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官办案尊享高级定制
2017-06-15刘白露
刘白露
让法官办案尊享高级定制
刘白露
2017年仲春,桃红杏白,杨柳飞絮,春意盎然。北京法院网“当日审判概况”一栏里,每天都会准确刷新全市法院收结案件的最新数字。立案、开庭、宣判、执行,25万多件案子按照始终保持加速度的法律节奏,在每个案件承办法官的审判系统里,从上一个节点到下一个节点,一件一件地审结。
在这个春天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杨万明院长有了一项新的折子工程,他担任年初成立的《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编写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全市三级法院的几百名审判专家和骨干法官,要赶在5月底前,初步完成涵盖法院审判各领域的《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起草工作。
靠规范凝聚法官群体共识
早在鸡年春节刚过3天召开的北京市法院院长会上,杨万明院长就明确提出要将审判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全局性的一项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在杨院长看来,完成繁重审判工作的同时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不仅是在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法律适用,促进严格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是司法改革进展到当前阶段,北京法院需要破解难题、持续推进改革必须下功夫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与杨院长到北京市高级法院任职后反复提到的“让法官更像法官”的职业理念同样契合。
“同案不同判”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一症顽疾,北京法院的办案规范化建设初衷,始出于此。“让法官群体对同一个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就可以尽可能避免因为个体认识差异导致的不必要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庭长刘建勋这样认识全市法院此轮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尽管“同案不同判”有许多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原因,比如案情相同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举证不同导致最终判决结果不同;或者由于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或法律规定的变迁而带来的不同历史维度的判决差别等等。但对于法律这一门技术活儿,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更愿意选择的评判标准是,同样的输入就应该有同样的输出,这样才符合数学公式式的合理性,特别是在一些涉及社会道德和公众情感的案件审判中,更是如此。
事实上,除了这些客观原因之外,作为参与决定裁判结果的法官,的确会在相同案件的裁判过程中产生不同的认识,进而完全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更多时候,是对同一法律问题的主观认识差别。法官是一个个人类个体,对同一法律问题的认识与理解难免产生个体差异,只要这种差异并非出于专业素养、道德意识抑或责任感等重大缺陷,则是合乎常理并且可以接纳的。
北京法院办案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目标,就是要为各类案件的审理提供规范化的处理标准和处理流程,让各级法院的法官清晰掌握相同案由案件的裁判尺度,最大限度地挤压因为个体认识差异带来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与此相应的是,如果在不同审级的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不同法院之间,法官凭借统一的裁判标准对同类案件形成基本共识,就会消减公众对“同案不同判”带来的针对法官的消极认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也能随之上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打开院庭长行权的新切口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改革对司法规律回归本位的明确要求,而办案规范化也正是北京法院司法改革继续深化的一记重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安凤德副院长前不久在接受《法庭内外》杂志社专访时,提到了通过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来建立保证案件质量和法律统一适用的新机制。
自2016年3月份北京市法院全面推开四项基础性改革工作以来,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等一系列直接关系到改革成果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就绪,审判权运行方式要想实现持续稳健科学的动态运作,除了需要对审判资源进行调整布局之外,还需要有具体的抓手。
2017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正式公开。意见的试行,明确了院庭长对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也不得变相审批案件。
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法院一线法官司法能力的不齐整,多数由资深法官成长起来的院庭长凭借司法能力更强、司法经验更为丰富的人才优势,对案件进行审批把关。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在作出判决之前,要由院庭长审核签发。“实际上,很多院庭长已经在案件审批过程中不堪其累。”刘建勋无奈道出心声。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法庭为例, 2015年、2016年,该庭结案均在万件左右,如果所有的案件都要由庭长审核签发,单就此项工作的强度就足以惊人,再要求庭长在庭室管理、业务指导、程序审批等方面全面涉及,的确勉为其难。
马克思有谚:“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的选任和法官职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审判权的有效回归提供了土壤,“谁审判谁负责”迎来了难得的变革机遇。
然而,放权是否等同于放任?按照新的意见,对裁判标准的督促统一是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清单的重要内容。依靠统一的裁判标准进行提前规范,将监督和管理的节点前移,变事中监督为事前防范,就是办案规范化为司法责任制落实提供的具体切口。
办案规范化的“西城样板”
早在北京法院力推办案规范化之前,作为司法改革试点庭室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从2015年开始探索办案规范化,形成了一整套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
“一个医生从事临床工作,仅学习病理学是不够的,他必须学习诊断学。与此同理,法院的审判人员要将掌握的法学理论转化为司法能力,需要运用一个工具,就是裁判方法论。我们探索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的目的,就是要寻求裁判的方法。”庭长刘建勋在每次公开介绍金融街法庭的这套宝贝之前,都喜欢做这样的类比。
金融街法庭是西城区法院的专业化审判庭室,负责审理全部涉金融类案件,其中银行卡纠纷占70%,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占20%,其他证券、票据、金融衍生品等高精尖新类型案件占10%。案由的相对集中为金融街法庭探索规范化审判工作标准提供了天然优势。与此同时,金融街法庭作为2014年8月新成立的核心区法院派出法庭,队伍年轻化态势明显,全庭干警平均年龄31岁,很多新人从未接触过审判工作,想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需要进行高效、有针对性且实操性极强的业务培训。
刚成立金融街法庭的时候,庭里有个老法官,办银行卡类案件很有经验,上百个案件分到他手里,他看两眼就能将案件分成4类。这个案件能直接找到人送传票;这个案件八成找不到,赶紧发公告,发完公告一边找一边安排开庭;这个案件去派出所调调档案,去物业打听一下还有戏;这个案件恶意透支已涉嫌犯罪考虑移交公安机关吧……
“年轻人按照老法官的意见去落实,八九不离十,大家心服口服。”刘建勋说。
根据老法官的“作战经验”,刘建勋带队制定了一套审理信用卡案件的审判规范制度,从案件的收案、送达、谈话、证据交换、庭前会议、法院调查、举证责任到审判结束,每个流程都有规定可以参照,仅仅一个起诉书送达的制度规定,就达15000字,而这样的规定总共17项。
审判工作被清晰地划分成不同模块,标准就明明白白地放在那里,即便是刚刚到庭里来的新人,拿着这套手册,也能很快明白在每一个案件审理阶段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间干。
“法官的判决,不规范的地方太多,而这一类案件,案情不复杂,难就难在怎么熟练掌握每个环节的办案技巧。”刘建勋说。
刘建勋表示,“通过老法官的言传身教以及制度的确立,金融街法庭在此类案件的裁判中,力争判决的每个环节都是严谨的,这样才能确保结果的公正,对当事人而言才更有说服力。”
解决了第一步之后,刘建勋开始思考第二步。“庭审与裁判是法院工作的核心,由此当然地成为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建设的核心。”他开始带领庭里的几位骨干法官,针对庭审模块和裁判模块,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方面入手,出台了一套工作标准。
经过对类案梳理后大家发现,庭审的核心是法庭调查,即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查明过程。而每一类案件所涉及的基础事实和争议节点,大多都有规律可循。如果能将金融街法庭审理的主要案件类型所对应的事实要点总结梳理形成清单,就可以让年轻法官明确知道该审什么,该怎样审。这样,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活动,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调查遗漏和认定事实的空白。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新闻通报会现场
解决了庭审模块的工作标准化之后,刘建勋又开始琢磨裁判模块的标准化,他们结合具体案由下的不同争议事实和情形,对每一个案由搜集整理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争议焦点,抽取核心要素,固定裁判思路,形成了一套“统一裁判思路”,金融街法庭的干警们,定期会在COCALL上接收庭长发来的最新版裁判思路汇总。
与统一裁判思路相配套的是,金融街法庭还建了一个文书模板库,模板数量达到几十个。不仅仅有针对涉刑案件、裁驳案件、撤诉案件等不同情况的文书模板,甚至针对不同银行推出的不同金融产品,根据特定金融产品的详细要素,也有量身定制的模板,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只对其中的数据进行简单更换就可以出具新的文书。
实行模块化工作标准之后,金融庭每个审判团队年均结案都在1500件以上,发改率远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全庭2016年发改率仅为0.06%,审判质效长期稳定在北京市全市法院商口第一。
今年3月份,在北京市高级法院推出的《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编写工作招投标工作中,金融街法庭承接了信用卡纠纷、金融借贷纠纷、金融担保合同纠纷等5个中标项目。
《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
中级法院的办案规范化探索
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相比,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的办案规范化探索又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北京三中院是2013年8月新成立的中级法院。“作为新成立的法院,我们的法官来自于全市各个法院,由于成长背景、审判经历不同,审判人员对同一类案件的某些事实审查重点和法律适用理解方面存在差异,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北京三中院刘双玉副院长这样介绍他们探索审判规范化的出发点。
在法院审判工作中,长期以来,法官的培养主要依靠“师傅带徒弟”这种传统的经验传承模式。通常情况下,一个法官的办案风格、工作习惯甚至性格思维,都会深深刻上师傅的烙印。北京三中院组建之初,该法院法官来自北京市三级法院,大家工作背景、审判经历都不尽相同,师出多门,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出现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是常有的事。对于北京三中院来说,统一明确各类案件的审理方法和裁判标准,需求更为迫切。
与此同时,北京三中院面对成立之初案多人少的现实院情,从提高审判效率入手,在民商事领域探索二审案件的繁简分流,建立民商事二审案件快审机制。在快审庭,民商不分家,法官需要突破自己原有的审判领域范围,民商兼顾才能快审快结。
2016年2月底,在前期探索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北京三中院在民商事领域全面推开民商事案件审判格局调整,实行民商合一。北京三中院政治部主任辛振兴提到:“民商合一的民商事审判格局,不仅是为了应对员额制后法官数量减少、案件数量不降反增的任务形势,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从大量司法实践来看,许多传统的民事案件中商事要素在不断凸显,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涉及夫妻持股、控股等多种形态的公司经营模式,而在一些借贷、买卖、理财合同等商事案件中,涉及家庭共同财产确权的情形也越来越多。如果法官只熟悉某一领域,难以胜任审判实践的需要。
2016年5月,北京三中院编印出《二审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用时3个月,首先解决了审判流程的统一化和标准化,让法官办案有章可循,规范统一。2016年6月份开始,又启动了民商事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编写工作,从统一裁判规则出发,结合230多次法官会议讨论的2000多件案件的处理意见,选取民商事审判领域收案数量较多的27类案件,编写审判指引,全书近40万字。
在这套审判指引丛书里,涵盖的数量占到民商事案件的70%,每一个案件类型都按照统一体裁编排,不仅告诉法官要查明的事实要点,还把与案件类型相关联的较为分散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上级法院指导意见、指导案例、常见问题以及实践中的做法一一列明,让法官按图索骥,顺手好用。
考虑到审判指引除了满足法官的办案需求外,还要通过对外公开发挥社会行为引导的规范指引作用,因此在编写时对老百姓最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我们要以老百姓之间可能实际发生的问题为导向进行归纳汇总。”候军庭长在新闻通报会上向媒体介绍,“比如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就归纳了共同财产的范围、性质、来源,双方是否存在财产约定、房屋的取得时间方式、出资情况、房产增值分割部分的具体计算问题等等,都要列明。”
2016年底,审判指引基础稿形成后,北京三中院送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两个民事审判庭进行修改完善,随后向辖区各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形成审核稿。最后,由5位专家法官逐一审阅,经过5轮、覆盖三级法院的意见征集,形成了最终稿。
北京三中院在办案规范化上所取得的成果,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做好了提前功课。有了这套审判指引,辖区基层法院在处理相同类案时有了明确的依据,可以最大限度统一裁判标准。
规范办案的全局行动
高标准、有水平、有特色、有价值,是杨万明院长在北京法院办案规范化建设之初提出的明确要求,北京法院此轮规范化建设的定位,就是要走精品工程路线。
2017年2月22日,北京市高级法院面向全市三级法院公开招标,明确了招标范围、编写要求、工作时限和责任部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16家法院投标188个项目,经过北京市高级法院各业务部门反复研究讨论,最终确定首批中标项目128个。
确定中标的128个项目,绝非一拍脑门,而是有着反复考虑的门槛标准。北京市高级法院负责牵头规范化建设的马强副院长谈到:“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项目,考虑的因素非常多。有些法院推行专业化审判,对某类案件的审理有一定积累,就具备基本的中标条件。有的法院竞标项目负责人或编写人有出色的业务积累或者已经是业内的权威,对类案的审理有深入的体会和研究,就具备关键的竞标优势。有的法院已经就类案调研工作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具备良好的编写基础。除此之外,由于《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的适用对象是全市员额法官,因此还要综合考虑不同审级、不同片区的特点,合理分配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项目选题,确保编写成果最终能得到普遍适用 。”
全市法院统一行动,项目分配包产到户,怎样确保办案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北京市高级法院对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予以了充分考虑。按照整体编写体例的安排,《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分为一般规范和类案规范,一般规范在编写时要按照法官收到案件后的工作流程和工作顺序依次进行,解决的是程序统一的问题。类案规范以各审判领域案由为框架,每个类案规范的编写内容大多涉及关键词、案件特点概述、法庭调查要点、证据规则要点、法律适用要点、常发易发错误提示、法官释明提示、标准化说理、法律文件索引、案例索引等要素。
对每一类案件在办案规范要素的设定上几乎穷尽法官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宛如一位顶尖的服装设计师,对每一件高级定制服装的量体和剪裁,精准量遍身体的每一处并精确到最微小的度量单位。
特别是在一般规范的指引下,法官助理依照详尽的操作标准,多数完全可以胜任庭前准备等繁杂的程序性工作,为法官拍板定案、坐堂问案腾出时间,“法官更像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也随之而来。
《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还同步统筹考虑到了司法改革后对法官业绩的考核问题。对于一般规范中涉及到的流程节点,作为程序性的考核事项,既能监督法官办案,又能作为法官拖延办案、不规范办案的评价内容。而有了具体标准可参照的类案规范,也可以根据案件类型的难易程度折算加权法官的业绩。对于司改后法官业绩评价考核标准的缺位,办案规范化刚好补白。
办案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重点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设计之初的信息化嵌入就让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克服了天然的滞后性,从成长之初便全面领先。为了同步将办案规范进行信息化成果转化,北京市高级法院还出台了统一的信息化模板,作为每一个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必选项,要在整体规范中予以体现,并作为项目最终验收的重要指标。在将办案规范嵌入审判系统的同时,对已有的信息化系统也是一次再梳理,通过分类更为明晰、检索更为精准、与审判业务融合更为深度的新的审判智能服务系统,让法官尊享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舒适的办案体验。
按照办案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工作安排,经过集中统一的编写,128个办案规范项目的起草工作要很快告一段落,下一阶段,北京市高级法院将组织各业务庭集中开展论证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项目会直接嵌入审判管理系统。
“让法官更像法官”是司改之需、法官之愿、法治之幸。“优雅工作,悠闲生活”需要法官群体在裁判过程中更加专业规范。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一项项具体工作、一个个具体个体去完成。北京法院此轮办案规范化建设,不仅是在当前改革背景下向司法公信力、审判质效、信息化建设要红利,更是从首都法院长远发展出发,在回归法院核心业务、提升整体司法能力的道路上稳扎根基,树木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