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2017-05-31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0.5%,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标准。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7.2%。同时,失能老人数量持续增加,目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总数已达4023万。老龄人口众多、失能老人数量持续增长给我国社会养老带来巨大的压力。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政府为主导,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支持政策,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務模式;2014年1月,民政部、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八大试点任务之一;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公布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表明“医养结合”已经成为国家政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如何才能在农村地区真正实现“医养结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又扮演怎样的角色?这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笔者认为,探索农村“医养结合”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避免资源浪费。
首先各级政府应将发展农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管,以确保农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政策真正落实;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农村保障对象的供养标准,重点关注经济困难老人、孤寡老人、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其次,各级政府应重点完善农村地区医疗设施,培养专业医护队伍,打造一支专业的管理和护理人员队伍,鼓励其下农村开展专业服务。第三,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进一步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鼓励并扶持农村地区成立社区自服务组织,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由专业组织对社区志愿者开展养老护理知识培训,同时开展面向健康老人的精神文化服务,实现农村社区村民间的自助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