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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版权维护推动版权合作

2017-06-01高秉喜

中国地市报人 2017年5期
关键词:报业传统媒体知识产权

强化版权维护推动版权合作

当今中国,互联网从悄然兴起到迅猛发展,让传统纸质媒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遭到前所未有的挤压,互联网“拿来主义”泛滥,导致报纸新闻资源的廉价被侵,传播资源的节节受损,“报纸正在成为互联网廉价的打工仔”的尴尬让媒体倍感煎熬。版权维护,已经成为更多传统媒体和内容生产者的渴望。强化版权维护,推动版权合作,成为当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互联网时代实现双赢探索的共同呐喊。

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相继出台,明确要求推动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这无疑成为当前媒体融合发展的及时雨,激起了传统媒体版权维护意识的觉醒。令人欣喜的是,面对互联网时代,中国更多的传统媒体开始结盟应对,倡导版权维护。2017年4月26日,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当天,中国青年报社等10多家媒体也同时发出《版板声明》。作为全国地市报代表的河北廊坊日报社、陕西宝鸡日报社同样发出《版权声明》。明确表示,各媒体所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刊登(播出)的各类新闻作品,都是媒体重要的版权资产,依法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强调任何机构或个人,除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经媒体书面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其新闻作品。各新闻媒体、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获得授权转载作品时,应自觉为著作权人署名,不得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题。转载作品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等。这次公开版权维护行动,无疑是传统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革命性行动,是一次媒体法律意识的觉醒,是对新闻原创作品权益的尊重,值得点赞!

新闻作品版权维护,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互联网时代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规范。其实,中国传统媒体对新闻作品的版权维护早有先行者。回望过去,早在2005年,中国都市报研究会总编辑南京年会上就发表了《南京宣言》,呼吁全国报业同行携手改变新闻产品被商业网站无偿或廉价使用的现状;2006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则以公函的形式向全国其他38家报业集团发出“共同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明确:“共同制定向网络媒体提供新闻内容的定价规范,提高网络转载的门槛,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让新闻内容回归应有的价值”;2006年,《新京报》发起了新闻作品版权维护行动;2014年3月12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公开发布《版权声明》;2015年,南方都市报社和京华时报社也发布了新闻作品《版权声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并呼吁共建版权合作秩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媒体的快速崛起,互联网“拿来主义”的泛滥和传统媒体的纵容,互联网媒体转载新闻作品不署名、乱改编、随意综合现象日益严重。有的大搞“标题党”,歪曲原创新闻作品,甚至非法使用原创新闻作品,大量互联网媒体“不劳而获”的生态正在形成,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版权得不到维护,导致其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表现在,一方面粗制烂造的内容过剩、雷同和重复,而另一方面是优质内容严重稀缺。形成了“传统媒体拚命种草,新兴媒体则轻松免费放羊”的怪异风景。由于没有对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没有对原创精神的尊重,传统媒体的权益不断被互联网媒体“拿来主义”所剥夺。新闻作品知识产权被掠夺,最终挫伤原创作者的创新激情,损害了传统媒体传播的优势资源,并将最终造成新的文化灾难。

面对互联网时代,面对新闻作品版权资源不断遭受侵害的现实,作为原创内容生产者的传统媒体,必须强化新闻作品的版权维护意识,必须充分依靠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自觉维权,敢于维权。还要学会利用现有政策法规,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产权,不断营造鼓励新闻作品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同时,我们同样需要用发展的眼光,与新兴媒体共同探索版权合作模式,扩大优质新闻作品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只有强化版权维护,推动版权合作,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实现传统媒体真正融合发展,创新作为,共进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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