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敲响贾府丧钟之第一人
2017-05-30季学源
季学源
摘 要:在红学中,称秦可卿者有3个。本文只谈贾蓉之妻秦氏。她不是一个淫妇。她死于疾病。她死后托梦给凤姐,表达她对贾府悲剧命运的理性思考。她是敲响贾府丧钟之第一人。秦氏形象具有多方面的美学价值。200多年来,对这一形象的误读,主要源于“女人祸水”论。
关键词:理性思考;与淫乱无涉;贾府丧钟;美学价值;“女人祸水”论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2346(2017)01-0060-06
简要地说:在《红楼梦》及其有关著作中,称“秦可卿”者,有3个。《红楼梦》第5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姑对他说:“穩穩穩穩穩方崦靡蝗耍槊婷溃挚汕湔咝砼溆谌辍=袢樟际奔纯沙梢觥!闭飧隹汕涫腔镁持械南膳潜τ竦南善蕖5诙隹汕淠兀技诘?回。她是宁国府贾演的第5代孙媳,贾蓉之妻。她是现实人物,并无“乳名兼美”,通常称作“秦氏”。第3个可卿,只存在于脂砚斋批语中。据署名畸笏叟者批曰:第13回原题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写秦可卿与公公贾珍淫乱,被丫头撞见,自缢而死。有关情节,畸笏叟没有具体介绍。后人称这一回为“原稿”“旧稿”“初稿”者均有。实际上,后世读者与论者谁也没有见过这个稿本。只是一个人的批语,这个稿本是否存在过,并不是无可置疑的。
本文只依据通行本,对如何解读这个人物形象作些研讨,无意于“揭秘”“探佚”之类时尚活动,也不是为秦氏作道德翻案文章。
1 秦可卿是淫妇?
在《红楼梦》中,秦氏死前的形象只是一个朦胧的意象,要捉摸、把握曹雪芹构思这一形象的旨趣与底蕴,确非易事。所以,200多年来,不少人在寻觅、评说这一形象时,都走进了一个古老的小胡同――把这个含蕴深刻的审美对象当成道德说教的反面教员――淫妇,直到20世纪后期21世纪初,很多文章还在重弹王希廉的前朝老调⑴,继续对秦氏进行鞭尸式的道德审判。恕我直言:“淫妇”论,连一条经得起推敲的论据都没有。谓予不信,请看事实:
1.1 关于秦氏卧室中的陈设、字画
这是“淫妇”论者均抓住不放,以为是最有力之论据。但是,略查、略辨资料便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其一,字画、陈设中所涉及的女性人物多数是显然不能以淫妇视之的,有的虽然有争议,但与淫乱无涉。遗憾的是,许多论者一见到这些女子便不加分析地与淫妇联系起来。比如红娘,难道也要以淫妇目之?从《红楼梦》中有14回书20多次写到《西厢记》的情形看,《红楼梦》的作者看法显然相反。其二,也是更具有实质性的一点:就算卧房中的陈设、字画均与淫乱有关吧,那么,它讽刺的是秦氏吗?在宁府,秦氏不但是一个辈分最低的孙媳,而且是由宦囊羞涩的很自卑的官吏之家嫁到这个等级森严的贵族之家来的。她的卧房的陈设能由她自作主张吗?即使有条件、有邪念,她能这样做吗?这是常识性的问题,不难回答。如果说小说家在这里使用了特殊的笔法,借以渲染淫荡气氛的话,那么,曹雪芹的讽刺之矛也不是指向一个在“三纲”、“三从”重重捆绑中的弱女子的,而是指向烂淫奢靡的贾珍父子以及其家庭的。就像运用喜剧的笔墨描写秦氏大出丧,借以讽刺、鞭挞贾珍父子及其家族一样。“造衅开端实在宁”,这个“宁”指的就是宁国府的当家爷们,秦氏是当不了这个家、负不了这个责的。
1.2 关于秦氏“对宝玉的诱惑”
从王希廉起,此说开始盛行,包括不少学者之煌煌大著,连字句都与王希廉大致相同⑵。
这个误解是由两个原因导致的:其一,把宁国府的秦氏和太虚幻境中的仙女兼美合二为一;其二,不做起码的考校,只沿着“女人祸水”论的传统观念加以推衍。只要对小说情节进行较为具体的考校分析就会发现,一个是宁国府的孙媳妇秦氏,一个是幻境中仙子兼美。在第5回中,警幻仙子说:“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至第111回仙女回归太虚境。这两处均属梦幻境界,出现的可卿皆非人而是仙。其他各回中,均用“秦氏”或“蓉大奶奶”之类称谓。第8回介绍秦氏身世时,只说她“小名可儿”,并无兼美之乳名。由乳名和名、字可见,小说家是把幻境中的仙和现实中的人区别开来的,而没有合二为一。由于实境和幻境紧密相连,人与仙的名和字又有相关之处,所以扑朔迷离,真幻难分。这可能是小说家的有意创设。但是,我们在研究中怎么能被这种真真假假的特殊笔法瞒过,将人与仙合而为一,认为“梦中之可卿与梦外之可卿,是一而非二”⑶呢?这一误读,导致了一系列误解。⑷
将梦中之可卿与梦外之秦氏“是二而非一”这一点搞清了,宝玉与秦氏关系也就十分清楚了。
警幻仙子将妹妹兼美许配给宝玉,并让他们在美妙的“清净儿女之境”中结成美眷。这是隐含着多方面意义的,它既是仙子的超凡性爱观的体现,也是宝玉跨入新的人生階段的象征。很显然,在这里,作者是把兼美作为一个美妙的女子加以描写的。可卿――“可亲”的谐音之意正是据此完成的。那么,现实中的秦氏呢,她和宝玉只有侄媳和叔叔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淫乱行为,小说中写得极为清晰:秦氏安排宝玉午休,并不是她蓄意带他到自己的卧房中去的,而是先带至早准备好的上房内间,但宝玉一见那房内充满陈腐说教气味的画和对联,断然不肯在那里:“‘快出去! 快出去!”秦氏不得已而临时想出一个权宜之法――把他带到自己的房里去。在场的嬷嬷对此提出过异议:“哪有个叔叔往侄媳妇房里睡觉的礼?”秦氏笑道:“嗳哟!不怕他恼,他能多大,就忌讳这个?”说得大方得体,入情入理,所以大家都心服,别无异议。这里,有何“诱惑”之意可言?此外,考虑缜密的曹雪芹又前后四五次反复交待:秦氏带宝玉去午休,是“引了一簇人”同往的,而不是她一人陪宝玉去的;“众奶母伏侍宝玉”睡下,她留下袭人、晴雯等4个丫头为伴,还另外吩咐小丫头们在廊檐下守护着;于是宝玉合上眼睛,悠然入梦;当宝玉在梦中惊叫时,袭人等众人忙上去搂住宝玉,叫:“宝玉别怕,我们在这里!”这段描写,可谓细针密线,滴水不漏,哪有一字涉及“诱惑”、“淫乱”?自始至终,至少有七八个女仆在场,即使秦氏色胆包天,也是绝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僭越人伦,白昼行淫吧?姑且大胆假设一下,如果袭人在场看到宝玉与秦氏发生淫事,那么,她为什么在宝玉睡醒之后为他系裤带时才发现遗精,并且“问是怎么回事”呢?如果研究者心理上没有出现某种问题,在这里是编织不出蜚语来的。
1.3 关于秦氏与贾珍的关系
从上述材料和分析看,人们是无法作出秦氏是“以色情博取贾珍的欢心,与其发生淫乱关系”的“坏女人”之类结论的⑸。从秦氏看,这些结论均属随意猜测之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辨清这一点:
曹雪芹的女性观的进步性,特别是少女、少妇,他让她们进“薄命司”,总是给予同情、赞美、颂扬的。对于秦氏,他不但没有用过贬斥之词,而且通过贾府上下老幼与张友士等,特别是世事明察、人情通达的老太太,在多种场合中对秦氏的品评(第8回至14回),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对秦氏的性格作了烘托,从而体现了作者对这个人物的基本评价。作者是把她作为贾府4个少妇中的强者加以肯定和赞美的。
尽人皆知,乱伦在人类文明史上是不齿于人类的卑劣行为,曹雪芹岂能悍然取消这个“人”的大界去热忱赞美一个乱伦的淫妇?从小说的实际情节、内容加以考察,是无法得出“秦氏为宁府淫乱之魁”(王希廉语)、是一个勾引公公“发生乱伦关系”(刘秉义语)之类结论来的。认为曹雪芹对秦氏的态度是“揭发”、“遣责”,死后也“没有真的赦免”(王昆仑语)等说法,是与作者思想实际和作品实际相悖的。
第2回冷子兴演说贾府时说:“这珍爷哪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这可以视为小说家对贾珍的最概括的评价。具体情形如何呢?第7回、第63至第65回与第75回均有集中的具体描写。通过上述几回,每个读者都会明白无误地了解贾珍是一个极为腐败荒淫之徒。
再看贾珍和秦氏的关系:
从脂评中的有关线索看,贾珍对秦氏是有乱伦之举的。乱伦之事的出现,无非有以下两种情况:1)不少评论者已说及:秦氏为寻求生存安全而与贾珍苟合了。但如前文所述,小说中并没有提供作出这种论断的任何论据。即使大胆设想一下:秦氏是这样想、这样做了,但主犯是贾珍。他是这个贵族之家的族长、秦氏的公公,如果贾珍不是一个十分荒淫无道的人,儿媳即使产生乱伦邪念,也是无法得逞的。2)或问:贾珍强奸了秦氏,秦氏为什么不拚死抗拒?答曰:首先,作为一个自卑感严重的官吏⑹的养女,作为一个生得“袅娜纤巧”、“温柔和平”的弱小女子,作为一个在宁府终日如履薄水,“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的小媳妇,她抗拒得了贾珍的淫威吗?其次,作为一个在贾府已经获得很好声誉,又有一颗“要强的心”的少妇,她必须考虑:如果奸情败露将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出于多方面的原因,她可能屈从了。如果是这样,只能说她是被诱奸、逼奸的,无法要她承担乱伦之责。不要说在道学甚嚣尘上的清代,就是在今天,被施暴的一些女子,不是为了面子、为了生存而往往含泪隐忍、缄口不言吗?充其量,也只能说秦氏是软弱的,而贾珍是一个弱肉强食者。再次,还应作这样的分析:秦氏是反抗了,但沒有成功,失败了。她的夭折可以有力地反证这一点。从十二钗图册、判词和脂批的有关内容看,她是自杀的。如果她是一个色胆包天、蓄意乱伦的无耻淫妇,既诱惑叔叔行淫,又勾引公公成奸,她怎么会在自己的丫头撞见了他们的淫事之后便自杀呢?她的自缢正可反证她是重道德的女子。
或问:对焦大的骂语当作何解释?这并不是难题。作为贾府的老世仆,焦大封建意识的严重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他的醉后胡言,必须依据小说提供的情节加以分析。他所说的贾珍之流“每日家偷狗戏鸡”,小说中是有许多情节可作注脚的。他的“爬灰”之说,揭露的矛头是指向贾珍的,是斥骂他奸污了儿媳而不是斥骂秦氏奸污了公公⑺。焦大有何依据呢?没有。可能只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一个淫字,自古迄今,无端地毁了多少女子!传统观念的改变,多么难哟!
2 秦可卿之死
秦可卿之死,是许多论者异常感兴趣之论题。究其原因,实在也是畸笏叟批语引起的。他自称老朽,可能是曹雪芹的长辈。他为贾府腐败而悲叹。对秦氏托梦给凤姐的话,她解读为秦氏在为挽救、复兴贾府建言献策,称“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因之,他“命”曹雪芹将第13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完全删去,以此“赦免”秦氏淫乱之罪;并称这是他“大发慈悲也”。据他说曹雪芹应命将此回改为《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且不说回目令人费解,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在《红楼梦》开篇时便明确宣示:他为女儿们写传,“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是“实录其事”的,怎么忽然变成了小学生写作文那样,家长命他重写,他就乖乖地都改了!
我认为,通行本第13回写秦氏是病死而非自缢而死,是合乎秦氏的人生经历、性格发展逻辑的。她嫁到宁国府,就被送上了不归之路。她是一个弃婴,是秦业将其从养生堂抱出、养大的。秦业是一个中下级官吏,“宦囊羞涩”,为了让其子秦钟进贾府家塾读书,他“东拼西凑”弄了24两银子作贽礼,恭恭敬敬送到贾府(第8回)。这样一个人家的养女,偏成了贾府的长房长孙媳。门户、身份、地位之落差犹如云泥;宁国府又是一个“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的龌龊之家,太公、公公、丈夫都是魔鬼式人物。她死时,贾蓉是20岁,可见她还是个小姑娘时就成了宁国府“冢妇”。林黛玉进贾府时,“都要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可“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第3回);三小姐探春也曾愤言:“偏我是个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第55回)作为一个家中“级别”最低的小媳妇,秦氏岂能不度日如年,如临深渊?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她怎么能不深感压抑?三四年后,蜚短流长,已在宁国府或明或暗传出。这对一个少妇,是致命的。抑郁既久,导致肝病,是有必然性的。《张太医论病细穷源》时说:“大奶奶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但聪明太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特旺穩穩穩穩穩贰保ǖ?0回)这席论病穷源的话,可能就是曹公对秦氏病因死因的综合概述。对于曹公的医药知识,我们似乎是不必过度质疑的吧?
秦氏死时给凤姐托梦的故事,在全部《红楼梦》中也是非常杰出的艺术谋构。
贾府那么多男女,为什么秦氏独给凤姐托梦?仅仅是因为她们曾交情“厚密”?绝非如此单纯。请看秦氏托梦第一句话:“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第13回)只此一句,便可看出秦氏是心性高强、智能卓异、有“美人巨眼”(见64回)的女子。她不但看出脂粉队里有“英雄”,而且确认脂粉“英雄”是强于男子的。这两句话,如同铜琶铁板,敲出鞺鞳之声。只两句话,读者便不能不对她刮目相看。但更具实质意义的“赠言”还在后边。她托付凤姐的身后事,绝非畸笏叟所说的是要凤姐怜惜、挽救,乃至复兴贾府。正相反,她以典籍文化与民间文化中的哲语“月满则亏”“树倒猢狲散“登高必跌重”等等警示、提醒凤姐:贾府是不可救药的,将彻底溃烂,要凤姐准备收拾残局。凤姐不悟,竟问“有何法可以永保无虞”。秦氏冷笑直言:“婶婶好痴也。”然后明确指出:这一切都是必然的,“岂人力所能保常!”复以“盛筵必散”“若不早为后虑,临期则恐后悔无益矣”等语恳切警告凤姐。最终,又以“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作为诀别赠言,要凤姐务必记住。具有这样理性精神、能作如此理性思考,并将其完整表达出来,尤其令人骇视而拭目。
这是秦氏三四年来所见所闻、“思虑”“忧虑”的凝聚。生前,她不能说不敢说;死了,百无禁忌,将郁积心中的话倾泻出来了。她是论定贾府悲剧命运之第一人。其后,才有红玉说:“‘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穩穩穩穩穩凡还晡逶兀魅烁筛魅巳チ恕!奔础笆鞯光┽ⅰ敝猓ǖ?6回)。再后,有探春,她指出贾府已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是“自杀自灭”导致“一败涂地”(第74回)。最后,是贾宝玉,他说:“走了,走了!不用胡闹了,完了事了!”他出走后,(第119回)“光着头,赤着脚”,走向“白茫茫一片旷野”(第120回),回应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谶语(第5回)。作为贾府媳妇,秦氏尽了责,在托梦凤姐时,她给贾府后人谋划了两条活路。
3 秦氏形象的美学价值
《红楼梦》里的人物,较为重要的,往往都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他们都能够使读者在审美观照中“思而咀之,感而契之”,各有所获。龄官、巧姐、二丫头尚且如此,何况乎秦氏?200多年来,从脂砚斋、王希廉到俞平伯等等红学家,无不着意评说秦氏,便是明证。诚然,红学家们对这个人物性格的分析和美学评价是颇为不同、有根本性分岐的。这种分岐,正表明这个人物形象是有丰厚蕴含、深邃隐寓的,她叩击了不同时代的研读者的心弦。否则,人们怎么会如此长期不懈地为其大做文章呢?是的,秦氏来去匆匆,小说家对她死前的正面,描写不多,这是某些研究者对其美学价值产生误解的一个原因。
曹雪芹对秦氏形象的设计是颇费心血的。他采用了特殊处理之法:只集中在几回书中,演说了她的人生故事。在曹雪芹笔下,奇妙的法门是层出不穷的,塑造秦氏形象,他主要采用多侧面烘托之法,比如,让众多的红楼人物,从各个不同的层面上、角度上品评秦氏,高度评价她,让亲朋好友、上下各色人等对她的行为作出正面反应。又如交待她的不寻常身世,她与太虚幻境中仙姑的虚实迷离的关系。对于她的卧室的描写尤为奇特,采取了古诗《陌上桑》中描写罗敷、《木兰诗》中描写木兰的夸张笔法。“形式就是内容”,这种特殊笔法的运用,使这个并非主要的人物,引起了读者特殊的审美关注,意识到这个人物并不是一个无所寄寓的可有可无的“小人物”。我以为,秦氏的主要美学价值在于:
3.1 她是《红楼梦》中所有悲剧人物之悲剧的肇始者,是《红楼梦》悲剧的第一个点题人物,她的毁灭预示了十二钗的大悲剧已经开始。因之,她的悲剧是与《红楼梦》全书的悲剧题旨密切关涉的
《紅楼梦》读者必然会注意到:这是一部人物故事与诗的意象融于一炉的艺术精品,很多人物的无穷的艺术魅力就来源于此。特别是其中的少男少女少妇形象,无不洋溢着诗的意象性。秦氏是其中的一个。
在曹雪芹的艺术构思中,少女少妇是“人”之精华,少女少妇之死成了最富于诗意的题材。把秦氏作为红楼女子的第一个夭折者,这是一个绝不应该忽视的隐喻象征性极强的构思。秦氏在给凤姐的临别赠言中,集中暗示了这一点。小说故事刚正式展开,曹雪芹便不惜篇幅,大肆渲染了秦氏之病、之死及其丧事。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和全书之风格和结构不相协调;实质上,这是小说家在用特殊方式,以期引起读者的思考,求解他笔墨中饱藏的“辛酸泪”。
小说家深刻地展示了秦氏之死的意义。她的死,是人生的一种升华,通过死求得新生。这表现在她对鸳鸯之死的引导上。鸳鸯以其自杀表现了她对人生价值的深刻理解以及她那不可折服的人格力量。在她“香魂出窍,正无处投奔”时,曹雪芹让“秦氏隐隐在前”,向鸳鸯阐发了“情”之真谛,情与淫、风月多情与伤风败俗之区别上,开导她勘破俗情,追求真情,回归纯洁的情天。鸳鸯听了点头会意,心目豁然,跟随秦氏而去。从这个情节中索隐出秦氏的“淫丧”,是牵强的,甚至是荒谬的。
3.2 她是红楼脂粉英雄画廊中一个具有独特意义的人物,是别的任何人物无法取代的
小说家通过贾府许多人物对她的评说,表明秦氏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老太太认为她“是个极妥当的人”、“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第5回);尤氏对贾蓉说:她是个“打着灯笼也没地方去找”的模样、性情俱佳的好媳妇。据尤氏说:秦氏的“为人行事”,亲戚、长辈无不喜欢;贾珍也说:“合家大小,远近亲友,谁不知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如今伸腿去了,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她死后上下众人对她的反应是:“那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莫不悲嚎痛哭。”在宁府获得如此声名者,只此一人。如此层层皴染,自然是有重要目的的。
除了侧面烘托之外,小说家又从正面写下了极具表现力的一笔:写她与凤姐的异乎寻常的关系。首先,她说凤姐“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这一警句,展示她的慧眼识俊;她对凤姐的评价,也表明她已冲破“女人永远是弱者”这一传统铁律和数千年来男权文化对女人的角色安排。紧接着,又通过她的警悟远虑、超迈见解,写出她有比凤姐更胜一筹的心胸、眼光:她已经预见到了贾府一败涂地的前景,言之凿凿,向凤姐猛敲警钟,给凤姐一贴清醒剂⑻,使凤姐听之“心胸大快,十分敬畏”。可以说,只凭这不到700字的两小段,秦氏便可以成为红楼脂粉英雄队的闪光人物了。
3.3 秦氏形象在全书中的结构意义,也是别的人物难以取代的
秦氏形象还为贾府所有重要人物活动的展开起到了纵横牵引、多方绾毂的作用。首先,对第一主人公贾宝玉真正进入故事、展开活动起了牵引作用。第5回写她带宝玉去午休,从而引出了小说中的大多数主要人物,特别是十二钗,形成了《红楼梦》中第一个“群芳谱”。在她患病后,特别是她病死时,再次引出了众多人物,“合族俱到,男女姻亲,亦皆齐集”,形成了《红楼梦》中的第一次人物大聚会。其中,特别突出的人物是凤姐。协理宁国府,是奠定凤姐的脂粉英雄性格的基石,所以脂批说:写秦氏丧事,实则“写得一个凤姐”⑼。通过秦氏的病和死,小说家简要地点染了这个贵族大家庭中的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为以后全书人物之间的多种矛盾冲突的展开、整个故事的发展勾划了线路图。贾府“树倒猢狲散”的历史命运、“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悲剧结局,无不是由秦氏首先概括出来。读者正可从她这些言简意赅的警语中把握全书的纲要。
秦氏死得很早,她的故事集中在第10回至第14回之间,但她的结构作用却是贯穿全书的。第92回、第111回、第116回中她的出现,都是具有某种结构意义的。
4 对研究工作中两个问题的探讨
4.1 “女人是祸水”论的残余观念影响严重
由于根深蒂固,流毒太深太广,人们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沿袭这一传统观念,不时在著述中流露出来。这个问题不解决,是无法正确解读《红楼梦》的,特别是对那些体现曹公超前的女性观的形象,是无法解读的。在秦氏形象研究中,这个问题就很突出。
社会发展告诉人们:是男权中心制把女娲变成了女祸的。至明清之际,女祸论已经成为封建文化中家喻户晓的话题。但是,曹雪芹以其创造的一系列层次不同、光彩各异的女性艺术形象,翻了这个历史大案,发掘了被男权文化扭曲、掩埋于种族记忆深处的女性优秀而伟大的历史原旨,满腔热忱地给予展现、赞美、颂扬,使之升华到当时所能达到的最高尚、最壮丽的境界。他们集历史与现实中“人”的美、智、爱、才于一身。她们最终都唱出了风格不同、情趣不同,但主题基本相同的人生悲歌,成为《红楼梦》大悲剧的支柱。面对许多青少年男女,小说家不无偏激地表明:红楼优秀者均为女子,男子无一优秀者。用贾宝玉的话说就是:“天下灵秀只钟于女子,男子只不过是浊臭俗物而已。”在这些优秀人物中,人们有什么理由将秦氏打入另册?无非是那个“淫”字吧!但是,对于这个“淫妇”的恶名,自古及今,曾有几人追问过这样一个必须追问的问题:假如象某些人所说的那样,贾珍与秦氏曾有奸情,那么,是强奸、逼奸还是通奸?这是不能不追问的问题,但是人们并没有加以追问,便异口同声地把“乱伦淫妇”、“败家的根本”等等判词加到了秦氏的头上。不但秦氏成了“彻底的反面人物”,连警幻仙子之妹兼美也受到了无情的株连,被唾之为“情可轻”。这是为什么呢?说穿了,其源盖在于“女人是祸水”论。
4.2 关于小说研究的运作方法问题
作為科学研究的一个领域,文学研究、小说研究的第一法则也应该是尊重事实。秦氏“淫乱”论有什么确凿的立论根据?不但小说中找不到这种“事实”,连评点文字中也只有语焉不详的几段话,人们可以据之搞点猜谶、“探佚”,猜猜谜,但不能无休无止地猜下去,更不能再造新谜。小说中明明白白地写着贾宝玉和袭人“初试云雨情”,偏有人说那是“再试”,“初试”的是秦氏。至20世纪90年代,更有人说秦氏是某某犯法贵族之女,贾府以狸猫换太子之法救了她,藏入贾府,长成为“性解放”女子,和贾珍彼此都“确实”地“爱”着……⑽。还有人以脂批中的“遗簪”、“更衣”造谜,说有了这两个细节,秦氏的淫乱便可以生动而鲜明地体现出来了。但是,是谁“遗簪”、“更衣”?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如何更的衣、遗的簪?谁能切实说出?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有根据,便大做文章,这是红学研究吗?
小说人物不同于历史人物,这已经是文学常识了。即使有的小说人物有模特儿,但模特儿毕竟只是模特儿。托尔斯泰依据彼德堡的一个荡妇的原型创造了安娜房啄崮鹊牡湫托蜗螅嗣悄馨寻材葊房啄崮群湍歉龅锤净煳惶福吭谘芯啃∷狄帐跣蜗笫保捌埔搿薄ⅰ敖颐亍敝嗟姆椒ǎ梦渲厥呛苡邢薜摹5械难芯空呷慈戎杂诖耍灾劣诳贾こ銮厥稀⒓终涞男矶嘈畹摹袄贰崩矗鼓殖鲆桓觥扒匮А崩础U夂臀囊湛蒲г谖夜钠占昂头⒄瓜肿词遣幌喑频摹?
质言之,我以为:越是根本无法搞清的东西,越是起劲去“炒作”,此风绝不可长;对小说人物的研究不能离开小说的艺术特征,采用史学的某些方法;迂曲索隐、穿凿太甚,势必失之玄奥,误入岐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