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者应该怎么定位
2017-06-14崔鹏
崔鹏
在端午节前,中国资本市场上又有了一些新故事。其中最有话题感的一个是,中国证监会主席和某位经济学家在证监会食堂共进了午餐。据这位经济学家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与证监会主席达成了几项共 识。
之后,证监会调整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修改《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IPO速度明显放慢。由于这种变化和上边所说的经济学家的主张接近,很多市场人士把这种变化和那顿午餐所达成的所谓共识联系到一起。
IPO减速,甚至减慢建设那些糟糕的上市公司退出市场的机制,这是很多交易者非常欢迎的。因为交易者中有相当一部分认为,证券监管者有责任把优质的公司挑选出来,放到交易平台上;监管者还有义务让投资失误—投资者买了一家糟糕公司的股票有非常平滑的撤退机制。总而言之,监管机构有义务让在场的投资者赚到钱。而高速的IPO和顺畅的市场退出机制都和这种预期相反。
但这是真的吗?监管者的定位应该是什么样的?
按道理说,市场监管者的职能更多是保证交易的参与者在相对公平的交易条件下(最主要的是不存在强迫交易),大家都不要说谎。交易的买方、卖方、融资者以及交易所都不要说谎。这也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而监管者对于那些破坏规则—破坏公平、公正、公开—的参与者予以惩罚。
至于市场参与者是不是能从市场上赚到钱,这并不属于监管者的义务。这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公平交易的意思是,在既有前提下,既不让买入方得到更多的利益,也不让卖出方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强调让普通投资者受益,那么就会损害融资方的权益。从长期来讲对市场也是一种伤害。其实,资本市场监管者的作用和一般市场监管者的作用非常类似,淘宝上的商家是否赚钱和淘宝的监管者是没有关系的,但他是否撒谎和淘宝监管者的关系则很大。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特殊性,监管者给了普通投资者以“慈父般”的关爱。这种关爱在资本市场创立之初起到了让更多投资者参与、更多资金进入市场、增加市场活力的作用。但是,关爱也带来了问题,那就是监管成本非常高。而这些成本还会以各种形式转嫁给普通投资者。这也是造成同一家公司同样的股权,在海外和香港市场比在内地市场便宜的主要原因。这些由于监管关爱带来的问题,各方其实真的是有共识的。但是,解决这些问题会造成市场短时间的波动,所以怎么解决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大多数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倾向于最好保持不变,等我赚到钱后再变革。也有一部分长期投资者希望牺牲短期利益以换取长期市场更有效率。
历届监管层也由于市场状况在这两种意见间摇摆。特别是在市场由于一些变革而出现较大幅度下跌的时候,监管层由此感到压力,不得不听取所谓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改革就会停滞,甚至倒退。
即使是在一个利益群体里,短期利益亚群和长期利益亚群的冲突也是很激烈的。这也形成了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很多本土特性。
最后要讨论一下的问题是,作为监管部门的领导者和一个经济学家达成所谓的共识,是不是合适。在讨论这个问题前还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这个经济学家其实也是市场参与者。从我们前边提到的公平的角度讲,这种做法以及之后达成的共识是存在问题的。特别是在中国内地现在这种资本市场价值观下—能和市场监管者达成“共识”的市场参与者难免会做出“扯大旗,作虎皮”的事来。当然他有可能没那么做,但作为监管者,应该连一点可能性也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