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大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的应用
2017-06-15李翠芳
李翠芳
(大同市水务局水产站,山西 大同 037009)
PPP模式在大同污水处理厂项目中的应用
李翠芳
(大同市水务局水产站,山西 大同 037009)
阐述了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PPP融资模式,分析了这种新型管理模式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规避民间资本在融资过程中的政策风险,保障民营企业的收益水平,激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实现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双赢。
ppp融资模式;公共基础设施;体制改革
1 工程概况
大同市城市中心东移,大量高新技术装备企业、居民进驻御东新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急剧增加,原有污水处理厂没有足够的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2014年大同市政府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在新形势下管理城市公共行业的新模式,决定以PPP融资模式建设、运营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2.6亿元,项目的设计规模分为两期,近期规划为处理污水6万m3/d,远期规划为处理污水12万m3/d。排放标准为国内最高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 PPP融资模式的优点
2.1 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化解政府融资压力
自2008年以来,大同市城建发展迅速,公共领域建设大面积展开,政府举债融资搞公共建设,使得财政负担加重。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PPP融资模式,一方面能有效地吸引民间资本,解决公共服务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能化解政府的融资压力,降低债务风险。
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PPP融资模式,前期准备阶段,市政府做好项目的调研、规划、制定出决策;实施阶段,融资、建设、运营则由选定的资本、技术雄厚的企业实施。PPP融资模式下,随着民营资本注入,项目资本金额增加,资产负债率减少。政府节省了投资,降低了债务风险。民营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有比较可观和稳定的收入。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风险、收益基本对等,实现了双赢。
2.2 解决了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PPP融资模式既能拉动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又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应用在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大同市政府在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不是简单地看投资人的经济实力,关键是看项目投标人有无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是否具有污水处理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投标方案是否合理、科学。
2.3 降低项目的整体风险
在采用PPP融资模式过程中,大同市政府为了减少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政府与民营企业组建的项目公司签定政府采购合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由政府购买;其次,政府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向金融机构承诺按其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这个协定使项目公司能够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再次,在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阶段,大同市政府给予民营企业相应的政府扶持,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等作为补偿。通过这些措施民营企业既能贷款又能还贷,还有投资回报,大大地减少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
2.4 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的运行成本
PPP融资模式使得民营企业较早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来。民营企业为了实现对项目建设的有效控制,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就将自己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到项目中来,这样就缩短了项目的建设周期,降低了项目的运行成本。
在项目生命周期中,PPP融资与传统融资模式下双方职责分担如表1所示。
表1 PPP融资与传统融资模式下双方职责分担
在建设、运营阶段ppp融资与传统融资各项指标的对比如表2所示。
表2 建设、运营阶段ppp融资与传统融资各项指标的对比
3 推行PPP融资模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1 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
首先,我国缺少与PPP融资模式相关的法律进行保护。其次,民营企业的权益也会因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产生不可预见的不利影响,如原有项目的合法性、合同的有效性等。例如2014年底,国家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投资方固定回收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市政府须与污水处理厂项目部重新协商投资回报率。协商后的投资回报率下降,使得企业预期收益下降,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3.2 项目收益无保障
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市政府又新建了东郊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与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形成实质性竞争,损害了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利益。另外,大同市政府与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部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如果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如地震、火灾、水灾等等不可以抗拒并且难以预计的外力造成的亏损,政府将对项目公司进行补贴,但具体补贴多少与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补贴却没有具体规定,这样就使合同的一些款项无法兑现,导致项目收益没有保障。
3.3 受政治因素影响大
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属于公共基础性设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随着物价的上涨,污水处理成本上升,相应的排污费需要涨价,遭致公众的反对,政府为维持社会安定,也反对涨价。
3.4 政府信用风险
在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过程中,政府为了争取更多的民间资本,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些无法兑现的合同,当项目建成后,大同市政府根本没法履行合同义务,这样直接危害到民营企业的利益。如市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在项目投产的第一年收购处理过的污水量不少于40000m3/d,但当年大同市实际的污水利用量仅仅为30000m3/d,这远远低于预计目标。
3.5 配套设施不完善
污水处理项目的配套管线,合同中签订配套管线由政府负责。由于大同市财政困难无法完善,导致污水处理厂生产陷入困境。
4 结语
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中采用PPP融资模式,既可以拉动民营资本解决融资难问题,又可以将民营企业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引入到项目中来,还可以降低建设投资风险,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但是要想顺利运行这种新型管理模式,还需要建立必要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形成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另外,政府和社会投资人都应有高度的契约精神,保护社会投资人的合理经济利益不受侵害,实现政府、社会和投资人的多赢。
F038.1
C
1004-7042(2017)05-0027-02
李翠芳(1975-),女,2004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汉语言专业,经济师。
2017-03-15;
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