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本科学生应是复合型人才
2017-06-06周子翔
摘 要:我国现行法律教育体制尚有不足,因此,加大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对于提高法律教育质量、匹配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积极探索培养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的思路和途径,提出可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积极尝试。
关键词:法律专业;复合型人才;本科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4-0298-01
作者简介:周子翔(1995-),男,汉族,河南永城人,河南警察学院,2013级侦查学专业法学学士,研究方向:法学。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应将包括法学、经济法等课程学科在内的学科,其本科培养目标可以被界定为专门地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因此,这些专业的学生需要而具有处理法律事务的业务素养。然而,一部分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却很难胜任工作要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形成有很多因素,不过其中暴露的有关法律教育体制方面不足也不容我们忽视,因而教育改革在法律专业上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与完善。
一、现行法律教育体制的不足
对于将来要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法律专业学生来说,他们需要具备以下的素质:第一,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第二,较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经验。第三,较全而的其他专业知识。但是,我国现行“全国统考、分区择优录取”的高等教育体制。这种择优录取、一考定终身的升学制度,其实也存在很多的弊端,在某一方面就不能够完全满足法律专业自身的要求与特点。主要表现在:首先,在招生方式上,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的招生方式相同。对于学生的语言表达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缺乏针对性地考量。其次,学生多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往届复读生,从家门到校门这样两点一线的生活使得他们缺乏丰富的社会经验。再次,从课程安排上看,除了公共选修课外,所学的知识仅限于法律部分,对其他专业知之甚少。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就导致了法律专业毕业生良莠不齐的情况发生。
二、加强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是增强法律专业教育质量的有效路径
掌握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知识的人才,在当今社会才能够符合复合型人才的基本条件。复合型人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知识的叠加,而是法律知识与其他知识的相互渗透、互相融合,以此为基础形成全新的认知体系与学科架构,从而促使学生可以快速地成长法律行业内某一方向的领头人。
加大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教育力度,对于法律教育质量的提高、社会人才需求的满足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因为:首先,现行教育体制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具有缺乏其他专业课程安排的先天缺陷。因此,如果具有其他专业知识的人投身至法律专业的学习之中,则能有限弥补这一不足。其次,我国社会现实对法律专业内特点方向的人才缺口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争议与纠纷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与方向也越来越细化[1]。比如我国近来组建的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等专门法院,在普通法院内设置专利、环保、税务审判庭等特别审判,婚姻家庭、知识产权、涉外经济贸易等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因此继续大量专门的法律人才。再次,国外已有培养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的先例。
比如在美国,攻读法律专业的人最好已经获得一个以上其他专业的毕业文凭,这样才能具有申请攻读法律专业的入选资格。即便这样,法律专业仍旧是美国年轻人竞相申请的热门专业。
三、强化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教育的浅薄构想
就笔者浅薄的思考来看,加强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的教育,首先可以从招生制度改革角度切入。经过高考才可以攻读法律专业,这一途径进行可以进行创新与完善。据了解,高校法律专业的生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从大学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中招考录取。二是从大学非法律专业在校生中,对于那些已基本完成二至三年学业的优秀学生当中,选择愿意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学生。三是消灭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天然壁垒,挑选一些在例如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人力部门内,招收年龄在35岁以下、有大学专科文凭或同等学历、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作为法律专业本科学生。
改善现行的课程安排体系,因此在我国目前现行的课程安排来看,外语、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学语文、国际政治与经济关系等几乎是每个专业必上课程[2]。因此,如若可以,复合型法律专业学生对以上的课程可进行自主选择,或以其他法律专业课的学分进行抵扣即可。
从成人教育方面介入,对于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教育也是至关重要。除了从法律专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成人教育法律专业专转本(含面授班、函授班)的学生外,还可以从获得非法律专业大专文凭的优秀生源中筛选。当然,上述的系列做法,应在部分试点实验之后,待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推广开来。
[ 参 考 文 献 ]
[1]魏元方.关于财经院校本科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思路的解析[J].探索科学,2016,5(10):12.
[2]王梅生,徐丽.财经类本科院校法学与會计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经济师,2015,5(3):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