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怎么分
2017-06-14钱敏
钱敏
垃圾分类,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在今年“两会”上被提起。提了那么些年,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农村,为什么一个看似简简单单的事情我们却做不好?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每一个人反思。在全国人大代表方青看来,现行标准垃圾分类名称过于专业化而不易被老百姓理解,并且各地标准五花八门,给生活垃圾分类设置了人为的障碍。让我们听听她有什么好的建议,其他人还有什么高招?
人大代表的建议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青建议住建部重新修订《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以“终端”处理方式确定垃圾分类依据,并在全国推行统一标准。
据方青介绍,住建部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以下简称《标志》)是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规范,该规范将生活垃圾分为六个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
方青认为,虽然有相应的规范指导,但是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效果并不明显,在垃圾分类标准的制订和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分类标准复杂,导致垃圾处理的难度增加。
《标志》的六个分类其实依据的是六个不同标准:“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可燃”还是“不可燃”、“可堆肥”还是“不可堆肥”、“有害”还是“无害”、“大件”还是“小件”、“可区分”还是“不可区分”。
方青认为,这种分类标准造成实践中分类的困难,会给老百姓带来困惑。就拿旧沙发来说,它既是“可回收垃圾”,也是“大件垃圾”,该怎么分呢?
第二,垃圾分类名称过于专业化,不易被老百姓理解。
方青表示,現有垃圾分类名称过于学术化,缺乏一定的通俗易懂性,给生活垃圾分类设置了人为的障碍。如“厨余垃圾”这类术语,老百姓还不太能够理解,这就需要专门人员进行解释;再如“其他垃圾”太泛泛,因居民个人不能分类的垃圾都被归入“其他垃圾”中不太合理。
第三,目前各地垃圾分类标准尚不统一,导致垃圾分类效率不高。
方青称:“国内各地以《标志》为依据,制定了相应的垃圾分类规划,但标准五花八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同一地方的不同分类标准。”她举了成都的例子。成都市将标准分为“城市分类法”和“农村分类法”,城市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农村生活垃圾则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方青认为,正是这些不同的分类标准给居民造成概念上的混淆、操作上的困惑,从而使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降低,导致垃圾分类效率不高。
为此,方青建议“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物”不再纳入“垃圾”范围,这两类分离出来后,可分别交给市场和专业单位去做;可根据垃圾“终端”处理方式不同,将垃圾分为三类堆肥垃圾、可燃垃圾和填埋垃圾三类;住建部在制订新标准时,可以沿用学术化的专业术语用于学术研讨,但同时还应配套推出用于“普及”的名称,以利于全民推广;废止地方分类标准,起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标准和统一名称,使各地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一致。
国外垃圾分类怎么分
垃圾分类可不是小事,在一些特别注重环保的国家里,处理垃圾最有技术含量的环节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甚至被看作一个外国人是否融入该国的标志。首先,我们来看看邻国日本。
日本
在日本,通常每户会收到统一发放的表格,上面写着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玻璃、罐头、电池等十余种。他们有专门的家用分类垃圾箱,人们在家可以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同时,扔垃圾是要分日子的,如可燃垃圾(包括果皮、菜渣等)是每周一、三、五扔;每周二可扔旧报纸;每月第四个周一可扔不可燃垃圾,如电池等。另外,日本的垃圾袋是半透明的,所以扔了什么垃圾一目了然,不能偷懒。
美国
大洋彼岸的美国对垃圾分类也十分重视。早在1986年,纽约的垃圾分类制度就已经开始实施。为了便于民众分类,纽约市政府作出规定,在学校、机关等地,垃圾桶分蓝色和绿色。凡纸类垃圾都应放在蓝色桶中;而瓶子、罐头等则放在绿桶里。市政府还考虑到了季节性因素,秋季的落叶和冬季的圣诞树,都会在特定季节由专人回收。当落叶满地时,居民们会按要求把落叶装入纸质垃圾袋中,按指定时间放在房屋前,由垃圾车收走。
澳大利亚
在地广人稀、风景优美的澳大利亚,一般人家的院子里都会有3个深绿色的大塑料桶,盖子分别为红、黄、绿三色。不同颜色盖子的桶里会盛放不同的垃圾。绿盖子的桶里,放清理花园时剪下来的草、树叶、花等;黄盖子的桶里,放可回收资源,包括塑料瓶、玻璃瓶等;红盖子的桶里,则放其他垃圾。
芬兰
芬兰也喜欢用颜色加以区分,各个城镇的居民区和购物中心都设有不同颜色的废品分类回收箱。芬兰人外出时,习惯将家里积攒起来的旧报纸、空玻璃瓶和旧衣服顺手放到分类回收箱,或直接将垃圾送到赫尔辛基地区3个垃圾处理中心的废品分类回收点。回收点再将不同垃圾送往不同的地方,如将金属废品送到金属处理厂回炉,将玻璃瓶送到玻璃厂当原料,将废木料送到热电厂作燃料,而废纸和纸板则被造纸厂再次利用。对于像废油、硫酸、电池和药品等有害垃圾,垃圾管理局每年春、秋两季会派专车进行回收,然后送到专门处理有害垃圾的工厂进行特殊焚烧处理,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
“谁是第一责任人”
“要让我们在源头把垃圾分类,到底谁是第一责任人?”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反问,是居民,还是政府?
张益认为,现在政府承担了大量垃圾分类的引导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老百姓把政府当成了第一责任人,自己的意识却远远不够,“闯红灯、随地吐痰这样的小事都解决不了,怎么可能相信一个相对麻烦的垃圾分类能一夜做成?”
张益成立的公益组织正在做的是,收集居民手上的垃圾,再用人工分捡成不同种类的垃圾,一部分垃圾回收利用,一部分垃圾填埋焚烧,公益募款和政府补贴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为人们养成分类丢弃垃圾的习惯提供一个缓冲。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松涛则认为,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从“脑袋”分类并不可行,只能提高“尾巴”上的处理能力,选择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造垃圾焚烧厂是一个合适的手段。
“高标准燃烧释放的二噁英(有毒物质)是不焚烧产生二噁英的1%。”李松涛说,这就要求垃圾焚烧厂的运营商有良心,该上的设备、该用的物料一分钱都不能少。
长期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张益认为,这不是靠运营商的良心能解决的问题,“与其说老百姓是对垃圾焚烧厂担心,不如说是对监管丧失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