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网络舆情现状及应对
2017-06-06夏琼星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及网民数量的迅猛增长,我国当前政法网络舆情呈现关注度高、负面舆情为主、非理性的特点。笔者认为应当通过提升网民法律素养、营造适度宽松的舆情环境以及规范互联网媒体报道行为的方式来应对我国当前紧张的政法网络舆情。
关键词:政法网络舆情;网民;网络媒体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4-0055-01
作者简介:夏琼星,女,汉族,湖北洪湖人,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一、我国当前网络发展特点及趋势
(一)网民规模大
根据CNNIC报道,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53.2%。
(二)农村网民规模持续增长
截止2016年12月,我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9.1%,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33.1%。
(三)网民以10-39岁群体为主
截至2016年12月,10-39岁群体占整体网民73.7%。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提高,达30.3%;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20.2%、23.2%,10岁以下低龄群体和40岁以上中高领躯体均有所提升,互联网继续向这两部分人群渗透。
(四)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
网民中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截至2016年12月,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37.3%、26.2%。中国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
(五)网民中学生群体规模最大
截至2016年12月,学生群体占比为25.0%;其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比例为22.7%;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占比合计达到14.7%。
(六)网民规模向低收入群体扩散
月收入在中等水平的网民群体占比最高。截至2016年12月,月收入在2001-3000、3001-5000元的群体占比分别为17.7%和23.2%。2016年,我国网民规模向低收入群体扩散。
二、我国当前政法网络舆情现状
网络舆情,是指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针对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所表达的群体性的意见和态度的总和,而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对政法机关所表达的群体性意见和态度,即形成了涉及政法机关的网络舆情。我国当前政法网络舆情呈现以下特点:
(一)政法网络舆论受关注度高
《2016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指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布的各类法令、政策、规章以及执行的方式方法,是网民最为关注的话题。
(二)政法网络舆论负面舆论居多
热点政法网络舆情的背后,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深层矛盾和公众的内心郁结,主要体现为三个阶层的集体焦虑——“底层诉求”、“新中产焦虑”、“体制内信心”问题。在网络舆论场上,一些民生问题容易被政治化解读,舆论剑走偏锋趋向对体制的攻击,从而导致社会负面政法网络舆论居多。
(三)政法网络舆论呈现非理性特点
由于我国网民规模数量众多、普及率不断增加,以及我国网民结构年龄年轻化和教育水平低学历化收入水平低收入化的现状及趋势,势必造成互联网信息传播非理性的特点。
据前文所述我国网民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小学及以下学历人群占比有了些许提升。他们受互联网浸润的时间不长,缺乏对网络虚拟性的辨别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和传播着。
三、政法网络舆情应对
笔者认为应当从三个方面应对当前政法网络舆情:
(一)大力推进普法网络平台建设
可以通过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的行动,利用作为政法网络舆情平台的互联网,以及信息通信技术把网民、司法行政系统联系起来打造普法网站群和新媒体群,大力推进普法事业。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实现优质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集约共享,高效传播法治文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二)建立适度宽容的政法网络舆情环境
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社会转型中,适度包容网民公开发声,让网络反映基层治理存在的矛盾,提出意见诉求,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转变敌对舆情观念,把舆情关注视为监督、视为鞭策和支持。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案不是机械执法、冷漠办案,而是要实现法理情相融合,法理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网络媒体的规范管理
媒体作为政法网络舆情的传声筒,应当要秉持正确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保证新闻报道客观全面,而不能通過报道试图给政法工作施加压力。媒体的舆论监督应当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媒体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自律,另一方面还要被监督管理,不能恣意报道。
[ 参 考 文 献 ]
[1]徐金贵.政法网络舆情实证分析与对策[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3.1.
[2]孙莉婷.当前形势下政法网络舆情的分析与应对[J].法制与社会,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