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回应外界对网络安全法的质疑
2017-06-02王盼盼王会聪
本报记者 王盼盼 ●王会聪
中国《网络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外媒中却传出一些质疑声,称该法在外商中引起“焦虑”,担心制造贸易壁垒等。5月31日,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回应说,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中国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其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网络安全法》共七章79条。大部分媒体对中国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的努力表示认可。法新社1日称,在近来“勒索病毒”攻击彰显任何国家都容易遭受网络威胁之际,该法主要旨在保护中国网络和私人用户信息安全。美国《新闻周刊》网站5月31日刊文称,斯诺登泄密事件迫使北京开始敦促中国企业使用国产通信设备,并制定加强中国网络安全的计划。如今,随着中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这种计划正在被付诸实施。尽管存在各种顾虑,但许多跨国企业将默默遵守该法律。“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许多企业来说,这是它们无力离开的市场。这是与北京做生意需要付出的代价之一。”
该法中被外媒广泛提及的是第三章第三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第三十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如何确定?《金融时报》称,该法的规定“宽泛”“模糊”引起猜测。对此,网信办负责人5月31日表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和设施的安全。从各国情况看,具体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相当复杂,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调整的过程。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1日称,有外企担心这是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将限制贸易并阻碍创新。今年5月,40多家商业协会致函中国政府,要求推迟实施该法。即便如此,在华经营的澳企正在采取冷静态度并静待该新法将如何实施。澳大利亚商会上海首席执行官尤都-多林说,“这只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另一件事而已”,“我们的大部分会员已经在中国存储其数据”。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商业频道(CN⁃BC)1日引述观察人士的分析认为,对北京来说,该法是保护中国数据免遭外国窃取的努力之一,也是中国“力争创造更多白领就业岗位的一部分”,随着更多公司被迫将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内服务器上,此类规定将有助于中国促进其国内科技行业发展。
中国网络空间战略研究所所长秦安1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美国等西方国家既是互联网的缔造者、网络战的始作俑者,也是网络空间治理的先行者,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制体系,这有章可查。中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的做法在美国早就存在,而且美国的《爱国者法案》等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