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做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2017-06-03杨靖
杨靖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海 西宁 810001)
摘 要: 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有效的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运行的关键。本文就结合作者实际工作经验,对社保基金管理现状进行具体地分析,并对相关问题的解决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 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现状;建议
1 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概述
目前,我国按基金模式运行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两部分,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年金基金。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规模在不断增大,这给社保基金的风险控制及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之后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设置了相应的基金监督机构。到2007年末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及专家构成的省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截止到2011年底,先后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社保基金管理法制规定,初步建立起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投资营运的财务、会计、审计等制度,初步形成以行政监管为主,专门监督、内部控制、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有机配合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
2 我国社保基金监管过程的问题分析
2.1 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法律法規不完善
近几年来,我国时常发生各种社保基金大案,究其根本原因,就是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1997年以来,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仅对各部门承担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做出规定,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还存在着一些局限性,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问题。在现实中发生问题时,往往会出现执法不严、无法可依的情况,从而导致了社保基金骗取、挪用的情况频繁发生,严重阻碍了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的正常、有序运行。
2.2 监督管理机构效率不高。职责不明确
在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进一步规定了金融、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社保基金监督职能,然而对于监管机构的职责划分仍然不够明确,进而导致多重管理或管理空缺的情况,结果是监督管理效率不高。我国应该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法规对部门职责分工加以细化,以达到多部门协调合作、相互制衡的效果,从而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
2.3 监督管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程度不够,同时缺乏社会监督
社保基金监管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在这样的体制下,必然是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信息披露的公开化、透明化程度不够,导致了市场监督的乏力,使社保基金监管变得更加困难。
3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的相应对策
3.1 加强立法,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的法律依据?
完善和健全法律制度,提高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立法层次,加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建设,从法律的根本上规范和建立对社保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尽快出台比较系统并全面和权威的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完善社保基金监管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基金征缴、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统一法律规范,构建一套权责分明的法律体系,对各级保障部门、管理机构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保证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的实际效果。
3.2 实现社保基金“用、管、征”三者的完全分离,发挥网上监管的优势
长期以来,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方面,都没有出现一个权威机构实施统一管理,我国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方面一直处于多头领导、部门重复的管理混合状态。同时应该让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各职能部门独立工作,并又其处在一个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整体之中。我国有必要制定一套统一并全面的监督程序、监督标准、监督指标。还应该建立社会监督网上平台,实行举报制度。而不是将监督意见内部化。
3.3 发展社会监督组织,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国家各项社保基金政策、制度,以利于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同时,要大力发展社会监督组织,让人民群众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监督,同时其与群众联系密切、深入基层,可实现社保基金的多层次监管。另外,社会监督组织还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能对具有不良行为的监管人员及机构进行报道,通过社会舆论向监管人员和机构施压,以消除潜在威胁。
3.4 加强社保基金的内外部监管
第一,实行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督,建立对社保基金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管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是否应收尽收,有无套取基金现象;监督社保基金是否完整,是否保值增值。
第二,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于社保基金进行信息化的的管理体系建设,把与社保相关的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信息都可以很好地全部纳入到网络化的保障体系中来;其次加快社保基金的信息的透明化的管理,要注意让每一笔钱的流动都可以能够在事后有着完整的追查系统,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披露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获取社保基金信息的权利,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我们应积极探索管理体制的改革,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和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的管理效应,使社会保障基金得以科学合理运营,最终达到保值增值,造福全社会。
参考文献
[1]李桂荣.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0(15):197-198.
[2]刘艳龙. 对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思考[J].管理学家,2011(5):5.
[3]丰义. 社保基金营运的监管现状及对策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3(3):24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