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ST’指数的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测度
2017-06-10姜畅黄森慰郑逸芳
姜畅++黄森慰++郑逸芳
摘要:
由于性别差异,妇女在资源和福利的获取上常处于不利地位,折射至贫困人口中,则呈现贫困女性化的特征,且该趋势令人堪忧。因而,将性别意识纳入扶贫工作中显得尤为必要。基于2014年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普查所获取的特困妇女家庭统计数据,通过综合运用改进后的SST指数、贫困发生率指数、平均贫困差距率指数与总人口贫困差距率的基尼系数,以宁德地区为例,从贫困的广度、深度以及差异程度等不同的方面来挖掘并分析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状况及特征,并从女性扶贫角度提出精准扶贫的策略及可持续性帮扶措施,为女性扶贫工作的切入提供思路。
关键词:SST指数;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测度
中图分类号: C913.68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7)03006207〖HJ2mm〗
一、前言
长期以来,贫困是制约各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痼疾。尽管我国各级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扶贫工作的实施与深入,在减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仍表示,中国贫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贫困程度比较深。按照国内标准,到2013年底中国贫困人口还有8200多万,而如果参照国际标准,则还有两亿多人[1]。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贫困的性别特征——即贫困女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早在1995年,“妇女与贫困”就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上被确认为12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2]。2015年的全球妇女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全球近8亿贫困人口中,一半以上是妇女,她们仍面临着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不平等等问题[3]。由于传统观念、历史因素及女性特殊的生理特征影响,女性在经济活动、政治参与、教育培训、人际交往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因而对于贫困女性的帮扶与救助成为扶贫工作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目前学界在妇女贫困方面的研究多是将其看作贫困问题的一部分,研究视角大多基于宏观的贫困理论研究或测度研究,辅之以社会性别视角、人力资本视角、社会资本视角等进行相关社会学分析。吴洪洛和范佐来从性别视角,分析了农村妇女生存状态贫困和网络资本贫困的现状与成因,提出建构融入性别视角的反贫困机制[4]。段塔丽通过对西部农村贫困妇女生存环境的剖析,指出不可忽视网络资本匮乏的致因[5]。也有部分学者对女性贫困群体进行分类,从中选取具有区域性或地域特征的部分贫困女性,诸如少数民族妇女、离异妇女、老年妇女等,对其贫困状况进行相关调查研究。马东平从收入贫困、参与社会发展能力“贫困”、家庭和社会地位“贫困”、生存健康“贫困”和主体性缺失下的“贫困”五个维度深入剖析了少数民族妇女贫困[6]。徐静莉将着眼点置于离婚制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中缺乏对离婚女性尤其是以离婚女性为户主的贫困家庭的关注和援助,提出以修正现行法律保护离婚女性权益上的制度缺陷来最大限度地减缓和消除离婚女性的贫困化问题[7]。由于目前我国缺少专门、全面的针对贫困妇女或妇女贫困方面的统计资料,对于女性贫困的测度与分析的精准度与详实程度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文基于对福建省特困妇女家庭的摸底调研数据,从中选取宁德地区作为研究样本,通过使用SST指数对其贫困程度进行有效测算,以期能够有针对性地了解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中女性户主的贫困特征,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女性户主贫困测度指数选取说明
世界银行在2005年指出,在有关贫困测度的研究中,各国比较常用的指数有用于描述贫困发生率的H指数、描述贫困差距率的I指数、描述平方贫困距指数F2以及SST指数[8]。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地区发展差异较大、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人口流动频繁且数量巨大等特殊的国情状况,有学者通过对各个贫困指数特征的挖掘,认为就现阶段中国而言,贫困指数应从内容上反映贫困的广度、深度和强度;出于认知和实际操作层面的考虑,其数理解释应尽量简单直观且数据的可获得性要强;政策上易于反贫困政策的实施及评估且贫困指数应当具有可比较性等。综合以上要求,学者们认为H指数、I指数、平方贫困距指数F2、SST指数和HPI指数对当前中国较为适用[9]。
虽然H指数和I指数最为简单直观,使用最为频繁,但是由于H指数对于穷人的收入分布不敏感,无法反映贫困的深度和强度;I指数对贫困人口数量规模不敏感且无法反映贫困人口内部的收入转移;SST指数的直觉感较差[9]。针对以上缺陷以及问卷数据指标获得性状况的考量,本文最终选取了SST指数进行宁德地区女性户主贫困测量,可以有效弥补以上三种指数的不足。
(一)贫困发生率、平均贫困差距率和S指数
其中Xp的元素按非递增顺序排列。徐宽和Osberg(2001)根据其中所隐含的基尼社会福利函数,将S指数简化为:
由此可见,S指数可以看作是贫困率、平均贫困差距率与穷人贫困差距率的基尼系数加1的乘积。
(二)SST指数与SST指数
由于S指数存在著缺乏连续性、违背转移性以及可分解性公理不足的缺陷,Shorrocks(1995)对其进行了改进,将S指数中的权重函数由q+1-i调整为2n-2i+1,并运用了修改的收入分布Y*后得到了SST指数:
该指数不仅满足复制不变性公理和单调性公理,还具有类似于基尼系数的简单几何解释,在理论上便于理解。然而此时的SST指数仍不具备较好的直觉感。徐宽和Osberg(2001)根据SST指数所隐含的基尼社会福利函数和可分相乘性的特征,对SST指数进行了简化,得到SST指数:
此时,X的元素按照非递减顺序排列。当SST指数对贫困的测度被分解为熟知的贫困率、贫困差距率和基尼系数来表示,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直观理解。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SST指数通过对S指数进行改进以及后期的简化,综合了贫困发生率、平均贫困差距率和总人口贫困差距率的基尼系数三者的贫困测量优势,可以从贫困的广度、深度和强度全面分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状况。
三、实证研究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依托于福建省妇女联合会与福建农林大学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在2014年4月至12月期间合作开展的“福建省特困妇女家庭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专项活动所发放的问卷。其所列入调查摸底范围的特困妇女家庭是指全省各市(县、区)低保户(含五保户)中无男劳动力家庭,主要包含以下两个类型:一是由于丧偶、离异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只有单亲母亲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贫困家庭;二是由于丈夫失去劳动能力而造成的以妻子收入为唯一家庭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因而,调查对象为特困妇女家庭的女性户主。此次调查的主要形式为问卷调查,且通过后期规范统计技术处理,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11121份。本文选取其中宁德地区共9个县(市、区)为研究对象,计有效问卷为8717份,占总体有效样本的7.9%。
(一)指标选取及计算说明
基于SST指数的测算要求和问卷数据可获得性的考量,本文选取问卷中“家庭上年全部现金收入”这一指标,将其除以月份得到其家庭平均月收入。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特困妇女家庭的女性户主,从上文分析中不難看出,女性户主即为其家庭唯一收入来源,因此得出的家庭平均月收入则为女性户主的平均月收入。
本文贫困线的选取乃是基于宁德地区九个县(市、区)的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蕉城、福安、福鼎、霞浦为930元/月;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为830元/月。
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特困妇女家庭的女性户主,研究目标则为测算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因而总人口n的选取即为2014年宁德地区各县市区年龄在20岁及以上的女性总人口。如表1所示,根据宁德市2011-2014统计局官方数据的查询,可以得到宁德全市2011年、2012年、2013年与2014年宁德全市年末常住人口总数及常住人口总数中女性人口总数,已知宁德全市2011年、2012年与2013年年末常住人口总数中20岁及以上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分别为37.27%、39.22%与37.87%,由此可以计算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宁德全市20岁及以上的女性总人口占当年宁德全市年末常住女性人口的比重为77.47%、78.99%和78.7%,据此估算出2014年宁德全市20岁及以上的女性总人口占宁德全市年末常住女性总人口的79%,进而估算宁德地区2014年20岁及以上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为38.56%。根据以上数据,同时结合宁德市2014年统计年鉴中各地区总人口数据可推算出宁德市各地区2014年年末常住总人口人数和20岁及以上常住女性总人口数,如表2所示。
另外,由于数据来源为针对福建省特困妇女的调查摸底工作,其调查初衷是为政府制定“特困妇女”扶持政策提供数据基础及总体情况,因而在计算贫困发生率H时,贫困人口q的选取为调查总体中宁德九个县(市、区)的全部有效问卷数量,n为各县(市、区)当地20岁及以上常住女性总人口数。而在计算I指数与SST指数时需用到收入指标,经过问卷数据整理,每位女性户主的上年现金收入将选取问卷中上年现金收入区间的中位数来表示,分别为75元、325元、750元、1250元、1750元与3310元。其中上位区间“2000元及以上”所选取的3310元是根据宁德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中公布的扶贫瞄准信息“将2013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310元,且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作为建档立卡对象”所定。同时,为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全部有效问卷中缺失上年现金收入指标的问卷将取上位区间中位数与下位区间中位数的平均值,即1693元来表示。在计算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上年现金收入分布区间时,为保证计算结果的有效性,此时计算过程中将剔除上年现金收入分布区间数据不足的问卷,得到各县(市、区)贫困人口取值为q,作为分母,具体情况见表3。
(二)测算结果分析
经对宁德全市九个县(市、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知宁德市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2013年全年家庭收入分布状况,如表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2013年现金收入主要集中于“2000元及以上”区间,有平均约40.0%的女性户主收入分布在此区间;其次则主要分布于“1000-1500元”区间与“1500-2000元”区间,平均占比分别为18.3%与16.0%;分布在“150-500元”区间的女性户主数最少,平均占比为6.4%,“500-1000元”区间次之,为7.8%,其中以屏南县最为典型,在这两个区间的占比均为0。就地区间差异而言,虽说2013年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收入主要集中于“2000元及以上”区间,但其九个县(市、区)之间在此区间分布的差异最为显著;“0-150元”区间的平均占比相较其他区间处于中等水平,但其所显示出的地区差异仅次于“2000元及以上”区间;而“150-500元”、“500-1000元”和“1000-2000元”区间的地区间分布差异相当,显著程度处于较低水平。
SST指数揭示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程度,可以看作是由贫困发生率、贫困差距率以及总人口的贫困差距率的基尼系数加1这三者的乘积得到,它们分别可以描述贫困的广度、贫困的深度和贫困的分布状况。因而贫困发生率、贫困差距率和总人口的贫困差距率的基尼系数皆为SST指数的变量,在其他任意二者不变的前提下,每一个变量数值的提高都会导致SST指数值变大,即造成该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程度加深,也可理解为是社会福利水平的降低。通过数据查询、整理和计算可得到宁德地区九个县(市、区)各自的H指数、I指数与SST指数,如表4所示。由于本文的测算对象为特困妇女家庭的女性户主,这类群体属于贫困中的特困,因而其收入差距均处于较高水平,测算出来的G+1值也均在1.98左右,数值差距很小。基于以上分析,可知G+1值对各地区之间贫困程度差异影响可忽略不计,故在表格中对G+1值不予以显示。把握SST指数的以上特征,便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进行分析研究。
1.了解并比较分析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状况及特征
从表4中不难看出,宁德地区九个县(市、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发生率已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只有蕉城、古田和屏南相对较高。然而,就其贫困差距率而言,九个县(市、区)均处于较高水平,说明宁德地区的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依然较深,以蕉城、寿宁最为显著。以古田为例,通过纵向地区间比较可以看出,古田县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发生率与贫困差距率均处于较高水平,分别为1.45%与55.99%,在各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与贫困差距率中均占第二位。受这两者影响,古田县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即SST指数,自然也处于较高水平,为1.61%。单从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差距率来看,古田县与寿宁县的贫困差距率非常相似,而寿宁县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却明显低于古田县,则是由于寿宁县的贫困发生率为0.78%,远低于古田县的1.45%。而福安市的贫困发生率与贫困差距率在宁德地区九个县(市、区)中均处于末位,则其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显示也为宁德地区最低。
2.辅以其他相关数据更为深入地探究并挖掘女性户主贫困特征及影响因素
从宁德市统计年鉴中可以找出2013年末宁德市各地区生产总值,其中福安市与福鼎市分别居于一、二位,为3070251萬元与2481364万元。福安市和福鼎市的SST指数分别为0.47%与0.64%,其所显示的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程度在九个县(市、区)中相对较轻。而蕉城区2013年末GDP在宁德九个县(市、区)中位列第三,仅次于福安市与福鼎市,SST指数却处于九个县(市、区)中的第三位,其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程度相对较高。从表4中不难看出,蕉城区的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发生率与贫困差距率皆处于较高程度,就此我们可以从蕉城区经济发展角度更为深入地挖掘其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的致因,找出蕉城区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缺陷,为当地女性扶贫策略的提出夯实基础。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运用SST指数对宁德地区九个县(市、区)特困妇女家庭的女性户主进行了贫困测度,从总体上看,宁德地区女性户主的贫困广度相对较低,然而贫困的深度和女性户主贫困的不均等程度仍然较为严重,且各县、市、区之间的贫困特征的差异也较为明显。从女性户主的贫困程度上看,屏南县、古田县、蕉城区相对显著;从贫困差距率上看,寿宁县、古田县、周宁县最深。结合以上分析,现给出以下结论及建议:
(一)突出对贫困特征显著地区女性户主的扶贫关注
通过SST指数的测算,可以发现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贫困特征最为显著的几个市、区、县,诸如屏南、古田、蕉城、寿宁等。通过省一级政府机关主导,强化贫困特征显著的地市县一级政府扶贫政策的设计出台及实施监督。尤其要注重扶贫措施的设计与女性户主贫困特征的靠拢,也可动员诸如妇联等专业部门及组织参与帮扶与监督,使得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得到专门的关注,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可以有重点有成效地得到落实,从而有效地改善此类地区女性户主的贫困现状。
(二)注重帮扶策略的精准性与可持续性
受阿玛蒂亚·森能力贫困理论的启发,反贫困战略应从“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帮扶策略的提出应当更加注重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对于特困妇女家庭女性户主的帮扶也应如此,政策设计着眼点应置于女性户主的实际贫困状况及需求。由于特困妇女家庭中女性户主为唯一经济收入来源,对于因残病等致贫的女性户主及其家庭,则应注重给予其经济补助,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救助以期缓解其贫困压力;而对于因学、因灾、缺技术等因素致贫的女性户主及其家庭,则可以通过提供给其就业创业帮扶指导或资助,鼓励其挖掘自身反贫能力,同时配套以相关的教育政策,从源头上削弱“贫困遗传”的可能性,给予女性户主家庭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通过以上分类指导实施帮扶可以提升女性户主贫困帮扶策略的精准性,提高反贫帮扶效率,同时突显女性反贫策略的可持续性。
(三)后续其他角度的女性贫困测度及时间维度的拓展
本文基于2014年的摸底调研数据以SST指数对福建省宁德地区特困妇女家庭的女性户主进行了贫困测度,此次测度主要是基于收入指标。影响妇女贫困的因素除收入维度的指标外,还有其他多维角度的指标,且由于时间序列受限,无法进行时间维度的对比。后期笔者将尝试从其他角度对此次摸底调研数据进行挖掘,深入分析妇女致贫的其他因素,并致力于帮扶策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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