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豆好吃须防毒
2017-06-15刘少伟阮赞林
文/刘少伟 阮赞林
扁豆好吃须防毒
文/刘少伟 阮赞林
【食品安全系列 第66期】
提起扁豆中毒,可谓老生常谈,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几乎无人不知,若扁豆烹调不当,食用后可能会发生中毒。就是这个众所周知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近期,某市连续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3起为扁豆中毒,经调查证实是因食用未炒熟的扁豆所致。那么是什么物质让扁豆成为“不懈的杀手”?中毒后该怎样治疗?我们又该如何预防中毒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走进本期的食品安全报道。
扁豆为何会成为“不懈的杀手”
因食用扁豆导致中毒的罪魁祸首是其中的红细胞凝集素、皂素等天然毒素。这些毒素比较耐热,所以只有将其加热到100 ℃并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破坏。如果没有这样煮熟就食用扁豆,其中的皂甙对消化道黏膜具有强刺激性,会导致中毒。另外,未成熟的扁豆可能含有凝聚素,而凝聚素具有凝血作用。采用沸水焯扁豆、急火炒扁豆等方法,由于加工时间短,炒(煮)温度不够,虽保留了新鲜的绿色,但往往不能完全破坏其中的天然毒素。这些毒素被误食后会强烈刺激胃肠道,致人中毒。
为什么集体食堂更容易发生扁豆中毒事件
一般家庭在烹饪扁豆的时候,都能够注意把扁豆煮熟,因而不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但是,在建筑工地、机关学校等集体食堂,或接待会议、宴会饭店中,却屡屡发生扁豆或四季豆中毒事件,主要是因为这类场所常常用大锅炒菜,锅大、量多,翻炒不均匀,扁豆不容易彻底煮熟,有毒成分也就不能被充分破坏,食用后易造成中毒。
中毒症状与治疗
进食此类未熟透的扁豆后的数分钟到2~4 h,中毒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水样便,少数人有头痛、头晕、四肢麻木、胸闷和心慌等症状。大部分病人白细胞增高,体温正常,病程一般为数小时或1~2天。严重者会出现溶血症状,如面色苍白、黄疸、腰痛、酱油样尿及呼吸急促等缺氧症状,不及时救治可危及生命。
发生扁豆中毒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建议先饮水500~600 mL,然后用手指或筷子刺激咽喉、舌根,将吃的饭菜吐出来,如此反复2~3次。随后,口服牛奶、蛋清或浓米汤,以保护食道和胃黏膜。经上述处理后,若症状无缓解,且出现颜面苍白、黄疸和脉搏快而弱等症状,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对症治疗,防治并发症。一般只要治疗及时,大多数病人可在1~3天恢复健康。
如何预防中毒
预防的方法非常简单:
尽可能食用嫩扁豆。有相关研究显示:老扁豆的两端及荚丝的毒素最多。所以,购买时也要尽量选择生嫩、颜色翠绿的扁豆,不买、不吃老扁豆。
扁豆的两端和荚丝部位所含毒素最多,加工前最好把两头的尖角和荚丝去掉,在水中浸泡15 min后进行烹饪,这样吃起来更放心。
烹饪扁豆时应使其熟透,以破坏毒素。只要把扁豆煮熟焖透,就可以有效破坏毒素。用水焯时,需使扁豆失去原有的绿色、生硬感和豆腥味。炒扁豆时,每一锅的量不应超过容量的一半。用油煸炒后,加适量的水,盖上锅盖,保持100 ℃小火焖上超过10 min,并用铲子翻动扁豆,使它均匀受热。出锅前放入蒜蓉来解毒。在扁豆焖熟后临出锅前,放入适量蒜蓉,不但可以改变口味,还可杀菌解毒。不要提前放入大蒜,否则没有解毒作用。
特别提醒集体用餐单位,炒菜时不要贪图脆嫩,应充分加热,使扁豆颜色全变,里外熟透,吃着没有豆腥味。因为,扁豆所含的毒性物质能被持续高温破坏,这样烹饪才能避免中毒。
如何挑选扁豆
质量好的扁豆,个体肥大,长10 cm左右,皮色鲜嫩,无虫无伤。扁豆在0℃~5 ℃的低温储存,能保持很好的外观。一星期左右取出烹调,扁豆会有豆仁未煮熟的异味,而且,这种味道会随着储存天数的增加而变浓,影响烹调的风味。因此,扁豆的储存期不宜长,购买后要尽快食用。
一般人群均可食用扁豆。扁豆也特别适宜脾虚、饮食减少、慢性久泄以及妇女脾虚带下、小儿疳积(单纯性消化不良)者食用;同时适宜夏季感冒挟湿、急性胃肠炎、消化不良、暑热头痛头昏、恶心、烦躁、口渴欲饮、心腹疼痛、饮食不香之人服食;尤其适宜癌症病人服食。患寒热病者、患冷气者、患疟者不可食。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食品药品监管研究中心)
信息专递——
湖南新增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近日,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公布了2016年新增的祁阳石、城步青钱柳茶、绥宁青钱柳茶、新田大豆、长乐甜酒、沩山毛尖、鼎城茶油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统计,湖南省已对68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296家,分布在全省14个市州、90多个县市区,年总产值近1 200亿元。
此次新获批准的7个产品,进一步丰富了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内涵,同时也将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意义。湖南省将继续坚持“一县培育一品,一市新增一品”的工作目标,不断扩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总量和地域范围,抓好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机制,重点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保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特色,不断优化和提升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的档次;继续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引领示范作用,助推地理标志产品与经济、贸易、文化、旅游的结合,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的有效性。同时,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关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门立法、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改革等动向,积极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