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协调路径
2017-06-16刘燕徐颖
刘燕 徐颖
摘要: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是大学的办学理念,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使大学科研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教学和科研相统一的理念受到质疑。本文从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现状出发,对协调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关系进行探讨。本文认为教学与科研并举,科研应当以有利于教学的方式进行,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是协调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教学;科研;协调
一、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是大学办学的基本理念
从大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无论是西方国家的大学还是中国的大学,最初的使命都是单一的,即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在德国人威廉·洪堡提出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原则之前,欧洲的大学都以传授知识、保存知识为使命。英国教育家约翰·纽曼在《大学的理念》中认为,大学是传授普遍知识的地方,大学教育的目的是理智训练发展人的理性;大学教育重在传播和推广知识而非创造知识。纽曼关于大学的教育功能的描述可以说是19世纪之前欧洲大学普遍的办学理念,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大学教师的职责便是专心传授知识,而科研行为仅仅是大学教师一种自发的行为或业余爱好,大学与社会脱离被称为“象牙塔”。
19世纪后,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求,大学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被要求参与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大学应运而生。洪堡在柏林大学提倡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办学理念,柏林大学因此崛起并获得显著声誉。之后,柏林大学的成功经验被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的大学所效仿,科研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也成为现代大学教育的基本理念。美国以德国大学为榜样成立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创建了研究生教育制度,丰富了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原则的内涵,以制度的方式确立了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办学理念。到19世纪末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在大学形成共识,成为世界各国大学普遍坚持的原则。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学的发展历史,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大学几乎只具有培养人才的单一职能,国家对大学的基本要求是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由大学之外的科研机构承担,大学科研并没有受到国家的重视。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高等教育开始蓬勃发展,大学的科研得到重视,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理念也被我国的大学接受。
二、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变化
虽然教学与科研相统一作为大学办学的理念己达成共识,但围绕教学和科研的关系始终存在不同的声音。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在评价科研和教学的关系时曾说:
“科研和教学的结合是大学至高无上而不可替代的基本原则……只有那些亲身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能真正地传授知识,最好的科研人员应该首先是大学教师”。我国学者中科院院士钱伟长说:“你不教课,就不是教师;你不搞科研,就不是好老師。大学必须拆除教学与科研之间的高墙,教学没有科研做底蕴,就是一种没有观点的教育,没有灵魂的教育”。1997年美国学者Gottlieb与Keither对教学与科研的关系选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8个大学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数据对教学与科研关系进行分析,其研究结果显示:科研能促进大学教学,但教学会因为各种因素对科研产生消极影响。丹麦学者Jeusen通过对其本国不同大学的49位不同专业的老师访谈,对教学与科研的关系进行调查,被访谈的老师比较一致认为:教学与科研相互存在一种积极的影响,但科研对教学的促进要远远大于教学对科研的促进。美国学者Barnell将大学教学与科研描述为一种竞争对立的关系,他认为:“科研在大学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教学成为试图与科研相斗争的意识形态,并且作为一种对立的、具有自我的项目,教学是寄生于科研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的”。还有学者认为:“教学和科研的统一正在随着科研的兴盛及二者之间激励机制的不平衡受到破坏,科研正在越来越远离教学甚至毫不相关”。学者们关于教学与科研关系的描述及分歧说明,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并不协调一致。
三、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进一步分化
1.追求科研利益最大化动摇了大学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基础
洪堡年代大学的科研是为科学而科学的纯科学研究时代,科学研究不受经费的左右,不具有商业目的和牟利性质;大学教师的科研动机单纯,出于兴趣和爱好;科研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共享知识。那个时代大学的科研主要围绕哲学、神学、法学、医学等人文学科领域展开,很适合在教学中进行,因此科研与教学相得益彰。无论是基于科学研究的内容和范围,还是基于科学研究的目的,为大学教学和科研相统一提供了充分的可能。
在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为科学而科学的纯科学研究时代一去不复返,科学研究追求知识与技术生产的效益最大化。不同学科的科学研究无论是基础研究、开发研究以及应用研究等领域都强调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实用性。顺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追求知识与技术生产的效益最大化,促进科研成果实用性与转化效力,不可避免地延伸到大学的科研创新活动中,知识生产过程中的商业化逐渐成为大学科研的目标。根据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被认为是促进创新最关键的因素。通过这种合作,大学可以通过成果转化扩展科研资金资助渠道,企业则通过赞助大学科研获取研发成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知识产权战略及其部署为大学科研和企业联合共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大学科研与企业的联合却动摇了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基础。科学研究追求的利益最大化,使大学的科研由最初的个人兴趣爱好驱使,逐渐转变为为满足社会需要而从事科研活动;科研行为的非商业性和不牟利性,被科研行为的商业化和功利性所替代;科研追求的目的由知识共享变为知识独占;科研行为由最初自觉自愿的行为,转变为被科研制度所驱使的活动。科研与效益的联合,使科研为社会服务的重要性远远要大于教学与科研的相统一。
2.科研占据大学的主导地位
大学是培养人才创造知识技术的场所,因此教学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应当是评价大学社会影响力的基本要素。在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理念下,教学在大学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而科学研究的目的仅仅是服务于教学。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一方面,经济发展对科学技术的依赖,使大学自然而然地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依靠力量;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关于大学科研成果收益归属的制度安排,使大学科研有了内在的驱动,通过科研取得收益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有制度保障。内因和外因的结合,催生了大学追求科研成果数量和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大学的社会影响力的评价指标也悄然发生了转向,科研成果的多寡成为大学社会影响力的重要评价指标。Qs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是已有的被公认为有影响力的三大全球性排名。对比Qs、THE、ARWU大学排名的依据,虽然各自的排名依据存在差异,但都一致地将大学的学术声誉作为影响世界大学排名最重要的依据,三大权威排名机构都赋予科研成果及论文引用量60%以上的权重。很少有大学不在乎自己的社会声誉,而世界大学排名将科研声誉作为第一考量要素,无形中使世界各国大学都将提高科研成果产量和质量作为首要的目标。各种有利于科研创新的政策和激励措施在大学不断出现,甚至在大学教师的任职资格方面也出现了重科研而轻教学的趋势。哈佛大学在招聘终身教授时,在世界范围首选已经在学术上获得显著成就的教授。哈佛大学前校长科南特对终身教授的聘用有明确的说明:“学术价值是遴选教师最重要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曾是唯一的标准。聘用教师必须看他是否具有学术创造力和学术造诣。如果一位教师没有学术才能和潜力,即使他有高尚的情操,品行端正、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那也没有资格在哈佛大学任教”。科研与教学的失衡在我国的大学也己成为一种趋势。大学教师的招聘,任职后的绩效考核,教师的职称评定酬金待遇都毫无例外地与科研成果挂钩;大学为争取好的社会声誉要求教师做科研,而教师为争取自己的利益也必须进行科研,从大学的社会声誉到教师的个人利益,科研成为大学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教学则可有可无。科研之于大学的重要性,使教学与科研貌合神离。
四、协调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路径
放任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分离,会动摇大学的根基,毕竟大学首先是育人的场所,所以坚持教学与科研协调统一应当还是大学的基本原则。但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和洪堡时期的大学无论是教学的内容还是科学研究的范围都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协调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第一,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协调应当做到教学与科研并举。激励教师做科研的同时,应当更加重视对教学的鼓励。科研与教学的分离本质上是大学的科研改革措施和教学改革措施不同步,一直以来大学改革所采取的激励措施更多的是对科研的利好,而教学改革则处于维持状态。当科研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并且教师的利益与科研密切相关时,制度、政策的厚此薄彼,最终会导致教师在科研和教学的态度上出现偏差,对教学的心理怠慢不可避免。一心科研的教师疏离课堂无心教学,科学研究的成果就无法通过课堂传输给学生。大学应当以鼓励科研的态度鼓励教学,将教学行为也视为研究行为,将教师的职称、晋级及酬金与教学效果挂钩,对教学评估优秀的教师应该重奖,激励教师全身心地投入教学。教学和科研平衡发展,是进一步协调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基本出发点。
第二,科研应当以有利于教学的方式进行。大学科研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技术开发研究。与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相比,基础理论研究不具有商业谋利性,且基础理论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比较适合在教学中与学生分享,是非常有利于教学的科研活动。所以从坚持教学与科研协调统一的原则出发,首先应当鼓励大学更多地从事基础研究。而那些资金规模很大、需要大量人员协作,科研的商业目的很强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因其显而易见的商业目的不仅使这类研究的内容及方法很难在课堂与学生分享,有时因技术保密还会引发与教学宗旨之间的冲突。为避免教学和科研的本末倒置,大學对这类基于商业目的的科学研究应采取成立独立的实体或研究所进行,而不让其成为学校整体的一部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科研商业化对教学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三,协调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应当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表面看科研不端行为是一个与“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统一”不相关的话题,但任何一个科研不端的行为都会使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失去意义。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不仅仅是让学生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更重要的是成为有高尚品德的人。科研对塑造人的精神品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严谨的科学研究对人的培养将会产生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而任何科研不端行为都会对人的培养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将间接促成教学与科研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