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有效监督
2017-06-03董伟
董伟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三公司)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主要领导”自身过硬,以身作则,领导班子就有凝聚力,反之,如果“领导人”自我放纵,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就会带坏一个班子,毁掉一批干部,葬送一个企业。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使其既尽心尽力搞好企业,又防止因权力失控而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有着极为紧迫和现实的意义。
一、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是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搞好企业,关键在班子、在经营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负责所在企业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负有保证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可以推动国有企业更为自觉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防止企业领导人员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执行者。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能够促进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围绕发展这一主题,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是企业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能够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稳步增长,增强国有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打下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有效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加强对关键环节、主要程序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一是实施决策流程监督。建立事前调查、咨询、预警以及表决;事中通报、调查、追踪以及中止;事后报告和调查追究的流程监督机制。二是实施经营管理流程监督。如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是企业最难监控的经济业务,要跟踪每一笔采购是不可能的。三是实施财务流程监督。建立财务监督稽查员制度,成立财务监督室,整合财务审计部门和监察的力量,通过内部审计的方式重点进行财务管理流程稽查,重点监督财务支出流程是否合法、合理,在建账、入账、申请、审批、权限、办理等流程中发现重大违纪问题。四是实施人事工作流程监督。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大“监督”格局。应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加大对主要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的监察功能。
(二)、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教育。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观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意识的教育,通过教育,使班子成员认识到相互监督,既是对企业、对党组织的负责,也是对干部个人成长的关心爱护。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减少决策失误,防范经营风险。继续推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制度,健全廉政档案制度和内容。
(三)、加强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廉洁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进一步净化企业发展的人文环境,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同时能够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企业领导人员因不廉政而倒下。廉政文化的建设体现了文化的独特功能,廉政文化集文化的魅力和廉政的要求于一体,可以使企业干部、职工逐步确立廉政从业的价值取向,将廉政文化延伸到基层岗位,甚至延伸到每个家庭,可在更大范围提高廉洁从业的认知水平,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把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融入廉政文化建设,主要通过以下三点:一是积极营造企业廉政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纪委协调召开会议、举办讲座,与精神文明城区创建、争先创优等活动内容相结合。党支部、工团组织积极参与,在企业内刊等媒体上大造声势,形成了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二是完善监督制約机制,强化廉政从业行为规范。首先是补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第三,是实施全方位监督,形成良好的监督环境。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升民主监督质量,并注重发挥职工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监督作用。
(四)、健全完善权力运作制度。必须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优势。实现从“权力反腐”向“制度防腐”的根本转变,一方面,大力整合发挥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整体防治腐败的功能和作用,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另一方面,针对疏漏和缺失,进行补充和完善,全面设计和制定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而且这些制度必须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防止和避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使各项制度衔接、规范、严格、易于操作,便于检查考核。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与利益相平衡、收益和风险相对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议采取年薪、期权等多种形式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措施,使经营者的收益与企业净资产、经营的资产总额、企业税后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使企业的利益与风险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把经营者个人利益得失和企业长远发展密切结合起来。
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市场开放力度的不断增强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虽然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建立了监督方面的相关制度,但就其有效性而言,却依然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制度监督缺乏刚度。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虽然有各种监督制度和措施,但在实践中,当制度与权力遇到冲突的时候,制度常常显得苍白无力,不堪一击。
(二)、监督制衡机制软弱。目前,企业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人定”的现象比较普遍;党政领导之间相互制约,致使党委书记对“一把手”监督无法放开手脚,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显得软弱无力;副职成员或因受制于人不敢理直气壮地监督,使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软弱无力。
(三)、民主监督实施难。客观上由于普通职工对本企业的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知之甚少,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补贴、职务消费等知之更少。主观上职工的参政议政水准不适应客观的需要,但更多的是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缺乏民主意识。
(四)、内部监督资源分散。目前,企业内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不少,但由于这些部门分属于不同的领导主体,监督资源分散,且这些监督部门由于体制、机制上的缺陷,监督职责交叉重叠,造成各监督机构分工不合理,不能有效的互相配合。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工作的大力提高,需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需要春风化雨、循序渐进,只要我们重实际、办实事、鼓实劲,让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才会更有威慑力;只有这样,我们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才会大大提高,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才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