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应大于个人隐私
2017-05-30江德斌
公民导刊 2017年1期
江德斌
出租车虽是服务于乘客个体,却属于公共空间范畴。在出租车里安装摄像头,跟公共汽车里装摄像头的道理一样,都是以公共安全为第一考量,乘客的隐私权需要做出让渡。
现在各地城市都有“天网”系统,市民的手机也都带有摄像头,大家也都习惯了在摄像头下生活,出租车安装监控设备,只是弥补“天网”的缺口。
从打击犯罪来讲,出租车监控设备有优势,可录下犯罪分子的身体特征,保留现场犯罪过程,方便警方取证。同时监控设备的存在,还能起到威慑作用,遏制潜在犯罪案件的发生。
保护个人隐私与保護人身安全并不沖突,需要找到平衡点,做到二者兼顾。在公民个人信息屡遭非法泄露、隐私权受到侵犯等情势下,需解决好监控资料管理问题,避免司机、乘客的视频信息被非法泄露。