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钢铁企业投资结构优化机制
2017-06-15范定祥毛冰妍
范定祥+毛冰妍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的钢铁业目前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钢铁业在多年高速发展后已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2016年全国粗钢产量8.08亿吨(占全球的比重为49.5%),产能利用率仅约71%。而且,过高的产出导致钢材价格持续低迷,钢铁主业已从微利经营进入到了整体亏损,2015年全行业主营业务累计亏损超过1000亿元。作为传统的高污染、高能耗产业,钢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占工业排放的近四分之一,随着新环保法等一系列环保法规的出台,钢铁业面临的环境约束日趋加剧。因此,化解产能过剩、实现“绿色转型”是钢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而要使上述战略产生实质性效果,其关键是务必让钢铁企业在产能过剩和环境规制双重约束下优化其生产投资和减排投资结构。
一、钢铁业新常态下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
1.“去产能”是首要工作。2013年我国服务产业比重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的比重,这表明中国正在步入工业化和城镇化后期阶段,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已经不可能继续保持过去的高水平,未来国内许多工业品产量都将陆续达到峰值,从而钢铁等重化工业高速增长的黄金期已近尾声。事实上,中国钢铁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壮大,目前这一传统产业已出现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且现阶段钢铁业的产能过剩已无法再通过扩张国内总需求(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制造业的粗放式增长)的传统思路加以解决。欧美国家的经验表明,工业部门在其产能利用率超过81%时能够健康运行,若产能利用率达不到80%,则将挫伤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并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在新形势下有效治理钢铁产业的产能过剩将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工作,而其路径可概括为“查、控、疏”三个字。一是清查违建项目和“僵尸企业”,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二是严格控制钢铁业传统产品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并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三是对企业低效产能退出市场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并扶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升级产品的开发。同时,还应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一带一路”等海外市场,加快产品和产能“走出去”。
2.“控污染”是前提条件。钢铁业是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2009-2013年钢铁产业的年均能耗占到全国能耗的16.9%,年均固体废弃物排放占到全国固废排放的12.6%,年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占工业排放的近四分之一。随着我国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的日趋加大,钢铁业面临的“污染控制”约束也更趋严厉。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即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随着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企业排污的违法成本已越来越高,从而钢铁企业绿色化转型势在必行。
为了达成“污染控制”之目标,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一方面政府将继续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来优化行业的区域布局,确保各地的污染排放不超过其环境容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我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达10905家,显然,推进重点地区钢铁企业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形成少数具有技术、设备和规模优势的大型钢铁企业,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治污效率。另一方面,企业还需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着力提升其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水平,不断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总量;并通过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大治污处理投入来实现企业和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3.“提效益”是中心目标。钢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其持续健康发展对综合国力的提升意义重大。由于钢铁业是资本密集型產业,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导致企业存在着较高的固定成本,这使得企业在需求下降时也很难自觉“限产”(因为虽然生产会出现亏损,但不生产将亏损更多),这样以来,供给相对过剩必将导致钢材价格持续疲软。中钢协统计调查显示,除沿海地区的钢厂得益于超速下跌的原料成本以及低廉的海运成本暂时还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外,我国内陆钢厂2015年几乎无一幸免地亏损严重。
面对新形势下行业性亏损困境,钢铁企业应更加重视产品研发,通过掌握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精尖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实现产品结构升级。要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和钢铁业的“生态融合”,通过建立互联网电商营销平台,为客户提供钢材加工物流配送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减少过多中间贸易商带来的利润分割。
二、钢铁业过剩产能化解、环境约束和投资结构优化的交互作用机制分析
经济新常态下,钢铁企业过剩产能治理、排污约束和投资结构优化三者之间存在着共赢的动力机制,如图1所示。
1.化解过剩产能能促进钢铁业的达标排放与投资结构的优化。治理产能过剩意味着降低产量,尤其要求技术上不达标准、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这有助于从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两方面实现环境规制的目标。同时,也将倒逼企业的发展模式从粗放增长型转为质量效益型。企业的资本运营将不再简单地限于传统的产能扩张,而会更多地去考虑投资开发高性能产品,或向成本收益性更好的治污投资项目转移,从而达到投资结构优化与钢铁业绿色转型之双重目标。
2.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可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结构,并有效缓解产能过剩程度。政府进行环境约束的政策手段通常包括指令控制、排污税和排污权交易三大典型工具,若对企业规定严格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排放定额,则将直接淘汰一批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若征收高额排污税,将治污费用内部化为企业生产成本,则低效产能无利可图,市场供给曲线向左上方向移动将导致均衡产出减少。
3.企业投资结构的优化可内在地助推过剩产能的化解和环境达标。经济新常态下,影响企业投资利润的主要因素包括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单位资本产出率、产能利用率、产品价格、治污成本、政府补贴等。在钢铁业全行业亏损的现实背景下,企业投资结构的优化和投资效益的提升要求企业减少传统产品的生产性资本投入,增加对高性能产品的创新投资和减排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投资,并通过对外投资促进产业转移。
三、促进新常态下我国钢铁企业投资结构优化的路径与政策举措
1.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平台,联动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政府应进一步颁布法律法规,助推钢铁业产品结构升级和企业减排装备技术升级。同时,完善退出机制,给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环境达标等建立通道和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要鼓励钢铁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全产业链整合、科技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并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功能,通过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这些国家多为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急需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投资办厂,加快国内钢铁企业的资本、技术向海外市场输出,利用贸易扩张和产业梯度转移,促进我国钢铁业过剩产能的化解。
2.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政府对钢铁企业治污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科学制定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的战略规划,参照国际标准和新《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计划,对投资的规模、结构、效率等进行科学引导。并逐步加大财政预算对工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对减排投资的财政补贴。
3.创新融资渠道,提高减排投资主体的积极性。由于钢铁业污染治理的历史欠账较多,亟须提高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扩大污染治理投资规模。应研究制定适合域情的激励机制,完善相关税收、罚款、环保补助、污染收费、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和优惠政策,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培育良好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环境。要不断创新投资渠道,通过鼓励合资、独资、PPP(公私合作模式)等多种形式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模式,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进入域内环保领域,促进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
4.完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是促进钢铁企业减排投资和生产投资优化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和完善工业污染治理资金信息公开披露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政务公开,鼓励各种新闻媒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治理投资项目建立听证制度,完善公众监督机制。二要建立严格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审批程序。通过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严格履行专业化的可行性论证,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三要强化减排专项资金的检查,加强对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同时,环保部门应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机制,对污染排放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運行。
(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