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騙賭場37萬待判
2017-06-14
澳门月刊 2017年6期
32歲男被告陳某涉嫌以職務之便,簽署賭場的推廣籌碼換領票,令賭場損失約三十七萬七千元。陳某在庭審中主動承認犯罪,辯稱一時貪念才以身試法,犯罪後每天思索如何彌補公司損失。現職的士司機的陳某現時月入一萬八千元,但生活開支已花費八千元,承諾每月償還一萬元予受害公司。陳被控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和二十四項偽造文件罪。陳的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詞中表示,被告的二十四次偽造文件,其實為詐騙的操作方法,請求法庭考慮競合罪項。同時被告毫無保留自認實施犯罪,請求判處非實際監禁刑罰。案件於6月13日宣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