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现状分析
2017-06-11王婷婷
摘 要: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仍旧存在公众知晓度低、企业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数据质量不高、第三方监测机构混乱、公开平台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环保部门必须从存在问题出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企业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自行监测能力,规范第三方检测市场,提高数据共享能力,确保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关键词:污染监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2013年环保部颁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开始推行重点企业自行监测,要求企业承担应有的监测和信息公开责任,接受公众监督。“十三五”期间,我国污染源监测工作将从原来的以监督性监测为主变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并重;并逐步发挥公众监督的重要作用。
一、企业自行监测的含义和目的
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掌握自身的排污状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对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状况,自行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企业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在线设备实现对企业水、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同时对企业环境噪声、空气质量情况的全方位监测掌握。我国的企业自行监测自20世纪80年代就已开展,最早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第二十三条,但开展形式一直由企业自己决定,随意性很大。直到2013 年7 月,环保部颁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以及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明确规定了国控企业需要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予以公开。2015年11月、2016年3月,环保部两次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火力发电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造纸工业》两个行业的征求意见稿,分行业对企业自行监测需展开的项目、频次以及信息記录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企业自行监测的现状
2012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自行监测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13352 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的有10285 家,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7%。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了国控企业必须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办法规定了企业自行监测的开展方式、监测频次,同时对监测结果、监测方案、年度报告的进行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做了明确规定。2014年开始,各地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公开率纳入考核,除部分企业停产、污染物不外排、涉密等原因,国控企业基本全部进行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并可以在环保部门网站进行统一的查询。
目前,我国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一般采用自动监控设备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自动监测设备一般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维护、保养、仪器校准,每个季度由环保部门对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现场监督考核,通过后,发放有效审核标志,在线数据方可视为有效数据。废水企业自动监测项目一般为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流量;废气企业自动监测项目一般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以及流速、压力、烟温、含氧量、湿度等烟气参数。自动监测数据一般通过环保部门平台每天自动按小时向公众进行公开。除自动监测数据外,其它自动设备不能监测的项目由手工监测开展,有监测能力的企业可自己开展,没有监测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根据企业特征污染物的不同由环保部门进行确定,手工监测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按月、季度、半年、年进行监测,并由企业在信息公开平台上手工录入。
三、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
根据企业自行监测开展近三年的运行、公开情况,结合基层工作的具体情况看来,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已基本能够开展,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会对自行监测的意识不够
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是近几年才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公众知晓率比较低,社会监督起到的作用还比较小。部分企业也没有认识到自行监测的作用,只把它当作完成环保局下达一项任务。通过基层现场检查的情况看来,一般环保重点关注的企业,像是污水处理厂、电厂等大型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相对比较好,部门设置比较完善,而一些私营企业,还存在记录不全、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企业监测能力薄弱、监测数据质量不高
监测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技术性,但是一些企业由于资金、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监测能力还比较弱。部分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由环保管理人员兼任,部分企业由质控部门兼任,没有全职的监测人员。环保部门培训企业监测技术人员时,一般只培训常规监测项目,导致企业监测人员对监测方法掌握不全面。而且很多企业存在仪器设备老旧、监测方法不统一、仪器设备没有通过检定、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再加上环保部门尚未对企业监测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导致监测数据质量不高。
(三)社会化检测机构存在问题
我国的第三方环境检测市场还不成熟,部分地区的社会化检测还是空白。此外,国家并未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还存在监测行为不规范的现象,甚至存在受利益驱动导致结果不实的问题。另外,委托监测的费用很高,许多企业难以承受。
(四)信息公开存在问题
目前虽然各个省、市重点企业信息公开在各地环保部门网站都可查询,但公开平台并未统一,信息公开形式还有一定不同,数据查看方法的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公开平台并不容易查找都给公众查询数据带来不便。自动监测数据也是企业自行监测的一部分,自动监测数据平台数据的公开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以陕西省国控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例,在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数据传输故障或是设备未通过有效性审核时,自动监测数据就不能作为信息公开的依据。另外环保部门在线数据的国发3.0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与企业信息公开平台有时会出现衔接不畅的现象。特别是当在线平台数据传输故障,环保部门在在线平台进行二次补采或是人工修约的数据并不能反映在信息公开的平台上,造成信息公开的数据缺失。
四、对策分析
一是提高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对环境监测进行科普,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明确企业自行监测的目的,强化企业自行监测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自觉履行自行监测职责,定期对企业进行管理培训,加强企业对自行监测的认识,使企业意识从被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到主动地承担环境保护转变,自觉减排控污,确保达标排放,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
二是要自行监测规范化。环保部门对企业自行监测的检查和指导,明确企业对监测数据的责任,要求企业完善日常运行台账、制度、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加强原始记录的保存,提升人员监测素质等。目前环保部已经出台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和火电、造纸两个行业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行为规范。另外,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监测人员的监测业务培训工作,实现培训的全面化、专业化。
三是要加快第三方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着力培养第三方检测市养场,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要求,对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备案,加大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其监测过程、能力开展检查,确保人员持证上岗,机构资质完善,使第三方监测市场能够规范有序的开展工作。
四是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可以借鉴在线平臺的运行模式,由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从而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污染数据,有利于公众有效的开展监督活动。另外要加强环保部门的内部各个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能够及时更新、同步补采或修约后的数据,避免数据因连接不畅导致的数据孤岛现象,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准确的向公众公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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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婷婷(1983-),女,汉族,陕西兴平人,现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环境监测站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