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新规,谁来主导
2017-06-16汪大昭
汪大昭
6月14日,中国足协向中超、中甲俱乐部发去征求意见函,把20天前通知俱乐部将要实行的限制高价引援和调整U23球员出场政策具体化,要求俱乐部将有关意见18日书面反馈至足协——去掉两个公休日,实际上留给俱乐部考虑和提出意见的时间只有两天多。
像足协很多规定出台一样,反应迅速、质疑为主的不是俱乐部,而是媒体,扩大影响和强化观点都是惯用手法。一家网站的标题称“足协公布……”,其实足协只将函件发给俱乐部,怎么就成了“公布”?还有媒体逐个查证在中超踢球的外援身价是否超标,并算出某家俱乐部为此要缴纳调节费5亿元人民币。显然,中国足球任何令媒体感兴趣甚至炒作的事情,要么是良好初衷不为他人理解,要么是规则制定和出台的程序不规范,当然,也有因为此前没玩好而矫枉过正,弄得左右都不是。
就此次强化限制高价引援和U23球员出场的规定来说,社会上早有呼声,“该管管了”,现在出手已经是亡羊补牢,下不为例了。可是,只有严加管理的理由是不够的,由谁来管,用什么方式管,如何确保有效,需要认真通盘论证和设计。这么多年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几乎成为一种传统文化和条件反射。但凡新规定,多由上而下颁行,职业联赛怎么立规矩,俱乐部只在“补时”阶段才被征求意见,而不是一开始就参与,更不是制定新规的主导。大把花钱、任性投资,投资人应当比足球界更明白这是有悖于市场规律的,难道他们要自己害自己吗?
世界足坛从没有像中国这样在转会市场迅速登上高位的,也没有像中超这样大面积攀比“烧钱”的。十几年前,皇马曾重金囤积球星,但整个西甲不会步其后尘,尤其不会撇下千百万热爱足球的孩子——给孩子们开条路,就是给自己开路。近邻的日本和韩国,足球发展也走过弯路,但发现问题和扭转势头很快,不需要行政主管部门过问。
职业足球运行中的问题,不能由职业俱乐部自己提高认识、反思利害、民主议商、制定规则、自我约束、社会监督,那一定是不成熟的初级阶段,哪怕办法本身没大错。▲
(作者是人民日报社高级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