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探索与实践
——以云南省武定县环州大村为例
2017-06-05李然李兴军
李然,李兴军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430074)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探索与实践
——以云南省武定县环州大村为例
李然,李兴军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430074)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是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其传统村落保护的一种有效模式,环州大村是云南省在贫困山区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典型个案。根据调查,贫困山区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往往面临村貌受损,环境卫生脏、乱、差,人口老龄化严重,村落生计方式简单等困难。在贫困山区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尊重群众意愿是成功的基础,改善生计途径是成功的前提,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思路、任务和目标是成功的保证,坚持“村民主导、专家引导、政府领导”的组织原则是成功的关键。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环州大村;探索;实践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是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其传统村落保护的一种有效模式〔1〕。近年来,这种保护模式在云南省临沧、保山、大理、文山、红河等地取得成功。然而,在贫困山区的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有必要进一步地探索和实践。
环州大村被誉为“中国彝族第一村”,2009年8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文化厅列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该村自然环境优美、民族传统文化浓厚,是云南省在贫困山区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典型个案。笔者立足于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的田野调查,提出了贫困山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的系列对策建议。
一、环州大村概况
(一)地理与人口情况
环州大村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环州乡北部高寒山区,北临金沙江,东接武定县东坡乡,西北距武定县城116 km。该村是环州乡政府所在地,也是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2013年统计,全村总人口(特指常住乡村人口)1 163人,其中彝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据环州乡环州村委会2013年数据统计)。
环州大村沿环州河由西北向东南延伸,呈狭长型。整个村落被群山环绕,三条河流把村落分成了生活区、学校和集市三个部分,村子的东面和西面是村里最主要的农田,土壤偏酸性,水源便利,适宜种植小麦、玉米、烤烟及豆类作物等。地貌类型属于山地地形,海拔在2 240 m~2 700 m左右;该村自然状况良好,森林植被茂密。气候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湿润、多雨、温凉等立体气候特征。
(二)历史与经济发展
环州大村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远在南诏大理国时期,这里就居住着彝族先民。这里最早开发于南宋时期(约公元1200年),时至元朝初年(约公元1206年),川地彝族先人迁徙而来,在此落脚谋生。元初到建国初,一直属于环州土司管辖。明万历年间,环州土司安纳在评判凤氏时受封“守环州大小山头”之名号,奉旨顺势剿灭了这里的“沙”“麻”二部族。到明末清初,人口已达到一定规模,历史上称这里为“环州土著十二姓,环城三百六十户”(转引自环州乡原文化站站长王维所撰《环州世袭李氏土司历史文化探秘》)。期间经历了多次更名,直到2000年才正式改为“环州村委会”,并沿用至今。
村民经济收入以种植业为主,养殖业、林业收入为辅。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整体上影响着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民族文化与历史遗迹
环州大村传统文化浓厚,民族文化多元发展。这里不仅有独具特色的彝族文化,而且还有久负盛名的傈僳族文化、汉族传统文化、土司文化、酒文化等。
环州大村的彝族文化主要包括彝族饮食、民族工艺、居住文化、彝族服饰、宗教信仰、彝族节日、传统礼仪、婚丧习俗、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等。彝族饮食以玉米、小麦为主食,荞、燕麦、洋芋等杂粮为辅,喜吃牛羊肉,注重猪肉加工以及各类佐料的搭配;民族工艺主要以铁制炊具、农具,木制家具和竹蔑编织等形式出现;民居为干栏式建筑,讲究风水,朝向普遍为“坐北向南”的“四合院落瓦房”;彝绣花纹图案风格多样、造型优美、做工精细,服饰既有年龄、性别之分,也有地位等级之别;彝族人崇拜祖先和万物有灵,信奉“米司”、鬼神和神灵;彝族的特色节日“火把节”于2006年5月被列为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统礼仪主要为土著祭祀和祭天等活动;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传统的婚姻以父母包办为主,过去有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和家族外婚三种形式;丧葬多实行棺木土葬,程序繁琐,实行超度亡灵;彝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民间文学形式上有神话传说、歌谣、谚语等;民间艺术主要以民歌(“家调”和“山调”)和左脚舞等形式出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州大村彝族与周围傈僳族、汉族的互动频繁,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民族关系格局。族际文化交流频繁,许多彝族学会了讲傈僳族语言,学会了傈僳族舞蹈,也学会了汉族的生产技术和生活方式,看到彝族文化的同时,傈僳族文化和汉族传统文化也一起呈现出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土司文化和酒文化,如果说土司文化是解放以前环州传统文化的典型,那么酒文化(今天的“环州一号”)必为外地人认识环州民族文化的一个筹码。
环州大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悠久的土司历史为环州大村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产,主要有:万松山北麓的卡莫大村土司遗址、万松山东麓的环州大村土司遗址、桃源峡、固天营城堡、弯塘子彝族古代祭祀遗址、李氏土司祭祖坛、李小黑墓志等。许多摩崖石刻和摩崖诗刻是研究云南土司历史文化及环州地方史的重要史料。
二、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立的现状
(一)建立民族传统文化区必须具备的条件
环州大村被命名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原因:一是该村民居建筑特色鲜明,自然生态环境保存良好,彝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形式保存完整;二是整个环州大村彝族民居较为集中,民居建筑为灰瓦土墙,风格统一,许多民居建筑多为百年以上,时代久远,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三是该村彝族的传统酿酒、彝族传统刺绣、婚俗、丧葬习俗、土著祭祀、手抄经书、传说、故事保存较为完整;四是该村森林茂密、农田平整集中,在自然生态环境方面保存良好。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申请设立,是建立在当地人强烈的文化保护诉求之上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设立,应当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从条例中可以看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设立,考虑老百姓的意愿是关键,他们是民族文化的主体,扮演着发扬和传承者的角色。环州乡原文化站站长A说:“我们环州民族文化浓厚,不管是土司文化,还是彝族文化,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希望得到国家的重视和年轻一代的发扬和传承。”显然,以A为代表的老一辈文化精英对环州大村的传统文化有极高的认同度。B官员也说:“当地老百姓对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极其赞同和支持。”因此,在环州大村申请设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符合当地彝族人民的意愿。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设立有可依托的政府部门及其管理单位。《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规划的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规划,由武定县人民政府牵头,环州乡人民政府积极参与,委托武定县广电旅游局、云南彝海智库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参与编制。规划建设体系的完善,使其操作更具有科学性。
(二)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举措
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规划范围为整个环州大村所辖范围,国土面积有13.19 km2。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采取了相关措施。
第一,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核心。政府部门积极申请和确定当地较有代表性的民俗节日、手工艺制(作)、传统技艺、传统音乐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同时,也加强对土司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管理和保护。
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人的培养〔2〕。自从民族传统文化区确立后,环州乡人民政府就开始注重对非遗传承项目的申报和非遗传承人的挖掘。政府在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同时,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关于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三个条件:①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②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③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环州大村彝族在满足这些条件下积极申报了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名单见表1)。
表1 环州大村非遗传承项目名单
第二,积极进行对环州古彝族村落的打造。一是注重村貌的维护,居民建新宅要得到政府的审核批准。这里的古民居,建筑风格为江南徽派庭院式建筑,结构为土木结构,灰瓦盖顶,两扇墙为风火墙,建筑多为四合院,古建筑面枋探头多为龙凤狮像,现遗留的民居多为清末明初建筑,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二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贯彻民族平等政策,积极宣传法制、道德的重要性。三是进行封山育林,治理受污染的河流和整顿不规范的农田,保护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
此外,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社区建设。一是对道路交通的改善,村内村间巷道已经完成了硬化路面,2003年以后,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已成功开通了环州到白路的踏石路,有6辆客车开始运营,使人们在雨天出行也能够畅通无阻。二是饮水工程陆续开展。政府投资193 800元对环州大村古井的修建,还计划从长塘子水库引来自来水解决饮水问题。三是电力保障设施在不断完善。中国南方电网环州营业所对全村实现了电网改造,农户家里已经有了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四是通讯工程有了新的改善。许多农户家里安装了固定电话,基本上每个农户都有了手机。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不断丰富了居民的生活。2016年8月,武定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到环州调研,特别强调打造古彝族村落,凸显民族特色。
第三,积极开展特色文化旅游。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万松山林区,宽阔的水域资源长塘子水库、大雪坡水库,有保存较为良好的环州大村古彝族村落,还有历史沉淀极深的环州土司文化遗址遗迹。除此之外,以环州彝族为主体民族的婚丧嫁娶、节庆礼仪、风俗习惯、神话传说、饮食起居、手工技艺、宗教信仰、服饰文化等,无不透露出彝族人民浓郁深厚的民族文化。近年来,环州乡人民政府和武定县旅游局在酝酿和制定合理的旅游规划方案,准备打造环州旅游产业,想让更多的人了解、欣赏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体验深厚的民俗文化。
(三)环州大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的困境
一是传统村貌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保护村落的完整性和面貌的统一性是传统文化区建设的一大要求。环州大村民居建筑要砌石脚、充土墙、钉椽子、盖灰瓦。自明嘉庆年间以来,就保持了这种建筑风格。但近两年来,一些农户通过做生意或养殖牲畜,积攒了一些存款,把瓦房推倒建洋房(平房),有些还在楼顶上搭建蓝色的彩钢瓦,远处望去星星点点,原先整齐的村落开始变得不协调。因此,受了破坏的古村落重新保护就有一定的难度。
二是村落人口老龄化严重,文化保护与传承主体缺失。村民作为民族传统文化区建设的主体,年轻劳动力在参与文化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调查中发现,环州大村青壮年劳动力多出去浙江、上海、广州、昆明打工,留下来大多是一帮在家带小孩的老年人,他们不当家,大多不识字,对他们贯彻一些政策问题,不易接受。这就出现了以下两种弊端:其一,他们习惯了多年的传统生活,总认为目前的生活状态是完美的,不需要做出什么改变;其二,他们没有感受到文化失传的危机,认识不到村落文化保护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只要温饱问题解决了,民居保护、古遗址的恢复很难在他们当中引起互动和产生共鸣。
三是村落环境卫生脏、乱、差,破坏了传统村落的田园之美。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是中国乡村发展的一种新模式。营造清洁的居住环境,消除脏、乱、差现象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环州大村,山好水好人也好,美丽的景色让人迷恋,集中而分布整齐的村落布局让人着迷。但是村落环境脏、乱、差现象却很难得到改变。主要表现为:①没有规范的垃圾停放点和处理站,村民乱倒垃圾的现象普遍存在;②村间巷道内东西杂乱,牛羊粪便没有得到及时清理,显得非常不整洁;③随意往河里排放生活废水、厕所污水,乱扔死了的家禽,导致河流污染严重。因此,环境的脏、乱、差是困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的一大困境。
四是村落经济发展方式简单粗放,难以构成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条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工作大多注重文化保护,却忽视生计问题,这是一个极其不恰当的做法。尹绍亭教授也认为“民族文化生态村和生态博物馆的建设,之所以困难重重,根源就在于村民生计方式的窘迫”〔3〕。如果村民生活困难,吃穿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文化的保护就是一句空话。环州大村地处偏远山区,高寒路陡,无法种植高产农作物,难以引进机械,人背马驮一直困扰着人们的经济发展。据调查,20世纪八九十年代环州彝族村民大量地毁林开荒,缓解了土地贫瘠与人口增长的矛盾。但是,造成森林锐减、土地退化,导致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计问题。
三、贫困山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文化生态学”中“文化”与“环境”的辩证关系原理为指导,积极借鉴全国范围内“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文化生态区”建设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为贫困山区建立民族传统文化区的保护与建设,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第一,尊重群众意愿是文化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基础。村民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他们自己创造的文化,他们最有发言权。在文化区建设上,应该多征求村民们的意见,特别是德高望重的前辈,应多找他们商量和探讨。比如在文化区建设中,不能因为一棵树或者是一堵墙不符合文化区建设的要求,随意进行砍伐和拆毁,在处理时候要听听群众们的反映,估量一下它的文化价值及人们对它的情感等。
第二,改善生计途径是文化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前提。尹绍亭教授认为“如果生计发生困难,吃穿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文化的保护就将是一句空话”〔4〕,因此,改善环州大村彝族传统的生计方式非常必要。在这一点上,应根据环州大村的气候和土地特点,一方面继续利用好当地传统的乡土技术和生活经验。例如环州大村彝民在烤烟种植上,都认为烤烟幼苗要用纸袋育出来的比较好,而认为政府指定用的漂浮育烟多病,并且他们还总结出要在“小满节”前就把烤烟幼苗栽到地里去,这样的烟株才茁壮繁盛。这些都是村民多年积累的乡土技术和生活经验,应该得到发扬。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生产的科学技术和先进机械。再以种植烤烟为例,以前彝族村民种植烤烟有一些弊端,耕地用牛耕,效率低下;平时养牛,也耗费劳动力成本。现在政府鼓励农民购买小型微耕机,效率提上去了,农民劳动力成本降低了。以前彝民的烤烟种下去不结地膜,烟株很细,烟叶也很小,后来政府通过借鉴外面先进经验,鼓励农民20天以后就进行结膜、松土,这一弊端被克服了。因此,农民生计方式的改善,既要尊重农民多年积累下来的可行的生产技术和生活经验,又要引进一些适合于当地生产的科学技术和设备。
另外,发展特色种植业是改善环州大村彝族生计的一大途径。环州彝族地区气候冷凉,地形多山,这样的条件适合种植核桃和茶叶。例如笔者调查发现,该村的C村民家种植60棵核桃,2016年采摘核桃收入2万多元。显然,在环州大村种植核桃实用性强,应得到鼓励和提倡。
第三,完善合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的思路、任务和目标是建设取得成功的保证。在建设的思路上,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统领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确实有效地对环州大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代表性传承人、物质载体进行重点保护,抢救至今还保留的传统民居,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发展相结合〔5〕,挖掘环州大村的潜在资源,建立有效的保护体系,促进环州大村生态环境的整体平衡。
在建设的任务上,一要保护和传承。要保护好环州大村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周围自然环境的原貌,使之不受破坏。此外,要保护好代表性传承人,培养新的传承人,做好传承人工作。二要在继承的前提下促进传统文化的创新和发展,把环州大村传统文化的发展和现代文化发展结合起来。三要合理开发利用传统文化,把文化与旅游结合起来,推进旅游产业的发展。四要促进保护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在建设的目标上,应该明确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区域性的整体保护”①“区域性整体保护”是2013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这里不再赘述。,重点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同时不放弃对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及传统民居的保护。
第四,坚持“村民主导、专家引导、政府领导”〔6〕的组织运作原则是保护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中,政府、村民和专家三方面的力量是不可缺少的。如何充分体现和发挥村民、专家、政府三者的作用呢?在村民主导方面,笔者前面提到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也体现了这一点。村民主导理念的提出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相符合。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村民,他们生于斯,长于斯,是村寨的主人,创造了属于自己的文化,他们是文化的主人,文化应当由他们世代传承。要达到这一目的,政府在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中,积极动员和鼓励村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在保护区的策划、决策、行动的过程中都能够保证他们充分享有、运用和行使自己参与保护区建设的权利,让他们成为事实上的主人,而不是文化上的代理。同时,村民也应该积极参与、自我主导、自力更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明确自己保护和传承自己本民族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7〕。
在专家引导方面,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管理主体是村民,但由于管理缺乏既有参照模式,村民很难完全实现自我管理,因此,专家的指导就显得非常重要。在管理中,专家一方面指导居民小组积极行使村民自治的权利;另一方面帮助制订、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作为专家学者来说,他们是文化的设计者、传播者、运作者和推广者,他们能够明确文化的价值。因此,在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中,他们能够指导人们去认识、学习、研究、发掘、整理、宣传、保护和弘扬保护区内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在政府领导方面,政府要领导村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村民建设家园,发展生产,保护文化传统,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做好以下工作:第一,为环州彝族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多元的实践空间和更多的施展平台。比如要充分利用好春节、彝族的火把节或者农闲时间积极组织民众开展民族文体活动,并使之成为惯例。第二,注重彝族学者和人才的培养。第三,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设立专款,建立政府贷款,争取旅游发展基金补助,筹措企业基金的方式来弥补资金的缺口。
〔1〕杨雪吟.云南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工作刍论〔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3(5):123-127.
〔2〕范道桂.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J〕.民族艺术研究,2009(3):10-17.
〔3〕尹绍亭.民族文化生态村:云南试点报告〔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23.
〔4〕尹绍亭.民族文化生态村理论与方法〔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117.
〔5〕段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传承体系建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2(2):1-6.
〔6〕王国祥.民族文化生态村探索实践之路〔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107-132.
〔7〕和少英.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本体论”问题〔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6(2):17-24.
An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 Protection Areas——A Case Study of Huanzhou Big Village in Wuding County,Yunnan Province
Li Ran,Li Xingjun
(College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Wuhan 430074,China)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 protection area is an effective model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and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Yunnan province.Huanzhou big village is a typical case in Yunnan provinc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 protection area in poor mountainous areas.According to the survey,establishing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al protection areas in poor mountainous areas is often faced with difficulties such as damaged village appearance,dirty,disorderly and bad environment,serious aging of the population,and monotonous means of livelihood,etc.Therefore,in order to establish a national culture reserve in such poor mountainous areas,the author thinks that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respecting the wishes of the villagers,which is the basis of success;improving the means of livelihood,which is the premise of success;perfect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the program and clarifying ideas,tasks and goals of the construction practice,which is the guarantee of success;and adhering to the principle that the program is"conducted by villagers,guided by experts and led by the government", which is the key to success.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 protection area;Huanzhou big village;exploration;practice
C95
A
2096-2266(2017)05-0016-06
10.3969/j.issn.2096-2266.2017.05.003
(责任编辑 张玉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民族村寨保护发展与乡土社会文化变迁研究”(12YJA850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12-16
2017-01-18
李然,副教授,主要从事南方民族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