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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研究

2017-06-07耿军会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11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河北省

耿军会

[提要] 老龄化风险加剧、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程度较低、土地养老功能弱化、收入水平不断提升,都为河北省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可能性,而收入稳定性、风险保障意识与产品了解度都影响了农村居民的投保率,因此加强政府支持力度、提升农民的保险意识、设计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地推动河北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关键词:农村居民;商业养老保险

基金项目:201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项目:“河北省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JRSHZ-2016-02012)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日

一、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现状

河北省城乡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微乎其微。从基本养老保险来看,河北省自2009年开始启动首批新农保试点,于2012年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断增多,从2009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337.24万人增加到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3,446.1万人,增长了10倍,参保率达到98.6%。基础养老金额一再提高,從2009年的55元/月/人提高到2016年的80元/月/人,累计养老金结余从26.8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11.17亿元。可见,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养老压力。

企业(职业)年金自2004年开始实施,是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其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但是,截至2015年末,我国企业年金的就业人员覆盖率仍不足10%,由此可推测全国乃至河北省的企业年金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基本缺失。

二、河北省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能性

(一)河北省农村老龄化风险加剧,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程度较低,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一方面自2000年以来,河北省老年人口的数量增长迅速。根据河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00年河北省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469.91万人,到2015年已达756.6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从6.9%增加到10.19%,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河北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虽然逐年增加,到2015年末累计结余达211.17亿元,但是养老金累计结余仅占河北省全部养老金结余的21.83%。2015年,河北省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领取金额为75元,与企业退休人员月均2,280元的基本养老金有很大差距,其9.54%的保险替代率(2016年基础养老金数额/2012-2016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平均值)与国际标准要求的最低40%的保险替代率相比更是存在很大差距。可见,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程度很低,单靠基本养老保险很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这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图1)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加速、土地养老功能弱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可能。土地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也是农村家庭养老的基本保障。但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加速,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城镇规模的扩张等都会造成河北省农村耕地面积的快速减少。据数据显示,2000年河北省农村实有耕地面积为10,285.6万亩,2014年底减少到9,806.6万亩,减少了479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3亩/人。2015年河北省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为51.33%,《河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显示,2020年要达到60%,这意味着农村实有耕地面积会继续减少,部分农民以地养老的愿望将难以实现。(图2)

另一方面,“一号文件”提出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转变生产方式,土地要集约化使用,这使得部分农民单纯依靠土地收益难以获得持续的养老保障。2000年以来,河北省农民依靠土地获得的农业纯收入虽然总体呈上升趋势,但是农业纯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却从2000年的36.89%下降到2014年的20.31%,这说明河北省农村家庭依靠土地获得的收益在家庭总收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图3)

(三)河北省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提升,农民购买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可能性加大。自2004年起,国家的“一号文件”连续14次聚焦“三农”,主要涉及到“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三个方面,使农村经济取得了显著发展。河北省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快速上升,从2000年的2,478.90元增加到2015年的11,051元,增长了近4.5倍,并于2010年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时,河北省农村地区的恩格尔系数不断减小,从2000年的39.5%降低到2015年的28.57%,下降10.93个百分点,同期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34.39%下降到26.05%,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人均生活消费差距直线缩小,说明河北省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逐步发生变化,生活消费支出比例降低,与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日益相似,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可能性加大。(图4)

(四)保险品种的日益丰富,农民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开展提供了较大空间。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到来,强化第二、第三养老支柱的呼声越发响亮,政府也逐渐加大了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扶持力度和宣传力度,保险公司也不断推出新的保险产品,包括定额年金、分红保险、万能保单、投资连结保险、变额年金、生命年金等,甚至还包括实物保险,这些产品往往在传统养老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些其他的功能,如具有抗通胀性、具有理财特性或附加了医疗保障、意外保障、健康保障等,可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的居民需求,这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开展提供了较大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和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而土地养老功能和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减弱、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充分,再加上保险业务人员的宣传力度加大,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三、河北省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影响因素分析

为了解影响河北省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因素,刺激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本文选取了石家庄和保定的120户农村家庭进行了问卷调研,其中收回有效问卷112份,并对有效问卷的结果进行了分析。

(一)收入水平高低及稳定性大小。收入因素是影响农村居民购买力的关键,收入水平越高,收入越稳定,农村居民的参保意愿越明显。随着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实施,尤其是调结构、促发展政策的实施,河北省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收入来源多元化趋势明显。wind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河北省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38.3%上涨到2013年的57.53%;家庭经营性收入也呈增长态势,但是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却从2000年的57.28%下降到2013年的35.37%,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及其他收入来源则从2000年的4.42%上升到2013年的7.1%。可见,河北省农村居民收入转为以工资性收入为主,收入稳定性有所上升。但是,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占农村居民全部收入的近40%,这些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中医疗保健支出、交通通信支出的比重日益上升,再加上子女教育支出、耐用消费品的购置支出等,都使得农村居民宁愿放弃对未来养老的考虑,影响到对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购买。

(二)对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都是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形成购买决策,因此对商业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成为决定农村居民购买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当前来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往往具有“保险+理财”的特性,将保障性与盈利性相结合,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养老提供保障。一般而言,对这些产品了解得越清楚,购买的可能性越大。

从当前来看,保险代理人推介是河北省农村居民了解保险产品的重要渠道。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的代理人很多是在农村当地招收的,他们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投资理财相关的专业知识不甚理解,虽然保险公司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但是由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类型较多,涉及的专业知识面较宽,仍有部分代理人对养老保险产品理解不够,在推介产品时有意无意的忽略一些条款、夸大一些条款,致使农村居民不能清楚地认识养老保险产品的自身特性。再加上保险推广初期部分保险代理人有意夸大保障范围或误导客户而导致出险难以获赔的遗留印象、纯消费性保險产品的概率性特征等都影响到农村居民的购买意愿。

(三)风险保障意识的形成。风险保障意识是形成保险产品购买力的潜在因素。多元化投资可以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而保险可以为未来的风险提供保障。对大部分农村居民来说,没有多元化投资的意识,一旦有了资金收入,除了部分资金放在家中备用外,剩余部分大都存到银行以获取利息,对基金、股票等证券类产品、保险产品等都不予理会。另一方面,河北省农村居民尤其是年龄偏大、子女相对较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居民,仍然受“养儿防老”、“靠地吃饭”的传统观念影响,没有形成合理的风险保障意识,认为“买保险就是把钱打水漂”、“保险与养老没有关系”,故而影响到其购买意愿。

四、河北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路径设计

(一)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难以广泛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对保障而言保费较高,不易被农村居民接受。因此,可以借鉴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推广方式,引导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可以由地方政府从财政资金中划拨部分资金作为养老保险专项基金,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者直接进行财政补贴,或者作为保险费的冲抵提供给保险公司,或者对推行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使农村居民可以在获得同等保障的基础上降低保费的支付,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保热情,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从而扩大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

(二)创新保险产品设计,提升产品吸引力。保险产品能否被农村居民接受,主要取决于产品的特性是否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在对农村居民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居民的特征,设计出针对性强的养老保险产品。对于文化水平较高、风险意识较强、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村居民,接受能力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且有一定的投资理财观念,可以设计“保障+理财”特性的产品,除了提供一定的保障,还可以提供不同风险水平的理财条款供其选择,充分适应风险偏好程度不同的人群;对于文化水平一般、风险意识较差、收入不太稳定的农村居民,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往往具有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保险公司可提供“保障+储蓄”特性的产品,可面向个人或家庭,灵活设计缴费期限、一定程度的保障、类储蓄的特性都使得产品易于被农村居民接受。另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快,社区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以社区养老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方式将逐渐成为主流,保险公司可以设计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的保险产品,直接参与到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民的保险意识。没有风险保障意识,农村居民就不会在年轻时为未来的养老做打算;没有投资意识,就不会轻易接受新型投资方式,这些都会影响到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尤其是国家关于养老保障体系、养老途径等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了解未来养老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要做好全方位的宣传,可以与学校联合,由大学生志愿者下乡开展基础金融知识和保险知识的宣传,帮助农村居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对当地保险代理人加强业务和金融知识培训,通过保险代理人进一步强化农村居民的保险意识,提高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与度。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曼,赵鹏程.二元困境下城乡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差异化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0.

[2]赵允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J].经济论坛,2015.10.

[3]孙武军,祁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机遇与路径[J].江苏社会科学,2014.6.

[4]徐文芳.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J].保险研究,2009.8.

[5]陈其芳.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6.1.

[6]李思瑶,王积田,柳立超.农村居民商业养老保险支付能力的影响因素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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