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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习近平公平正义观的理论内涵与现实意蕴

2017-06-11田志伟赵常兴

知与行 2017年9期
关键词:共享发展深化改革

田志伟 赵常兴

[摘要]公平正义是引导人类社会追求进步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导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和新情况出发,紧密结合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现实需求,对于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着独特而深刻的见解,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和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公平观为指导,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各项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寻找改革切入点,着力解决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社会治理过程中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公平有序分配格局;优化政治制度框架,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打赢扶贫攻坚战役,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共享发展水平,方能确保社会公平正义顺利推进。

[关键词]习近平;公平正义观;深化改革;共享发展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9-0032-06

维护与发展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也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曾在多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场合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公平正义的讲话,逐步形成了内涵丰富的习近平公平正义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

一、习近平公平正义观形成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在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方面取得了跨越发展,但在大有作为的历史背景下,依旧隐藏着贫富差距日趋拉大、规则适用不平等、发展成果分配不均衡、思想认识存在偏颇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更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经济结构不合理,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调节不完善,利益分配格局不断变化等因素,导致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频频发生,社会矛盾日趋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在“让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两个大局”国家战略思想部署下,东部沿海地区得到了政策与经济的双向扶持,地区经济率先得到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受自然与历史因素制约,再加上政策因素的累积效应,经济发展长期受阻,导致区域经济差距日益拉大。受城乡二元经济和国家行政导向影响,使得城市經济得到优先发展,城市居民收入迅速增加,而农村长期贫穷落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农村扶贫开发的形势愈加严峻。区域、城乡经济发展的差异化,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自2003年以来,我国基尼系数一直处在全球平均水平0.44之上,远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1]。社会不公平现象愈演愈烈,两极分化严重,民众的“仇富心理”和“公平焦虑”加重,不仅影响到社会稳定,更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贫富差距不能逐步缩小至合理区间,就会带来内需不足,导致经济增长不可持續,造成社会分化,共享发展的根基自然难言稳固。由此可见,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2.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政治生态受到破坏。与大刀阔斧的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由于政治体制不健全,监管力度缺乏等原因,我国政治生活领域存在着特权强权、贪污腐败、政治权利不公平等一系列不和谐不公平的现象。部分官员更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党员应具备的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破坏了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严重损害了普通公民的正当权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阻碍了社会公平正义建设。从而使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受损,加剧了社会政治的不稳定。

由于法治信念的不坚定,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当法律规定与个人利益、意志发生冲突时,法律法规常常成为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把法律放之一边而弃之不用,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法治公平远离群众,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严重破坏。在司法领域中司法权的地方化、功利化、行政化问题突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长期存在,导致人民群众诉讼难、维权难,司法独立性和公信力遭到严重践踏,制约着司法在公平正义中作用的有效发挥,使得司法公正可望而不可即,公平正义的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3.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利益分配不均衡。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公平正义正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和考验,国家调节机制不健全是破坏社会公平的重要原因。我国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直接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常常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收入挂钩,造成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恶性循环,人们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改善,两极分化严重,因此由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引起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断增加,社会公平遭受严重考验。

受城乡二元经济和国家利益分配政策的累积效应,城乡在资源分配、机会获取上出现严重失衡,特别是山、边、农等贫困地区在公共服务方面得不到根本保障,公平正义缺失的程度不断加深,并已经逐步威胁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例如,在教育发展方面,受教育经费分配不均衡的影响,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教育机会受到剥夺,导致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穷”与“愚”的恶性循环,更加重了贫困代际传递。诸多的不公平现象,折射出重重的社会问题,反映了我国在利益分配上的不均等,政府在社会管理的资源分配方面缺乏合理有力的调节。如果这些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进而成为未来社会公平发展的瓶颈。

4.公平正义认识偏颇,脱贫致富信仰缺失。在社会思潮多元化的背景下,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民粹主义等思想相互碰撞冲突,对人们原有的生活方式、价值信仰带来了巨大冲击。对社会生活规范及社会秩序的忽视,甚至对生活意义的忽视,使人们陷入了生存焦虑,从而导致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准失去了价值判断。受传统观念“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影响,很多人将公平正义局限于群体的小范围,错误地将公平与平等对等看待,甚至将平均主义看作共享。准确地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需要有效地结合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例如,当前的共享发展理念,在收入分配问题上不是做到绝对纯粹的平均,而是需要公平公正地分享发展成果,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使劳动致富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进而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秩序。

摆脱贫困的内生力不足同样是阻碍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一些贫困地区受传统送钱送物“输血”式扶贫模式的影响,导致人民陷入“越穷越要、越要越懒、越懒越穷”的陷阱,成了“扶不起的阿斗”,村容村貌得不到根本改善。特别是在一些极度贫困地区,长期受物质贫困的累积和影响,精神贫困日益加深,贫困内化严重,对贫困形成一种绝望与恐惧,失去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脱贫致富的信心。信仰危机日益侵蚀,对社会底层、贫困人群的关怀缺乏,加剧了社会文化的贫困,部分社会成员因社会分化而逐步掉队。

二、习近平公平正义观的理论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和新论断,逐步形成了内涵丰富的习近平公平正义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1.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动力源泉。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公平正义是我们进行制度安排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我们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基本准则。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抓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条主线,把握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幸福的关系,通过改革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是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将改革的力度渗透到每一个领域,并且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改革不失去意义,才能使每个人都有更公平的起点、更公平的机会,才能构建创造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的新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动力源泉。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我国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完善的改革措施,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社会发展和大局利益来考虑,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障碍,解决存在的各类有违公平正义的难题,切实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更好地落地生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块硬骨头,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公平正义能否实现,關键取决于改革成果能否分配合理与科学。

2.推进依法治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坚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让权力在法治和阳光下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地打击了强权特权行为,遏制了腐败的滋生泛滥。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的法制化,为新时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可靠保障。当前,要使公平正义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得到贯彻与落实,必须依靠全面依法治国来保证。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讲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实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3]由此可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其深刻地揭示了公正对于法治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党在新时期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习近平曾讲道:“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4]其强调要从司法上保障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失则正义亡,司法腐败是对司法公正的最大破坏,是对国家法治公信力的严重亵渎。公平正义,就是要把公正正义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就是要从促进社会公正的视角和高度来解决法治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守和筑牢社会公正这条生命线,为人民和社会撑起公平正义的广阔天空。

3.全力脱贫攻坚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经之路。习近平2012年在河北阜平调研考察时讲道:“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5]贫困是阻碍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因素,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是阻碍实现社会正义最大的障碍。新时期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要把所有地区、民族、群体都纳入发展框架之中,让人民共享更多改革红利,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国完成了迄今人类历史上最快最大规模的任务,但当前的扶贫工作依旧面临非常艰巨的挑战。小康不是少数人、部分地区的小康,是共同富裕的小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6]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刻,必须要下大功夫,啃下这块“硬骨头”,补好扶贫工作这块“短板”,确保7 000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全部脱贫,完成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党和国家认真分析了历史经验和教训,结合当前的现实情况,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战略,形成了以如期稳定实现全面脱贫为目标,科学扶贫为依据,精准扶贫为关键,合力扶贫为保障,精神扶贫为重点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并全面部署了新时期扶贫攻坚的任务,以助力7 000万贫困人口全部过上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會公平的幸福生活。

4.坚持共享发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要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7 ]由此可见,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式,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共享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共享发展作为新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揭示了新时期发展的价值取向,共享是发展的出发点,也是发展的落脚点,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

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理想目标,共享发展是公平正义的切实体现。共享发展的内涵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第一,强调覆盖面的广泛性和彻底性,是指全体人民、全部地区的共享,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保证不让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地区掉队,实现共享范围上全覆盖、普惠化,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第二,在内容上强调全面共享。共享发展需要体现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以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从而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发展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第三,在实现途径中要求共享共建。共建是共享基础和必经过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与推动者,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要依靠人民群众,以推动改革成果的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共享基础。第四,在实现进程中强调渐进共享。任何事物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循序渐进的发展,不存在一步到位或一蹴而就的情况。共享发展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满足人们的需求。共享发展的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强调了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5.做好民生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讲道:“我们的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8]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的持续提升,是我们和政府的奋斗目标。民生工程是人民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能否实现社会公平最刚性的指标。因此,坚持做好民生工作,优化人民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政府的根本职责所在,是新时期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职责所在。

当前,做好民生工作最主要的着力点是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也是新时期政府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和重要方向。只有切实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民生问题,使公共服务供给与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才能够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落实民生问题的关键举措,通过对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就业等制度的完善,着力打破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框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建立一套高水平、全覆盖、运转流畅的公共服务体系,全力寻求民生发展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新局面,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努力,是中华儿女共同美好的期待。

三、习近平公平正义观的现实意蕴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公平观为指导,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各项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寻找改革切入点,着力解决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合力推进公平正义的跨越发展。

1.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公平有序分配格局。坚持深化改革,全力破除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绊脚石”,加快形成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新体制。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力破解经济领域中阻碍实现公平正义的难题问题,实现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逐步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路径,为实现公平正义做好经济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完善社會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面临的各类问题,要下定决心、咬定目标、明确思路,全力破解发展面临的问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经济基础。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第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进行“提低、扩中、控高”的方式,更多地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使低收入社会群体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使人民在合理公平的分配格局中享受改革发展的公平正义。第二,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一定倾斜化、差异化的政策,推动城市反哺农村,加强对农村发展的技术、资金支撑,为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打造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从而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着眼点,要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共享发展得以实现,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使公平正义思想得以落地生根。

2.优化政治制度框架,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优化政治制度框架,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又一重要着眼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实现政治民主与人民的平等自由,是政治公平正义的最大体现。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逐步打破腐败壁垒,消除腐败,构建阳光服务型政府,缩短政府治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感,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度。逐步将公平正义融入国家治理能力之中,以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制度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大化,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制化与文明化,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9]。第一,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与法律的尊严、权威,避免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第二,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让法治融入人民生活之中,使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第三,在司法工作方面,要不断深化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为社会事业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提高司法公平、公正、权威、高效性。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公平正义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以促进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3.打贏脱贫攻坚战役,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梦想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必须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如期全面脱贫,让贫困地区人们更切实地感受公平正义的正能量。要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扶贫战役,就必须坚持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机制。第一,坚持“共建”与“共享”相通的理念,对于7 000多万贫困人口及广大的贫困地区 ,不能一味地等、靠、要,要有勇于脱贫敢于脱贫的信念和勇于脱贫的实践,在共建中实现共享,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二,坚持打造“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扶贫开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构建三位一体合力扶贫的大格局,推动政府、社会、民众的共同参与,实现扶贫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合力破解经济贫困带来的不公平。第三,坚持“供血”与“造血”相结合,注重内源扶贫,以内外联动促进贫困地区发展,从而保证贫困地区如期脱贫致富,实现城乡协同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扶贫减贫会议上多次强调,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一系列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坚持综合施策,从不同的视角推进扶贫工作,以实现长期永久脱贫、杜绝返贫的新局面。还有,要不断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覆盖面,要从贫困群众实际生活入手,全面解决贫困地区用水、用电、道路等生活密切的基础设施问题,为当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理清思路、找准路子,用更大的决心、超常规的力度打赢脱贫的攻坚战,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4.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共享发展水平。 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化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重视公共服务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更是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由之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中强调了共享发展:“将公共服务放在首位,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7]在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总体上要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使全体人民群众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突破民生公共供给与地方财政挂钩的恶性循环,逐步调节资源配置的不平衡,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农村、弱势群体的倾斜与延伸,使公共服务供给不因地理位置、财政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不同,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提升共享发展水平,持续增进人民福祉,着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对于如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为关心,因此全面提高共享发展水平势在必行。第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扩大基本服务供给。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功能,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第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通过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改革,构建多元化供给主体模式。第三,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共供给体系。抓住公共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健全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科学规划公共服务资源的布局,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公平的问题,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

总之,习近平公平正义观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当前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新探索与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对我国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与探讨,赋予了崭新的科学内涵与现实意蕴。深入领会和研究习近平公平正义观,对处理和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社会公平正义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对我们推进四个全面、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深刻研究和领会习近平公平正义观的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宏观经济数据[N].人民日报,2016-01-20(01).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96.

[3]關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10-29.

[4]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0.

[5]习近平到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时强调[N].人民日报,2012-12-31(01).

[6]郭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唯物主义底蕴[N].光明日报,2016-02-16(07).

[7]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15-10-30(01).

[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9]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6:94.

〔责任编辑:崔家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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