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空间视阙下的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的保护与传承
2017-06-09陈瑶
陈瑶
摘 要:城市化进程中,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的保护与传承遭遇诸多困境。以文化空间的理论视角契入,通过分析土家吊脚楼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的“整体性”保护措施,即非物质、物质、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整体性”保护,从而使传统技艺得以生生不息、延绵不尽。
关键词: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传承与保护
[基金项目:本文受“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项目委托资助]
一、文化空间的概念
“文化空间”也被称为“文化场所”(Culture Plac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使用的一个专有名词,主要用来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形态和样式。亨利·列斐伏尔(H.Lefebvre)在《空间的生产》中,最早提出了“文化空间”一词。文化空间更通俗的表达为:大家一致认可,经过时间的推移,由群众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确定或形成的,并在特定的时间区域举行的文化活动的场所或者时间。“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类型,并且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吊脚楼营造技艺传承保护的意义与价值
吊脚楼建筑多分布在鄂西、湘西、黔东南等西南地区,是土家族、苗族历史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2011年5月由湖北省咸丰县、湖南永顺县、重庆市石柱土家自治县共同申报吊脚楼营造技艺为国家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咸丰县地处武陵山东部,自古有“荆南雄镇”之美称,隶属于湖北省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境内土家族吊脚楼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有着“中国干栏第一乡”的美誉。咸丰县水井坎保留着传统的吊脚楼群,院落前有一口古老的水井,因此得名水井坎。
三、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在非遗保护
与传承过程中的困境
(一)吊脚楼营造技艺与依赖传承人传承的困境
咸丰县目前吊脚楼技艺传承人有25名,国家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1名。通过对咸丰县吊脚楼营造技艺国家级传承人万桃元的访谈,了解到在咸丰县内吊脚楼技艺传承目前依靠行业传承与血缘传承,通过亲属间与师傅带徒弟的方法来进行技艺的传承。传承人在对吊脚楼技艺进行传承时,徒弟是不可或缺的一個环节。而今吊脚楼技艺的学习,对于传承人的徒弟而言,学习技艺所获得的报酬并没有比外出打工所得的经济收入更乐观,而且吊脚楼营造技艺的学习时间可以说是需要长期以往的积累;有些徒弟能够很好地掌握建筑技艺,能够成为掌墨师,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还是学习了很久也只能习得其中一二,而且学习时间长久,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出师,成为掌墨师,这样的学习节奏,加之不适合人们的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所以导致愿意学习这门技艺的青年越来越少,大部分还是在依靠血缘传承。
因此,许多人放弃并选择外出务工,在他们看来固定的收入,对于家庭的经济困境有一定的改善。大众觉得手艺活并不是能够赖以生存的必备技艺,取而代之的则是各种机械化地生产、创造,对于民族手工技艺有着一定的消极意义。
非遗名录的建立,非遗的传承人也是我们的“人间国宝”,但是在非遗传承人的筛选认定上,极大部分会出现传承人技艺并非最好,可是被选作国家级、省级传承人,技艺很好的传承人却只能作为州级或者县级。在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这里,政府都会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经费,在2016年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贴1万元,2016年后补贴增长为2万元,省级传承人5千元,州级及县级以下,没有专项经费补贴且仅有证书,对于传承人的积极性有着很大的打击。因此吊脚楼营造技艺自然会被放在第二位,极大地影响着传承人以及学习者们对民族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积极性,使传承出现断层。
(二)传统吊脚楼营造技艺与现代建筑工艺和居住方式的矛盾
咸丰县高乐山镇水井坎民居群,据当地人介绍,在几年前,水井坎吊脚楼数量较多,近几年,周围吊脚楼多推倒,改为修建水泥房,吊脚楼现存状况比较担忧。房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住所,外出务工的村民见惯了北上广深的高楼建筑,回到家乡面对“老土”的吊脚楼,内心更愿意选择修建新式水泥小洋房,这也是一种时尚品味的体现。在吊脚楼与现代钢筋水泥房之间,水泥房在村民心中也是优势众多的:一是建筑工具、材料为现代先进的工具,建筑工程更为简单便捷;二是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子更具有牢固、稳定的特点;三是吊脚楼建筑在现代社会中,会不会是一个“老土、过时”的建筑,村民更愿意修建新式时尚的钢筋水泥房,更能够追寻大城市房屋设计的脚步。
(三)传统吊脚楼的废弃与重新修葺的矛盾
高乐山镇水井坎其中的一栋吊脚楼,建筑历史悠久,由于主人外出务工,整栋吊脚楼现在处于废弃状态。木质结构建筑物,常年无人居住,缺少烟火气息,房屋破旧不堪。目前吊脚楼修葺保护工作也是有着一定的困难,由于修建时期采用山上的木材,而今,政府对山林的“封山育林”政策,也导致原材料的缺失,使用水泥等材料的维护,也会对吊脚楼建筑原生态产生一种破坏。同时,由于木匠、瓦匠大多都转业,从事其他行业,对于吊脚楼的维修,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考验。
(四)政府政策与居民修建需求的矛盾
在当地,吊脚楼是建造在村民的自有土地上面的,作为村民最重要的家庭财产,是保障村民生存的主要依据。然而在政府以及下面各相关政策的出台,村民需要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充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宅基地进行建设,严格地控制土地、耕地的使用。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当想要建造钢筋水泥洋房时,首先考虑先推倒拆掉现有吊脚楼建筑,再进行钢筋水泥房修建,这样的举措会加速吊脚楼的消失,对于一些有着悠久历史的吊脚楼,这更是一场磨难。
四、土家族传统吊脚楼营造技艺
“整体性”保护方式解决方案
土家族吊脚楼承载了土家人的生活与记忆,凝聚着土家人传统建筑的精髓,承载着土家人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历史意义。少数民族不能随着经济增长带来的改变而盲目地否定本民族的优秀传统,应对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技艺有着高度自信和自觉。2014年12月20日,习近平对澳门学生们谈话时说:“五千多年文明史,源远流长,而且我们是没有断流的文化。建立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还有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基础。”因此,在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一)吊脚楼营造技艺的“文化空间”进行整体性保护
吊脚楼继承了土家人古老的干栏技术,它依靠着武陵山绵延的山脉及灵动的河水,存在在这一片青山绿水的空间上。对吊脚楼存在的文化空间进行整体保护,吊脚楼的文化空间保护是指从周围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着手,达到人与自然、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和谐统一,形成整体性保护策略,而不是单一地对营造技艺进行孤立保护。
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屏障,互相依赖。咸丰县大山林立,优良的物质生态环境的相对保护,吊脚楼才能够在这片土地上依存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这些都是土家人的信仰,这信仰也使得土家人对于自然万物有了敬畏,因此吊脚楼的保护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可分割。需要从当下做起,保護存续良好,具有象征性特点的吊脚楼,并保护周围的一草一木,这就需要防止“穿衣戴帽”工程留下的假古董泛滥。同时,需要加强村民与政府对吊脚楼的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认识到吊脚楼与营造技艺的重要性,是民族文化、精神的体现。通过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唤起民众对于文化空间自觉的保护意识,形成一个有力的保护屏障。
(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整体性保护
对吊脚楼营造技艺生存和依赖文化空间进行“整体性”保护,在保护过程中,始终围绕吊脚楼营造技艺作为保护核心,尊重营造技艺本身的真实性及其内在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与内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对其全部程序与技能实施全方位保护。吊脚楼营造技艺是有许多技艺、技能共同构成的,只保护其中部分技艺,并不能够将吊脚楼营造技艺完整地传承下来,还必须对吊脚楼营造技艺全部的程序与技能实施全方位地保护。
(三)吊脚楼营造技艺进行数字化的 “整体性”保护
吊脚楼的营造没有规划图纸,仅凭借掌墨师经验建造而成,并且现有资料不够全面。科技的进步,使我们能够用数字技术来弥补吊脚楼营造技艺传承的缺陷,通过对吊脚楼技艺内部复杂的榫卯结构的有效记录和全方位的展示,通过走访吊脚楼技艺传承人、现存吊脚楼测绘以及实地调查整理归纳,利用摄影录像设备及三维成像技术对吊脚楼的建造工艺流程进行图文演示。利用图形处理软件,对吊脚楼的主要流程通过数字技术手段来进行现场还原,并通过文字讲解,包括建造工具、以及特有的标志性技巧“冲天炮”“翅角挑”“伞把柱”等进行分解展示,形成一个专门针对吊脚楼营造技艺的数据库,并对资源进行共享和保存,还能通过三维全景虚拟建立一个互动平台,使参观者也能够参与其中,使更多的人能够欣赏到土家吊脚楼营造技术的魅力与文化价值。
(四)完善吊脚楼营造技艺的传承机制
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对于非遗来说是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完善的传承机制,并改变吊脚楼无人修缮的现象,充分地明确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政府与项目部门监督,并对吊脚楼营造技艺的传承人进行有质量的检验评定,制定一定的奖惩制度、退出制度,使传承人达到一定年纪时,不能够履行传承义务的时候,自觉退出传承人行列,并推选出新的、具有活力的传承人,健全传承体系。充分地调动传承人、参与者、学者、爱好者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吊脚楼营造技艺的传习所、传习基地,并制定传承人行为规范,以保证传承活动顺畅开展。
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与我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中的“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与北京四合院传统营造技艺、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闽南民居营造技艺”息息相关,但又具有自身特点,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保护措施。土家吊脚楼营造技艺作为建筑技艺里面的一朵奇葩,是祖辈留给后代宝贵的遗产。保护传承好民族文化,是对我国文化的保护,使中华民族的璀璨文明在时间的进程中延绵不尽。
参考文献:
[1]张阳.徽州穿斗式木构架营造技艺数字化传承保护研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6,(0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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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