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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监管 多方共治有效破解小区住宅电梯监管风险

2017-06-15周明远

质量与标准化 2017年3期
关键词:闵行区物业公司特种设备

文/周明远

智能监管 多方共治有效破解小区住宅电梯监管风险

文/周明远

目前小区电梯的监管停留在监察人员的监管上,但电梯的数量不断增长,造成小区电梯监管“人机不匹配”的困局。从实际工作来看,一味按照法律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且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起群访,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麻烦。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补齐短板,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转变思路,通过智能监管和多方共治的方式来破解困局,为各区县在小区电梯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电梯 智能监管 多方共治

一直以来,小区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是电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经排查,目前约有住宅小区650个,共涉及到住宅小区电梯13 504台,涉及116家维保单位。小区住宅电梯占比高,约占全区总电梯数量的60%;增幅快,2014年以来,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投诉多,历年来涉及住宅电梯的投诉占电梯总投诉量的90%以上;超期频率高,以上海市特种设备动态系统内统计的超期数据为基准,区内每月的住宅电梯超期数量约为300台左右,分布在10个左右的小区,占到当月电梯总超期率的70%。因此,解决好住宅小区电梯超期的问题是提升电梯监管效能的一把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但对于小区住宅电梯来说,则关系到公共利益,媒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从实际工作来看,一味按照法律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且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起群访,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影响。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补齐短板,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转变思路,在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整治过程中,秉承“服务监管”的理念,加强指导,通过约谈、政策宣传和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有效地突破了住宅电梯监管的瓶颈,形成了闵行特色的电梯监管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住宅电梯常见的风险

住宅电梯常见的风险一般有两种:电梯超期,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维保质量不过关,故障频发。

1. 住宅电梯超期

住宅电梯超期是小区电梯最常见的安全隐患。基于2016年2月至今,监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14个小区366台住宅超期电梯进行跟踪调查(见图1),并结合监管实践,找出小区电梯超期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① 报检延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特种定期检验的要求”。

• 物业公司自身未能重视电梯的报检工作,直接导致报检延误。

如闵行区某小区物业公司,由于未接检验机构的报检电话,故未能及时申报,导致小区电梯超期。

• 物业公司委托维保单位进行报检,由于维保单位原因,间接导致报检延误。

如闵行区虹梅路某小区,维保单位申报检验后,由于工作疏忽,未及时与物业公司反馈、交付检验费用,检验机构无法及时安排检验,小区11台电梯超期。

又如闵行区西园路某小区共有16台住宅小区电梯。其中,10台电梯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缓冲器未能固定安装,维保单位整改完毕后,未能及时与检验机构沟通、落实复检事宜,导致该小区10台电梯超期1个月仍未复检合格。

• 物业公司更替。旧物业未移交电梯资料,新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小区住宅电梯的相关资料和情况,导致延误报检。

图1 监管部门对管辖范围住宅超期电梯跟踪调查结果图

② 整改方案落实难

如闵行区沪光路某小区83台电梯,部分电梯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三方通话故障和钢丝绳损坏。但,在三方通话整改方案的选择上,即选择原有线路维修,或重新施工、选择有线或无线的整改方案,物业公司、业委会和部分居民协商了近5个月的时间,方案仍无法落实,导致小区的电梯安全隐患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

③ 经费落实周期较长

如闵行区罗秀路某区域共有44台电梯,部分电梯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三方通话故障。在施工方案已经商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在工程费用的报价上又产生争议,导致整改工程无法及时实施、小区的电梯安全隐患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

2. 电梯的维保质量不过关

结合监管实践,发现住宅电梯故障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日常维保上,维保单位的维保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维保单位为了节省开支,降低人力成本,平时的维保工作流于书面形式,疏于真正维护,就等着电梯发生故障动用维修基金进行大修;有些维保单位提出维修方案,维修后电梯故障依旧。

二、主要工作做法

1. 超期电梯

① 监管前置,紧抓电梯报检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应于下次检验日期前一个月内报检”。但现场监管发现,在下次检验日期前半个月内报检的设备,由于检验周期安排的问题,设备必会超期。因此,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电梯超期率,我们及时与区特检机构进行沟通,由特检机构在下次检验日期前2个月发放检验通知书。

② 做好基础工作,运用数据分析制定有效方案

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利用上海市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对全区小区住宅电梯数据做了大量的统计与分析工作,通过排查摸清了住宅电梯的底数;指定专人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修改缺失及错误信息,为制定后期整治工作方案提供了正确依据。对管辖范围内14个小区366台超期或投诉集中的住宅电梯进行跟踪调查和整治情况,作为制定住宅电梯安全监管方案的采集样本。

③ 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报验速度

积极与特检机构沟通协调,为超期住宅电梯开辟“绿色通道”,加班加点进行检验,大力配合整治工作。

④ 创新宣传手段,推行智能监管

2016年闵行区建成了住宅小区电梯APP信息查询平台,实施电梯安全智能监管,引导公众参与安全共治。同时,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所有住宅小区电梯内,张贴了配有官方微信二维码的电梯安全使用须知,民众也可以通过微信反映电梯超期和故障隐患,监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知晓电梯隐患与民众诉求,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消除隐患。

⑤ 通过有效约束建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

对于在下次检验日期前半个月仍未能及时报检和检验为不合格的电梯,由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约谈,并发放《电梯隐患告知单》(见图2)。由物业公司或维保单位在每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轿厢门上张贴《电梯隐患友情提示》(见图3),告知全体小区居民。同时,责令物业公司及时申报或在检验机构给予的整改期内落实整改方案,明确隐患消除时间。

整改方案达不成一致或维修资金无法落实、安全隐患无法消除的,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将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情况所向当地镇(街道)进行汇报,并由当地政府召集当地居委会、安监部门、社区中心、房办、物业和业委会等召开隐患排除协调会,落实解决方案,明确整改周期,并形成会议纪要。对纪要内容进行张贴公示,各相关部门对落实进度进行跟踪监督。

⑥ 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事后处罚严惩违法行为

坚持依法治理,对拒不申报的或在检验机构给予的整改期内未落实整改方案的,一律立案处罚,责令物业公司停用所有隐患电梯。通过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图2 《电梯隐患告知单》部分截面图

图3 《电梯隐患友情提示》图

2. 电梯维保质量不过关

《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明确:制造单位的责任是“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因此,针对维保单位维保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可在年初设立专项预算资金,委托电梯厂家或检验机构对小区住宅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抽查(委托抽检单正在研究中),定期发布抽查结果,对于未能按照技术规范落实维保工作的维保单位,立案处罚,并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市相关发证部门,将其纳入维保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其维保资质。

三、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整治,闵行区电梯的超期率已从2015年6月机构改革伊始的4.7%降至2016年6月的0.84%,小区住宅电梯超期率更是降至0.32%。

四、推广价值

闵行区关于《小区住宅电梯超期整治案例》符合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此次整治实践创新了住宅电梯的监管模式,并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具有示范和推广的作用,可以为全市其他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在小区整治方面提供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专递——

贵阳市出台大数据标准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贵州省贵阳市大数据相关标准研制和示范应用方面的先行先试,日前,贵阳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实施《贵阳市大数据标准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在“十三五”期间,贵阳市将积极参与国家大数据安全标准、交换共享标准的研制与示范应用;着力构建政府公共数据关键共性标准,主导和参与编制政府数据分类、开放、共享、安全管理等地方标准;大力培育契合市场发展需求的团体标准,推进数据跨域流通。方案要求贵阳市大数据标准建设要与国家、贵州省大数据标准体系有效衔接,做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合理适用、持续改进。

据介绍,该方案部署了6大重点任务,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及时总结评价等4个方面提供了保障措施,以确保贵阳市大数据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

The supervision of residential elevators largely relies on the supervisory personnel. However,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elevators results in the dilemma of “man-machine mismatch” in the elevator supervision. From the practical point of view, safety supervision instructions simply cannot be effectively implemented if only blind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In case an incident is mishandled, it is very likely to trigger mass appeal and seek help from higher authorities, and create diff i culty situation for our supervision work. In order to eliminate the hidden safety risk and overcome the shortcoming, the Market Supervision Bureau of Minhang District changes the way of thinking and solves the dilemma by applying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and multi governance, which will provide references for other districts’ residential elevator supervision.

Elevator; System of intelligence and monitor; Multi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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