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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国际产能合作战略与对策研究

2017-06-09谭潇邹昊飞杜贞利

对外经贸 2017年4期
关键词:乌兹别克斯坦一带一路

谭潇+邹昊飞+杜贞利

[摘要]中乌两国积极推动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对于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促进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对乌兹别克斯坦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诉求、中乌经贸合作的现状与基础的分析,提出中乌国际产能合作发展目标、重点合作领域,以及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乌兹别克斯坦;产能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

[中图分类号]F1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4-0047-05

作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已从资本净流入国转变为净输出国,各种类型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现阶段,我国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促进了我国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形成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2015年9月3日,李克强总理与来华出席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进行了会见,双方就开展中乌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达成共识。2016年6月,习近平主席对乌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乌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入两国历史最好时期。乌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极其重要的国家,其国家繁荣稳定,有利于我国油气等能源资源稳定进口,对维护我国地区安全、促进经贸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北接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南临阿富汗,东毗中国,西眺里海,美国、俄罗斯、日本、西欧诸国皆视此地为战略要地,直接关系整个中亚地区局势。乌兹别克斯坦于1991年9月正式脱离苏联,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目前是中亚地区大国,人口占中亚5国总人口一半。乌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天然气、铀矿、金矿、钾、棉花,并拥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等绿色可再生资源。过去5年,乌实现了连续8%以上的经济增长率,且经济发展依然处于上升势头。

一、乌兹别克斯坦发展现状与诉求

(一)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积极保障粮食安全

农业是乌兹别克斯坦的基础经济部门,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就业人口大约为全部劳动力的一半。乌共有农业用地2237万公顷,其中耕地36085万公顷,牧场1285万公顷。耕地中约150万公顷种植棉花,约150万公顷种植粮食作物,约35万公顷种植土豆、蔬菜和水果。独立后由于不断扩大粮食的种植面积,基本实现粮食需求的自给自足。乌在粮食安全领域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成为世界上14个获得联合国嘉奖的国家之一。

近些年,乌不断减少棉花种植面积(目标是到2020年政府采购棉花量减少到300万吨,可节约17万公顷耕地),为粮食和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腾出了土地,并努力提高种植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储藏和加工能力,新建和改造大批冷库,提升全国农产品储存能力,有效调节农产品市场供需,增加出口收入的同时,保证粮食和食品价格稳定,有效缓解就业压力。

(二)促进工业现代化发展,完善工业体系建设

乌是中亚工业体系较为完整的国家,拥有机器制造、飞机与汽车制造、电力、有色金属、轻工业和食品工业等。但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加工业发展滞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乌推出系统的反危机措施,逐步改变单一的、以原料为主的传统结构,重点发展本地化生产工业、现代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积极吸引外资,扩大就业。目前已经建立了一批规模和竞争力兼具的、在中亚乃至独联体独一无二的强大企业,代表了乌从以重工业为主,到轻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含量高的生产部门并重的全产业结构布局,并开始显现出发展优势。

未来,乌将继续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如汽车工业、能源领域、通信产业等。同时,在推行工业化改革方面,乌重视轻工业领域的发展,制定了《2015—2019年轻工业发展规划》,主要集中在籽棉加工、成衣制造、鞋袜生产、牛仔与混合纱织造,以及纺织机械等领域。另外,依据《2015—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生产本地化纲要》,乌将大力发展本地化生产,实现进口替代,加快出口加工。

(三)加强能矿资源开发,提高下游产品附加值

乌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各类矿藏储量价值33万亿美元,年均开采矿产总价值約为55亿美元。特别是天然气、石油等能源矿产相当丰富,石油年开采量720多万吨,占世界总开采量的千分之一,天然气年开采量为580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开采量的22%,居世界第八位。乌领土的60%赋有能源矿产矿床,已开发资源仅占探明储量的20%,采矿业还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虽然乌具有较为齐全的工业体系,但偏重于原料生产,在油气原料深加工和金属冶炼等领域增长空间较大。未来,乌希望继续加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力度,重点发展石化、化工、冶金及相关机械制造领域,提高下游产品种类与附加值,加强行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实现出口创汇。

(四)加快城镇化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为进一步打造欧亚大陆中心,成为货物和信息枢纽,乌政府努力改善交通、物流、电力和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积极实现中亚区域一体化,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刺激性经济政策,带动经济发展。同时,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在卡里莫夫总统倡议下,1998年为“国际家庭年”,2000年为“健康的一代年”,2001年为“母亲和儿童年”,2008年为“青年年”,2012年为 “家庭年”,2014年为“乌兹别克斯坦儿童健康年”,2015年为“关注和关心老人健康年”,2016年为乌兹别克斯坦“妇幼健康年”。近年来,乌政府加快农村现代化医疗诊断医疗中心建设,积极重建、修复和装备保健中心,加强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改善全民健康生活质量。

(五)加快私有化进程,发展中小企业

2016年乌经济发展的最优先方向是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加速发展以及保护私有资本、企业及小商业的利益、保证宏观经济的平衡。乌政府规定除煤炭、油气、贵金属、有色金属、铀等能源开采和加工行业,以及电力、交通、通信等战略部门仍需国家控制外,大部分企业均可以成为私有化对象。为此,乌将国有股份公开出售,包括一些大型国企,完成了52家国企私有化。2015年,在招投标基础上,乌将245家经营不善或利润低的国有企业、353个利用不善的建筑物私有化。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效益与效率。同时,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缓解就业,稳定社会。小企业和个体户生产了乌全国1/3的工业品和98%的农产品,解决国内77%的就业。

二、中乌产能合作的现状与基础

(一)双边合作现状

2000年以来,中乌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且保持较快增长。中国目前是乌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双边贸易额4275亿美元,同比下降61%。其中,中方出口2678亿美元,同比增长25%;中方进口1597亿美元,同比下降176%。中方贸易顺差108亿美元。。

从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看,中国对乌出口主要商品为工程机械、空调、冰箱等机械设备及器具,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天然气管道等钢铁制品,货车、起重车等车辆及其零配件,钢板等钢铁制品,塑料及其制品等。中国自乌进口主要商品为天然气、棉花和天然铀等。

据《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14年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投资流量为18059万美元;截至2014年底,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直接投资存量为39209万美元,在乌中资企业数量达482家(其中70家为全资中资企业),71家中国公司代表处。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煤矿、电站、泵站、铁路和电信网改造、化工厂建设、土壤改良和制革制鞋及陶瓷等业务。

据乌外经贸部统计数据,中国对乌直接投资流向为:油气领域978%,电信领域06%,皮革制鞋领域05%,纺织领域03%,其他领域08%。优惠贷款流向为:能源领域234%,化工领域179%,石油天然气工业领域173%,交通领域252%,住房市政领域57%,农业领域46%,教育领域17%,电信领域16%,其他领域26%。乌在华投资项目41个,主要涉及能源、化工、电子、轻工、食品等领域。

(二)中乌产能合作的基础

1.全面深化战略合作

1992年3月,卡里莫夫总统在国家刚刚获得独立后首次访问中国,他是第一个访华的独联体国家的元首。这次访问为两国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2012年中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关系实现跨越式发展,政治、经济、人文领域合作全面深入。两国友好关系日益密切,合作成果丰硕,领导人之间的频繁互动更是为两国关系向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动力。2016年6月,习近平主席对乌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乌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入两国历史最好时期。

中乌两国特别是两国领导人之间,政治高度互信,在双边关系、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意见交换和交流深入并能达成深度共识。中乌两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方面,能够及时沟通情况、协调立场、共同行动。目前,中乌两国已成为平等互利、安危与共、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两国人民梦想,在当前国际格局深刻演变、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各国仍然面临发展重任的背景下,中乌加强全面合作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

2.优势产业高度契合

苏联解体后,乌兹别克斯坦结合具体国情和长期形成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传统,拒绝“休克疗法”,形成了特有的发展模式。历经25年建设,乌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产业结构不断完善。在油气开采及加工、化学工业、冶金工业、电力、汽车工业、飞机制造业和农业等领域优势明显。

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钢铁、建材、铁路、化工、轻纺、汽车、通信、电力、有色、航空航天、工程机械、船舶和海洋工程等重点行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效應大、带动性强、效益好的产能合作项目,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可见,中乌两国产业优势明显、互补性强,具备开展产能合作的重要基础。为加快推进乌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促进我国内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中乌双方应在加强能源资源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非资源领域合作,进一步构建结构优化、条件便利的中乌经贸新格局。

3.多边金融资金支持

乌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产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目前,中亚地区相关多边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包括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伊斯兰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通过加强联系合作,乌将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加快产业建设与发展。

由我国倡议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本着促进本地区互联互通建设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向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作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由我国主导的多边金融机构,亚投行的建立将有利于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对带动我国产业升级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加强我国优势产能与乌产能合作和对接,促进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两国优势产业合作,为中资企业在乌融资创造更好的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三、中乌产能合作的制约因素

(一)外汇管制严格,近年来有趋严态势

乌兹别克斯坦名义上实行经常项目外汇自由兑换,但实际操作中对外汇管制十分严格,乌企业、银行每年因“调汇”问题拖欠中资企业债务5000万美元以上。由于乌央行要求企业外汇收入的50%强制结汇,而在企业用汇时又很难兑换,客观上造成中资企业被迫将外汇收入在乌进行再投资,难以将收入汇回国内。

(二)计划经济色彩浓重,与国际接轨程度低

乌作为独联体国家,受前苏联计划经济影响较大,对外开放程度较低,且奉行实用主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乌政策法规多变,审批程序复杂,政府部门时常易人,办理劳务许可和签证程序复杂,给外资企业开展投资合作增加了难度。

(三)货币贬值严重,物价上涨压力较大

2015年以来,卢布大幅贬值,国际油价下跌,乌货币苏姆也受影响大幅贬值。继2010年10月1日提价后,乌政府决定自201l年4月1日起再次提高电力、天然气和城市交通价格。此外,食品、日用品涨幅大。乌通胀率为中亚地区最高,实际涨幅达35%—45%,比官方公布的数字高出近5倍。尽管乌央行努力控制货币发行量,即使市场上现金供应不足也极力避免多印钞票,但仍然控制不住物价上涨。

(四)宏观经济缺乏长远规划,项目投资效益低下

乌政府的投资重点为工业领域,包括油气、化工等,投向农业领域的资金不多,但作为农业国家,乌农业人口众多,该投资政策与国情不符。同时,乌政府缺乏长期经济发展规划,通常只制定为期一年的经济政策,且政策多变,影响经济发展。乌投资项目的实际操作也存在弊端,项目成本估算混乱,项目实施中又追加投资,人为提高工程量和造价,编制可研报告时依据的经济数据不可靠,建设工程招标缺乏竞争性和透明性等。乌政府在工业领域投资约占30%,但投资效益最差。

(五)基础设施薄弱,物流成本较高

乌兹别克斯坦是双重内陆国,没有出海口,对外物流通过公路、铁路和航空来完成。目前,乌主要公路网全长185万公里,其中公用公路43万公里。但乌公路老化严重,配套设施不足;乌境内铁路总长约6000公里,电气化路线仅有900公里,乌计划未来数年逐步对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使电气化里程达到约2000公里。总体看,乌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外部配套能力不足,在增加物流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效率,制约了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四、中乌产能合作的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1.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开展中乌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但考虑到乌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双方政府应积极发挥对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发展规划,改革管理方式,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环境,为开展产能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2.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中乌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要选择资源禀赋条件好、制造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国际市场有需求的领域为重点,根据乌国家和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贸易、工程承包、投资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

3.坚持注重实效、互利共赢

推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践行正确义利观,充分考虑乌兹别克斯坦国情和实际需求,注重与当地政府和企业互利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二)目标

引导、推进中乌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快速、稳定和有序发展,拓展产业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共赢;促进我国具备竞争优势的产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和资源;寻求双方合作的基础和诉求,为两国产业合作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明确双边产业合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领域,为两国企业提供更明确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通过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促进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为致力于发展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五、中乌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

(一)农业生产及技术合作领域

乌兹别克斯坦是传统的农业国,粮食生产满足自给自足;棉花种植业为支柱产业,是世界第五大产棉国,第二大棉花出口国;乌还是中亚重要的水果和蔬菜产地,每年有大量的瓜果蔬菜出口到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邻国。近些年,乌不断减少棉花种植面积,在确保农业生产的同时,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产量高速增长,土地生产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且我国在生物种业、农机装备、食品加工等领域优势明显,与乌方发展诉求高度契合,合作空间较大。双方可加强在小麦、玉米、棉花以及瓜果蔬菜等农作物领域的规模化种植、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合作,提高农产品产量和技术水平,满足市场供给需求。

(二)油气资源开发与深加工领域

乌兹别克斯坦是油气大国,开发合作潜力巨大。近年来乌政府重点发展能源加工业,大幅提升油气加工能力,发展聚乙烯、聚丙烯等天然气化学工业。中乌应在已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油气开采及加工领域合作力度,积极拓展石油天然气机械、相关技术标准合作。同时,逐步加强如化工新材料、特种化学品和农用化学品等我国优势领域合作,进一步增加产量与产品附加值。

(三)矿产资源开发与深加工领域

乌矿产资源丰富,铜、白银、黄金、铅、锌、钨等矿产资源储量位居世界前列,但已开发资源占比不大,矿产资源开发及冶金工业发展潜力巨大。同时,随着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内对建筑材料需求旺盛,如水泥、隔热材料、粘合剂、油漆、涂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等。为此,中乌应结合乌国家资源分布,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有序开展铜、铅、锌、铝等有色金属冶炼和深加工;基于矿产资源优势和市场诉求,进一步加大建材领域的投资合作。

(四)电力工业与清洁能源领域

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联合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量占整个电网发电总量的近50%。乌方电力行业规划重点为发展新能源,更换陈旧发电设备,降低环境影响等。我国电力企业在技术、设备、管理、人才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投资范围涉及水电、火电、风电、输变电等多领域。乌电源项目设备老化、管理不善等问题突出,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对电力投资具有刚性需求,具备丰富的煤炭、油气资源,与我国先进的电源项目施工、电力装备制造、电厂运维能力形成优势互补。双方可进一步拓展煤电、燃气发电等领域合作,配套开展电网建设。

同时,乌发展清洁能源条件优越,年日照时间超过300天,太阳能资源丰富,2013年乌总统签署了关于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总统令,计划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率和绝对量都已位居世界首位,我国光伏发电装机也首次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一,乌兹别克斯坦作为新能源市场,两国合作空间巨大。

(五)輕工机械等传统加工制造工业

乌纺织业原料充足,发展潜力巨大,是轻工领域的优先发展产业。目前,乌纺织企业生产和出口的产品主要有棉纱、棉织物、针织布、针织和缝纫制品等初级产品,且以纺纱为主。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乌出台系列措施和优惠政策,包括给予投资成衣、针织品、皮衣、蚕丝加工、丝绸制品等生产项目的外资企业免除设备进口税、增值税等。中国是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国,产业链发展完备,竞争优势十分明显。

乌汽车、飞机等机械制造领域起步较早、具有一定基础,但整体面临资金匮乏、经营不善等问题。我国汽车制造业规模与能力已达到世界水平,且产业链配套体系完整;航空航天制造业也已形成以飞机、直升机为龙头,技术基础较完备,具有较强实力的高科技工业体系。中乌双方可进一步拓展汽车、飞机等装配制造,以及航空发动机、飞机机载系统及武器系统等高端制造领域的合作。

(六)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乌总统批准实施《2015—2019年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发展纲要》,计划新建和改造国家级公路干线和桥梁,进口用于道路保养和维修的最先进的机械设备。目前中方参与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为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项目。同时,乌方正积极落实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阿曼—卡塔尔交通走廊建设。当前,乌方在基础设施领域发展诉求强烈,中乌在构建欧亚地区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潜力巨大。

六、推动中乌产能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产能合作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服务体系

中乌应采取部门间对接的政府磋商机制,积极构建对外投资与国际产能合作的促进机制,包括对给予所得税优惠和关税优惠鼓励;制定相应的金融、保险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创新银企合作方式,适应企业“走出去”需要;制定相应的外贸与外援促进、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搭建有政府支持的、专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融资、可研和对外事务等服务;重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征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在跨国产能合作中的作用。

(二)发挥互补性产业优势,加强全产业链合作

中乌应立足两国资源禀赋优势,加强互补性产业对接合作,以投资建厂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涵盖投资、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的一条龙产能合作模式,乃至运营、退出机制、退出后维护等环节,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际合作产业链。鼓励和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在中乌双方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意愿强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积极开展深度合作。

(三)利用经贸产业园区平台,打造产能合作示范区

我国“走出去”企业往往对所在国政治制度、政策法律、语言文化不熟悉、不适应,面临工业基础设施薄弱、产业配套差、水电路等外部配套条件不足等诸多困难,境外经贸产业园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搭建公共平台,积极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实现规模效应、互补协同、共同抵御经营风险。同时,乌方高度重视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安格连工业特区和扎克工业特区发展与建设。中方应进一步发挥产业园区经验,在乌方关切的问题上,积极搭建经贸产业园区平台,形成产能合作示范区,为中乌产能合作打造重要载体和成功样板。

(四)加强风险控制,降低合作风险

中方应坚持合作共赢理念,重视与当地有实力的企业、经验丰富的国际公司、相关金融机构等合作,尽量规避政治、法律、经济、外汇和治安等方面的风险。增强中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本土采购力度,尽可能地雇用当地员工,带动当地中小企业和配套产业发展,争取当地民众与社会力量的理解与支持。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银行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同时,加大对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等的投入力度,通过良好的安全记录和高质量的项目标准提升企业声誉。

(五)深化金融合作,扩大融资支持

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方式,利用两国现有金融市场,建立支持双边产能合作的有效金融支持机制。鼓励和支持中乌两国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到对方国家设立相关机构,或与当地相应机构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并重点支持产业投资合作项目。利用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以及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多边金融机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研究设立中乌产能合作基金,支持相关产业投资合作项目。

(六)完善双边协调机制,加强组织管理

为保证中乌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积极推进,建议中乌双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组织和协调机制,并通过具体可行的配套措施与手段,加强对双边投资企业的协调与引导,积极推动双边投资合作的有序健康开展。建议在中乌政府间双边合作框架下,尽快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并进一步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定期对话,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总结双边合作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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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邹昊飞,杜贞利,段京新“一带一路”战略下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16(10):41-45.

(责任编辑:顾晓滨蓝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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