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问题及对策
2017-06-05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刘 硕/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问题及对策
刘 硕/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经济供养问题是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核心内容,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直接影响。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依然以自养为主,其次才是子女供养,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和国家帮扶的比例只有11.5%。制度性支持对留守老人的保障程度较低,导致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面临众多问题。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经济供养这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农村留守老人经济供养困难的原因
计划生育减少了家庭养老供养资源。计划生育政策的广泛实施减少了家庭中子女的数量,直接减少了家庭养老资源的供给者。高龄留守老人往往有3~4个子女,而低龄留守老人和 “潜在的留守老人”一般只有1~2个子女。这就使得传统的“老年人少、年轻人多”的家庭结构逐渐向“老年人多、年轻人少”的结构转变,直接减少了家庭中的养老资源。
家庭养老经济供养功能弱化。
在广大农村地区,传统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家庭养老经济供养模式,一直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随着土地的比较收益降低,对家庭生活的保障功能弱化,动摇了我国以土地为基础的家庭养老经济供养模式和传统的经济基础,弱化了家庭养老经济供养功能。显然,仅靠家庭养老经济供养是难以支撑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
农村家庭结构的缩小,弱化了农村家庭经济供养功能。随着农村的家庭结构进一步缩小,子女与老人空间距离拉大,相处的时间减少,家庭能为留守老人提供的经济供养资源进一步减少。与此同时,年轻人长期在城市务工和生活,其在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上往往会与留守老人产生分歧和矛盾,而为了化解矛盾,分家成了必然的选择,这就进一步弱化了家庭养老的经济供养功能。
年轻人外出就业,弱化了农村家庭经济供养功能。经济供养功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传统孝道思想的形成与长期以来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密不可分。现如今,在农村,土地不再是人们获取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长者来传授知识和技能也不再是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人们的身份和地位的获得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能力而不是仰仗自己的年龄和经验。年轻人外出就业,农村留守老人与外出子女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便发生了颠倒。与此同时,当今社会上存在的不良价值取向也冲击了传统的尊老、敬老的孝道思想,进一步增加了农村留守老人从家庭中获取经济供养的难度。
农村留守老人法律保障不健全,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少,不懂得保障自己的经济权益。由于农村留守老人的文化水平低及农村的传统习俗等原因,老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多的时候选择逆来顺受,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权。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子女外出使得老人需要经济赡养时子女的缺位现象时有发生,而相应的农村留守老人保障体制不全和农村留守老人保障法律中经济供养部分细则缺乏,更加剧了农村留守老人经济供养的困境。
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经济供养问题的对策
外出子女发挥家庭经济供养功能。千百年来,家庭养老因其浓厚的亲情、低廉的成本并与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和文化心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绵延不断,在农村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具有其他社会保障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家庭经济供养都将是农村老人养老的基本形式。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留守老人权益,签订《家庭经济供养协议书》是当前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子女与父母分开生活之前,或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子女就应自觉与父母签订《家庭经济供养协议书》(包含提供生活费、必需品、医疗费及生活照料等),以进一步强化子女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义务和家庭的养老功能,让农村留守老人无经济供养方面的后顾之忧。
强调政府养老的主导作用,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一是加快完善农村基本保障制度,尤其是经济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资金的投入,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老人能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资源资金的投入,从硬件及软件方面提升农村的医疗水平,使农村留守老人在就医方面得到满足。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鼓励返乡。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当代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创新性举措,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子女回乡自主创业,不仅可以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而且能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外出子女返乡,进而保证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三是经济方面提供适当补贴,建设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之家。对于较为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来说,集中供养比分散供养好得多。因此,要把农村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加大投入,建设敬老院、五保老人之家,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并适当控制准入标准,使老人能进得来、留得住。
发挥农村留守老人自养的补充作用。提倡由农村留守老人自我承担或个人创造养老保险基金, 加大农村留守老人年轻时的养老积累在自身保障基金中的比重。在农村留守老人有劳动能力或一定的经济来源时考虑将个人的收入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储蓄和积累,建立起自我养老基金。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农村留守老人可适度参加劳动生产,获取补充性养老资金。
保障生活质量,完善农村看病就医体系。农村留守老人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就是切实有效的医疗保障。尽量将村中民间卫生工作者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现行的合作医疗只能报销大宗医疗费的大部分,对于特困农村留守老人来说,没有完全解决看病难的实际问题。建议降低支付起点,特别要加强对慢性病等中老年常见疾病防治的保障力度。推行“记账+担保”的方式,先给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开支的医疗费用等子女回家以后一次性付清。
加大农村留守老人监护力度,宣讲法律知识,保障老人财产安全。
近年来,由于农村留守老人预防犯罪能力较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伤害的对象。一方面要加大针对农村老人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农村留守老人自我保护办法的宣传力度。针对那些子女长年在外,对留守老人经济供养不尽义务的,政府也应向老人们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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