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目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7-06-05樊崇义
刑事诉讼的目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京师首席专家”、刑事法律科学院特聘教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为我国法治建设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刑事诉讼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性,于本刊已撰短文发表了拙见,本文试从刑事诉讼的目的方面,再作深入探讨,以解刑事诉讼的目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一性,从而促进刑事诉讼的贯彻与实施,并推进司法改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有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目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除惩罚犯罪外,刑事诉讼还应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内涵丰富,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一般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指通过打击犯罪来防止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犯罪的侵犯。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不能冤枉好人。3.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特别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使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惩罚,即做到程序合法、事实可靠、量刑适当。从刑事诉讼的目的可以看出,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是社会秩序、公平、个人自由和效率。社会秩序是法治的基础,社会秩序陷入崩溃,法治也就无从谈起。但是,社会秩序并非刑事诉讼的唯一价值,个人的自由同样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对人及其存在的价值和尊严的尊重是法治的最高价值追求,自由是人及其存在的价值和尊严的重要体现和保障,因此,也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法治价值之一。
刑事诉讼的目的、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完全一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尤其是关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完全符合刑事诉讼目的的要求和价值的追求。因此,《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通过刑事诉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引领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要明确和把握诉讼目的,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辩证关系,坚决克服重打击轻保护的片面做法;二要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尊重与保障人权三大观念;三要把建设优质、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和机制的司法改革进行到底。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在深入进行,这一改革关系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高度,公、检、法及刑事辩护四大主体,各个诉讼环节,都要以庭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一系列改革,促使庭审实质化,辩护有效化,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结合司法实践和办案实际工作,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必须克服就事论事、机械执法、选择执法等错误倾向和做法,一定要用诉讼目的和诉讼价值追求作为指导,用刑事诉讼的逻辑关系,即“目的—任务—程序”统领办案过程,经办的每一个案件,经过的每个环节和程序,都在诉讼目的、任务的指导下,把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做到极致。在运作的手段和方法上要用公开促公正,把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贯彻到诉讼的每个环节之中,让诉讼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开花!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节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四、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工作力度,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氛围。根据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等情况,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引导和鼓励自主选择调解、和解、协调等解决纠纷方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动法律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基层村(社区)延伸。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诉讼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制度,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司法解释,强化案例指导。遵循法律精神和原则,实行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司法政策,增强适用法律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为惩治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失德败德行为,提供具体、明确的司法政策支持。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践要求,发挥司法解释功能,正确解释法律。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选择对司法办案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示范作用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通过个案解释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