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疫苗等于让孩子“裸奔”
2017-06-02陈光明
陈光明
疫苗不是治病药物
接种疫苗是防控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临床上,疫苗并非百分之百安全,但若没有疫苗接种,儿童将面临更高的健康风险。笔者认为,疫苗所预防的疾病产生严重危害的概率,要远大于疫苗产生危害的概率。放弃疫苗接种,一旦接触到某种传染性疾病,患病的概率和重症的概率会更高。至于是不是商业行为和应不应该接种疫苗,两者无必然关系。
疫苗不是治疗疾病的药物,而是一种由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制成的相对安全的毒素,医学上称做“抗原”。孩子们接受了疫苗后,由于机体受到了抗原的刺激,会出现某些反应,刺激体内产生一定的抵抗力。常见的不良反应如局部疼痛、红肿、低烧、起疹子等,因为人体本身有自己的防御系统,打疫苗是要突破人体的防御系统,激起免疫反应,对细菌和病毒产生抗性。
疫苗容易与免疫系统“掐架”,更是纯属造谣。如果环境中的大量微生物不能破坏我们的免疫系统,疫苗里的那点抗原量更没有这种可能性。同时接种几种疫苗,也不会对儿童的免疫系统带来不良反应。疫苗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也没有那么“脆弱”,例如对温度较敏感的疫苗是脊灰减活疫苗,在37℃放置48小时仍可正常使用。“无效疫苗”不等同“有毒疫苗”,无冷链保护的疫苗最大的问题就是失效,接种疫苗后机体产生不了抗体,即对这种疾病没有产生保护。所以,不能“因噎废食”不敢接种疫苗。
疫苗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工艺、质量以及免疫效果,都没有明显差异。关健在于家长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一般来说,免疫正常、生长发育良好的孩子,建议按照国家推荐的普通一类疫苗,二类疫苗的顺序接种即可。
疫苗接种并不是“保险箱”
宝宝接种疫苗,并不是越多越好。我国将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免费疫苗)和二类疫苗(自费疫苗),其中一类疫苗即是指免费提供,应当依照规定受种疫苗。很多人误以为既然二类疫苗不是强制接种的,就是作用不大的疫苗。其实,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无论是一类还是二类,接种疫苗对孩子都是利大于弊。
有些时候,当孩子身體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就不适合接种疫苗,这种情况称为“禁忌症”。每种疫苗所含抗原不同,禁忌症也会不同。如早产儿或正在发热的孩子就属于“暂时禁忌”,这些孩子可以在疾病康复后补种。但是,如果孩子具有免疫功能缺陷或是严重过敏体质等特殊疾病,就属于“绝对禁忌”。
接种疫苗出现副作用,是极小概率的随机事件。疫苗以极小的剂量作用于人体,其产生的不良反应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接种局部的红、肿、热、痛以及发热等;第二类是与免疫机制有关的过敏反应;第三类是减活疫苗中活细菌或病毒造成的感染。大多数的不良反应都比较轻微,无需治疗或只需对症治疗。家长接种前要评估孩子的身体状态,并将孩子的身体状况,如是否发烧、是否过敏、近期是否患病及治疗用药等情况如实告诉医生。让医生结合孩子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适合预防接种。
但是接种疫苗并不代表着100%的保护。例如,引起肺炎的原因很多,有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真菌等大类,其中每一大类又有很多小类,光凭打疫苗不能“一针永逸”。为此,预防疾病主要靠加强营养和锻炼,儿童应少去公共场所,勤洗手,勤换洗衣物,体质较差的小孩,空调不要开得太凉,每天应开窗通风,加强空气流通。
八类儿童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1.患有皮炎、银屑病、化脓性皮肤病的小儿不宜接种疫苗,待皮肤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2.有过敏史如哮喘、荨麻疹、严重湿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除外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对鸡蛋过敏的儿童则不宜接种麻疹疫苗、麻风腮三联疫苗、防感灵疫苗等。
3.腋下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疫苗,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4.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疫苗。
5.患有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的儿童,如大脑功能发育不全、癫痫、脑瘫、缺血缺氧性脑病、高热惊厥、抽风病史、脑炎后遗症等神经系统疾病的小儿不宜接种(除外卡介苗和乙肝疫苗)。
6.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疫苗。
7.如果小儿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须待恢复2周后方可服用脊灰疫苗;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6周内不应接种麻疹疫苗。
8.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