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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不似的台湾版《冷血》

2017-06-02吴云

雨花·下半月 2017年4期
关键词:平路黑水案件

吴云

台湾著名作家平路的最新小说《黑水》与美国著名作家楚曼·卡波第的《冷血》一样取材于重大谋杀案,但并非后者的仿本。在创作动机上,不同于《冷血》对案件的真实报导,《黑水》旨在说服读者进行思辨。在艺术方式上,不同于《冷血》“非虚构性”的再现及相应的线性结构,《黑水》采用的是“虚构性”与“非虚构性”相结合的表现以及为表现而使用的并列结构。在主题意蕴上,不同于《冷血》对司法制度的批判,《黑水》对性别文化、伦理文化与看客文化等进行了反思。《黑水》是从台湾社会现实出发、具有平路特色的台湾版《冷血》。其对形式的成功突破、对迷宫般复杂心理的深刻展现以及对深层文化痼疾发人深省的批判,都使它堪称一部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优秀小说。

1959年,堪萨斯州发生了一桩轰动全美的谋杀案:一位富农一家四口在家中被残杀。1966年,取材于该案件的小说“《冷血》出版两周就跃为当年畅销书的第一位”①,其作者楚曼·卡波第因此“成了美国家喻户晓的当代著名作家”②。2013年,新北市发生了轰动台海两岸的“八里双尸案”:富商陈进福及其再婚妻子张翠萍被杀并弃尸于淡水河畔。2015年底,台湾著名作家平路以该案件为题材的小说《黑水》甫一出版即得到《联合文学》《文讯》《中国时报》等岛内著名文艺期刊、报纸的专题报道和着力推荐。

都取材于轰动命案,都经过多年酝酿与写作,也都迅速获得关注,难怪有评论家感叹《黑水》“太像美国1966年一本犯罪纪实小说《冷血》(In Cold Blood)了”③,小說封底也认为其“堪称台湾版《冷血》”④。但“学我者生,似我者死”,一部真正有价值的作品,即使与某名著有同工之妙,也必然分属异曲,否则仅为学舌之语,无法进入艺术殿堂。作为“台湾版《冷血》”,《黑水》是《冷血》的仿本吗?如果不是,它的创作动因、艺术方式、主题意蕴与《冷血》相比有何特异之处?该如何判断《黑水》的价值?以上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

一、创作动因:从“报导”到“思辨”

在从事文学创作之前,卡波第曾“为《纽约人》撰写‘市闻隽永栏的小稿”⑤,这锻炼了他对社会热点的敏感度和新闻写作的能力。1959年11月15日,“一向极少刊登社会新闻的美国《纽约时报》”破例刊登了一则发生在千里之外,标题为“富农一家四口被杀H·W·柯勒特夫妇及两子女在堪萨斯家中同遭谋杀”⑥的社会新闻,卡波第敏锐地感到这一案件必将成为社会热点,完整记录该案件的新闻报导很可能成为真正“隽永”的“市闻”。于是“没出三天”,卡波第就赶到了案发地追寻新闻线索。案件告破之后,他又花五年半时间探访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记录了六千多页的笔记”⑦。《冷血》就是以此为基础上创作完成的,因此,“一桩多重谋杀案的经过与后果的真实报导”⑧乃是《冷血》的主要创作动因。

平路一向关注新闻,但与卡波第不同,她非但无意于创作“隽永”的“市闻”,而且认为新闻“因袭社会既有的偏见,提供了简化而武断的价值判断”⑨。她看待新闻的眼光不是信任的、欣赏的,而是审视的、质疑的、否定的和颠覆性的。她把新闻视为权力话语,视为男性、政府、富人、成人、异性恋者规训与惩罚女性、民众、穷人、儿童、同性恋者的场域和手段,其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结集为《非沙文主义》系列杂文曾多次指出新闻背后的权力运作机制,所以新闻于她,往往是解构的对象。而所有的解构都是建构,平路殷殷期望的乃是社会的公平和权力的平等,诸如女性与男性、穷人与富人、东方与西方、少数族裔与多数族裔等等的平起平坐与相互理解。可她深知权力无处不在,平权之路岂能朝夕到达?而且以权力反抗权力仍不过是在权力中打转,所以她的解构更多的是呈现和揭示权力现象,而非开出平权药方,目的在于启发读者自觉摘掉传统、规约、习俗等有色眼镜,站在自然人性的角度思考和辨析,使其在“合理”处发现不合理,或在“荒谬”中寻出真理,进而加入质疑、否定、颠覆既有权力机制的行列之中。

“八里双尸案”发生后媒体很快就把杀人者称为蛇蝎女,与此同时,网友、神职人员、游客、在校学生、两性关系专栏作家等各色人等纷纷加入讨论,在一片喧闹声中,被杀者被描述成纯然无辜的受害者,而杀人者则当成了妖魔,成了众人道德审判和娱乐消费的双重对象,游客把她杀人处当成“景点”,购物频道利用她作推销,判决书甚至断定“深度心理治疗并不包括可能可以防止被告‘再犯风险之命题”⑩……这种种话语引起了平路的不满和深思,她要改变它们赋予杀人者以及被杀者的“刻板形象”,打破它们编造的神话,揭露它们形成的深层根源,于是她创作了小说《黑水》,以“说服读者除了进入情境,也愿意进入一场思辨”??。

比较《黑水》与《冷血》的创作动因,我们可以发现两者的区别:第一,虽然新闻是触发两位作者创作欲的起点,但《冷血》是想通过创作新的新闻,使案件得以更全面、更细致、更真实的反映,而《黑水》的创作却是为了反新闻,使其武断、荒谬之处公之于众。第二,虽然两部作品都涉及到凶杀案件,但《冷血》关注的是案件本身,想要呈现的是作案、破案、审案等整个案件过程,而《黑水》关注的并非案件本身,而是案件如何和为何被炒作、误解、扭曲、消费得面目全非。第三,虽然两位作者都搜集了除新闻以外的大量舆论资料,但卡波第的目的是将自己从这些舆论中思考辨析出的真相告知读者,而平路的目的则是呈现种种舆论,邀请读者对案件的真相以及舆论产生的原因作独立的思考和辨析。可以说,《冷血》的创作动机是建构性的,而《黑水》则是解构性的。

二、艺术方式:从再现到表现

为了“真实报导”,《冷血》采用的是“非虚构性小说”形式,虽然具有小说的艺术性,读起来“紧张刺激、动人”“令人着迷”??,但与虚构性小说不同,作品中时间、地点、人物的姓名、身份与言行都非虚构而来,而是与事实相符,其艺术性主要得益于材料取舍、时空重组、悬疑设置、环境渲染、场景描述等手段的使用,因此可以说它是对现实生活的逼真再现。

与《冷血》相反,《黑水》看中的并非事实,而是对事实的“思”与“辨”,因此当被问到“如何调节真实与虚构”时,平路答复“参照了某些真实案件的元素,场景与情节有相似之处。人物的背景与内心世界却纯属虚构”??,的确,就连小说中的人名也与案件当事人截然不同。这使得《黑水》不是对现实生活的逼真再现,而是对思维与思想的表现与探索。

再现与表现的差异决定了《冷血》与《黑水》叙事结构的不同。《冷血》总共四章,第一章死神来临前夕,先是交替讲述谋杀之前受害者柯勒特一家的情况、及凶手行凶前的准备及案发后人们的反应。第二章形状不明的人,一步步展现警察努力破案而不得的过程,以及同时段内社会各界对该案的看法、凶手行踪,中间穿插作案前凶手的相关情况。第三章水落石出,还原作案过程。第四章死牢,书写凶手牢中生活、案件审理情况、精神病學专家对凶手的精神分析等,最后交待案件的判决与执刑过程。四章之间首尾相连,完整而全面地再现了整个案件的发生、发展、高潮和结局,结构则体现为依时间顺序展开的线性结构。

《黑水》共有11章,每一章都包括并列的两部分:叙述案件本身与呈现关于案件的话语部分,后者均配以灰色背景以与前者相区隔。在第一部分,关于凶犯佳珍的章节与关于死者洪太的章节交替出现,若将它们分别连缀起来,依稀可以还原凶案发生的过程,但由于意识流手法的使用,时空线索并不清晰,关于佳珍的章节与关于洪太的章节在结构上是并列的。第二部分的每种话语都是或长或短的一段话,话后注明说话者的身份或出处,话语的排列与话语出现的先后无关,因而它们之间也是并列的。

“平路正是文类颠覆活动的高手”??,张系国的评价道出了平路对小说形式严肃而有效的追求,《玉米田之死》《台湾奇迹》《行道天涯》等等,几乎每部都有形式上的创新。但平路从不为形式而形式,其形式总是为内容服务的,形式本身就是内容。

在《黑水》中,叙述案件的部分呈现的是作者理解的“真相”,它源自“八里双尸案”凶手谢依涵的自述,在一审庭审时,她委托律师表示“当初遭陈进福性侵,为扛家计只好继续与陈的性爱关系。后因男友求婚,她想摆脱陈;陈也要求她杀死妻子张翠萍……,她曾向张翠萍揭穿陈的恶行,但张翠萍不闻不问,才将陈进福夫妇杀掉”??,为证明自己的说法,谢依涵当庭指出陈进福身上老年斑的位置及位于私密部位的疤痕,但检方说她虚构故事,法院也不予采信,媒体则评价她“为逃判死”,才不惜爆料。而平路认为谢依涵的说法不无可能,法院不予采信的理由并不充分,检方及媒体的判断则相当武断,于是她虚构了佳珍、洪伯、洪太等人,将谢依涵的说法变成了合情合理的故事。不附和检方、法院、媒体等话语权的掌控者,偏偏将被权力话语判死者的说法演绎为“真相”,平路呈现的是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独立思考和判断。

在权力话语中,谢依涵与张翠萍被贴上坏与好的标签,她们之间只有残杀与被杀、罪恶与无辜、凶狠与善良等截然对立的关系。而《黑水》中的佳珍与洪太一样有对事业的追求、对爱情的向往、对美的钟爱、对善的渴望,也一样受到各自环境的挤压,面对挤压,她们也都曾默默隐忍、屈从,但也都心有不甘、苦苦挣扎、力图反抗。这样,佳珍与洪太就摆脱了被权力话语贴上标签的谢依涵和张翠萍的刻板形象。与此同时,被权力话语界定为成功、富裕、幸福、善良的陈进福也变成了表面富裕实则贫穷、外表善良内心狠毒、身体老迈爱欲炽烈的洪伯。不管是佳珍、洪太,还是洪伯,都不再是单面、僵化、一成不变的“扁平人物”,而是丰富、多面、立体的“圆形人物”。他们之所以产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将关于佳珍的章节与关于洪太的章节并列的叙事结构,正是这种结构,才使作者能够从双面聚焦,不偏不倚地写出佳珍与洪太各自的人生与心灵激荡,同时又通过双面折射,映射出洪伯的隐秘心语。借助这些圆形人物,平路展现了对命案的独立思考与推断。

平路并不想让别人完全服膺自己,她强调《黑水》只是“多提供一种理解的角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她是一个拥护自由与平等、坚决反抗霸权的知识分子,她希望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能够启发读者对霸权及霸权根源的反思与反抗,却不希望自己成为新的霸权。在《黑水》中,叙述案件的部分与关于案件的话语部分表面看来是冲突的,前者有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场景,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而后者不具备一般小说的要素,打断了前者的叙述流,造成叙述的延宕,干扰阅读的进程,但事实上两者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在叙述案件部分,平路展现一己之“思”,借助叙事表明了自己对案件、对当事人以及对权力话语的看法,而在关于案件的话语部分,她又将“小说作者的话”置于其他话语之中,使“小说作者的话”成了众声喧哗中的一种,使读者认识到叙述案件的部分仅仅是作者的一己之“思”,是“虚构”,营造出读者与小说之间的“间离”效果,引发读者的独立思考与辨析。

三、思想意蕴:从制度层到文化层

亨利·詹姆斯说“在好作品里,规定并渗透在作品里的思想,赋予作品以意义”??。由于作者分别将深刻的思想渗透于其中,取材于社会新闻的《冷血》与《黑水》,均具有比社会新闻本身更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冷血》,卡波第指出了美国司法制度中的问题:

第一,司法制度的“冷血”。小说援引精神病学专家对凶犯贝利·史密斯的精神分析,指出他杀死柯勒特一家是因为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和偏执狂症,在极度紧张和纷乱的刹那间将受害者当成了倾泻积愤的替罪羔羊。卡波第认为,史密斯这样“没有能力控制杀人冲动的犯人,是应当终身送入精神病院去设法治疗不宜释放出去任其行动的”,但如果有人“注意到他且从旁加以导助”,使他有机会表现自己的才华,“也许他经常感受到的孤寂、凌侮、排挤与对整个世界的嫉恨会逐渐减弱,更说不定他内心的狂暴因子也会相对地化为祥和的”??。然而在史密斯第一次犯罪后,司法机关丝毫没有关注他的心理问题,判决仅仅以惩戒和处罚为目的,执刑过程中没有对其进行道德感化和心理疏导,使他对社会的憎恨程度进一步加深,刑满之后,又没有对其行为进行有效控制,最终导致谋杀的发生。而在谋杀案之后,被告律师提出由精神病学专家鉴定犯人精神状况的请求,却因“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被选为决定被告精神状态的医生,必须具备何种特殊的资格”??而遭到检察官的反对和法官的否定,使凶犯被作为精神正常者判死。在卡波第看来,美国法律条文的模糊、司法机关对犯人心理的漠视不仅是史密斯“冷血”行为的种因之一,其本身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冷血”行为。

第二,审判不公正。通过详细书写柯勒特案庭审的整个过程,卡波第暴露了美国审判制度的一些不公正之处,比如陪审团所有成员均为男性,而且都来自从受害者所在的郡,没有一个人反对在该案中使用死刑,庭审时允许使用会煽动陪审员偏见的死者照片等等,这些严重影响了庭审的结果。卡波第认为这些不公正之处并非个案,它们反映出美国法律对陪审团产生过程、成员构成及庭审中物证的使用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

第三,死刑“上诉的程序过于冗长和繁琐”。柯勒特案的两名凶手在被判死五年后才被执行死刑,在不厌其烦地写出其漫长上诉过程的同时,卡波第写出了两名凶手在死牢中的痛苦生活,借此指出美国的上诉法规导致了冗长而繁琐的死刑上诉程序,这不仅使死刑丧失了惩戒的功效,而且“带着犯人来回地荡秋千”,使其在死牢中长时间夜以继日地等待,“这不但‘愚蠢而且是非常残酷的。”“简直可以认作是一种法定的虐待狂行为”??。

与《冷血》一样,《黑水》也对台湾司法进行了反思。在《〈黑水〉问与答》中,平路指出了谢依涵案司法过程的四个问题:一是法官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审案前要被告“好好悔罪”,而司法界“没有人提出专业伦理的疑问”。二是法官将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荒唐地质问被告“你想尽快给被害家属公道,为何还上诉?”??。三是随意询问属于被告隐私却与案件无关的内容。四是判决书妄断被告道德品质。由此可以看出,平路批评的是法官在审案过程中滥用权力、违背法律原则、角色越位、武断判案等问题,指向的不是《冷血》所关注的司法制度,而是行使司法权的“人”。除了这些“人”,记者、名嘴、专栏作家等等掌握权力话语的“人”以及游客、购物频道主持人、网友等社会中一般的“人”也都信口雌黄、言行荒谬,但这些“人”却能得到台湾社会的认可,其问题就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台湾社会群体的问题,是台湾文化的问题。

《黑水》对台湾文化的反思是多方面的,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性别文化。佳珍被洪伯性侵,却不敢告诉母亲和男友,因为在男权文化中,性侵者不会受到惩罚,被侵害者却会遭到唾弃。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化,佳珍就不用独自为摆脱洪伯而烦恼,也就不会一时冲动将其杀死。洪太虽然品味高、工作好、经济实力强,却只得嫁给老男人洪伯,因为在男权文化中,大龄女被视为过期食品,即使降价处理,也仍被厌弃。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化,洪太就不用委屈自己,嫁给一无所有却自私自利的洪伯,也就不会在临死前产生希望洪伯死掉的心灵“黑水”,同时洪伯也不敢肆意侵占她的财产,更不敢为谋财而设计杀死她,两人双双死于佳珍之手的惨剧就不会发生。而法官、检察官、媒体、算命节目嘉宾等不管真相如何,先将蛇蝎女的标签贴在佳珍身上,连洪太也被指指点点,罪魁祸首洪伯却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指责。通过《黑水》,平路使人们认识到男权文化是造成佳珍、洪太、洪伯三人心灵“黑水”的罪魁祸首,解放女性必须坚决祛除这种文化,但“即使整个社会已经走向开放,男性权力的傲慢与偏见,其实还是屹立不摇”??,男女平权之路依然漫长。

第二,伦理文化。洪太供养着洪伯,还要假装依靠洪伯,佳珍向她說明洪伯的恶行,她却非常“宽容”地说洪伯的做法并无不妥,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台湾文化中,家庭至关重要,没有家庭的人会受到排斥,而在家庭中,“夫为妻纲”,丈夫是一家之主,妻子要低于丈夫,要处处维护丈夫形象,否则就会受到谴责。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化,洪太就不用非结婚不可,结婚后也不用担心离婚的后果,也就不用一面对洪伯恨之入骨,一面又与他“相敬如宾”。洪伯爱佳珍,但他无法正常追求佳珍。因为“我们的文化传统,常是未经同意,硬把有年纪的男性统统摆进伦理结构”??,被视为长辈、居于伦理高位的老年男性是不能追求年轻女性的,否则就会被认为猥亵和乱伦。如果没有这样的文化,洪伯就不会以金钱为诱饵,也不用谎称对佳珍的爱是父女之爱,佳珍也就不会对其产生幻想,天真地以为告诉他自己将要结婚,他就会自动退出,当然也就不会因急于摆脱他而将他杀死。虽然伦理文化使社会长幼有序、家庭稳定、社会祥和,但由于“失去了原先每个人可以真实地表达情感的部分”??,会将人带入心灵的“黑水”,最终产生无法逆转的恶果。通过《黑水》,平路揭示了伦理压抑、扭曲人性的一面,启发读者反思伦理文化,回归人性本真。

第三,道德文化。佳珍杀人,是家庭、性格、环境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将其中一些因素去掉,杀人就不会发生。相反,如果洪伯不被杀死,却很可能杀人,杀人与被杀,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杀人者就是坏人吗?被杀者就是好人吗?被杀者的道德境界就比杀人者高吗?事实并非如此。但是不管是一般网友,还是八卦新闻记者,抑或是以客观公正为职业操守的法官、检察官都不约而同地将双方纳入好人/坏人的二元对立结构之中。因为台湾文化倾向于将人区分为好人/坏人,这样的区分非常便利,“人心是遥远的国度,试图抵达,必须一斧一斧的敲,敲在坚硬的岩石上”??,将人分成好人/坏人,就省却了探讨人心的艰难,但也失去了认识人性丰富、复杂与多变的可能。同时,这样的区分也很安全,将犯错者贴上坏人的标签,就不用再探讨其心理的幽微,自己心灵中那些与“坏人”相通的“黑水”就能被很好地掩盖,自己就处在了安全的位置,心安理得地做着“好人”。在这样的文化中,人不会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不能够以同理心理解别人、反观自己,表面看整个社会都关注道德,但这个道德本身就是虚伪的、冷酷的,通过《黑水》,平路揭开了道德文化的画皮,揭露了其伪善的本质,同时号召人们摒弃伪善道德,以同理心理解他人,反观自我。

结论

莫言说“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是因为影响和被影响者灵魂深处的相似之处”??,在“灵魂的相似”基础上,优秀的作家总会寻找与影响他(她)的作家不同的、适合自己的方法,来表现自己的种族、环境与时代。《冷血》所开创的“非虚构性小说”启示平路文学要与社会紧密结合,在“小说往往和社会脉动很远,似乎人人都想保持安全距离”??的台湾,她创作《黑水》,探讨的是当今台湾社会的诸多议题,挑战的是台湾的“写作与阅读伦理”??,这些注定了《黑水》与《冷血》的和而不同。在关注重大命案、进行细致周密的调查、深入挖掘凶犯复杂心理、翻转社会偏见等“和”处以外,《黑水》与《冷血》的“不同”也很显著:在创作动机上,不同于《冷血》对“一桩多重谋杀案的经过与后果的真实报导”,《黑水》意在“说服读者除了进入情境,也愿意进入一场思辨”;在艺术方式上,不同于《冷血》纯粹“非虚构性”的再现及相应的线性结构,《黑水》采用的是“虚构性”与“非虚构性”相结合的表现以及为表现而使用的并列结构;在主题意蕴上,不同于《冷血》对司法制度的批判,《黑水》从多个角度呈现了性别文化、伦理文化、道德文化与等在当代台湾的阴魂不散。《黑水》虽然学习了《冷血》,但并非《冷血》的翻版,而是从台湾社会现实出发、具有平路特色的台湾版《冷血》。与《冷血》一样,《黑水》虽然因为对凶手的同情、对社会的批判以及文体的不拘一格而受到质疑、否定甚至批判,但对形式的成功突破、对迷宫般复杂心理的深刻展现以及对深层文化痼疾发人深省的批判,都使它堪称一部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优秀小说。

注释:

①杨月荪:《〈冷血〉及其作者卡波第》,[美]楚曼·卡波第:《冷血》,杨月荪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版,前言第3页。

②同①,前言第1页。

③张瑞芬:《谋杀谢依涵的一百种方法——读平路〈黑水〉》,《文讯》,2016年第1期,第112页。

④平路:《黑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封底页。

⑤同①,前言第5页。

⑥同①,前言第2页。

⑦同①,前言第3页。

⑧同①,前言第9页。

⑨平路:《严肃的议题!心酸的历史》,《非沙文主义》,台北:唐山出版社,1992年版,第29页

⑩联经出版编辑部、Readmoo电子书/群星文化:《〈黑水〉问与答》,平路:《黑水》,台北:联经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240页。

??同⑩,第242页。

??同①,前言第3页。

??同⑩,第243页。

??张系国:《旗正飘飘——为平路新书作序》,平路:《是谁杀了XXX》,台北:圆神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

??《台湾八里双尸案庭审被告爆遭性爱游戏》,http:// www.taiwan.cn/xwzx/bwkx/201308/t2013.0828_4793850.htm)

??同⑩,第253页。

??亨利·詹姆斯:《小说的艺术和意识的重心》,崔道怡、朱伟、王青风、王勇军编:《“冰山”理论:对话与潜对话》(上册),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

??杨月荪:《〈冷血〉译后的话》,《冷血》第388页。

??同⑧,第276页。

??同??,第386页。

??同⑩,第240页。

??陈芳明:《黑色的淡水河——读平路〈黑水〉》,平路:《黑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237页。

??同⑩,第249页。

??平路:《关于〈黑水〉与台湾师范大学师生对谈》,笔者根据录音整理。

??同⑩,第241页。

??莫言:《莫言诺贝尔奖演讲全文》,管遵华:《跟莫言学写作》,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196页。

??《平路〈黑水〉探索“妈妈嘴”幽微》,http://www. 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27000966-260301

??邱贵芬:《〈黑水〉:写作与阅读伦理的挑战》,平路:《黑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1页。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族群关系与战后台湾文学研究”(项目编号:12CZW063)、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战后台湾女性文学的中华文化认同研究”(项目编号:2016SJD750010)、徐州工程学院重点培育项目“台湾女作家的中华文化认同研究”(项目编号:XKY2014101)、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PPZY2015C208)、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资助项目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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