尔斯认为,中产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以及可能采取的战略使他们成为历史性变革的后卫,而不是变革的倡议者和生力军”[1]。从社会实践层面分析,一个社会的中产阶层数量与该社会的稳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这是因为中产阶层作为介于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之间的中间阶层,他们比普通收入阶层更富有,但与既得利益者相比,他们在生活态度与价值观上更具进取心,对现实生活与现存秩序相对比较满意。这决定了他们对社会主流价值与现存秩序有较强的认同感。在结构合理的社会中,他们对社会对立与社会矛盾起到了缓解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既存秩序的坚实社会基础。香港社会结构变迁的事实印证了上述观点:香港社会的第一次转型是从传统工业社会一跃而为现代工业社会,奠定了现代香港的基础。随着香港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第二次转型,香港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基于政府的制度和政策调整,香港中产阶层迸发出极大的发展能量,成为香港社会的主体和中坚力量,充当着社会稳定器和政治后卫的角色。
(二)香港中产阶层是社会助推器和政治前卫
从总的趋势来看,中产阶层是维持政治秩序稳定的基础。但是,社会发展和变革具有复杂性,我们对这一理论需要有辩证的理解。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之中,在新秩序的建构生成中,中产阶层有时充当了社会变革的主导力量。这一情况在处于社会转型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为突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产阶层往往不是社会稳定的维持者,而是反对威权体制的主体力量。亨廷顿在对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中产阶层知识分子进行研究后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如果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能够适应在现代化过程中日益成长的中产阶级的经济自由需要和政治参与需要,那么中产阶级就能成为拥护传统专制制度的保守力量,反之就会成为革命的力量[2]。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实践证明,中产阶层的政治作用不只是稳定器或政治后卫,有时他们也充当着助推器和政治前卫的角色。比如,韩国的中产阶层在韩国实现民主化的过程中,多次进行激烈抗争,冲击了军人政权的统治。我国台湾地区的中产阶层在威权体制环境和独特的族群认同背景下,逐渐凸显出革命特性,最终以理念的引导和抗争的行动促成了威权体制的解体和民进党的上台。民进党上台后,因以认同挂帅,挑起省籍冲突和“统独”矛盾,引起了中产阶层的反感,出于对政治混乱和社会动荡的担忧,他們用选票将民进党赶下台。2016年,以蔡英文为主席的民进党调整策略,回应“知识中产”的重大关切,再次上台。未来,国民党能否再次“执政”,“知识中产”的政治态度和抉择尤为关键。同样,香港中产阶层的政治作用不只是稳定器或政治后卫那么简单,有时也是助推器和政治前卫。这表现出他们社会政治功能的两面性。
香港中产阶层的政治参与始于1997年。真正对香港中产阶层的政治参与影响较大的事件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金融风暴的爆发,打破了香港中产阶层一贯的政治冷漠和旁观态势。经济衰退和房地产价格下跌,对香港中产阶层造成了严重的打击。这些因素使许多中产阶层人士意识到,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在政治上自我封闭的习惯,积极参与政治、表达诉求,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与社会角色。香港的中产阶层不再是沉默、保守的群体,而是一改以往的低调作风,投身群众集体行动,用街头政治表达经济诉求和政治要求,逐渐成为积极介入政治的“好斗者”。香港中产阶层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活动,唤起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注,使政府决策能采纳他们的意见。2003年的“七一游行”、2004年争取“双普选”的游行等一连串事件是香港中产阶层最初的主动政治参与活动。
二、香港中产专业人士与社会政治动员
香港政治生态的根本性变化发生在近20年。香港民众的注意力从经济向政治转变、从钞票向选票转变的拐点是2003年的“七一游行”。反对“二十三条立法”、争取“双普选”的游行是香港政治生态突变的信号。香港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在香港中产专业人士 的社会动员背景下不断升温。
(一)舆论动员
一批以律师、教师、记者为基础的“理论家”,构建了一套相对独立的论述。香港青年社会运动的话语论述已经呈现出“理论化”“体系化”“极端化”的特征。2016年4月,《香港革新论》的两位作者方志恒和王慧麟,联合30名来自香港不同“民主派政党”(民主党、公民党等)的中青代,发表了一份名为“香港前途决议文”的宣言。这份模仿“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宣言提出了4点主张,包括:“香港我城,自治传承;香港人民,内部‘自决;主体意识,核心价值;多元争取,政治革新。”他们撕破了“港独”的面纱,全面系统阐释了“港独”主张,涉及族群认同、政治认同、文化认同等层面。这些论述成为香港社会运动的舆论先导,成为香港“民主运动”的核心理念。
1.族群认同层面
(1)香港主体性与高度自治。借用公民共和主义的语言来论证香港主体性与高度自治。香港极端分子陈云早期提出香港城邦“自治论”,香港自治的正当性基础不是“香港民族”的“自决权”,而是香港城邦的历史与其固有的自治特质。陈云所描绘的香港城邦自治看似现实主义的主张,实际就是一种隐性“港独”。他后来的论述直接撕掉了遮羞布,赤裸裸鼓吹“港独”。“香港前途决议文”则直接提出“香港我城,自治传承”。
(2)“‘香港民族,命运‘自决”。与“香港城邦论”的迂回论证相对照,香港大学《学苑》2014年2月号提出“‘香港民族,命运‘自决”,勾勒了他们理想中的“香港民族”容颜:“香港民族”是一个进步的政治共同体;“香港民族”的形成史,是一部与中国逐渐划清界线的历史;“香港民族”是一个文化共同体;“香港民族”享有“民族自决”的权利,应该“独立建国”。在他们的操弄下,部分内地人和香港人之间的摩擦被渲染成族群矛盾,非法的“占中”被渲染成社会运动。
2.政治认同层面
“香港前途决议文”提出“多元争取,政治革新”。联系他们的一贯主张和全文,这种所谓的“革新”包藏了“港独”的祸心。
(1)“爱国不爱党”。对政党的认同属于较高层次的认同。香港的社会基础习惯被分为左中右三部分:左派为传统的爱国爱港人士,右派为“反共抗中”人士,中间派被称为“爱国不爱党”的温和派。香港选票情况和社会运动等显示,左右两派人数差不多,在香港社会的占比为25%左右,中间派的比重为50%,形成了一个橄榄球状的社会结构。
(2)“去中国化”。个别港人以本土主义为幌子主张与内地完全切割,排斥国家主权,诋毁内地政治制度,妖魔化中国共产党,鼓噪“去中国化”。他们从理论上建构了一套“去中国化”的邪说,如徐承恩提出:希望能“在时机成熟之时成立‘香港国”。陈云宣称:抱有“大一统情结”是非常危险的。香港要远离中国,更不要妄想去拯救中国,促进中国的“民主化”。面对中国,最重要的是如何保住香港的文明根基,确立香港的城邦身份,培养自治能力,静待未来变局。
(3)“香港民主独立”。《学苑》2014年的《香港民主‘独立》专刊,突破了香港人政治想象的边界,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港独”的魔鬼真面目终于现身。“我们这一代人除非放弃香港民主夙愿,否则,此时此刻,必须突破‘港独禁区,一并主张‘民主与‘独立,呐喊:香港‘民主独立;这‘港独立场已无关‘民族自决,而是香港‘民主唯一能杀出的血路。”香港“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两位候任议员在立法会宣誓中宣扬“港独”,最后被褫夺议员资格。“港独”由暗流涌出了水面。
3.文化認同层面
(1)文化自主性。《学苑》2014年2月发表的“‘香港民族,命运‘自决”专题,系统阐述了文化自主性问题。文章错误宣称:“至于本土文化,香港‘本土由传统华人文化在英殖民社会多年与西方文化相互影响而构成,一个只由香港人授权的领导者,他不会受中共指示消灭香港殖民地色彩,包括文物、制度、价值观等等描绘香港本土历史、本土意识的物质,这是‘文化自主性的实践。”
(2)操弄港式“民粹”。一是诉诸群众喜好,不讲原则。为得到群众支持,违反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占中”只谈自由,不谈法治。二是大部分人的盲目与冷漠。港式“民粹主义”虽未发展到排外、种族主义的地步,但基本不是建立在正面的政治理想和价值上的;不是如民主、法治、公平、社会公义等理想或对土地、人民的热爱等正面情绪,而是如尼采所讲的企求保持某种现有的社会状态或生活方式、从否定中建立正面身份的过程。
(3)“保持香港独立性价值体系”。维护香港的多元包容、民主、法治核心价值没有什么问题,但我们应当警惕的是他们“醉翁之意不在酒”。比如,“香港前途决议文”提出“主体意识,核心价值”;黎则奋提出“自由、法治、人权和民主”为香港独有的核心价值,宣称抗拒“内地化”的价值支撑。他们忧虑香港的核心价值被内地用“糖果”换走,他们提出要“保持香港独立性价值体系”,守护香港的核心价值。
(4)“爱国是当今普世价值所不容的东西”。少数极端本土主义分子摒弃“爱国爱民,香港精神”,打出“反爱国”的旗号,提出“不做中国人,发扬本土精神”等非常危险的信号。《苹果日报》社评竟称:“爱国是当今普世价值所不容的东西”,“不要将香港与中国的命运捆绑,抱着一起死”。他们反对特首必须爱国爱港,实际是要通过所谓无筛选的“普选”选出一个代表他们及其背后代理人利益的特首,进而把香港变成一个为外国势力所控制的对抗中央政府的独立政治实体。
(5)“民主‘抗共,本土‘反赤”。由“反国教”动员起来的极端本土主义者汇合成一股逆流。香港公民党叫嚣“抵制赤化”,学民思潮狂呼“反国教”。其中“香港‘民主独立——这时代的呐喊”直截了当地鼓噪“当北京否决了2017香港‘真普选,港人梦碎,推倒‘假普选,随之而来的将是一剑挥出的香港‘独立运动”。
(二)社会政治动员
部分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利用熟悉西方政治运作规则等优势,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政治动员,或亲自参与,或大规模动员市民进行反政府运动,形成了一股体制外的抗争力量。
1.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社会政治动员模式:选择一个如香港的环境保护等宜煽动的议题,找一个形象好、易操控的“人民”,再将少数人的利益包装成“人民的利益”,然后通过炒作获取民众对他们的支持。这种行为从来就不是建设性的,只有破坏性。因为他们不用做任何事,只要拿着放大镜去挑刺就可以了。大凡政治行为必然会有利益纠纷,这时就需要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再分出一部分利益来平衡。他们把少数人的不一定真实的利益无限放大,变成“全体人民的利益”,然后自己便代表了“人民”,从而获得民众的支持。他们没有自己的原则,民众喜好什么他们就说什么,什么对他们有利他们就说什么。他们通过无限制地迎合民意来炒作,来获取民众的支持。
2.“占中运动”是香港中产专业人士进行社会政治动员的经典案例。一些律师、记者、教师等中产专业人士把非法的“占中运动”进行政治包装,美其名曰“公民抗命”,争取所谓的“无筛选、真普选”。
(1)罗尔斯“公民抗命”的条件。众所周知,回归后香港社会的一部分人总是念念不忘“香港未完成的实验”,总想发动全民性的“公民抗命”,实现西方式的三权分立、全面直选和普选。2010年的“变相公投”就是企图开创香港“住民自决”的原型。2012年9月,反对派政党在立法会选举期间提出的政纲口号是“香港优先”“守护香港”,宣称要推动“香港本土民权运动”。2014年9月,以“公民抗命”为包装的“占中运动”爆发。学术界对“公民抗命”的手段有不少质疑,最大的争议是“公民抗命”运动发起人如何证明其要求是正当的?“公民抗命”行为是公民主观地根据自身的判断所做出的,难免存在客观上出错的潜在危险。罗尔斯曾提出只有符合三个条件,“公民抗命”才称得上是正当的。一是公民反抗的是明显的实质性的不正义;二是对于政治多数已真诚地正常呼吁过,但未取得效果,法律的纠正手段已证明无效时,才能采取“公民抗命”;三是在实施“公民抗命”前,须全面审慎地考虑可能出现多种并存的“公民抗命”对法律制度破坏的严重程度[3]。这一说法被广泛接受。
(2)“占中”运动明显不符合罗尔斯的“公民抗命”条件。首先,反对派多次引用国际公约,质疑未确定的2017年特首选举办法“不符国际标准”。特首提名机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的,既然反对派宣称尊重《基本法》,那么“占中”反抗的对象就没有明显的不正义。其次,“占中”运动宣称要反抗的制度或法例,目前连草案都没有确定。有关特首普选问题,现在仍有开放的讨论空间,正常呼吁和其他手段都可以发挥作用。香港反对派在尚未有具体政改方案的情况下就要“占领中环”并不适当。最后,“公民抗命”一向主张采用非暴力反抗手段。但在现实中当和平手段不能达到目的时,斗争手段往往就会随之发展,超出非暴力范围。反对派不断强调“占中”是和平理性的,但沒能避免流血暴力[4]。一个多月的“占中”,数千人长期占领交通要道,影响数以万计市民的正常工作生活。香港市民容忍已经到了临界点,不断发生的口角冲突和肢体冲突极易引起大规模的流血骚乱。“占中运动”发起人声称让“和平与爱”占领中环,信誓旦旦地说“不会使用暴力”、不挑战中共、不对抗中共、不颠覆中央政府,只争取《基本法》承诺的普选。但是机巧之处在于反对派设定的普选底线:中央对特首没有实质性的任命权。这个策略实际是在明修“不反”之“栈道”,暗渡“港独”之“陈仓”。
(3)“占中”运动是一场借“本土主义”挑动社会冲突的政治运动,具有高度的“对抗性”。他们今天可以因私利“占领中环”,明天就可以占领政府总部,后天也可以占领机场,大后天就可能占领发电厂,最后导致香港永无宁日。他们会不断挑动社会冲突,妄图火中取栗。按照他们的逻辑,既然他们一再宣称尊重中央政府的主权,那么为何不主动根据《基本法》框架,设计一套既尊重中央又符合普选原则的提名及选举制度方案,供社会广泛讨论?这才最符合香港社会的利益。他们置香港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于不顾,一再挑动社会冲突和对抗,目的是要抢夺香港的管治权,将香港变成一个为外国势力所控制的对抗中央政府的独立政治实体。
(三)中产专业人士进行社会动员的影响
1.影响未来香港行政主导制的走向。特区政府曾引以为豪的“行政主导”和“行政吸纳”的局面已经被打破,以特区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力量正在受到立法会的挑战和制约,只能在相互矛盾和妥协的夹缝中运行。行政已经无法有效地吸纳政治,相反,正在受到以专业人士为主体的反对派等社会政治力量的冲击。一些政党人物公然提出分享特区管治权的要求,一种新的政制架构正在现出端倪。
2.影响未来“双普选”的走向。香港是成熟的公民社会,香港具有实现“双普选”的条件,这是大多数中产专业人士的共识。但是部分中产专业人士对全国人大通过的“双普选”原则提出质疑,三番五次发动游行、抗议示威。戴耀廷等“占中三子”、学联、学民思潮等罔顾香港社会主流民意和经济发展民生,悍然发起了“占中”运动。他们的目的就是蓄意拉倒2017年普选,抢夺香港的管治权,将香港变成为外国势力控制的、对抗中央政府的“独立”政治实体。
3.损害香港包容、民主、法治的核心价值。香港社会运动的勃兴引发人们的思考:香港该捍卫的什么?是物理空间上的家园,还是这个城市的核心价值?“占中”等行动看似护城,实则毁城。这种方式本身就不文明,是在破坏香港长久以来形成的多元包容、民主法治的核心价值;他们宣扬“港人港地”,对着内地游客唱《蝗虫天下》。这些言辞和举动不仅撕裂香港社会、损害香港与内地的关系、伤害两地人民的情感,也损害香港和谐包容的核心价值。他们操弄“民粹”,把民主置换成一人一票的“双普选”。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时,他们又把民主置换成“无筛选、真普选”。他们无视民主程序,无视民主需遵守法治的原则,把民主置换成“随个人的意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冲击立法会就冲击立法会,想“占中”就“占中”,这势必损害民主的核心价值。戴耀廷、朱耀明、陈健民公布的“占中”信念书声称:“我们认为这个运动的成败取决于公民的觉醒。要唤起公民的反思和参与,我们必须进行对话、商议、公民授权和不合作运动。我们会像传道者般,积极与不同群体进行对话,把民主普选、公平公义这些普世价值传扬给香港人,并希望他们愿意为了在香港的制度和社会落实这些价值而付出代价。”三人承认此次运动虽不合法,但“必须绝对非暴力”,运动不受任何政党、组织领导或委托,且日后于法庭不作抗辩。发起人承认运动本身于法理不合,却于情理契合,即通过“道德感召力”去改变普通香港人对普选问题的看法。这势必损害香港引以为傲的法治精神。
三、做好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统战工作的对策建议
做好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统战工作,从宏观上首先要解决他们的身份认同问题。麦克盖根认为:“认同是一种集体现象,而绝不仅是个别现象。它最频繁地被从民族主义的方面考量,指那些身处民族国家疆域之中的人们被认为共同拥有的特征。”[5]一些社会学者分析了认同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族群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还有政治认同等。以这样的观点分析,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身份认同实际涉及了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探索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文化、民族、国家认同之道,对做好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统战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在工作层面应重点加强对新生代中产专业人士的统战工作。
(一)加强对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国家意识教育
应通过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宣传和各种研修班的学习,向香港中产专业人士讲清:“一国两制”的 “一国”要以一个中国为出发点,以维护祖国的统一和主权、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为前提;“两制”要承认香港与内地确实存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这一前提下实行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体制,以求达到维护国家统一的目的。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其经济政策、政改方向和文化发展战略,必须有利于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这是处理好香港和中央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香港中产专业人士执业、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基本准则。
(二)要用港人的思维、法治思维、互联网思维做好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工作
一是用港人的思维做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工作。从香港新生代中产专业人士来看,他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生活态度更趋多元。一方面,他们富有高度自尊,关注社会,力图改变现实,强调中产和专业形象;另一方面,他们扮演着十分复杂、多元甚至是矛盾的角色。做他们的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生冷强硬的态度。好的政策也需要用港人的思维、港人听得懂的语言和港人能够接受的方式。要充分尊重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与内地不同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尊重香港已经形成的自由、民主、法治、平等的核心价值,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于内地的国家认同观念或爱国情怀,真正做到“用香港行得通的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不宜人为地将“爱国主义”与“自由民主”对立起来,也不宜将爱国爱港阵营与追求民主普选的反对派简单对立起来。要克服急躁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大凡人心和政治认同的变化,总不在一朝一夕。大多数港人心目中的“中国”认同,不是那么容易建立的。应认识到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二是用法治思维做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工作。虽然“占中运动”损害了香港引以为傲的法治精神,但对于大多数香港中产专业人士而言,他们的商业活动和示威活动基本还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动的。他们大多拥护法治,主张以法律来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以法律来规范公权的行使,不容挟权者胡作妄为。每当产生纠纷而未能私下解决时,他们愿意诉诸法庭,并尊重法院的最终裁决。即使是对特区政府的施政有异议,他们也愿意运用司法手段影响政府决策。他们对香港的司法独立性及法治有信心。做他们的工作要有法治思维,切忌意气用事。
三是用互联網思维。做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工作。要把握香港新生代中产专业人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香港新生代中产专业人士尽管数量还不多,但影响力不容忽视。在香港历次区议会、立法会选举中,这些专业人士异常活跃,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公众影响力和公共关系能力,以及熟悉网络选战的优势,号召和动员起人数众多的选民。其网络能力、渗透能力、国际影响力和对社会的操控力都非常强。以往香港工作对这类人士重视不够,缺乏与它们相处和打交道的经验与能力。做这部分人的工作,要用互联网思维,学习和借鉴各种新颖的宣传动员模式,利用脸书、推特等网络社交平台在以青年为主的各类社会群体中建立虚拟化、自愿性、松散型的团队,随时随地向他们推送经我们加工编辑的各类网贴,宣传我们的主张。
(三)采取实际举措,照顾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利益
面对与我们没有多少利益交集的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如何照顾他们的利益?过去我们对此重视不够,现在缺乏有力的举措。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针对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特点,要正确和灵活运用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采取实际举措,照顾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的利益。这对推进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工作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四)拓展交流渠道,吸引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到内地交流
有关部门可组织包括教师、律师、医师、会计师、记者等在内的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到内地培训、工作,这对做好他们的工作意义重大。高水平的专业人士是内地现代化建设必需的。为他们创造更多到内地发展的机会是解决香港中产专业人士目前所面临困境的重要举措。即使不到内地拓展业务,香港中产专业人士也要更多地了解内地的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内地对口的专业培训,香港中产专业人士既可获得在内地执业的资格证书,也可了解内地的政策、法律、法规。这对提升他们的执业能力有重要作用。
(五)搭建服务平台,为香港中产专业人士做好服务
有关部门可为香港教师、律师、医师、会计师、记者等中产专业人士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牵线搭桥,为他们报效祖国、发展事业提供信息、协调关系、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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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德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