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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童年走过的人

2017-06-08黄灯

大家 2017年2期
关键词:大屋外公外婆

黄灯

一点说明:以下文字写于2003年夏天,写作时,外婆尚健在,2007年1月13日,外婆离世,93岁。这次不自觉的写作,以童年视角重现了村庄的人和事,隐含了我表达乡村的冲动。更重要的是,因为文字呈现了80年代乡村图景,客观上,它和我对村庄的当下书写,构成了一种时间上的参差对照。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文字除了记叙我的亲人,诸如外公、外婆、姑奶奶、彪哥、六哥及夭亡的老表外,还记叙了村庄的其他人。

现在看来,尽管80年代的村庄曾经如此缓慢、笃定、温情、宁静,但也呈现了过去年代的残酷真相,并非十全十美,说到底,这些文字勾勒了村庄尚未遭遇社会转型前的精神面影。

隘口村是我童年生活了十年之久的地方。在外婆身边,在隘口村的上梁螃大屋场,我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隘口村的上梁螃,依山而建,上梁螃的大片房子,通过天井、回廊连在一起,下雨天穿行房子中,淋不到雨,却可以在各家各户串门,因此叫作大屋场。如果我承认在并不太长的生命历程中,大屋场是我人生重要、诗意的细节,那么,我必须好好整理心境,为她记下一点什么。

大屋场的故事,像大屋场的砖石瓦片,今天,当我细细过滤二十多年的生命历程时,竟然第一次真切地感到,大屋场始终像个奇妙的吸盘,牢牢地将我生命的根基吸住。我与妈妈,那个终日忙碌的女人,在共同回想起上梁螃大屋场的往事时,仿佛沉浸在梦中一般。大屋场有太多普通生命演绎的寻常故事,这种生老病死的简单历程,常常使我陷入对生命的奇怪体悟过程。我之所以坚持大屋场是我生命的底色,是因为坚信,那迟早要被历史烟尘淹没的一切,与我的生命息息相关,而我,不愿这曾经与我共处的一切,从村庄后人的视野中消失。

我知道,我知道村庄的宿命。像很多曾经鲜活的东西,都将在我的视野中消逝一样,也许再过不太长的日子,“大屋场”这三个字,就会从隘口村人的记忆中,永远消失,模糊一片。

三个老人:外公、外婆、姑奶奶

外公

杜鹃花开了。漫山的杜鹃花开了。满山遍野的杜鹃花开了。大屋场山后的杜鹃花开了。

对于童年的印象,我的全部记忆都生长于大屋场;对于大屋场的感怀,我的全部情绪都来自于春天的触发;对于春天的怀念,我的思绪总是由大屋场山后的杜鹃花牵起;对于杜鹃花的向往,我的目光和梦想再也无法离开我的外公。

杜鹃花开,我的外公醒过来。杜鹃花开,春天就来,我的外公从长长的冬天,彻底地苏醒过来。直到离开大屋场,直到童年永远消逝于我人生的视线,我才真正明白,世上有很多事情无法重现。有很多东西,我们可以轻易拥有,并在拥有时不懂珍惜,总是在不知深浅中,挥霍一空,但一旦失去了,就永远不可能追回。诸如童年,诸如声息相近的亲人,诸如童年记忆中漫山遍野的杜鹃花,还有田野中疯狂肆意的紫云英和油菜花。

我没想到,当长大到年迈的外公、外婆再也无力承载我生命的重量,而不得不离开他们时,那曾经与我春天里朝夕相处的杜鹃花,竟然再也没有开过,哪怕是在梦中。如果我不去追回那灿烂的记忆,这平常而真切的场景,竟然好像从来不曾出现在我生命中。

该怎样描写杜鹃花开的情景呢?当我追问这个问题时,实际上是在追问自己,“春天”作为一个与季节相关的词汇,在怎样一种场景、时间植入个体的记忆。对于这灿烂、张扬的花开记忆,到现在,也许我的小伙伴还记得,但他们在现实的烟尘中,早就磨得失去了对生活的感触,他们在平淡的日子中,早就失去了那份杜鹃花开的童真,他们永远都不可能在忙碌的日子,对童年的普通场景做一次粗糙的回眸。对他们来说,杜鹃花开了也就开了,忘记了也就失去了,过去的一切,不过如路旁一颗不起眼的石子,并不会吸引别人多看半眼。

对于这灿烂、嚣张的花开记忆,如果我的外公还活着,他肯定记得。他将杜鹃花叫作“老冲花”,我怎么都不明白,在他古旧的词汇表中,“老冲”这种专门用来指称猛兽的词汇,怎么会和温婉、热情的杜鹃花连在一起。老冲花开,外公带我第一个冲上山,大屋场后的群山上,一夜之间散布开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大红色的最多,其次是黄色,花型舒展、没有香味,颜色明朗鲜艳,决不杂糅,红就是红,黄就是黄,纯粹利索。上山的目的,无非就是采花,采花的目的,无非就是玩,拿回家养,装在废弃的玻璃瓶中,将黯淡的土房子映衬出一片生机。外公不准我吃杜鹃花,这也许是他将此称为“老冲花”的原因。老冲毒,老冲花自然毒。我偷偷吃过,但没有多吃,外公不知道这些事情。除了采花,就是捉小动物,诸如蜻蜓、蝴蝶和蜜蜂。外公要是活着,肯定能够记起,为了满足我抓住一只蜻蜓的要求,怎样攀缘一段峭壁,扭曲着高大而苍老的身躯,居然懂得轻手轻脚地捏住蜻蜓半透明的翅羽。当然,更多的回忆来自找食物,在大屋场后的山上,孕育了孩子们一年的零食,端午的红泡、夏天的苦桔、秋天的毛栗满足了孩子们不同季节的口腹之欲。关于外公与大屋场的关联,我记忆深刻的事情,还包括黄昏的傍晚,外公陪我在大屋场的角角落落,无所事事地溜达穿梭,看着太阳一寸寸下山,变幻出打在大屋场土墙上的斑驳身影,然后在落日的余晖中,趁热气刚刚散尽,在墙上寻找洞眼,捕捉蜂子,供我玩乐。

现在想来,我居然全无外公年轻时的印象,關于他年轻的故事,我所知不多,也从来没人对我讲过什么。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外公便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头,他身材高大,体形清瘦,眉毛卷曲,常年剃着一个光头,有点暴牙的嘴巴,总是包不住发自内心的微笑。和我细舅一样,外公对儿子极其严肃,但对孙子的宠爱,就和天下所有的爷爷一样毫无创意。夏天的傍晚,外公吃完饭,刚刚收拾干净,和往日一样坐在门口纳凉的时候,我和年纪差不多的表兄表妹,就轮流着去偷袭外公——摸他的光头,这种来自孩子的恶作剧,是我每天的必修节目。外公当然会生气,会发怒,会拿着那根长长的拄手棍朝我们指指戳戳,但他拿我们没有半点办法,他一见我们朝他做鬼脸,嘴巴便包不住牙齿,一个劲地先笑起来,看到他笑,我们更加放肆,更加争先恐后地要去摸外公的光头。

外公爱动物,什么动物都爱,牛啊,狗啊,猫啊,鸭子啊,只有对鸡是个例外,他总是嫌鸡脏,到处乱拉屎,又喜欢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他一辈子走南闯北,世面见了不少,但心慈到从来就不敢宰杀任何动物,他甚至不敢杀他痛恨的鸡。外婆也不敢杀鸡,有一次外婆鼓励我试一下,结果我拿起刀,手还没有下去,看到鸡爪一阵乱动,就慌了神。记忆中,我在他们身边十年,每次杀鸡都是请的舅舅。外公喜欢养鸭子,只要他在家,房前屋后,一到春天就淡黄的一片,围着他叫个不停。他挖蚯蚓,挖螺帽,带着鸭子到一切有水的地方闲逛。我跟在外公身后,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食桶,童年便在这种悠闲的节奏中流逝。外公最喜欢的是牛,他对牛的感情不亚于喜爱的孙子。夏日黄昏,趁自己还没洗澡的时候,外公总是先跑到牛栏周围将蚊子熏干净,然后将牛牵到小溪的旁边,抬一把大大的竹床,一边帮我赶蚊子,一边帮那条大水牯赶蚊子。在外公眼里,他的孙子也是一些小动物,他对孙子的爱,和那些长年绕膝的小动物没有差别。他呵斥我们,那神气就像骂一头愣头愣脑的小牛犊,他企图惩罚我们的时候,总是手举起来,但就是舍不得落下。我们顽皮时候在他面前的撒野,不过就如他喜爱的一头小猫,偷吃了自己爱吃的鱼一样。

外公就这么毫无心机地爱着这一切,这是一个生存能力极强的男人,他凭着过人的生存本领,将一家老小打点得清清楚楚。尽管外婆一辈子跟外公吵吵闹闹没少怄气,但她坦率承认,跟着外公没有吃亏,哪怕在最困难的日子,也没遭受太多委屈。外公爱吃肉,八十多岁了,还能吃很多肉。他总是因为要改善伙食和外婆发生争吵。外婆总是抱怨外公太好吃,我到现在还记得外公面对外婆的抢白时,那种无助的眼神,记得外公默默地转到睡房里,早早睡觉,那份类似于孩子受了委屈的眼神。

今天,当我回忆起童年时,在我眼前晃动的,依旧是大屋场春天时节,开得热闹、喧嚣而不懂节制的果花。我记起了文伯伯门前的梨花,梨花脆弱的花瓣洒满一地,外公牵着我的小手,为了兑现对我许下的诺言,从那梨花满径的小道穿过。我还记得冬瓜佬家门前的桃花、杏花,记得她家的桃花开得风骚而又美丽,恰如他家女人那样,注定要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故事。当然,我更无法忘怀大屋场后的杜鹃花,漫山遍野、野性张扬,能够忍受寂寞,却不失一份释放激情的大气和张扬。

坦白说,在外公离开我后,在亲人对他的回忆中,我总是矜持地保存了一份决不参与的冷漠。他的离去,他在我还没有长大到彻底理解死亡时的离去,使我如此难受。外公离去,我便尘封了往事,一颗小小的心,第一次彻底感受到了人生的悲哀。事实也是这样,外公离去后,再也没人能够给予我任性的快乐,再也没人能够给我毫无条件的爱。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明白,我的长大,确切地说,是从外公离去开始的;我青春伤痛的记忆、体验,也是从外公离世开始的;我潜意识里对爱的强烈渴求,还是从外公的离世开始的。

而今天,当我回想起童年的一切,回到隘口村的语境,记忆的点燃,正来自杜鹃花开的印象。

外婆

就像恋爱中的幸福女人,讲自己甜蜜的爱情故事让人难为情一样,我对“外婆”这个话题,尽管最有发言权,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言说契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好好地为外婆写下一点什么,但始终无法动笔。我只要一动笔,只要一想到下次见到外婆,还能得到一个九十岁老人深切的关爱,我就将关于外婆的文章甩在了一边。

但我现在再也无法逃避了。如果要对二十九年的人生经历,做一个稍稍客观的总结,那么,我不可能回避“外婆”这个关键词。我知道,对我的很多同龄人而言,“外婆”曾经是我们精神世界中,最有感召力的一个神圣词语,是我们快乐、放任童年的保证。

与“外婆”紧密相连的一个关键词是“宠爱”。这种“爱”,与今天的外婆所能给予的爱,已经有了质的不同。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生活磨砺,我们那一代的外婆,具有天然的古典色彩,不像现在的外婆,只会将孙子带在身边打麻将,然后便是无边无际的满足,只求孙子不要妨碍她们的玩乐。我的外婆,一方面和蔼可亲,总是能在与吃喝有关的缓慢节奏中,给予我彻底的满足,让人感知生活美好、甜蜜的滋味,但另一方面,她又威严得像一个公正的法官,在我与外公联合起来干一点坏事后,总能得到她明察秋毫后的严惩不贷。可惜外婆拿外公没办法,在我与外公联合起来,将外婆准备做人情的橘饼偷吃后(外公与外婆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有很大分歧,外婆遵循、认同礼尚往来的原则,外公倾向于单纯的关系,不喜欢几个鸡蛋、一包红糖地送来送去,他不喜欢没完没了、婆婆妈妈式的人情往来),在我勇敢地承认事实,还没有效果时,我的外公总是很男子汉气魄地站出来承担后果,宣称发生的事情与我无关。我躲在外公身后,从他长长双腿的缝隙中,偷看外婆发怒的眼神。外婆拿外公没有办法,我在外公的怂恿下,一次次成功地将外婆另有他用的零食偷吃个精光。但我为此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很不幸地落下了在整个家族都难以消除的恶名——“好吃懒做”,我没想到我与外公共同作战遗留下的“声誉”,在他走后,还会如此顽固地影响亲人对我的看法。外公走了,再也没有人见证我性格发展的历程,也没有人能够证明我的清白。多年以后,当家人义正词严地指责外婆,是她将我宠坏时,外婆有口难辩。“怎么能怪我啊!她生来就好吃。有她那个外公啊!她怎么能不好吃。”

外公走了。

外婆老了。我长大了。

外公走了。他躺在后山的枞树下,躺在他经常带我采野草莓、野刺杆的枞树下,像累了样地找个歇脚的地方,一不小心就沉沉睡去。外公走后,我从来不觉得他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来不觉得他的离去,与那个使人沉重的“死”字有半点关系。我和表弟、表妹没事就跑到他的坟边大吵大闹,要他保佑冬瓜佬家的那条黑狗快点死去,好让我们实现偷杏子的梦想。

外婆老了。我在外婆的怀抱中长大,我在她所营造的,那个充满了神奇色彩的世界中长大。多年以来,外婆临睡之前,总是需要我帮她按摩手臂,睡下以后,总是和我讲很多鬼的故事,那些在外婆生命中出现过的亲人,早已在几十年前离开,却经由她的讲述,来到我的童年,仿佛始终有另外一个群体就在身边。外婆的故事,让我感知到时空的神奇,感知到生命的来去都有跡可循,也意识到生死不过是生命的两种不同形态,其中的界限并不分明。我来到外婆身边时,她已经六十多岁,现在想来,离开外婆时,她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但我难以忘怀外婆对美的执念,她每次回娘家,都要将头发盘起来,用棉线刮脸,祛除脸上的细小绒毛,以使皮肤看起来更为光洁;她还讲究衣服的式样和颜色。妈妈会做缝纫,但我记忆中,妈妈给外婆做的衣服,从来就没有让她满意,不是嫌大小不合适,就是嫌颜色不得体,更多时候,是挑剔妈妈的盘扣没有做好,过于毛糙,线头太多。风风火火的妈妈,确实难以满足精致一生的外婆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在外婆身边,我几乎受到了全套的传统价值观念的熏陶,在生活中经受了很多规矩的约束。我不敢掏鸟窝,不敢让刚洗的衣服滴水,不敢吃饭的时候,将两只脚架在一起,更不敢大人没有上桌,就随便拿起碗筷自己先吃起来。外婆告诉我灶房有灶神,以致到今天,我都不敢对厨房有任何不敬。

但今天,外婆老了,我知道外婆终将老去,但外婆的老去,同时便意味着我以不可抗拒的规律长大,直至也像外婆一样地老去。

我长大了。我还是不可避免地长大了。我的脸上,甚至有了年轻女人特有的细细皱纹。我知道人终将长大,但没想到离开外婆的日子,这种成长的速度,会以让人不可想象的加速度进行。我现在才意识到一个事实,在外婆身边的日子,緩慢而悠长,古典中带有本真的浪漫色彩,而一旦离开她的怀抱和唠叨,世界便立即显露出它另外的一面。

我没有被外婆的爱所感动。我不需要感动。我也不想用所谓的报恩心态去感动外婆。在长达十几年的生命历程中,在一个孩子最重要、最宝贵的童年中,外婆付出了她满满的爱,她给了我别人不可替代的爱。在此后长长的生命历程中,正是这份爱,让我得以心怀善意和真诚来注视这个世界。

有这一切就够了。

需要补充的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当外婆一样的外婆,我梦想着能拥有外婆一头慈祥的银发,梦想着老了以后,身边有颗聪颖、敏锐的倾听的心。

关于外婆。我仿佛只能写下这么多。我祈愿我的外婆能够永远地活在这个世界。我祈愿每次踏上归乡的路,耳畔都能响起外婆亲切的呼唤,我祈愿每次离开大屋场,身后总有外婆长长的目光注视。

姑奶奶

我外公的亲妹妹,十六岁那年,跟一个偶然到大屋场逗留的年轻人跑了。整整消失二十年后,才跟亲人重新取得联系。那时,她已和我们称作姑爹的男人,在长沙安了家。于是,姑奶奶就成为整个家族中唯一的城里亲戚。

我亲眼见过姑奶奶。只不过等我见到她时,她已经老得和妖怪一般,和别的老太太完全没什么两样。我怎么也无法将眼前这个刻薄干瘪的老太,与那个勇敢、美丽,十六岁就敢跟陌生男人私奔的姑娘联系起来。她除了皮肤比其他老妇人白净点外,其他的倒没什么区别。姑奶奶一口长沙话,打乡气(不说家乡方言,说其他地方,尤其是城里的话)打得太厉害,那神气仿佛她祖宗十八代,就是土生土长的长沙人,仿佛她生来就是长沙的大户人家小姐,大屋场在她十六岁的生命中,不该与她产生任何关联。外婆最为恼火的就是这点——我多年来留意到一个事实,对大屋场人而言,他们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就是那些外出读书或当兵,到外地工作的人见到村人打乡气,无法容忍那些人一口外地话,无法容忍他们一外出,就忘记了隘口村的方言。我因为这件事和外婆争论过很多次,我告诉她,有些人一到外面,确实就不会讲方言了,并没有别的意思。外婆还没等我说完,就很不耐烦地摆摆手“神!他们就会神!你在外念书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会讲长乐话?你的包衣都不丢在隘口,你怎么就没有忘记长乐话?我最看不得那些夹着舌头讲话的人!”

外婆对姑奶奶也是这样,总是不喜欢她打乡气。她无法想象,一个拖着病体,离家整整五十年,已经快七十岁的老太太,重新捡起家乡的方言,确实具有现实的难度。外婆不但当着姑奶奶的面,说她夹着舌头讲话难听,还背后说她不好打讲,难伺候,和年轻时候一模一样、妖里妖气。外婆始终难以理解,世事都变化这么多了,兵荒马乱都好多年了,朝代已换了好几个了,可姑奶奶的脾气还是老样子,还是没改多少。除了讨厌姑奶奶打乡气,使外婆恼火的,还有她的大脾气。姑奶奶从不在乎外婆对她的抱怨和挑剔,她们姑嫂的关系,在五十年后,依旧没有得到半点改变,姑奶奶依旧想骂谁就骂谁,想吆喝谁就吆喝谁,那神气的样子,仿佛她十六岁那年的私奔,是一件给祖上带来了无限荣耀的事情。外婆对这点最为恼火,但也就恼火而已,别的也不能多说什么,有什么好吃的,自己不吃,总是先端到姑奶奶面前,有什么新鲜菜,也总是想着第一个给姑奶奶做一点,初一十五拜神,更不忘向神明祷告,向菩萨讲好话,求菩萨保佑姑奶奶快点好起来。不管怎么说,姑奶奶毕竟是大屋场的人,毕竟出生在大屋场,毕竟是外公的亲妹妹。

姑奶奶一生没有孩子。她不能生养,正因为这样,尽管姑奶奶脾气不好,又打乡气,外婆对她怨言归怨言,更多的还是同情。“没有自己的亲人,一辈子就是造孽”,外婆常常眼圈发红,在我面前强调这点。姑奶奶领养了一个儿子,由于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孩子从很小开始,就寄养在大屋场,一直长到九岁才离开,回到长沙姑奶奶身边。外婆回忆,对这个外甥,她可没少操心,只可惜,辛辛苦苦养到九岁回到长沙后,竟然此后再也没有来往。“他那口长乐话,只怕早就丢得差不多了”,外婆挂念的还是这个。我始终不能明白,外婆为什么这么重视她的方言,为什么如此在乎别人是否忘记那口没有丝毫特色的家乡话。多年以后,当我从理论的角度,审视语言对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时,总是立即想起外婆坚守方言的执着和顽固。

仔细想来,帮姑奶奶养儿子,应该是大屋场人带外甥最为惨败的一次经历,到今天为止,对大屋场人而言,依旧是一次沉痛的教训。很明显,那个不讲义气的孩子,极大地伤害了外婆的心,也伤害了大屋场人的心。二十年后,当我以外甥的身份,寄养在外婆家时,大屋场人尽管对我很好,尽管将我当成自家的孩子关照有加,但对我能不能知恩图报,从来就没任何指望。他们对带外甥的结局,仿佛多了一份冷静,哪怕再听话的外甥,再讲义气的外甥,在大屋场人眼里,也毕竟是外甥,这点亲疏关系,他们倒是拎得很清。外婆曾经提到,因为姑奶奶的养子和妈妈年龄相仿,姑奶奶曾托人明确表达,希望外婆能将妈妈许配给他,外婆怕妈妈嫁过去受委屈,怎么也不愿意。姑奶奶为此还和外婆生了过节,多年都没有来往。“幸亏没将你妈许配给那个黄眼畜生”,外婆到现在都佩服自己的眼力,庆幸没有听信姑奶奶的建议。

我现在回忆起的姑奶奶,印象完全来自她七十多岁后,回到大屋场的场景。1980年,姑奶奶在长沙就起了病,因为害怕死后火葬,她央求姑爹无论如何也要找人将她送回大屋场,从7月到12月,大约住了半年之久。回大屋场后,姑奶奶终日躺在隔外婆很近的那个角落,太阳正好每天早上能够晒到她的躺椅。当时,我的大舅妈还在世,大舅妈和外婆一起照顾这个老人。姑奶奶即使病了,依然神气活现,脾气还是像往常一样,喋喋不休地抱怨外婆没把她伺侯好,一会儿说汤咸了,一会儿说汤淡了,任性得完全像个没长大的姑娘。姑奶奶的神情,让我意识到,生育对一个女人成长的关键作用,她临近老年,心智和情感却依然停留在少女阶段,无法通融世故的微妙和艰难,姑奶奶的大脾气,因为没有生育的折腾和侵蚀,也始终维持了其锐度和锋芒。

姑奶奶在病相深重的情况下,终究难以割舍生活了大半辈子的长沙,坚持要回家看一眼,她不顾亲人的劝导,对自己能够回去一趟的能力颇为自信。亲人拗不过她的犟脾气,没办法,只得兴师动众地将她送回长沙。没想到,一到长沙,第二天就去世了,她在大屋场苦熬了半年,就是怕死在城里火葬,没想到最后还是避免不了宿命的安排。外婆再一次坚信:“她姑娘就这个命,没办法,都是注定了的。”

姑奶奶死后,外婆一家和她的养子,有过一些时断时续的联系。但因为一次偶然的纠纷,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彻底崩溃。大约在姑奶奶去世的第三年,几个舅舅相约到衡山敬菩萨,因为要在长沙转车,于是就去找他们唯一的亲戚——姑奶奶的儿子,希望能够提供方便投宿一晚。没想到,我那个表叔的老婆,也就是大屋场称为晓妹子的那个女人,极其刻薄势利,看到这么多打扮土气的乡下亲戚,当场就没给什么好脸色。舅舅他们气不过,当晚就离开了长沙,发誓就此断了这门亲戚。从此以后,我们整个家族唯一的城里亲戚,算是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件事对舅舅的刺激很大,因为我也是以外甥的身份寄居大屋场,舅舅们谈起这件事的情绪,对我有着直接的影响。让我惊讶的是,这些事件堆积起来,让我很小就对长沙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象,总认为在进城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坝,水坝的泄洪口,应该终日流着白花花的大水。直到十一岁那年,我与弟弟跟随爸爸一个学生到长沙后,才改变这种毫无理由的印象。

如今,外公死了,我的堂外公也死了,我嫁到长乐街的另外一个姑奶奶也死了。能够讲起姑奶奶的只有外婆。但外婆也不是太喜欢讲她的事,她到现在还是不能原谅姑奶奶打乡气,还是不能原谅姑奶奶的大脾气。

我的表兄妹

彪哥

彪哥是我的大表哥,即六哥的亲哥,大舅十六岁那年生下他。他模样儿长得周正,从出生到现在,快四十岁了,大屋场人对他的称呼,却从来没有改变,依然称呼“彪八面”(“八面”即“傻瓜”的意思)。

我不知道大屋场的长辈凭什么认定彪哥傻,尽管在“八面”称呼的使用上,更多时候是一种昵称,甚至越是聪明、灵光的孩子,从小便被越多的人叫“八面”叫得欢,但将它用在彪哥身上,明显带有对智商的判断。这种称呼的固执和确定,难道是因为彪哥二十多岁了,却不关心个人大事,只对捉泥鳅、捉鳝鱼感兴趣吗?或者因为他目睹隔壁的五爹偷了别人的东西,邻居都装糊涂,而他却傻里傻气地讲出真相?这样看来,大屋场人对彪哥的判断也并非全无道理。我在下文中将提到的那个乜平,那个真正有點傻气,一天到晚将长长的舌头吐在外面,唾液流个不停,又脏又臭的男人,因为给整个家庭带来了不少麻烦,家里人总是希望他能够早点到另一个世界去,寻找投胎做人的机会。乜平的亲妈慧妈子被折腾了几十年,想到自己年老,越来越无力照顾智障的儿子,一天到晚烧香拜佛,求阎王老爷能够快点收走他讨债的儿子,以免让他在世上造孽。大屋场人谈论乜平时,也是抱怨老天为什么不长眼睛,让这样的人待在世上受苦。有一年冬天,乜平掉到井里去了。他家人得到消息后,迟迟没有采取措施去救他,就是想趁这个机会让老天将他收去,但我的彪哥却不懂这些,也不明白大屋场人心照不宣的合谋,二话不说跳到井里就将乜平救了起来。说来也怪,这么冷的天,乜平在水里泡过以后,不但未伤风感冒,饭量反而一天比一天大,气得他家里人对彪哥甚至对大舅都有说不出的怨气。慧妈子烧香拜佛干得更殷勤了,她还拎着一只母鸡到大舅家答谢了一次,表面上是感谢彪哥对她儿子的救命之恩,背地里却逢人便讲彪哥的傻气,抱怨她儿子乜平的命不好,阎王老子本来不忍他再受苦,哪想到偏偏碰上了一个彪八面,从而不得不在阳间再混些日子。可想而知,经过这件事,彪哥只会更加巩固“八面”的名分。

傻就傻点吧。大屋场人认为,人只要勤快,不至蠢得像砣泥,看见妈妈喊姐姐,就总还有办法。彪哥的问题在于,除了傻他还懒。大舅生的女儿多,一天光人畜饮水就得满满两大缸,村里没有自来水,得一桶一桶从冬瓜佬家竹林旁水井里去挑。女孩多的家庭,挑水的重活自然落在男孩身上,依照大屋场的规矩,大舅家的水,自然是彪哥挑。可彪哥长了一身蛮肉,死也不肯挑水。为此事,大舅不知打断了几根扁担,大屋场的老人也不知苦口婆心地劝过彪哥多少回,外婆更不知巴心巴肝地哭着求过他多少次。尽管这样,彪哥还是不屈服,最后竟然达成了大屋场前所未有的协议:一个月里,夏天他挑十天,冬天他挑八天,其余的时间,就靠舅舅和表姐费力地挑或者抬。

在乡里,懒是最可怕的,而懒的名声最容易传播,彪哥吃亏就吃亏在“懒”的名声上,并直接导致个人问题得不到解决,以至大舅不得不将他的婚事,寄托在一个塌鼻媒人身上。冬日的夜晚,在大舅给彪哥早就准备好的雕花婚床前,塌鼻媒人常常抖落一身雪花,瓮声瓮气地向大舅、舅妈讲着谁也弄不明白的话。他东扯一下梅冲的姑娘,西扯一下红原峒的姑娘,就是让人弄不明白,到底要将哪个姑娘撮合给彪哥。大舅爱面子,每次媒人来,总是好酒好菜好言好语,唯恐得罪了媒人,影响了彪哥的形象。大舅对儿子婚事的着急,使得他忽略了最基本的事实:对一个塌鼻子而言,如果连话都说不清,要从事说媒这种靠嘴巴吃饭的工作,本身就令人生疑。大舅没有意识到塌鼻媒人根本就没有诚意,也没有能力解决彪哥的婚姻问题。他之所以一次次在恰当的时候(诸如该吃饭时,中秋节、端午节时),心怀叵测地出现在大舅家门口,不过是顶着媒人的帽子,多蹭几顿不错的伙食。我从小就注意到塌鼻子营生的对象,永远是那些为儿子婚事操心的家庭,他吃准了父母的焦急,凭着一些捕风捉影的信息,来来回回地周旋,用一点点希望,在耗尽别人的信任、诡计被识破后,再转战到另一些村庄和家庭,说媒,不过是他们营生的手段,其本质和乞丐没有半点差异。至少在我看来,塌鼻媒人所干的一切,远远比不上霞表妹讨饭的干爹来得光彩。使我不解的是,在很多问题上都有真知灼见的大舅,就是不能发现塌鼻媒人的真实目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居然真的将彪哥的婚事难题,寄托在这个谁看谁讨厌的塌鼻媒人身上,这倒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事情还是不了了之。塌鼻媒人整整玩弄了大舅两年感情后,再也没有出现在大屋场。通过妈妈的介绍,彪哥最后娶了一个模样周正,但据说也有点傻气的女孩。只可惜这段婚姻没有维持太久,那个叫蝉哥的姑娘嫁给彪哥一年后,因为一次日常吵嘴,竟然服农药自尽了。彪哥又恢复了单身生活,从此自然再也没人关心他的婚姻问题。

端午节又来了,大屋场没有了往昔的热闹。大屋场的成年男人,在按部就班娶妻生子后,大都拆掉了家家相连的老屋,重新在上梁塝靠近马路的田里盖起了楼房。多年了,只有彪哥还守在大屋场被拆得七零八落的断瓦残壁中,谁也没有想到,那个被所有人认定为傻子的彪哥,竟然成为大屋场最后的守望者。

彪哥还是懒,还是不爱挑水,还是傻,还是不谙世事,还是只对捉泥鳅、捉鳝鱼,只对《铁道游击队》之类的连环画感兴趣。1984年左右,他不知怎么迷上了玩古董,在一个熟人的怂恿下,他说服外婆将祖传的玉圈卖给他,用所得的钱,去广州玩了一趟,并找到了远在惠州当兵的弟弟,回来的时候,从南方带来了一些新鲜荔枝。

六哥

午后的阳光透过天井,透过雕着花草虫鱼、龙凤呈祥的木窗照进来,照着大屋场的各个房间,照着房间前面长着青苔用石板铺成的走廊阶梯,照着外婆屋角那株开得冷清而又热烈的石榴,照着青蓝天空下的青瓦屋顶,照着大屋场所有勤勉而又执着活着的人。

洁净的阳光,午后的阳光,大屋场的阳光,同样不会忘记照着六哥的那间小屋。

表姐六哥躺在石榴树下。石榴树下有一张挺大的竹床,竹床旁边有一只黑猫。我坐在小板凳上,陪躺在竹床上的六哥说话。

六哥的妈,我的大舅妈,那个终日打瞌睡的女人,终于在表姐十二岁那年,在火塘旁睡过去了。她走的时候,大屋场的人总算松了一口气,“这回凤姑娘是可以好好睡一觉了,她一辈子欠的就是瞌睡。”大舅在大舅妈的灵柩前沉默了一天,始终没有掉一滴眼泪。六哥守在大舅妈的枕边嘤嘤地哭,哭累了就偎着舅妈睡,睡醒了接着又哭,整整持续了三四天。上山那天,众人看到六哥实在太伤心,于是临时破例扎了稻草人,放在大舅妈身边(以家乡的风俗,为了使早逝的母亲安心到另一个世界,只有不满三岁的孩子,才可能扎稻草人替代)。六哥无法阻挡的哭泣,竟然使大舅妈的出殡整整推迟了一个时辰。

六哥是个瘸子,她出生两个月时,大舅妈抱她在火塘边换尿布,换着换着,就在火塘旁打起了瞌睡,尿布掉在火塘里,火焰迅速蔓延到了六哥身上。大舅妈没有被孩子长久的啼哭吵醒,而是被已经烧到了自己身上的大火逼醒。一看孩子已经痛得憋过了气,两条小腿已烧得变了形。

六哥的瘸腿是她永久的痛。在我眾多的表姐妹中,六哥是最漂亮的一个。她脸形饱满,双目含笑,加上皮肤白皙,性情温和,一直很讨人喜欢。为了掩饰她的腿疾,哪怕在最热的夏天,她也穿着厚厚的布鞋。

外婆的房子因为靠近大舅,两家只隔了一个天井,小时候的很多日子,我都是和六哥在一起。我没有念小学以前,大约六七岁,六哥总是悄悄问我,她看起来是否真的像一个瘸子。只要没人,她就反反复复地练习,从堂屋的这边走到那边,让我仔细辨认,她走路的样子是否异于常人。可是,我真的看不出六哥有一点瘸腿的样子,现在想来,六哥的敏感完全来自少女爱美的心态。她爱美的心思,如石榴花瓣飘落在大屋场古旧的角落,寂静而无人能懂,懵懂孩童的我,直到长大才能明白六哥的心思。

大屋场的夏日,凉爽而又安静,我与六哥在那株石榴树下乘凉。看大屋场的青砖墙壁里,不时有金亮的小虫飞出,看几只蝙蝠倒挂在屋檐下,焦灼地扑来扑去,看大屋场墙根处,不时窜出的一条扭得飞快的青蛇。六哥做了什么新衣服,喜欢在石榴树下偷偷地试给我看,六哥从长乐街买了新围巾,喜欢悄悄摆弄给我看,大屋场的姑娘都有喇叭裤的时候,六哥也偷偷地裁了一条,哪个姑娘有了一盒雅霜,六哥就会在村口的小店逗留半天。

我能记起与六哥相处的细节,还有她带我去西山湾看电影。我记得有很多与她年龄差不多的姑娘,站在一颗大树下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有时候声音又突然放低,随后爆发出一阵热烈而又神秘的笑声。电影已经开始了,她们仿佛并不太在意到底放了什么内容,也不在意电影到底好不好看。不像我看电影的目的,就是为了固执地弄懂,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蛋。我还记得电影放到一半,不时有年轻小伙子,用手电筒从远远的暗处朝六哥照过来。六哥表面愠怒,实则欣喜,照例有骂声,有嬉笑声,有我分不清楚是真是假的争吵声。80年代的乡村,村庄的电影是青年男女交际的重要媒介,一个姑娘的美貌和身价,就体现在电影期间,是否有莽撞的小伙,拿手电粗鲁地照过来。当然,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是我睡着后,总有向六哥献殷勤的小伙,用他们宽阔的肩膀背我回家,迷迷糊糊中,六哥跟在小伙子背后,穿过夜色中的田埂,听着青蛙的叫声,直到走进大屋场的公路,六哥将我唤醒,我们就此结束看电影的过程。我还记得,一到傍晚,外公总是以他的生活习惯,要求我早早睡觉,我睡不着,总是注意到每天晚上,公路上面的后生子,一到深夜就成群结队地骑着单车,他们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到哪里去,他们吹着快乐的口哨,毫无顾忌地在公路上面,大声谈论六哥的美貌。小小的我,竟然从心底涌起一种羡慕,一种与年龄并不适宜的嫉妒。多年了,我还记得电影散场后,夏夜乡村田野上空深蓝色的天幕,还记得月亮斜斜地挂在一边,徐徐的凉风吹动六哥漂亮的裙子浮动的靓影,还记得泥土的香气,记得庄稼还未成熟时散发出的香甜,记得蛙声阵阵、灯光点点营造的那一份宁静,记得六哥她们那群姑娘在田埂上一路向前跑过时,被晚风吹得如银铃般在田野上空飘来荡去的笑声。

如今,那群姑娘早已嫁人。六哥也已是两个男孩的母亲。在生活的磨砺中,也许她们早已忘记了少女时代的故事,但我却记得如此清晰。

从未谋面的老表

也许是孙辈太多,在外婆的言说中,她的孙子,总是能够跨越时空出现在她的世界中。我待在外婆身边,总是能听到她讲起其他老表的故事,这些老表是我几个舅舅的孩子,他们因为种种原因,早早天亡,并未长大成人。在舅舅的嘴中,我从来听不到关于他们的任何细节,但外婆却从来不觉得这些天亡的孩子已经离去。在外婆的讲述中,提到最多的有三个孩子,他们是:青伢子,雄伢子,彤伢子。青伢子是大舅的第三个孩子,雄伢子是满舅的长子,彤伢子是细舅的长女。

青伢子死于溺水。七岁时,因为去大屋场下面的一个水塘里,给妹妹洗尿布,尿布不小心飘走,她因此失足落入水中,无人发现,等大舅妈反应过来,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在大屋场人眼中,青伢子是大舅几个孩子中,最懂事、最听话的一个。我当然毫不怀疑后人的溢美之词,但从外婆多次的叹息中,我相信那个叫作青伢子的表姐,不但长得体体面面,而且乖巧懂事、逗人喜欢。我甚至记得大舅妈在世时,每次被彪哥气得要死,总是在大屋场绝望地呼喊:“老天收错了人。”由此也可见青伢子给亲人带来的遗憾和伤痛。

雄伢子也是死于溺水,还只有三岁。那天一早起来,他照例跟着外公,到牛栏去看他最喜欢的牛咪,回来后便缠着外婆煮了一碗南瓜,吃完南瓜后,他回到舅妈身边,拍着小肚皮,说要到文伯家去看猫。舅妈没在意他到文伯家去时,带走了那个吃南瓜的碗,过了大约一个时辰,就听到有人呼喊,“塘里淹死人了”,一看,是雄伢子。他是去洗吃完南瓜的碗淹死的。他淹死之前确实到了文伯家,文伯还告诉他不要玩水。从文伯家出来后,他还到了大屋场其他老人家里,那些老人提到,雄伢子走的那天,嘴特别甜,“爹爹、爹爹”地叫得欢,喜得他们一个劲地喊“乖崽”。雄伢子淹死后,当满舅将舅妈关在屋里痛打时,那些伤心的老人,差不多跪在屋外,求满舅不要对舅妈下毒手,“这事怪不得兰姑娘啊!雄伢子不是来给你做崽的啊!你没有这个命啊!”他们想到雄伢子才三岁,临走之前却如辞行一般,一个个在大屋场老人门口,轮着逗留一会儿,心里的隐痛,丝毫不亚于舅舅、舅妈。和青伢子一样,雄伢子死后,大屋场人几乎毫无异议地认定,他是外婆最聪明的孙子。对这种判断我同样深信不疑,现实生活中,我见过太多聪明而又心好的人死于非命。大屋场的人将此称为“好人命不长”,或者“人乖命不乖”。

还有我那个叫彤霞的表妹,出生才刚刚满月,则因為细舅和舅妈的瞌睡太大,在冬天的夜里,将厚重的被子不小心压在了孩子身上,活活窒息而亡。当细舅醒来发现后,小表妹脸色已经青紫,年轻的细舅就这样失去了他的第一个孩子。在南方的冬天,因为没有暖气,睡觉取暖完全依靠厚重的被子,刚出生的孩子,极易遭受被大屋场人称为的“被子关”。隔不了多久,就会听到这样的消息,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大屋场形成了老人带初生婴儿睡觉的习俗。如果说,小表妹的天亡,遭遇的是“被子关”,对青伢子和雄伢子的死,大屋场的人,一致归结到大舅年轻气盛时,不听二爹的劝告,打死了家里楼上两条蛇所遭的报应。

对于大屋场人对我老表早天的解释,我从来不愿认同,但他们所建构的因果关系,还是让我深深敬畏。依据我的观察,来到家里的蛇,是绝对不能动的,更不能随便打死。直到今天,我都坚持这些与我生命没有实际关联的老表,只不过因为命运的捉弄,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对大屋场而言,生死极为平常,他们走了就走了,大家并不会认为,一个溺水或窒息的孩子,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实质的影响。但对亲人而言,他们并没有离去,一直以一种隐约的气息,影响活着的人。满舅在雄伢子死后,直到生下大女儿,才停止对舅妈的抱怨,而他后来对儿子鲁智毫无原则的宠爱,大屋场人更是相信,就是因为雄伢子早天的缘故。每次端坐在外婆那间被柴火熏黑的灶房,我便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认为在我身边,除了一个现实亲人构筑的世界,还有另一个我从未谋面的亲人构筑的世界。外婆的父亲,他被冷炮子打死时,外婆才三岁,我自然不可能见过这个老人,但在外婆的叙说中,我对这个老外公,却熟悉而倍感亲切。恍惚中,我总是假设,如果雄伢子没死,会是什么样呢?是不是,那个让全家操心的鲁智表弟就不会来到世上?满舅也不会在后半辈子,被别人说成“吃亏就吃亏在崽上面?”

也许,只有对外婆而言,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我所设想的其他可能。在大屋场的几十年里,当她不断面对失去亲人的事实,不断承受种种痛苦煎熬后,她早已在生命的流转中学会了承受,并由此获得内心的淡定和澄明。在外婆的世界中,她从来不认为,那个喜欢缠着她要吃南瓜、要吃酸黄瓜的雄伢子,再也看不到了。我睡在外婆身边,外婆在暗夜中听到踏板被人敲响,随后又听到杯子被人滚动,外婆被吵得睡不着,她用温和的语气求雄伢子不要调皮,尽管迷迷糊糊中,我始终难以确信踏板的声音和杯子的声音,但外婆暗夜中的说话声,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对她而言,他的孙子雄伢子在世时,最喜欢在踏板上玩耍,最喜欢滚动家里的杯子,暗夜中发出的这些声音,不是他又是谁呢?

邻里、闲人及小贩

婆媳

事隔十七年,当我重新回到大屋场,感触最深的,是婆媳关系的改变。我念小学时,几乎每天早晨都能听到大屋场婆媳的争吵声,印象最深的有两个,一个是鲁家屋里的媳妇彩妹子,还有一个是丁家屋里的媳妇娥妹子。

彩妹子仿佛从来就不知道羞耻为何物,现在推测,她刚结婚的那会儿,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以现在的标准,也就是大三的女孩,可在我印象中,她自从嫁人后,就彻底忘记了自己的性别,或者说彻底忽视了自己的新妇身份。她喜欢骂人,骂人时,完全不讲究含蓄和修饰,面对攻击的对象,她总能以最直白、最难听的词语骂出来,以致很多比她大得多的妇女,都感到难为情。彩妹子来自外村,对大屋场的规矩半点不懂,她嫁到大屋场,不到一个月,就确立了无人敢惹的地位,主要得益于她骂功的出色。大屋场人到现在还常说起,彩妹子新婚三天刚回门,就敢跟婆婆大干一架,彻底将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喜奶奶,放了一个下马威。将婆婆捏拿后,彩妹子将矛头对准了丈夫,她用最恶毒的语言咒自己的男人,仿佛她嫁的男人,天底下最无用最恶毒。他男人是个言语不多的老实人,相对彩妹子的泼辣,他根本就不可能是她的对手,没有几个回合,就彻底败下阵来。将男人放倒后,彩妹子的势力范围,开始向左邻右舍扩张,只要稍不顺眼的人,都要被她痛骂一通,甚至连我那个谁都不会欺负的满舅也不能幸免。可想而知,彩妹子嫁到大屋场后,对村庄的氛围会有怎样的改变。原本融洽的邻里关系,因为彩妹子习惯性的咒骂,凭空多了几分紧张,彩妹子的男人,更像做了天大的错事,一天到晚低着头在屋场里走来走去。使我惊讶的是,大屋场人对彩妹子的咒骂,心态也发生了很大改变,从开始的抗拒、厌恶,到后来的习惯、接纳。那些直白暴露的咒骂,再也不让他们觉得难为情。我不知道,在20世纪80年代相对平静的氛围中,骨子里并不安分的隘口村人,是否潜意识里早就厌倦了那种毫无风波的日子?而野性嚣张的彩妹子的到来,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平添了他们生活的另一种滋味?随着年岁的增长,彩妹子对婚姻的自信,和独特的家庭经营方式,竟然让我感觉到另一种生命力。客观而言,除了喜欢骂人,彩妹子并非一个很坏的女人,她除了嘴巴厉害,仿佛也说不上别的致命弱点,她人勤快,做事干净利索,勤俭持家,家里的田地从来不会荒着,栏里年年都要出几头肥猪。更为可贵的是,她不小气,别人找她借钱,只要有,她一般都会爽快地答应。这种反差极大的性格,对幼年的我刺激很大,我弄不明白,在我黑白分明的价值观中,彩妹子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弄不明白,为什么骂人如此恶毒的彩妹子,竟然还有仗义、大方的一面,我弄不明白,为什么彩妹子大煞了他男人的威风,而他的男人既不会动手打她,也不会和她离婚。

再说那个娥妹子。娥妹子与彩妹子的性格完全不同,她除了对自己的男人、瞎子婆婆没有好脸色外,对大屋场的邻居,嘴巴乖巧得要死,不管碰到什么人,都能东拉西扯地拉上亲戚关系。她为人吝啬,以隘口村的话说就是“巧花”。她之所以嫁到上梁螃半年,就获得了与彩妹子同等的知名度,主要来自她的倔强脾气。大屋场的一天从鸡叫第一声拉开帷幕,序曲总是从丁家二嫂抱怨自己的男人开始。而那个闷声男人从来不吭声,只要一听到女人唠叨便动手打人,从来不知轻重,摸到扁担就扁担,摸到擂槌就擂槌,摸到锅铲就锅铲。第一次,他将娥妹子捆在床边,罚她跪了半天,第二天起来,娥妹子还是老样子;第二次,他一气之下打掉了娥妹子一颗牙齿,没想到娥妹子一气之下,用棍子戳死了栏里的一头猪;第三次,他在大屋场几个后生的帮助下,将娥妹子吊了起来,挂在堂屋中间足有一丈多高的梁上面,可这个胆大的女人,竟然挣脱绳子,边骂边从梁上跳下来,摔断了手骨不说,还足足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大屋场人见娥妹子性格太倔,怕生事,只得规劝她男人忍耐—下,不要和她计较。娥姊子以独有的倔强,彻底征服了自己的男人。

使我惊讶的是,十七年后,当我回到大屋场时,记忆中的彩妹子、娥妹子,模样并没有太多变化,她们好像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变老。彩妹子和她的婆婆喜奶奶,坐在新修楼房的阳台上,脸上呈现的表情,有着同样的坦然和淡定,仿佛过去的纷争、吵闹从没有发生。我留意到喜奶奶像当年被媳妇毫无顾忌地咒骂一样,在阳光的照耀下,她同样毫无顾忌地吆喝着不再年轻的媳妇。我还惊讶地发现,娥妹子那个瞎眼婆婆,竟然还活得像十七年前一样精神,她的耳朵依旧一如从前灵敏,我走過去和她说话,她犹疑了不到五秒钟,就准确地判断出我是岳爹的外甥,而我的声音此时在大屋场已整整消失了十七年。

当然,彩妹子和娥妹子现在也已做了婆婆,她们也到了要和媳妇相处的年纪。在细舅家里,我发现彩妹子坐在麻将桌旁的一个角落,抱着刚刚出生的孙子,坐在打麻将的媳妇旁边,满脸慈爱,仿佛“骂人”这个字眼和她没有任何关联。媳妇连着几盘不胡牌已经面露焦急,她却很大方地掏出自己的私房钱,让她不急慢慢打,并且交代不要动不动就捉炮,一定要沉住气,要弄就弄个大胡子。

时光真的是流逝了。我看到彩妹子跟媳妇的亲热劲儿,看到娥妹子抱着孙子的欢喜劲儿,再一次感到了时光的神奇。

文伯伯

文伯伯是大屋场最令我牵挂的人。我始终认为,大屋场里,心最好而命最苦的是文伯伯。到今天,我依旧记得文伯伯倚在大门的木板上,向外茫然张望的神情,每次我叫她,她总要吓一跳,好久才回过神来“是岳爹的外甥啊!”而等她回过神来,我早已走到了她家的丝瓜架下,只给她留下一个模糊而又匆匆的背影。

文伯伯不爱笑,外婆说她是个天生的苦相,天生命不好的那种人。外婆还说,人总是有命的,慧妈子虽然生了乜平,是个哈巴,但她有两个很好的女儿,每两天就提着鸡蛋、红枣来看慧妈子,因此,她的命不算坏。而文伯伯的命就苦到了底,世上再也没有比她更苦的。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嫁到长乐街后,又生了一堆女儿,这还不算,她唯一的亲女儿,竟然在三十多岁时,因为蛔虫钻胆痛死了。关舅看他没儿子,就过继了一个儿子给他,偏偏这个过继的儿子,结婚很多年都不生孩子。大屋场看相的仲爹,不止一次地断言,文伯伯之所以遭受种种不幸,主要是由于屋相不对,家里的大门正好对着前面山头的鬼坡。为了能早日抱上孙子,文伯伯下定决心,请砌匠将好端端的大门转了个向,以致每次从她家门前经过,看到那个转了四十五度的大门,就让人感觉怪别扭。

奇怪的是,文伯伯将屋相改变后,媳妇真的生了孩子,而且是个儿子,让人没想到的是,媳妇生了孩子后,对文伯伯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一改生育前的温驯,脾气变得尖酸刻薄,不是抱怨文伯伯没将孙子照顾好,就是抱怨文伯伯做事不利索,只能吃空饭。文伯伯相比大屋场的老人,话少,自尊心强,更不会像别的婆婆姥姥,有什么烦恼,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倾诉完毕就完事。可想而知,紧张的婆媳关系,会给她带来多少压力。

我有一次问起文伯伯,情况怎么样了,外婆很平静地说,“作孽,她死了快半年了。”我一惊,外婆接着说道:“话说回来,死了也好,活在世上没人疼,带别人的崽,骂不得,咒不得,稍不如意,就成仇人。她吃亏就吃亏在没有亲生的儿子。”后来才知道,文伯伯因为无法忍受媳妇的故意刁难,和老伴双双喝农药死了。

直到今天,我依然怀念文伯伯做的酸黄瓜、酸刀豆,好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直到今天,我依旧怀念文伯伯屋前茂盛的丝瓜棚,多少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谁家的丝瓜,比文伯伯家的还长。我还记得,一到冬天,她家屋檐下晃动的,尽是年复一年累积起来,灰色、长长的丝瓜身影。

冬瓜佬

冬瓜佬是大屋场最有故事的人。

关于他的模样,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很胖,状如水桶,两眼常带莫名的笑意。一到夏天,就光着上身,双乳的丰满,赛过大屋场的很多女人。他喜欢到处走动,喜欢在大屋场的各个角落游来荡去,既不跟人说话,也不干活。看到有年轻的媳妇,从他光着的上身旁边羞涩而过,他会发出一种奇怪而快意的笑声,那个时候,他最高兴的事,就是目睹小媳妇窘迫地逃避他的视线。他看到孩子,也喜欢停留一会儿,当然还是不说话,只是莫名地对着孩子笑,有些孩子会朝他甩石块,有些会向他抱以同样的傻笑。

我得补充一句,上面关于冬瓜佬的印象,都是他由“老冬”变为“冬瓜佬”以后的事,1980年,冬瓜佬在大病一场之后,变得痴痴呆呆,身份就此改变。冬瓜佬没有生病以前,算得上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度甚至位居最高权力中心,他同时也是大屋场少有的几个党员之一。而他之所以在集体时代,顺利地进入队里的领导班子,主要得益于大集体时,帮队里从外面牵回了一头走丢的牛,增加了集体的财产,从而获得了村长的赏识。他当政时,主要负责给队里的社员发谷子,负责仓库的管理,负责队里茶场茶叶的收购,负责通知每家每户去开各种各样的会。“他是个拐家伙。”二舅明确和我说过,“1958年,你妈妈饿得没有一点劲,老子去偷个稻草饼,被他打了一耳光,这种人要遭报应的。”总之,冬瓜佬在没有风光多少年后,正如二舅所言“遭了报应”,在莫名其妙地大病了一场之后,他在大屋场,就由“老冬”彻底变成了“冬瓜佬”。

而我之所以认定冬瓜佬是大屋场最有故事的男人,主要是因为他老婆,那个叫五玲的漂亮女人。五玲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冬瓜佬自然就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大屋场人对五玲的美貌早已习惯。外面的人看到五玲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堂客怎么可以长得这么体面”,待看到冬瓜佬,得知冬瓜佬是她的老倌子,旁人紧接着就会说一句,“可惜了五玲这副好皮囊”。我和他们一样,当然同样不能理解,五玲怎么愿意嫁给冬瓜佬,更不理解,五玲为什么喜欢在大屋场人前人后地叫着“老冬,老冬”。我甚至很多次看到五玲陪冬瓜佬,在大屋场前面的田埂上散步,而散步这种方式,在大屋场人看来,是城里人吃多了没事做才有的举动。

话题回到五玲身上。因为我对五玲的明确记忆,来自我七八岁时的印象,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其记忆往往很难和具体的时间对接。换言之,我对五玲的印象,也只是一些模模糊糊的碎片。她是俏丽,但怎么个俏丽法呢?凭一个孩子的审美观,我很难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我难以忘记的是,大屋场的女人,很少有几个往脸上抹香的,但五玲就总是抹香,她不但抹香,她还打粉,那种发出淡淡的紫罗兰香味,能使一个人变白的香粉。她毫不顾忌自己美貌的张扬,对大屋场其他女人所构成的压力,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美貌对所有大屋场女人而言,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威胁,她单纯得仿佛要将这场美丽的示威进行到底。她不知道她抹了粉的脸庞,她依旧年轻的脸庞,所散发的暖昧而又挑逗的气息,怎样无形地改变了大屋场的气氛,并在男男女女的心中,激起了多少微妙的涟漪。她不但抹粉,还穿白鞋子,那种很白很白,洗了以后要打上增白粉,才能维持其洁白程度的白鞋子。这种鞋子,在大屋场人的审美观里,约定俗成只有十五岁以下的小姑娘才能穿。五玲没有闺女,她不理会这些规矩,她偏要穿抢眼的白鞋。现在想来,穿双白鞋子有什么了不起呢?但当大屋场的女人,甚至比她还年轻的女人,都不敢穿白鞋子的时候,五玲偏要穿双白鞋,就让人看不顺眼。说实话,五玲穿白鞋子是真的好看,大屋场人也不得不承认这点,“这个婆娘好经老喔,都三四十的年纪了,还这样少颜,比没出嫁的闺女看起来还显年轻。”

我后来留意到,现实生活中,真有很难老的女人,她们悠着自己的容貌,仿佛只要忘记了年龄,青春便真的不再流逝,五玲就是这样的女人。那个时候有什么保养啊!那个时候抹点廉价的粉算什么呀?她要是能享受到现在的保养,会年轻到什么程度,又会美丽到什么程度呢?我从来都不敢想这个问题。除了扮俏,五玲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图书,也就是连环画。她从来不会像大屋场别的女人,一天到晚守着一个土灶,总是被柴烟熏得睁不开眼,她也不像大屋场的彩妹子和娥妹子,不是咒骂丈夫,就是前屋赶后屋地打骂孩子,尽管她们的丈夫愚钝粗鲁,实在不怎么样。她好像天生就有某种优雅气质,天生不能容忍粗糙的生活,去破坏她的美貌和雅致,她嫁到大屋场,仿佛就是为了享受一个美貌女人该享受的生活。大屋场人不得不承认,五玲只要凭借她的美貌,还有那份美貌自然而然散发的柔情,就能过上别的女人必须付出极大代价,才能过上的日子。她的小儿子爱看图书,她比小儿子更迷恋这些。冬日的早上,大屋场人都躲在屋檐下晒太阳,五玲早早将家里的图书拿出来,再搬出一张很大的桌子,将图书摆在桌子上,她儿子则用墨汁粗粗地写下了几个字“图书出租,一分一本”。当然没人去租,但他小儿子还是每次将那块写了字的纸板拿出,感觉真的在做一种生意。

我常去五玲家玩,她是一个喜欢孩子的女人,尤其喜欢女孩。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女儿,只生了两个儿子,不过运气还不错,两个儿子都像她,从小就能看出体面的模样。她见我们去了,很高兴的样子,“乖崽,快过来,来看妈妈呀!”大屋场的孩子都叫她妈妈,这是她用自己永远吃不完的零食换来的结果。我寄养在外婆家,对亲生妈妈的印象非常模糊,被五玲哄著叫妈妈时,心头一种怪怪的感觉。可是我的妈妈没有她漂亮,不抹粉,也不穿白鞋子,也不看图书,整天被家务缠着,没有任何空闲,以致我寄养在外婆家,一待就是十年。五玲轮着将我们拉到身边,照例问一些是否愿意做她媳妇的玩笑话,末了,有几个孩子嚷着玩狮子,他儿子一听,立即甩下图书响应。于是,五玲笑盈盈地进到屋子里,拿出那床被我们玩了很多次的被单,又拿出一条长长的红绸带,还有几个破瓷碗,玩狮子的队伍,立即组建成功,孩子们开始活跃起来。现在想来,五玲之所以逗孩子喜欢,主要源于她对孩子的爱心和耐心,以及那份没有被现实生活磨去的童心。不管大屋场的成人对她怎样评价,至少在孩子心目中,她是最好的女人,是最愿意接近孩子,并实实在在给孩子带来乐趣的女人,更为难得的是,一些在父母面前会被挨打的恶作剧,在她面前都能获得容忍和怂恿。在被家里的大人管住以后,孩子们常常跑到五玲那儿,以讨得另外的爱和安慰。

现在,我该讲到关键故事了,也许,我上面所有的讲述,已经奠定了他人对五玲的好感。问题正在这儿,一个能使孩子产生好感的女人,肯定容易使男人产生好感,抛开五玲单纯、脱俗、略带孩子气的性格不说,单她的美貌和雅致,就足以吸引很多男人。而五玲之所以多年以后,还是大屋场永恒的话题,正源于她和男人的故事。

我目睹过与五玲有故事的男人,大屋场人称那个姓梁的男人为“野男人”“野老公”。与称呼的不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屋场人仿佛从来没有将他当作外人,在路上相见,互相递烟,嘘寒问暖,“老梁,老梁”地叫个不停。五玲公开与老梁住在一块,而且是住在自己家里,说得直白点,别人偷人不敢声张,而五玲却明目张胆,让人感觉非常自然。但这必然涉及一个问题,冬瓜佬怎么面对这个事实。令人惊异的是,堂客带着别的男人,公然住在家里,冬瓜佬竟然没事一般,依旧像以前一样,在村里的角落逛来逛去,有人背后议论五玲与老梁的事,他装作没听见,好像谈论的是别人,显然他已习惯了新的家庭模式,甚至他同样享受到了老梁带来的好处。每个月烧的柴,老梁用手扶拖拉机定时拖回来,每个月吃的油,老梁从外面一桶桶运回来,全家不大不小的人情打算,现金开支,也从老梁的口袋掏出来。如果五玲不改变做派,在冬瓜佬重病变傻以后,还想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除了找一个像老梁一样有能耐的人,也没有别的办法。

五玲与老梁的故事,是我对成人偷情的初次认识,也让我陷入了长久的迷惑,黑白分明的价值观,第一次遭遇了人性的复杂和幽深。我难以理解,为何大屋场人最为鄙夷的偷人行为,就发生在眼皮底下,而且竟然是孩子们极为喜爱的五玲。更让我困惑的是,大屋场人对别人干这种事,总是嗤之以鼻,但具体到五玲头上,完全使用了另一套标准,仿佛五玲天生就该偷情,“她不偷情谁偷情啊!那模样,那身段,那水色,那一身雪白的肉。她不偷情谁偷情啊!”我亲耳听到大屋场的老人为她辩护。更有意思的是,我发现大家对五玲格外客气,从来没有因为她带野男人住在家里,对她有什么偏见,甚至大屋场无人不骂的彩妹子,对五玲也总是笑脸相迎。我记得五玲离开大屋场时,男女老少排成一行,不像是送一个闹出了风流韵事,无法收场的女人,而像是告别一个民族英雄。

我现在回忆,对大屋场人而言,五玲之所以不可替代,来源于她本身就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议题,五玲牺牲个人的名节,自编自演一些与爱情有关、无关的逸事,极大地增加了村庄的趣味。在一个没有电视、不打麻将、不买码的年代,五玲是大屋场的偶像和明星。目睹大屋场人对五玲的矛盾态度,我从小就悟出,风流女人是坏女人的论调,只是一种道德的假像,我甚至根据经验判断,风流成性的女人,往往更讨人喜欢,她们美丽温存、善解人意、风华绝代而又永怀天真。我无法把娥妹子想象为一个偷情的女人,她那一副刮得别人心情烦躁的嗓门,她那一身从来就洗不干净的衣服,她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和“偷情”二字怎么样都扯不上关联。

相安无事的日子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五玲的大儿子懂事后,在一个夏天的傍晚,将老梁狠狠地打了一顿,事情出现了另外的转机。我记得那天傍晚,大屋场人像发生了大事一样,跑到五玲家见证这一场景。老梁已被打得风度全无,头发凌乱,他蜷缩在墙脚的一角,脸上写满了偷情男人受辱后的沮丧。冬瓜佬失魂落魄,没有主张地在人群里默默无言,只有他的大儿子,那个已出落得一表人才的小伙子,像受了天大委屈般地号啕大哭,哭得大屋场的老人一片辛酸。“长久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毕竟孩子大了,五玲总得给后人留点脸面吧!”五玲倒像什么都没发生,仿佛对此早有预感,“畜生!畜生!”她只是反反复复地骂儿子。折腾到天黑,一切就静下来了。

第二天,五玲收拾好包裹,准备离开大屋场,谁也不知她要到哪儿去。这个时候,大家才想起,五玲从来没有娘屋可回,那年嫁给冬瓜佬,就是光光一人。“也造孽哦!一个堂客,嫁个老倌又没用!娘屋又没人撑腰,她也造孽啊!”

五玲走了。带走了小儿子。大儿子留给了冬瓜佬。老梁不知到哪儿去了。大屋场人从来不知道老梁来自何方,也不知道他的底细。但可以肯定一点,五玲离开大屋场后,没有跟着老梁走。尽管在告别大屋场时,五玲哭得像个初嫁的姑娘,但还是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我永远记得她拎着大包小包,眼睛通红和所有老人告别的情景,她站在村口告别的一幕,永远定格在我七岁的记忆中。此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过她,根据年龄推断,她应该是五十上下的人了。

冬瓜佬在五玲走后,人变得更痴呆了,也长得更胖了,大儿子外出后,他的生活没有任何着落。大屋场人看他可怜,就让他办丧事时去敲大鼓,“他劲大,一身蛮肉,敲大鼓是一把好手。”满舅说道。于是,他就成了专门敲大鼓的人。五玲的大儿子长久不待在家里,好像在外面做什么生意,在80年代严打时,还坐过一年牢。出来以后,倒也没有变坏多少,他回家将爸爸安顿了一下,又到外面去了。在我记忆中,经常有年轻的姑娘,时不时来到大屋场,帮着照顾冬瓜佬,“都是街上那些喜欢他崽的姑娘”,外婆告诉我。再后来,我听到的消息,是冬瓜佬死在家里,几天没人发现,幸而是在冬天。他大儿子闻讯回来,号啕大哭,一个劲地怪自己没有照顾好父亲。五玲也回来了,这是她离开大屋场后,唯一一次回来,可惜我已离开了大屋场,回到父母身边,因而错过了与她见面的机会。五玲回来后,像很多失去丈夫的女人一样,伤心而扎实地大哭了一场,他小儿子在五玲的调教下,像模像样地做了几天孝子。尽管冬瓜佬生前受了一些委屈,晚景也凄凉,但他死后能够风风光光上山,漂亮堂客能夠在嫁人以后,还念旧地送他一程,大屋场人由此认定冬瓜佬是个好命的人。

需要补充的是,冬瓜佬家有两棵极好的杏树,每年春末,就挂满了好看的杏子。我至今还能想起杏树对我的极大诱惑,但冬瓜佬家一直养了一条狗,黑狗,在我的力量还没有办法与黑狗对抗时,孩提的我,想偷吃他家杏子的心愿,从来就没有得逞。

水爹

在进入对大屋场的回忆时,水爹是我内心最温暖的角落,也是我记忆中唯一不住在大屋场的大屋场人。他住在离大屋场三公里远的公山上。公山开发于大集体时,山上漫山遍野种满茶树,错落有致的茶树,很有规则地排在山丘上,像一排排低眉顺眼的矮子兵。

我不知水爹在公山上住了多久。更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和独生儿子住在一起。水爹住在公山上的烟砖房里,烟砖房宽敞、考究,掩映在碧树丛中,建于轰轰烈烈的大集体时代,原本用来给人看守茶场。相对大屋场的热闹和人气,公山显得太安静了。烟砖房的四周,是绵延的山坡,山头不大,但很多,一个连着一个,或尖或圆的山头,种满密密麻麻的枞树、杉树、苦桔树。一条水渠终年流着冰骨头的泉水,在公山上寂寞地淌着,像一条望不到尽头的大蟒蛇。隔水爹房子不远的一个山谷,是方圆十几里埋人的地方,大屋场人将此叫作“鬼坡”。鬼坡埋葬的,是一些非正常死亡的人,诸如冤死、暴死、喝农药、上吊、跳水,或者被政府镇压了的人,大屋场的梦龙死后,也埋在那里。村庄人对死后的安葬之地极为重视,不得好死葬于鬼坡,是所有人的梦魇。死后葬在家门后的山上,还是葬在僻静的公山,这是大屋场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水爹的屋子就在鬼坡的附近,可想而知,我小时候因为听多了鬼坡的故事,对水爹独居公山的壮举,会怎样的敬畏和佩服。对于公山,大屋场很多人都有话说,不少人证实自己确实听到过鬼坡里的打闹声,他们讲起这些,绘声绘色,不但有女鬼的歌唱,男鬼的花鼓戏,还有很多麻嫩鬼在一旁的敲锣打鼓。在大屋场人的讲述中,鬼的生活,和现实中的生活,并无差异,也不阴森恐怖,好像还充满了奇异的乐趣,对鬼而言,公山好像世外桃源般美妙。对于这些传言,我从来就不相信,我去过公山多次,从来就没有听到过鬼的声音。大屋场人太爱看戏,他们讲起鬼的故事,也脱不了现实的窠臼,并无太大的想象力。他们每次吓我时,总是告诉我,在公山上如果一个人走路,碰到的陌生人,很有可能就是活鬼,活鬼和真人一模一样,但他们有个特点,在僻静的山野,手里不拿任何行李,不管你怎么动,他们好像始终都固定在你前面,而且永远只能看到背影。

我到公山上去过很多次,每次都是陪外婆采茶叶。每次只要走到鬼坡,我就不自觉地靠近外婆,然后死死拉住她大衣襟的一角,眼睛不时地去瞟几眼鬼坡,想看到什么,又怕看到什么。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什么响动,大屋场对此的解释是,小孩阳气旺,听不到鬼的声音,而且鬼怕光线,白天不出来,只有晚上才活动。我当然不会为了验证大屋场人的话,独自一人晚上跑到公山一趟,哪怕今天,公山鬼坡,依然是我记忆中最恐惧的一角,我一想到那些密集、潦草的乱坟,就禁不住一身冷汗、汗毛倒竖。

公山最热闹的季节,是春天采茶的时候。也就是说,水爹一年到头,最不寂寞的时光,来自春天采茶的时候。说不寂寞,其实也仅限于白天,没有谁会留在公山上过夜,一到晚上,水爹还是不得不独自面对一切。

在春天,我与外婆通常挑一个晴朗的日子去采茶,外婆拿着一个圆圆的大肚子竹篮,我则拿一个圆圆的小肚子竹篮,我们爷孙一前一后,走在大屋场通往公山的机耕路上,去干一年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外婆不喜欢和别人一起采茶,她要么在茶叶刚刚出来时,去采第一道新茶,要么等第一道新茶过后,去采大屋场不屑一顾的晚茶。外婆说起新茶有新茶的好处,说起晚茶也差不到哪儿去。总之,外婆就是不喜欢和那群伢妹子一起采茶,她说他们年轻毛糙,一顿乱采,茶蔸总是被揪得光光秃秃,老叶子、新叶子混在一起,让人难以忍受。“这哪里像采茶呢?简直就是打火,甚至比打火还快。这样的采法,茶树还能长几年呢?”外婆担忧这些长势喜人的茶树,终将因为不懂珍惜的人胡乱采摘,导致茶树报复,来年不愿长出新茶。外婆没有想到,才短短几年,她还没有离开人世,大屋场人居然就不采茶叶了,他们任茶树自生自灭,宁愿打牌,也不抽出点时间上公山打理一下。

对于采茶的印象,我有一次刻骨铭心的经历。八岁那年,外婆病了,她实在没有办法带我一起去采茶,她交代我一个人去,要我捡鲜嫩的叶尖采一点回来。她还告诉我,绝对不能到公山上的渠道中玩,一旦掉进渠道,不说淹死,至少也要冻个半死。外婆最后交代,“想喝水了就去找水爹,水爹反正认识你了,不要讲客气,只是看到老人,一定要很客气地喊他,小孩子不能没大没小。”外婆知道我很听话,交代的事情一般会照做。我那次的恐惧,不是源于差点掉进渠道淹死,而是来自惯性所形成的懒惰毛病。三月的太阳,说热不热,但在太阳底下逗留太久,人就感到疲倦。我像往常和外婆一起采茶时一样,采不了几分钟,就要找个理由偷偷懒。外婆总是对我说,之所以愿意带我去采茶,并非因为我能分担劳动,主要是因为采茶时间长,她一个人太寂寞,我要不去的话,她没人陪着说说话,会感觉更劳累。但我知道,我每次跟随外婆,因为偷懒的名堂太多,总要让她没少劳神,不是抱怨被毛虫叮了,就是抱怨被黄蜂咬了,要不就是要喝水,要屙尿,“懶牛懒马屎尿多”。为了对付我的名堂,她嘴巴都讲干了,还是没有什么效果,一天下来,我采不了几片茶叶,小小的团篮,总是松松垮垮,几片叶子,外婆使把劲,一把就能抓尽。尽管如此,外婆每次还是愿意带我去。

在所有的偷懒谋略中,我用得最多的计谋是喝水屙尿。被毛虫、黄蜂、蚂蚁叮了,要有红肿的证据,谎言不好圆,但要喝水屙尿,外婆就拿我没办法。这次我一个人采茶,根本就没意识到,只要按外婆的叮嘱,将不太多的新叶子摘完,就可以回家。我想偷懒的毛病,一碰到稍稍劳累的体力活,就本能地被唤醒。我感觉自己只要采茶就想小便,像往常在外婆的指挥下一样,我观察四处无人,藏在外婆家的一棵茶树下面,撅起了自己的小屁股。小便完后,我习惯性地看看尿湿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个黑东西,开始以为是一坨牛屎,待清醒地意识到,那块巨大的黑物,居然在我的尿液下开始挪动时,我才发现是尿在一条盘着的蛇身上。与对童年的回忆,大多温馨、美好相反,对这件事,我今天想起,都有一种极度的恐惧。我头脑一片空白的状况,没有维持太久,在逃命本能的作用下,我没命地跑起来,我感觉身后的黑蛇,也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好了自己的体形,准备回击我对它的不敬。我一路狂奔,朝水爹的屋子跑去,背后飕飕的声音,使我意识到那条巨大的黑蛇确实在追赶我。庆幸的是,因为到水爹的屋子要拐几个弯,蛇跑直线时很快,但只要拐弯就会很吃力,我无形中也跑起了曲线,这是外婆教我对付被蛇追赶的办法。水爹见我吓得惊慌失措,一把将我抱在怀中,一个劲地问道:“崽啊,什么事啊?”我早就魂飞魄散,脸色惨白,不禁号啕大哭。不知过了多久,才从水爹的怀中挣脱。那次,我遗失了外婆新编的一个竹篮,水爹直到我不再相信背后有蛇的追赶,才将我送回大屋场。我一回去,就大病一场,从此对蛇充满了深深的厌恶和恐惧。多年以后,被蛇追赶的噩梦总是如影相随,想来都源自童年的这次阴影。

好了,我该调整情绪,从那次不快的记忆中逃脱出来。在关于水爹的回忆中,我不得不承认,他给我带来了很多美好和温暖。

采茶采累了,外婆就会带我到水爹家喝口水。水爹是我见过最干净的老人,他仙风道骨的样子,没有一点老人身上的朽味,明净得如同午后的阳光。他常穿一件白色的大衣襟土布衬衣,银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慈爱而又明亮的眼睛,总是闪着智慧而令人倍感信任的光泽。我仔细对照过水爹和大屋场其他的老人,便明白水爹为什么要选择住在公山上,便明白他为什么宁愿忍受难耐的孤独,和鬼坡的寂寞,也要固执地选择住在公山上。大屋场的世俗味道不适合水爹,大屋场过浓的烟尘气与水爹生来的脱俗不相协调。

外婆到水爹屋子后,水爹一般会先给我们倒杯水,然后便要询问外公的情况,要询问外公是否还喜欢养鸭子。然后,两个老人便开始打讲。他们讲了很多很多,我坐在一旁,既不插话,也不出声,在外婆和水爹的谈话内容中,经常涉及对于生死的讨论。我留意到,外婆随着打讲对象的不同,很快就能调整打讲的内容和方式,她在大屋场和婆婆姥姥打讲时,谈论的多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但在和水爹打讲时,居然能配合水爹讨论很多终极问题。他们谈话的高深和形而上,到现在都使我吃惊,涉及的主题,有人生的价值到底何在,养孩子是否真的能够带来幸福,当然最多的是死亡,每个大屋场老人都关心的话题。

外婆曾对水爹说过,她最担心水爹年纪大了,哪天过世别人都不知道。当然,他们不可能以理论化的语言谈论这些,因为幼时理解能力的限制,我到现在怎么也回忆不起他们的原话,只记得谈论的主题极为宏大,但谈论的过程,新鲜有趣,足以吸引八九岁小孩的注意。当然,他们不可能意识到,两位老人在贫瘠荒凉的角落所讨论的任一问题,足以使任何一个哲学家穷尽毕生。他们从来就不珍惜来自生活智慧的语言,也意识不到讨论的价值,像每一个乡下人认为新鲜的空气和水,没什么了不起一样,外婆和水爹,随意将他们智慧的对话挥霍得满地都是。我从小置身这种对话中,总认为今天的创作,就是对他们生活和思想的剽窃。

太阳下山了。我与外婆踏上了回家的路。水爹站在清冽的井水旁边,腰间扎了一块白布,他在夕阳中微微眯起眼睛,不言也不语地目送我与外婆的离去。我总是在真正看不到水爹的烟砖屋时,回过头去,我看到炊烟已经升起,我看到水爹养的黄狗,有点伤感地坐在门边,而水爹一头银发,却在夕阳中闪着光辉。冬爹

猛然想起童年时候,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一个人:冬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冬爹是一个小贩,他隔不了两三天,总要在隘口村里出现。他挑着一个小货担,一边慢悠悠地吆喝着“收破烂,收破烂——”,一边不慌不忙地在村里转悠,仿佛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有生意没生意都无所谓。碰到合适的朋友,他往往懒得转悠,一坐就半天,天南海北地闲扯,直到天快黑了,他才挑起担子,有一句没一句地吆喝着回家。

表弟小时候与冬爹的关系很好。冬爹很喜欢表弟,看到表弟总要在我外婆家呆上半天。一般说来,他先要和表弟成交一点生意,诸如几个酒瓶,几张废纸,一些破铜烂铁。冬爹对表弟给的破烂,从来就不过秤,也从来不挑剔表弟东西的好坏,表弟说值五毛钱,他就给五毛钱,表弟说值两毛钱,他就给两毛钱,从来不跟表弟计较。有时冬爹来了,表弟实在没有什么可卖,但又无法抵挡货担里糖果的诱惑,就会一本正经地和冬爹商量,看能不能先给他点糖果,等到下次有了新的破烂,一定不卖给别人,只照顾冬爹的生意。冬爹当然满口答应,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将表弟想要的糖果给他。待下次见到表弟的时候,冬爹第一句话就是,“崽老倌,你有没有新的破烂啊!你还欠冬爹三毛钱呢!”其实呢,谁都不会记得这么清楚,冬爹不过跟表弟开个玩笑,他太喜欢表弟了,每次不过找一个讨账的借口,到外婆家来和表弟逗逗乐子。冬爹和表弟见面后,除了一老一小做点滑稽的生意外,另外的主题,就是互相讲故事。冬爹喜欢骗表弟,他在哪里哪里看到了一个红毛野人,在哪儿哪儿又看到了一个水鬼,表弟居然傻乎乎地都相信了。冬爹还开表弟的玩笑,说这么大了,还不讨个堂客,到时世上的妹子被别人抢光了,看表弟怎么办。到了这一步,冬爹一般会很认真地问表弟,医院那个叫喜华的护士怎么样?虽然大点,但正好可以娶过来,帮表弟洗尿湿的裤子。表弟居然也傻乎乎地信了,还求舅妈带他到医院去看看,说是要跟喜华好好谈谈这个问题。

我离开大屋场后,对冬爹就没什么印象了。后来,听表弟说,冬爹在一年冬天真的死了。今天,我还能想起与他有关的那首儿歌,

“冬爹冬爹真不错,讲究卫生第一个,一年难洗三个澡,蛮好蛮好!”

除了冬爹,我印象深刻的还有连爹。连爹是一个专门打豆腐的老头,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连爹挑着豆腐担子,就在大屋场前后左右转悠。外婆只要听到连爹的喊声,就知道到什么时候了,过不了多久,外婆就会催我“该起床了,该起来背书了,不能再睡了”。外婆最喜欢吃连爹做的豆腐,她说吃豆腐都几十年了,上上下下,就只连老倌的豆腐打得好,既不掺水,也不掺米粉,味道纯正,不老也不嫩,不酸也不散,不像岭背后稳老倌的豆腐,一煎就一把渣。连爹隔外婆家不是很远,我每次去念书,都能看到连爹挑着已经卖空的担子,一路哼着歌儿回家。他家就在我上学的路旁边,家里有一只很高的公鸡,羽毛颜色相当鲜艳,鸡冠又长又红,到现在为止,这是我所见到最漂亮、最阳刚的公鸡。那只公鸡一般很高傲地在地坪里踱来踱去,其他母鸡,则很有安全感地在阳光下悠然觅食,小鸡跟在母鸡背后,和同父异母的兄妹,快乐地嬉戏游乐,显得一派温馨。我还记得,一到夏天,连爹家门口,美人蕉就开得极其鲜艳,红的,黄的,灿烂的一片,老远就能看见。可惜,连爹在我小学还未毕业时,无缘无故就死了。

外婆总是说:“连老倌死后,大屋场再也吃不到好豆腐了。”对我而言,使我難以忘怀的,倒是他家那只漂亮的公鸡,还有那开得满院鲜艳的美人蕉。

非正常人

乜平

大屋场的晒谷坪是孩子们的乐园。滚铁环,跳房子,打纸片,弹盖子,打子,跳绳,老鹰捉小鸡,个个穿着开裆裤,挂着长长的鼻涕,将童年的欢歌笑语,撒得满晒谷坪都是。

大屋场的乜平,是孩子们最大的开心果。乜平自从被彪哥救起后,除了饭量大增以外,还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唱戏。他唱戏有专门的道具,一根很长的红绸带系在脑门,一根很宽的灰带子扎在腰间,手拿一个搪瓷饭盒,外加一个锈锅铲,再加一个晒谷用的耙子杠在肩上。乜平爱唱戏,高兴的是大屋场的孩子,烦闷的是他妈妈,那个叫慧妈子的老妇人。慧妈子一块紧紧藏在箱底的红布,还是被乜平发现了,硬是叫傻儿子撕得七零八落,甚至连她寿被上绣的金龙,也被乜平用剪刀挖下来,挂在了自己的背上。

傍晚时分,太阳还没下山,乜平敲着钵子,扛着晒谷耙来了,孩子们听到乜平远远传来口齿不清的“么——么——”声,立即集拢起来。乜平到晒谷坪后,先要围着晒谷坪,以最快的速度,一本正经地踱上三圈,最后来到中心,立定、放下晒谷耙、敲着饭钵,用手理一下头上长长的红带子,中气十足地正色叫到,“呀呀呸!——我乃相公也!”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无论是在外婆家的隘口村,还是在我老家的凤形村,很多智商不正常的人,都爱唱戏,一举一动都非常投入、标准,换言之,如果他们的形象,看起来正常一点,其表演和专业戏子没有太大差别。当武汉的痴呆儿舟舟成为指挥大师后,我固执地相信,要是乜平活在今天,很有可能就是花鼓戏团的一个名角。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乜平祖宗三代,根本就没人演过戏,也没人表现出任何表演天赋,他得病痴呆以前,也不懂得唱戏,那么,他一招一式对花鼓戏的模仿,到底来自何方?

乜平在晒谷坪进入状态后,孩子们跟随到了一天最快乐的时光。他们要模仿乜平的“呀呀呸!——”,他们要趁乜平不注意,偷偷地去偷袭乜平头上的红带子,他们还要跟在乜平后面,一摇一摆地学乜平走相公步。乜平的表演,有大量躺在地上的动作,跟着乜平,小把戏们往往也要照样躺倒一大片,乜平滚,孩子们跟着滚,乜平爬,孩子们跟着爬,乜平跪拜,孩子们自然也要呼天抢地跪拜。乜平落水被救迷上唱戏后,大屋场的孩子们,不约而同都成了乜平的小徒弟,以前想干而不敢干的很多恶作剧,因为有他的示范,变得理所当然。乜平唱得最多的戏是《朱买臣卖柴》,而《朱买臣卖柴》也是我最喜欢看的戏,每次只要他在晒谷坪开唱,我必然站在旁边观看、默念。他一个人既演朱买臣,还要随时披上一块花布,扮演崔氏,那嗲声嗲气的假声唱腔,让大屋场的人一边骂着“哈宝”,但同时又感到由衷的快慰。不可思议的是,自从乜平唱戏后,人也变得开通了,有一次在路上碰到外婆,竟然很有礼貌地问道,“前奶奶,您老人家吃饭了吗?”惊得外婆一个劲地坚持,慧妈子前世做了好事,菩萨都知道保佑乜平。慧妈子原本为乜平每天总要跑到晒谷坪唱戏恼火,见孩子们喜欢,村里人也开心,逐渐懒得管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崽,来到世上一趟也不容易,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乜平唱戏,真正恼火的,是大屋场孩子们的妈,只要乜平出现,她们对小家伙的管教就完全失控,刚刚洗完澡,再三交代,到晒谷坪玩可以,但绝对不能到地上去滚、去爬,“乜平是个哈宝,难道你也是个哈宝?”出门时,自然答应得很坚定,可乜平一滚,孩子们也忍不住滚,乜平一爬,孩子们也忍不住爬,没有谁能够记住妈妈的话。天快黑了,慧妈子半是生气、半是娇嗔地叫道,“哈宝崽,回家吃饭了。”随后,便开始帮他收拾钵子、锅铲、晒谷耙,乜平则抓住机会,围着晒谷坪转三个圈,最后立定叫道,“呀呀呸!相公去也。”孩子们的母亲松了一口气,乜平也跟在慧妈子身后回家。我在大屋场的日子,目睹他天天如此,从未间断,长久以往,也就成了大屋场公共生活的一部分。有时下雨,乜平没有出现,大家反而觉得空落、无聊。

现在回忆起来,我对乜平的最后印象,是几年前从外婆那儿听说,他自从失踪半年被家人找回来后,在一次偶然的感冒中,病死了。

这次回家,当我目睹童年的乐园——晒谷坪,已被分割得东零西落,孩子们再也找不到宽阔的公共地盘撒野玩耍时,乜平的形象,立即在我脑海复活,我仿佛看到他站在晒谷坪中央,中气十足地喊着“呀呀呸!——”,仿佛看到他急匆匆地围着晒谷坪转圈后,额头上渗出的细细汗珠。今天,当年跟在乜平身后满地打滚的孩子,如今也都当了父母,他们的孩子,再也不可能看到乜平,也永远失去了晒谷坪的乐园。

梦龙

除了五玲在大屋场让人印象深刻,多年以后还有人提起,梦龙也经常唤起大屋场人的记忆。

我对梦龙的直接印象,已经淡到了一个影子,我甚至难以构筑他真切的模样,只记得他很瘦,喜欢穿一件深色的衣服。确切地说,他不属于大屋场,但在大屋场的言论中,他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大屋场人也有感觉,梦龙从来不属于他们的生活圈子,梦龙游离般的存在,与大屋场人活色生香的世俗生活,构成了触目惊心的对比,我从小就隐隐意识到,梦龙的存在,是大屋场的一个异类。

梦龙如果活到今天的话,应该是五十多岁的人,他与我二舅同学,我的二舅比我妈妈大两岁,这样推算,梦龙今年差不多五十五岁。对于他的故事,我没有一手材料,不像对五玲的人生,我亲眼见证了很多场面。但梦龙一直让我难以忘记,坦白说,大屋场最令我牵挂、最令我心疼的人,除了上面提到的文伯伯,就是梦龙。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甚至感觉自己和梦龙越来越像,只要回到大屋场,梦龙那双眼睛,仿佛就在默默注视我,仿佛有很多话要对我说,仿佛暗中认定,世上只有我能够理解他。因为这种奇妙的感觉,我总是冥冥中感受到梦龙的理解和召唤,感受到大屋场某种与灵魂有关的气息。

我对梦龙的印象,始于二舅对他的回忆。二舅是一个勤勉的男人,喜爱小孩,可惜他结婚九年,都没有自己的孩子,亲人以为二舅会没有自己的孩子,因此我们几个老表,从小就叫二舅“爹爹”,叫舅妈“妈妈”。二舅快三十岁时,终于生了我的表妹锦霞,奇怪的是,生了表妹以后,舅妈再也没有怀过孩子,大屋场人因此将我二舅的独生女儿,叫作“秤砣妹子”。我儿时的印象,二舅如果在和别人闲谈,主题一定与孩子有关。他太渴望能多有几个孩子,哪怕全部是女儿也好。我还记得隔不了多长时间,就有一个算命的坐在二舅门槛前,最后的结局,都是断定二舅很快就会喜得贵子。算命先生信誓旦旦,舅妈暗怀希望,总是给他们打很大的红包,但算命先生的话,从来就没有灵验,二舅生了女兒以后,再也没有多添一个孩子。二舅是我见过最有耐心对待孩子的成人,他经常带着小孩,在大屋场的晒谷坪里,做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他还爱将大屋场的孩子找来,牵手围成一个圈,做击鼓传花的游戏。可以想象,一个一米七五的大男人,带着一群孩子在晒谷坪一玩就是半天,对孩子们而言,这是多么刺激、过瘾的场面。我还记得,二舅每到过年,就给我们扎很多灯笼,自己的孩子有,其他的孩子也有,男孩子的灯笼上贴的油纸是金龙,女孩子的灯笼,贴的油纸则是粉色花。我过年偶尔会不回家,为的就是得到二舅给我的灯笼。大年三十是孩子们的节日,一年的零食,全靠从大年三十到初七拜年的收获。我跟着小伙伴,一家一户给大屋场的老人辞年,每人手里拿着一个大布袋,以便装讨来的红薯皮,熟花生,或者平时难以见面的糖粒子。我们把讨来的东西统称为糖,偷偷藏起,等到年过完了,家里再也没有零食吃了,再拿出拜年的藏品,慢慢打发自己的馋劲。孩子们很清楚,如果过年不勤快,不多跑几个村子,不多藏一些零食的话,只有等到黄瓜成熟,才能接得上有零食的日子。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六岁那年的大年夜,因为天太黑,我跟在六哥哥身后,感觉越来越难以跟上伙伴们长长的队伍。人越多越混乱,六哥哥高兴,根本就没注意我,我越急越赶不上,一脚踏空,不小心掉进了三爹家的茅坑,我又羞又急,竟然没有叫人。小伙伴将大屋场走遍,清点人数才发现少了个人,等到他们找到我,我的棉衣早已湿透,更加倒霉的是,二舅给我做的灯笼,早已着火烧光。我在小伙伴们的陪伴下,往外婆家走去,他们一个劲地替我担心,估计家里人会骂我。我胆战心惊地不敢进屋,二舅听说我掉进了粪坑里,赶紧跑出来,一把抱住我,见我哭泣不止,一个劲地劝慰,“乖崽,莫哭!爹爹再给你做个灯笼。”这一幕给我的印象如此深刻,二舅和我的爸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儿时的我确实害怕爸爸,他每次抽空来外婆家看我,我总是被吓得躲在门后,用最快的速度吃完饭,赶紧从他的眼皮底下溜走,巴不得他快点回家。

话题竟然扯开这么远。既然二舅是如此温情的人,那么根据他的回忆,我对梦龙形象的构筑,不可避免地会因为对二舅的情感认同,影响到对梦龙的情感倾向。梦龙幼年聪敏过人,这是大屋场公认的。现在,大屋场人听说哪家的孩子聪明,哪家的孩子善于念书时,第一反应就是,“只怕比不上梦龙吧?像梦龙这种怪器人,隘口村百年也难出一个的!”大屋场人对梦龙的好感,来自他贫寒的出身,他念书时,每天天不亮,先要跑到山上割好一担柴,然后夹着稻草粑粑,步行几十公里到湘阴一中念书。外婆对梦龙好,不仅因为他跟二舅年龄相仿,还是同学,更因为梦龙懂事,能吃苦还讲义气,外婆心底里心疼他。因此,只要二舅有吃的,外婆总忘不了给梦龙捎上一分,见梦龙冬天没有鞋子穿,外婆经常给他做布鞋。“好造孽的崽!一个瞎子娘!”外婆到现在还这么说。但梦龙念书的神奇和并没有混出名堂的事实,这中间的因果关系,我感觉大屋场人对此始终语焉不详,以致到现在,我都难以弄清其中的逻辑关系。从大屋场人坚定的口气中,我相信梦龙很有读书的天赋,成绩好,记忆力非凡,但他终究还是回到了大屋场,没有像大屋场人设想的那样,念书以后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大官。据二舅说,梦龙的失败,主要源于个人期待太高,思想压力大,每次一到考试,就慌了神。梦龙回乡以后,曾在村里的一所小学教书。后来又隐隐约约地听二舅说起,梦龙原本可以上大学,是村里的一个什么官,做了手脚,用他的儿子替代了梦龙。从梦龙后来的命运看,这种说法不无道理。

幼年生活的凄苦,加上倔强的个性,使梦龙更加沉默不语,命运的捉弄,让他感到生活的无望。他虽然聪明,但并不大胆,他尽管不服命运的安排,但也没有任何力量去反抗。梦龙终究没有在学校待下去。二十岁那年,他结婚了。新婚之夜,他的妻子无论如何也不跟他在一起。后来,那个成为他妻子的女人还是离开了他,这是梦龙人生中,另一个无人可解的谜底。梦龙很爱妻子,问题是,连梦龙自己都不知道,妻子为何弃他而去。三年后,他又娶了另一个女人,但对前妻的思念日甚一日,痴情的煎熬,久而久之形成了对自己的压力。“如果她在呢?在我身边呢?”目睹新婚之夜的房子,想到前妻遗留下来的东西,他一遍遍地问自己,也一遍遍地问新婚的妻子。新妇辛酸,没法对他好,梦龙也并不在意。

“文革”期间,村上的头儿依旧得势,由于担心梦龙报复,于是怂恿一批人,趁他独自住校时,狠狠地将他打了一顿,棍子都打断了几根。梦龙没来得及弄清自己挨打的原因,便疯掉了。他的妻子走了,所有的孩子也走了。于是,和他相依为命的,依旧只是他的瞎眼母亲,留给他的几间破旧泥房。

以上的事实,都是我从二舅的口中得知。我始终认为,这中间有很多关键性的问题没有搞清。但二舅从来没有留意到我对梦龙故事的兴趣,到现在,我只得根据幼年的记忆,对梦龙的形象进行补充。也就是说,从时间的跨度而言,我亲眼所见的梦龙,是已经疯了的梦龙,我关于梦龙的一手材料,只能见证他变疯以后的日子。

我到现在都记得,每到黄昏,梦龙经常从山的那面翻过来,沿着通往大屋场的小道前行。跟大屋场的其他疯子相比,梦龙一点都不令人害怕。他穷,但他不脏,他神志不清,但他文质彬彬。大屋场人见他可怜,只要有饭吃,总忘不了给他一碗,而且总是客客气气地将他请到桌边,从来不像对待别的疯子,用一个有点破缺的瓷碗,装满饭后,就让他们远远地蹲在一边。那时我还小,看见他,总是默默地退在一旁,静静地看他走过。他看见我,仿佛认识我一般,叫着我二舅的名字,然后说道:“你是他外甥吧!我是你的老师,我们常在那屋檐下晒太阳,你还记得吗?”这是我印象中,梦龙唯一一次对我说话。我其实并不是他的学生,我的启蒙老师叫鲁满英。我也从来没在学校见过他,等我上小学时,他早就疯了,早就离开了学校。但他总是坚持我是他的学生,他见我不说话,总是吓得躲在一边,满脸的失望和惆怅,“连学生都不认我啊!”其实我比他还伤心,我也希望是他的学生,但他不是我的老师啊!现在想来,我当年为何要那么较真呢?我为什么不承认,我就是他的学生呢?

梦龙后来的命运转折,谁都没有想到。1982年左右,他高中的一个同学,早已是省城一所大医院专治神经病的专家,听说梦龙的情况后,托乡亲们将他带去。梦龙的病,出奇地好治,一回来,竟然像常人一般,出现在大屋场人面前。梦龙竟然能够想起他变疯以前的事情,他甚至还记得年少时代,外婆曾给他做过布鞋。他回来后,重访了所有人,包括以前曾加害他的村长。第二天,他就服农药死了。临死的时候,大家看到他手里攥紧的,居然是前妻无意留下的一根橡皮筋。大屋場人讲起这事时,格外平静。有人甚至坚持,像他这么怪器的人,本来就不该去治什么病,治好病,他除了选择死,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命运呢?

梦龙上山那天,没有人哭。但长长的送葬队伍,却令人震惊。因为是喝农药死的,乡亲们只得依照规矩,将他抬到公山,在他寂寞的棺材上,掩上厚厚的黄土。依据另一个惯例,像梦龙这种没讨好死的怨鬼安葬后,原本要在坟上放一块犁头铁,以防他的鬼魂不平,寻衅滋事。但考虑到放了犁头铁,梦龙将永世为鬼,没有机会投胎做人,大屋场人终究狠不下这个心,对梦龙行了例外。

梦龙的故事完了,我想了半天,还是不能明白,为什么大屋场人对他始终念念不忘。我更不明白,一个从年龄而言,是我父辈的男人,为什么直到今天依旧令我牵挂不已。

四保

小阳舅的弟弟小春,因为买豆腐的两块钱与小阳舅大吵了一场,最后扎脚勒手地在小阳舅面前充老子,并且发下毒誓“老子再认你这个哥,是狗娘养的”。他们是亲兄弟,小阳舅气得一个劲地骂畜生,黑着一张脸跑到二舅这儿诉苦。二舅听完,说了一句“隘口村四保都不如”。紧接着,他对这句话进行了如下阐释,“四保都知道为家里割柴挑水,四保在别人欺负他哥哥时,都知道捡起一块石头去打人,四保都知道骂嫂子是猪干的事”。

二舅这句话使我猛然意识到,四保在我的视线中,已经消失了很长时间。多年以前,隘口村人追赶四保在稻田里奔跑的一幕,又在我眼前鲜活起来;多年以前,那个念念有词,永远不显年轻,也从来未曾变老的四保,经由记忆的通道,再次站在了村头的公路;多年前,我将外婆给我的糖果,分给了他一颗,他曾怀疑而又感激的眼光,再次在我眼前浮现。80年代的日子,他曾给我们带来了多少快乐啊!在隘口村人的茶余饭后,他给我们增添了多少欢乐和谈资啊!父老乡亲劳作完后,在挑着一担谷子回家的路上,因为与他的对骂,减轻了很多劳累。

四保的装束非常怪异,多年以来,他总是夏天穿着棉袄,手、脚永远用稻草扎得紧实。有时候,他还有一些令隘口村人意想不到的时髦装束,比如,他会将长乐街上垃圾堆里捡来的粉色帽子戴在头上,将女式皮带紧束腰间,有时甚至上身穿一件男式的无袖背心,而下身却穿一条花哨的女式紧身裤,然后再蹬一双高跟鞋。四保个子不高,皮肤黝黑,一臉络腮胡子,他的形象、气质,看起来并不像一个低能儿,以现在的标准衡量,甚至颇具艺术家的风范。他有一个哥哥,因为爹妈不在世,他跟哥哥过日子,平时主要帮家人砍柴,有时也去田里摸几条黄鳝。农忙时节,则帮哥哥放牛、割草,甚至挑担、车水。四保说不上懒,但也算不得太勤快,不过隘口村人,还是将四保归结到懒的类型。和乜平一样,他也爱唱花鼓戏,我有几次陪外婆摘茶叶,在公山长长的山坡上,看到四保肩扛千担(一种挑柴的长扁担),腰扎草绳,头戴鸭舌帽,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坡下面伸出一个脑袋,然后远远地从山中小径走来。他吼着《刘海砍樵》里,所有湖南人都会唱的词:

肩千担,望山岭,走过一程啊一

他完全没有顾忌到,此刻根本就没有听众,在寂静的山谷中,他旁边只有满山满岭的杉树,以及闷热空气里,不知名鸟儿的扑翅声。他完全投入演唱,声音高亢洪亮,神态专注自得,我当时的感觉极为震惊,四保怎么会是个宝呢?隘口村人凭什么,将他当成一个宝里宝气的人?他唱花鼓戏的神态,哪一点比福奶奶的戏子外甥克俭差半点?当村庄人在田埂旁,碰到正在割草的四保而和他开玩笑时,四保是否也在内心,笑话这群俗物?

四保具有很多常人不具备的特异功能。他吃东西从来不洗,谁也没有见他得过病,垃圾堆里的西瓜皮,被绿头蚊子叮满了,他捡来吃得津津有味,也没人见他拉过肚子,更绝的是,他被百节蛇咬了一口,他哥急得去请郎中,四保将自己的唾液涂在伤处后,竟然像蚊子叮了一下,没有半点事。正因为这样,隘口村的孩子反驳父母要他们洗手的理由,总是特别充分,“四保又不洗手”,“四保吃茴既不洗泥巴,又不吐皮”,“四保既不洗澡,又不经常换衣服”。奇怪的是,父母往往能被这些理由说服,很少强求自己的孩子。“四保也是人啊!”隘口村人总是感叹。他们每次看到电视里,小孩用洗洁精洗苹果的广告,就觉得好笑,“这么讲究,只怕没病都会洗出病来”。

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四保活着时,是隘口村关注度最高的人物,和梦龙、乜平比起来,他能实实在在地参与大屋场的生活。“没事逗四保玩去”,这是隘口村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隘口村人确实很喜欢逗四保玩。但能跟四保玩什么呢?无非就是在四保砍柴、割草的时候,走到四保身边,主动向他挑衅,先说一句“四保伢子”。待四保抬起头来准备应答,他们便会使用屡试不爽的一招,“四保四保,快看你的屁股,前面一个好大的洞,你的卵子都出来了。”叫“四保伢子”时,四保勉强能够压抑住自己的脾气,但后面那句,提到他的破裤子,就会使他真正动怒。他抬眼看看调戏他的人,猛地跳起来,朝那个人狠狠地骂起来。但隘口村人始终听不清四保到底骂了什么,他的声音除了唱戏时吐词清晰,平时总是含含糊糊,我站在离他很近的地方,也无法明白他话的意思。

于是,隘口村人便再次更为放肆地挑衅他,说他不干活,嫂子不愿意给他饭吃,说他不爱洗澡,隘口村都有咸菜的味道,说他还不找老婆,都快做爷爷了,儿子还没生出来。四保惹急了,会去追打这些人,他手里拿着割柴的钩刀,矮矮的身材在窄窄的田埂,艰难而快速地移动,他拼命地追赶前面那个戏弄他的人,可怎么也追不到,待到透不过气来,他就停下来骂娘。他骂娘的时候倒是毫不含糊,口齿极其清楚。隘口村人逗四保逗累了,就停下来,哼着歌儿朝家门口走去,一身的疲惫消失了,满腔的无聊和寂寞也打发掉了。四保还是割他的柴,依旧可以得到村人善意的食物和照顾。他越是较真,大家就越想去逗他,“四保真是傻呵,明明知道隘口村人不过逗逗他,为什么要动真格呢?为什么要将自己累得要死?”但是,如果四保不理这些人,有谁还会去逗他们呢?就算逗,又有什么趣味呢?

隘口村的生活少不了四保。四保的存在,使他们感到踏实,四保的言行,使他们感到活着的充实和趣味。四保活着的事实,本身成为他们衡量自己生活的一个潜在标准。孩子们将四保当成恶作剧时的借口,大人烦闷时,将四保当成他们精神上的减压阀。“连四保都过得,老子有什么想不通”,“总比四保好一点”,经常成为他们安慰自己的借口。隘口村人凡事喜欢以四保的言行举止,作为他们行动的最后底线。傻,只能傻到四保这个程度,否则就真的无可救药;脏,只能脏到四保这个程度,否则就太不像人过的日子;懒,也只能懒到四保这个程度,否则根本就不能在隘口村待下去。隘口村人以自己的标准,对四保的生活品头论足,显出了一份来自正常人的优越和尊严。

二舅却不这么看,“比四保还不如”。这是二舅对看不惯人评价最多的话。隘口村人因为四保的存在,所产生的良好感觉,在二舅看来,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假象。至少以他的标准,他认为隘口村很多人还比不上四保。说到傻,立人老倌一辈子都没讲过超过四保智力水平的话,说到脏,他认为刘老倌要是没有老婆,可能比四保更脏,说到懒,二舅始终坚持彪哥就比四保懒。“比四保还不如”,我仔细想想二舅这句话,不得不承认,他陈述的就是一个无可更改的事实。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四保在七年前死了。他尽管百毒不侵,但依然死于疾病。在没有四保的日子里,隘口村人的生活,比起以前变化了很多。他们不再在夏夜的星空下,围在晒谷坪里,聚在一起谈古论今;他们不再将自己的生存,以四保的言行举止为底线;他们甚至再也无法保持逗四保的那份闲情逸致。现在的隘口村人,无论男女老少,只知道打牌、买码,只知道游手好闲,连以前非常勤劳而又本分的树老倌,都不可避免地陷进去了。四保死后,隘口村人仿佛卸掉了生活的底线,再也不必忍受“四保都不如”的舆论压力,一个个活得茫然而又懒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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