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现状、风险及对策
2017-06-15于林
于 林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现状、风险及对策
于 林
本文总结了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概念和特点,分析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状及风险,并针对风险出现的原因和特点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以期促进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良好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络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使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较,第三方支付平台有灵活性高、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势,但是,毋庸置疑,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确实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和不足。所以立足于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现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风险的对策对促进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第三方支付的概述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含义
所谓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就是是依托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特点
优点
兼有监督保管职能,信用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实质上只是一个有监督保管职能的中介,买方购买商品的货币暂且存放到该处,待卖家发货买方确认收货时第三方交易平台才会把资金转移给卖方,这样通过对双方行为的约束提高了交易的安全度和可靠度。
提供多种服务。随着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交易范围的扩张,越来越多的贴心服务的出现使它展现出了传统支付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手机充值、淘票票、酒店预订、滴滴打车等只要绑定银行账户都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购买和支付,甚至美团、百度糯米等团购APP的出现,使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商家提供的优惠价格。
交易程序简单,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较多商家和银行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使用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在银行可以接受到的大多数服务,省去了叫号排队、ATM取款机出现故障等问题,节约了时间,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再者,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多家银行合作,所以进行交易时也省去了安装银行证书的步骤,从而简化了交易程序。另一方面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不仅仅支持电脑端这一终端交易活动,移动电话端、手机端等均不受限制,这就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灵活性大大提高,使用者可以随时随地实现收付款,极大地方便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活动。
缺点
与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与银行之间存在着很微妙的关系,二者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网上银行职能交叉,分流了银行部分客户,吸收了部分资金,银行也采取相应措施打压第三方支付平台。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依托银行技术,对银行依赖性强,加之传统上人民对于银行的信赖程度以及银行可以和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安全系数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带来了强有力的竞争压力。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迅猛发展,但是立法速度却远远没有跟上来,这样就使得法院在受理与之相关的金融案件时无最合适法律可以依据,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所导致的取证困难,给相关部门对事件和当事人的处理增大了难度。
资金流转效率低。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信用中介暂时保管买方所付货款,待买方确认收货时再将货款转移给卖方,这样“钱货两清”就需要一定的时间,无法实施结算,资金流转时间长,降低了流转速度。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发展历程
我国最早的互联网支付企业是成立于1998年的民营企业——守信易支付平台。1999年3月守信易支付平台开始运营,是中国首家实现跨行跨地区交易的网上支付平台。
2002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其总部位于上海。各银行实现了互联互通,促使银行卡跨银行跨地区和跨国境使用。
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和互联网络技术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中占有较大额度的两大支付平台—支付宝和财付通都是在2005年成立的,此外,PayPal高调打入中国市场,另外还有50家公司在同一年相继成立。
由于政府缺乏配套措施监管运营,第三方支付行业内乱象丛生。直到2010年,央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立了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办法和细则。
2011年5月26日,是第三方支付发展历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央行正式发放了首批支付牌照。目前为止,央行进行了多批支付牌照发放工作,已有200余家公司被授予支付牌照。
刚刚过去的2016年被誉为是“真正的第三方支付元年”。首先,以NFC支付为基础的Apple Pay强势入华,其次,微信、支付宝相继对外发布公告表示收取手续费、服务费,再次,也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监督元年,2016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于同年6月21日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12月12日,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正式推出《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安全规范》和《中国银联二维码应用规范》,之后还陆续发布了相关的业务规则和产品方案。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现状
交易规模持续扩张,交易额不断增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规模持续扩张,交易额不断增长。在用户构成方面,2015年我国网上支付用户规模达到了4.16亿,较2014年增长率为36.8%。从2009年起,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额增长速度每年都可达到50%,2015年,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额为31.2亿元,增长35%左右,2016年总交易额为57.9亿元,相比2015年增长率为85.6%。
业务领域不断扩张。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酒店预订、教育支付、金融保险、投资理财、数字娱乐、医疗、物流、手机充值等领域也逐渐出现第三方支付平台。
市场集中度高。目前我国已有200余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拿到了支付牌照,但市场集中度很高。按照市场份额来看,支付宝占据52.3%,,财付通以33.7%位列第二,两家支付巨头共占86%份额。拉卡拉、易宝、联动优势、连连支付、平安付等,总共占据13%,其他的拥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交易额仅占1.4%,大多有牌照企业甚至处于无业务状态。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进军海外市场。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关系日益密切,用户对海外消费等跨进服务要求越来越高,进军海外市场已成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谋求自身更好发展的必经之路。2016年4月6日,支付宝进军欧洲市场。在支付宝宣布进军欧洲之日,微信宣称将把“微信支付”业务扩展到台湾。在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下,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支付业务蓬勃发展,全国已有2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成为跨境支付试点,跨境支付成为新的增长点。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存在的风险
网络安全风险。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是依托互联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壮大起来的,同时又极大地受到互联网络的影响。尽管目前已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可以保障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运行,但是黑客、电脑病毒等安全隐患仍旧不可忽视。
信息安全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记录着每一笔交易细则也储存了所有客户的个人信息,一旦病毒或者黑客入侵服务器,客户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将会出现严重的无法设想的后果。近年来,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信息泄露导致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使信息安全问题成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首要问题。
资金安全风险。双方进行交易时,买方确认收货资金才会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手中转移给卖方,那么资金将会有一段时间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处,随着交易的频繁发生,滞留资金不断累积形成了巨额的沉淀资金。对于作为兼有保管监督的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有这笔资金的保管义务而不拥有所有权,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沉淀资金的使用对策和措施,这就为巨额沉淀资金提供了非法使用的可能性。
信用安全风险。 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第三方互联网交易平台的使用者在登记个人信息时没有机构会证实所填信息是否符合这种情况,这就为信用风险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再者,市场交易有着固定的流程,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对客户进行监督,个别客户为一己私利不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交易,不履行约定,失信于另一方,导致产生信用危机。
技术安全风险。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进行付款交易时操作步骤及其简单,只需输入密码就可以轻轻松松实现资金的转移,甚至现在的滴滴打车、扫一扫二维码等不需要支付密码系统就会自动付款完成交易,于是不断改善技术维持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交易安全显得至关重要。
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发展。法律对于沉淀资金的使用权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大多数的第三方商家会挪用这部分沉淀资金,对于第三方开发商对沉淀资金的处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超出其经营权限等问题都存在着质疑。第三方支付的参与主体包括,买方、第三方支付平台、卖方,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中介,这种定位会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当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就可以承担较少的责任。依托虚拟的网络进行交易,信息不对称使得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提出的对策
完善网络个人信息。目前我国第三方互联网交易平台缺乏对客户注册信息真实性的监督和管理,再加上个人信息无法得到及时更新,使得信用风险发生几率增大。而完善网络个人信息,确保客户所登记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可以大大降低信用风险。
建立信用评分制度。客户所进行的每一笔交易第三方互联网交易平台都记录在后台中,第三方平台可以建立起统一的信用评分制度,并且对每一个客户进行信用评分,防止因交易双方信用不对称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强化互联网安全技术研究。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是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因此对互联网有着极强的依赖性,互联网的安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要不断强化互联网安全技术研究,升级软硬件系统,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设立专门人员维护互联网安全,一旦发现互联网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排查。
加强内部员工建设,完善交易流程。第三方商家注重对员工的技术培养和道德培养,提高抵御互联网安全风险的能力,杜绝因内部员工泄密而导致客户信息外传或者因经受不住资金诱惑出现的卷款跑路等现象。此外,第三方商家应规范交易程序,制定严格的交易规则,督促交易双方进行合理合法的交易。
政法加强监管,健全法律规章制度。政府要要完善健全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对现行法律法规要明确、细化,对于尚未涉及到的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要及时加以收录立法,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适应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的新变化新发展,设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准入机制,完善风险追责机制等。政府要加大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督,设立专门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加大信息核对力度,制定身份验证、数据保护等标准,从互联网络安全、盈利水平等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发生,同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发展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消费者作为第三方支付的参与主体,在参与交易活动时理应明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存在着无可避免的风险并且懂得如何规避风险或将风险指数降到最低。政府也应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讲解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教导消费者学习如何防网络诈骗、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等,提高消费者防范风险的能力。当消费者的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纠纷,同时消费者应正确使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金融产品,不应产生利用侥幸心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作出损人利己的违法行为。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