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团体标准的现实意义
2017-06-15郭建荣
文/郭建荣
三个团体标准的现实意义
文/郭建荣
共享自行车是新出现的经济业态,其发展的速度超乎想象,自行车生产企业没有想到,政府管理层也没有想到,引起的社会反应非常强烈。共享自行车话题已经成为目前的社会热点,是今年上海“两会”代表提案最集中的。如何规范共享自行车运营商的行为和加强运营管理是摆在共享自行车运营商和政府面前的一个必答题。
共享自行车凭借它独特的理念及运营模式,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快捷,共享自行车运营商应该在打通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能够做到防微杜渐,通过建立标准体系和技术革新,建立起一套规范的产品质量和运营管理体系,从而避免给城市管理发展带来弊端。
对发展共享自行车,全国各地政府包括上海市政府都明确了支持的态度。各地相继出台了各种管理办法,上海近期也将出台“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性意见”和制定《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 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三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
参与制定共享(电动)自行车三个团体标准的单位共有23家。其中包括了在上海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有9家;(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生产企业有11家。这三项团体标准的出台为后续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共享(电动)自行车二项产品标准的出台将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所共同执行,也为政府监管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提供了依据。
《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所针对的目标则更为明确,是共享自行车运营商。这将成为运营商的行为规范和落实主体责任的依据,也是政府管理的抓手。
制定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的依据是建立在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的。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共享自行车
1. 针对产品质量安全,对关键和特殊部件提出要求
由于共享自行车使用和停放都在室外,用户的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车架等关键零部件质量需提出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共享自行车的特殊零部件是安全使用的关键,如紧固件必须加大其旋紧力矩和提出防松要求。此外,锁具、实心轮胎、整体车轮等也需要进行标准补充。
2. 降低使用安全风险,规定使用范围
自行车标准对于车架高度没有明确要求。车架太高,骑行者停车时两脚不能落地,存在安全隐患。车架太低,骑行的舒适性则大打折扣。因此,要明确车架高度和鞍座的离地高度来满足大多数用户的使用安全。
3. 明确卫星定位和存量管理
共享自行车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功能,是运营商观察共享自行车运行情况,提高服务质量,使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修理,各运营商互通共享自行车信息,政府能够实现监管的技术保障。同时,要对存量共享自行车进行复检的时间和项目进行规定。
4. 对说明书的表达方法提出要求
通过互联网运营的共享自行车,只有使用租借方法的提示,而对使用者的注意事项几乎没有涉及,这就为使用者的安全和运营商的经营带来很多风险。因此,要规定互联网状态下说明书的表达方法和具体内容。
共享电动自行车
共享电动自行车除了自行车部分参照自行车标准外,还必须加强对骑行功能的要求。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能实现人力骑行”,但这一点为行业所无视。而明确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功能则是让电动自行车回归自行车属性的关键。
共享电动自行车为大众共享产品,明确骑行功能并从技术设置上进行保证,是保障骑行安全的重要手段。“不骑行、则车不动”,电力只起到助力功能,车型外观也应与自行车一模一样。这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团体标准防止其与普通电动自行车一样存在超标车现象的目的所在。
共享自行车服务
共享自行车服务不同于其他服务行业,它除了使用功能以外,还兼有公益性质,需要承担公共安全这一社会责任。
《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主要是明确规范共享自行车运营商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1. 明确运营单位的基本条件、社会责任、运营条件和主动接受第三方监管。这是保证共享自行车运营商服务可持续的必要条件。
2. 规定运营单位人员人数配备比例,明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作经验、业务能力要求、行为及态度和绩效考核。这是保证运营单位服务质量的基本要素。
3. 明确设施设备要求,包括共享自行车投入运营的质量和存量车辆质量监管,规定共享自行车的使用年限和报废车辆的处理。此项还包括配套设施要求和服务软件的要求。这是提高运营单位服务质量的基础条件。
4. 详细的服务要求,是规范服务人员行为和进行考核的依据。
结 语
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是标志性事件,已经引起全国各地政府的关注。天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协会已与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商谈共同制定这三项团体标准。未来,共享自行车三个团体标准的出台,会使我国原创的共享自行车这一新经济业态能更健康的发展,并能够推广到全世界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作者单位: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