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收屠宰税的那些日子
2017-06-05王国军
王国军
(随笔)
下乡收屠宰税的那些日子
王国军
儿时,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深深地烙下了农村叔叔伯伯们的一句口头禅,那就是“种地交皇粮国税,杀猪先扯税票”,包括我家里也是这样,每年喂大一头肥猪,先要在村会计那儿扯2.5元的税票,有时国家统购,只能留下半边肉,这是天经地义的原则,谁也不能违背。
这遗留下的规定持续了6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也不过是短短的一瞬间,可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发起者”和突破口的税制改革,恰恰就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以“大风起兮云飞扬”的浩荡气势,让我回想起了许许多多我亲身经历和在农村千家万户收屠宰税的故事。
从青年到成熟,不知不觉从事税务工作已经42年了。1971年初,我被分到家乡羊尾区财税所工作,当时党中央提出:“三线建设要抓紧”,这是同帝国主义抢时间的口号,要修通襄渝铁路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沿线十几万人,为了这么多的人生活,仅羊尾一处,就专设出纳双人上岗,每天支付款30—50万元以上,排队取钱从上街排到下街,几乎沒有上下班时间。沿汉江上下,不知还有多少个点在为三线建设服务。1973年财税银分家,我被分到税务所当专管员,所里只有一位姓王的所长、一名会计,包括我在内共3人,管辖着7个小公社,38个村,固定纳税130余户,临时酿酒1100余户,火纸厂28户,其他行业340余户,年税收46万元,还负责全区屠宰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一天下队,我背着县税务局给我发的黄布挎包、军用水壶和一把布雨伞,在会计那领了一本三联税票,这是我第一天下乡,罗会计把我送到二十里外的老官庙村,河对岸是白河县城,罗会计说,就从这里上山到联盟大队找张会计。我想,虽然是本地人,没有到农村去过,也是人生地不熟,第一次下队收税,要麻烦大队、小队会计,于是,我到商店买了一条7元钱一条的山羊牌香烟装到挎包里,烟是介绍信嘛,联系工作方便。就这样走小路上山,到大队会计家有七、八里地,在他家的菜地里找到了张会计,我先介绍自己,是羊尾税务所的,来联系税收工作。张会计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吃豆腐,都是本地人好说。
张会计很客气地把我领到他家里,赶忙把媳妇叫回来做饭,晚饭菜不少,有鲜鱼有腊肉,还热了一壶柿子酒。我问他那有现成的鲜鱼啊?他说,前两天家里来客,我们在大河里炸的,一炮下去炸了好几百斤,还是你的口福好,正赶上,我们俩边说话,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酒。因为天色已晚,我只有在会计家留宿一晚。
那个年代农村税收主要是酒税和屠宰税,在冬腊月村民们杀猪的特别多,于是我和张会计一起到小队了解每户杀猪情况。就这样,两年多来,我翻山越岭,爬山涉水,跑遍了羊尾所有的地方清理屠宰税。有一天,我跟着东方村王会计,清理上一年的屠宰税,30多里崎岖的山路,用了2个多小时找到该生产二队张队长的家,张队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们。
说明来意,张队长很快搬来桌椅,垫上报纸,从里屋拿出账本和屠宰税票等的资料。在半个多小时,我们从上年度的年报和有关花名册的统计,掌握了村民的数量,全队只有131户,报屠宰税118头;其中有7户是兽医站开出的证明,证明农户饲养的猪因病温而死;有5户没有喂养生猪,这7户之中有群众证明,每份证明上必须有当地群众3户的户主签字盖章才有效,而有1户的证明上只有2人签字盖章。我们追根到底问是什么原因,张队长才说出真情,是他妻子的弟弟没有报税。
饭后,我们与张队长走了2里多路,找到他的妻子弟弟小李。见到小李,小李说:“我今年没有喂猪,我小哥可以证明,不信,你问他?”接着,王会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道:“征收屠宰税是国家政策,不要欺上瞒下,要尊重事实,你说你没有喂养,为何没有3户农户给你签字,你的山墙上挂的肉块是哪来的?”此时,王会计看到一个大约4岁的小男孩从外边玩耍回来。王会计立刻走到门外边,抱起小男孩跟他说:“你刚才在哪玩?过新年你爸爸给你买的什么衣服?猪肉好吃吗?去年杀猪没有?”,小男孩说道:“过新年杀好大的猪哟”。小李的脸全红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要求补办屠宰税票。当我们走时,张队长和小李送我们1里多路,张队长对小李说:“2.5元的屠宰税,钱少事不小,“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生”,小孩的心灵无欺,将来要培养他们做一个诚实的公民,今后,你要支持你姐夫的工作”。那个时侯屠宰税还是主体税种之一,农民饲养生猪还必须在杀猪时,为国作出一份贡献——缴纳屠宰税。
1991年,由于风调雨顺,农作物大丰收,邻居表姑家的年猪喂得肥又壮,眼看快要过年了,想杀猪还没有扯到税票。她对我说,她3次到大队会计家没有扯到税票。我问是什么原因?她说:“过年要杀猪必须先缴清合同款(包括农业税、特产税、教育附加税、以及各项集资和农村义务工)才能扯到税票”。羊尾是贫困地区,许多农民为此事发愁,经常与大队会计发生争吵。听到这个消息,我们上门找到本大队的陈会计,对陈会计讲税收道理,屠宰税不要与各项集资款混在一起,让老百姓交“明白税”,如果群众有钱的话,可以先交单项,再逐项全部交清,这叫做“化整为零”收缴方式。你把各项集资款和税款“捆绑”一起,老百姓哪有现钱呢?又不是拿工资的。
后来,陈会计按照我们的方法去办,果然见效,率先完成了“合同款”。而其他大队的老乡们没有自觉去报屠宰税,大队会计为了收齐“合同款”,经常与村民发生冲突。那时,各地征收屠宰税都遭到收“合同款”的制约。农民过年杀一头猪,首先要大队里出证明、再到乡里进行批复同意宰杀,然后到税务部门扯税票,再经过兽医站检疫盖章,才能上市。
1994年的下半年,分税制改革,我已调到县国税局城关分局办税厅分管发票工作,屠宰税由地税局征管。那个年代农村流行一句顺口溜:“头税(农业税)轻,二税(提留统筹)重,三税(集资摊派)是个无底洞”;而屠宰税出现按‘人头’摊派的情况,每户按30元征收的事情,地方政府鼓励农民多养猪,每年要求每户出售生猪1头,由出售者向买方征(税负转价)18元,每年每户自己屠宰1头猪,报屠宰税2,5元,合计每户必须要征收30元。针对这种情况,县地税局还为此专门下文明确指示各乡镇税务所:“屠宰税要依率计征,据实征收,不再由出售生猪的户主代征,若遇到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老百姓有权拒绝”。
农村屠宰税的风波不断涌起,甚至有令不止,依然“我行我素”。但是屠宰税的故事没有结束,持续到2006年上半年不再上演了。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屠宰税已成为了过去。取消屠宰税后,如今我们已不必为那几个小税而花上那么多的心血去征收和管理了,养猪的农民也不要为只有微薄的利润去缴纳各种税费。这样的故事已经不可能再发生,而我在收屠宰税中挥洒在农村青山绿水里的青春和汗水,则永久留在了我心里。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30年弹指一挥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税费改革及农村综合改革,再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村经历了历史性的变革。农村经济实现了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中国农业从传统农业迈向现代农业的新方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关注民生的呼声越来越高,农民得到的政府优惠政策越来越多,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生活水平自然也越来越高。
国家的惠农政策逐步加大,农民享受的实惠越来越多。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以前农民交的“五税”,过去,农民家里有辆自行车得交车船税,杀口猪得交屠宰税,种点来钱的经济作物得交特产税。现在农民不仅不交各种税费,国家的各种补贴“名目繁多”,粮食直补、生产资料补贴、农机具补贴、沼气补贴、政策性保险、合作医疗、教育‘两免一补’等等,哪一项不是在往农民兜里塞钱。
近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每天想的就是如何让农民生活得更好。“税收取之于民、税收用之于民”的属性得到充分体现。农民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甜密,金光大道的路越走越宽,在富民政策顷斜下,农民会勤奋努力发家致富,在不久的将来,会过上幸福小康之家的生活。
青海湖畔
作者:王永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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