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7-06-15张晶瑞
张晶瑞
[摘 要] 营改增是国家立足于减轻企业税负而实施的一项税制改革。自建筑业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对建筑企业的税务、财务管理等方面都产生了一些影响。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主要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积极影响包括避免重复纳税,推动技术和设备更新,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规范自身运行;而消极影响为进项税额抵扣不多,部分企业负担增加,人工成本上升,现金流减少。建筑企业应提高对营改增的正确认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抵扣税额比重,以提高产业合理性与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 建筑业;增值税;营改增;影响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B
引言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建筑业也一同被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建筑企业如何适应营改增的新变化,从而做出相应调整,实现新的发展?建筑企业的资本注册额较大,资金周转链条较长,因此税务改革与其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关系密切。营业税改增值税征收是国家于2012开始实施的一项税收政策,在经过近五年试行的时间后,全面扩大其实行范围,既包括推向行业的增加,也包括推行区域面积的增大,建筑行业也被纳入其实行范围当中。本文试图分析营改增对于建筑业的影响,并对建筑企业如何应对提出一些意见建议,期望能给相关此类课题研究者以启发。
一、营改增的概念及特点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而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它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地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建筑业包括航空勘探。金融业包括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租赁。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
(一)会计核算难度增加
在介绍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营业税和增值税差异,营业税的的征收依据是营业额,包括企业商品生产和单次商品流通、无形资产出售、不动产专卖,其共同点是针对于商品所有权转移进行税务征收。而增值税则是对商品价值增加以及附加价值正常进行税务征收。换言之,营业税的征收依据与交易总额有关,而增值税的征收则是建立在商家切实盈利的基础之上。
但是增值税在以盈利额为基准量进行计算时,会计核算的难度大大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成本进项明细较为复杂,在核算过程中难以完全清算;二是发票名目众多,难以在短时间内全部出具;三是会计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增加,工作项目及职权范围出现了一定的重叠。
(二)短期缴税出现变化
增值税征收的主要对象为制造业企业,商家利润的来源直接来自于产品的出售,但是产品的出售只意味着所有权的变化,却不意味着商家的實际盈利,因此将税务征收从与交易关联过渡到与盈利关联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是有利的。对于一些经营不善甚至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而言,征收营业税实际上是企业背负的巨大压力,而改为增值税后实际上是减轻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和资金周转负担,有助于制造企业加强资金周转灵活程度。因此企业的短期缴税往往会下降,而随着经营负担降低,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会得到改观,市场开拓加快,净利润数额上升,增值税所收税款也上升,继而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了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自2012年1月1日起试点,2016年5月1日正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也被纳入改革进程。建筑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建筑业,不仅有利于提供就业岗位,刺激钢铁、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市场,进一步扩大内需,而且有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
实施营改增后,对建筑业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方面的,又有消极方面的。分情况来看:
(一)积极影响
1.避免了重复纳税。实施营改增前,因建筑企业采购的钢材、水泥等原材料,被划为增值税的缴纳范畴,购买时往往已经缴纳了增值税,但因建筑企业不能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部分税款不能抵扣。而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时,这部分采购又被计算在内,导致建筑业一直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后,重复征税的问题便不再存在,建筑企业税负得到了一定程度地减轻。
2.推动建筑业技术和设备更新。机器设备对于建筑业来说,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建筑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实施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因采购机器设备而产生的增值税无法抵扣,导致建筑企业购买成本较高,出于盈利角度考虑企业一般不热衷于更新设备。而实施营改增后,这部分进项税额可以被抵扣掉,大大降低了建筑企业的设备购买成本,将提升建筑企业采购设备和技术改造的主动性,从而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
3.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实施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往往没有抵扣项,导致建筑企业为降低成本尽可能避免外购,很多建筑企业选择自己内部解决需求,这样既不利于社会分工,也不利于企业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而实施营改增后,外购项目中很多可以被抵扣,建筑企业可以择优选择供应商供应材料,有助于细化社会分工,提高行业专业化水平。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也可以专心致志抓好主业,提高服务水平。
4.规范企业自身运行。对于运行良好、治理规范、财务严谨的建筑企业来说,租赁和采购原材料时,能够提供正规发票,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对于治理不规范、财务不严谨的建筑企业来说,实施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租赁和采购原材料时,往往为了少缴税而选择不要发票,不列入财务开支,实施营改增后,不开票便意味着无进项税额,无进项税额便意味着企业采购成本的上升。因此,营改增后,能促进一部分企业严格遵循财务规章制度,按照程序开具发票,从而规范自身运行。
(二)消极影响
1.进项税额抵扣不多。很多建筑企业规模较小,经营业务范围较窄,盈利水平不高,建筑行业的流动资金往往积压在工料和人力劳动上,其经常打交道的原材料供应商也多为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机械设备虽然可以抵扣,但建筑业对于设备的更新换代要求没有那么高,且小型建筑公司的机械设备保有量较少且大多数为二手设备,使用价值远远高于评估价格,因此一些新的建筑企业租赁及采购设备较多,老建筑企业对于设备的采购和租赁需求并不高,相应地这方面的抵扣所占比重不高。
2.部分企业税负增加。营改增的初衷便是减轻企业税负,“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因此,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整体税负肯定会有所减轻。而且从长远来看,建筑企业将从中获益。但是对于企业个体来说,却应区别对待。事实上,实施营改增后,很多建筑企业都感觉税负比原来更有所增加。特别是对于财务不规范、不注重收集发票,或者抵扣项较少的企业来说,税负增加明显。
3.人工成本上升。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用工难、用工贵现象严重,人工成本持续上升。特别对于建筑業来说,人工成本在整个工程款中占有不小的比例,据有关统计,人工成本在建筑工程款中所占比例可达25%-30%。但是人力劳动成本和其它固定成本以及运营成本相比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特别是基层劳动人员,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其工期不定、“跳槽”频繁,这在成本核算过程中,难以直接量化为发票数据。增值税的征收中的人力成本由于劳务人员的特殊性难以计算,换言之,由于建筑企业用工多来源于用工市场或劳务公司,往往无法出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抵扣项中,人工的费用将无法被抵扣,导致建筑企业的用人成本额外增加。
4.现金流减少。实施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缴纳税率为3%的营业税,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缴税的税率为11%的增值税,如果暂时不考虑抵扣税额,短时间内企业现金流将有所减少。而且不同于营业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即税款独立于征税价格之外,建筑企业核算营业收入时,必须将税额扣除,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减少。第二产业作为从事加工和制造的实体型经济同第三产业相比,对固定设施及设备的依赖性较大,而建筑行业的固定设施和设备价值更高,维护和运转费用也较高,因此对资金流动和周转的要求也更高。同时建筑行业的工期较长,资金回收速度也相应较慢,因此资金链条的周转周期也会较长,在短时间内将征收税率上升实际上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的压力,带来资金周转方面的困难。
三、建筑业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建筑企业必须正确认识营改增的意义,抓住用好机遇,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减少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提高对营改增的正确认识
一方面,建筑企业管理者要正确认识营改增的意义,了解营改增给企业所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从而尽快适应新变化,把握有利时机,尽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来积极应对。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对于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更为严格。要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举办讲座、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企业财务人员也要增强主动学习意识,熟悉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核算、征收流程,以及进项税额的抵扣包括增值税免征范围等,努力为企业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献言献策。提高对营改增政策的认识不仅包括企业财务人员,同时也需要加强企业高层人员的理念培训,要建立起对政策的清晰认识,同时将政策认识与建筑行业整体形势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真正规划有益于企业长期发展的目标,要依托于税务结构和财务管理为基础进行适当的外延和扩展,涵盖到企业其他业务之中。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地点在劳务发生地,即哪里施工,哪里缴税。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缴纳地为企业注册地,即哪里注册,哪里缴税。这种新变化也导致了建筑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周期较长,且增值税发票易丢失。因此,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筑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增值税发票的获取、管理以及保管意识。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增值税缴纳等具体事宜。增值税的征收不仅和企业会计部门联系密切,同时和企业高层管理部门之间联系紧密,高层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特别要注意加强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对原始账目的统计及存根保存,这是进行税务结算与审核的基础;二是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对会计工作加强监督;三是要增加抽查频率,对账目错误及员工工作中失误的地方进行及时校正。
(三)提高抵扣税额比重
进项税额抵扣应用得当,可以使得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虽然缴纳税率上升,但总体税负有所减轻。首先,要认真核算好建筑企业成本费用,提高可抵扣额在成本费用中所占比重。其次,建筑企业在进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时,要提前做好规划,充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减少固定资产购买成本,通过技术的提升和设备的更新来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减少用工量,降低人工成本。第三,建筑企业在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方面,要尽可能选择经营规范、有一定规模、能够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减少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抵扣税额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受到地域性和政策性的限制,同时固定设施及相关设备抵扣税额具有单次性,难以进行周期性抵扣税额,因此更应该注重对原材料税额抵扣工作的准备和核算。
结束语
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调整。建筑企业应正确认识并积极适应营改增,抓住用好机遇,不断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提高抵扣税额比重,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一席之地。本文主要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期望能给相关此类课题研究者以启发。推进营业税改收增值税国策,关系到我国税务改革的实施,同时也与实体经济振兴与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改收增值税有助于减轻实体制造业的负担,建筑行业也包括在内,利用政策的改变加快建筑行业内部的结构调整以及长期规划,有助于提升建筑行业的产业合理性及核心竞争力,同时建筑行业应对营改增政策调整的经验及相关策略也可以作为其它行业的参考。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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