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抒情的申请”
2017-06-05
同学少年·作文 2017年2期
汪曾祺先生的美文,深受广大读者、特别是“汪迷”们喜爱。有趣的是,先生写公文,从不讲究规范,这也从—个侧面映照出,作为一个作家,文学语言、文学状态已经成为他的—种自觉。
有一次,汪曾祺的工作证遗失,需要补办,于是他就给单位写了—份申请,全文如下:
报告
请准予补发工作证。
我的工作证记得是放在家里,但最近翻箱倒栊,一直找不到。我因急用(有一笔较多的稿费待取),需要工作证,特请予补发。
我生性马虎,常将证件之类的东西乱塞,今后当引以为戒。
汪曾祺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简单分析,这份申请至少有三个明显错误。一是文种混用,证件丢了,申请补发,显然是“申请”,而不应是“报告”。二是不符合“申请”文种规范,开头漏写“主送单位”,如“人事科”之类。三是语言不符合公文要求,公文要求使用简明的陈述性语言,而该文通篇是描述性和形象化的语言。从审美的角度來看,这份申请布局合理,疏朗有致,短短几行字,就有“翻箱倒栊~生性马虎”“东西乱塞”等不少形象化的文学语言。括号内的补述以及末尾的自我检讨也十分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